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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轉PO文:南投國道6號速限90公里,我被罰了(很瞎) [打印本頁]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1-1-19 12:37     標題: 請轉PO文:南投國道6號速限90公里,我被罰了(很瞎)

三星期前應網友之約勘察埔里農地,從草屯阿砲工地出發,從北勢里轉南埔草屯交流道東行
跟老婆討論我是第二次上國道6號,而老婆是初體驗,言談之中忘了注意時速限制(僅此一個速限告示牌)
過了雙冬快到國姓,此時出現前有測速照相告示牌(未標示速限),跟老婆討論速限應該是多少?心想應該100沒問題吧!因為這陣子常往返"太保"古坑78東西向快速道路,速限100,那知過個彎就被國道警察攔下,然後告知已超速,車速102公里
我當下傻眼問速限是多少?警察先生回答90公里
我回答說沒看到速限牌,警察先生回嗆說:0.5K及草屯交流道各一支速限牌,而且四線道最高時速為90公里
我回答說:東西向快速道路四線道,都已經速限100了,高速公路還低於100呢?
警察先生回答說:你是南投人國道6號通車已那麼久,速限90公里你會不知道(傻眼,這是什麼邏輯 )
我回答說:我是第二次走國道6號,不然請開"未帶駕照"少罰些
警察先生說:測速已列入記錄無法塗銷,所以只能開超速的罰單(我的後台不夠硬)
我跟警察先生說:我被罰得心不甘情不願,超不爽的.發飆的說:我從草屯交流道上高速公路,僅有一次看速限的機會,而且"前有測速照相"的警示牌"也未標示速限,其他地方的"前有測速照相"都有標示速限,你叫我罰單怎麼簽得下去
警察先生看我發飆,低聲下氣的說:我們也有反應給高公局,但是他們做不做標示補強,我們也無權干涉
我回答說:那只能怪我自己罩子放得不夠亮,而且是南投人,錯過一個速限告知牌,就得碰碰運氣等著被罰
警察先生頻頻道歉
我回答說:你們是非戰之罪不能怪你們
以上是我很瞎的過程,希望大家轉PO文,發揮影響力去改善此國道6號不合情理的現象
希望我是最後一個被罰超速的南投人.
作者: 4w    時間: 2011-1-19 12:58

1# 照像機


記下來了 ,這種事情可以向民意代表反應嗎??

前幾天去東勢 ,走東山路一段 大坑附近 ,  也是被拍照楚罰, 開始我也莫名其妙 ,路這樣寬 那樣直, 怎會超速, 後來第二次我經過刻意找速限牌, 總算找到,是規定50公里, 難怪每次我老覺得奇怪 ?走到這裡路那樣寬, 大家都很龜速.
作者: 楓之戀    時間: 2011-1-19 13:47

我在台灣開車已超過二十年,有幾次違規的記錄,幾乎都是超速;在美國也有兩年的開車經驗,從沒違規記錄。美國公路雖也有速限,但他們再三強調"車速要符合車流",大家快就要快,大家慢就要慢,故少有超速被罰。

台灣政府對於交通整頓不餘餘力,每次都強調:開車要禮讓;十次車禍九次快。。。。在美國開車只要遵守交通規則,沒有禮讓的問題。

然而,美國的平均車速比台灣快很多;車禍比率卻少很多。

心得:禮讓是讓不守法的人得到好處,繼而鼓勵更多人不守法。禮讓是姑息養奸;禮讓是劣幣趨良幣。車速快也不是車禍的主因。
當一個制度會影響正常人那一定不是好制度。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19 13:55

1# 照像機

這個警察算人不錯了! 還把你攔下來讓你有發牢騷的發洩機會 , 小弟每次罰單都是寄來的, 不僅沒人可以發洩, 還要被老婆唸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1-1-19 15:16

祈禱限速牌的工作人員被罰吧!曾經有工作人員在限速60的路段被罰,隔天牌子馬上換80。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19 17:17

4# lswang

我在家收到超速罰單,都是老婆超的....厲害吧
作者: joyce500    時間: 2011-1-19 18:08

政府真的很缺錢!
作者: william8864    時間: 2011-1-19 21:51

很久沒被開罰單了, 唯一例外是最近的一次,
騎摩托車紅燈左轉∼視同闖紅燈被罰了一千六

後來去查才知道台灣已經沒有紅燈左轉這個處罰項目, 一律視同闖紅燈!
所以請大家要注意, 要轉之前一定要先看是否有警察在附近.
我是在警察旁邊紅燈直接左轉被追攔下來的....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19 22:34

8# william8864

william 大, 我想要替警察講些話
本來就只有紅燈"右"轉這種比較輕微的罰則, 紅燈左轉就是標準的闖紅燈呀!
又不是日本, 日本才是靠左開車的耶!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19 22:57

9# lswang
以前大協打工時騎機車上下班闖了N次違規,哀兵政策還蠻管用的.每次都是-------拜託啦.我是學生為了上下班趕路沒注意到-----------幾乎每次都是拿出學生證驗明正身 .大部份都輕輕放過或者沒事.所以我對警察映像還蠻好的. 否則上班繳學費的錢就常常飛了.
有一次直接闖過總統府被警察欄了下來,我的老招又來了,於是警察問:------喇叭會不會響?按按看.--------我說會阿.於是給它按了下去.---------警察就開單了 ---------亂鳴喇叭罰300元.讓我感激涕泣.
畢業後就沒有理由了. 每次罰都乖乖的去繳.
作者: copy    時間: 2011-1-19 22:58

照大,很氣厚!
我也是在第二次走國道六號生平第一次在國道被攔下,一樣超速12公里,
在誤差2公里內免罰的情況下心不甘情不願嘴巴碎碎唸抖著手簽字讓小朋友跑走.
不過我是知道速限90.就那麼剛好碰到前內車道有龜車方向燈一打油門一加就中獎了!

東西向的國道好像速限都是90?我知道國道四號也是.
而東西向的快速道路速限為80.我是如此這樣記在腦袋.
最記不得的是國道一號不知幾k到幾k速限為110,其餘為100.
現在國道我都用GPS參考速限,我車的時速錶一點都不準!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19 23:09

11# copy
應該是您改大了輪胎直徑.所以車速就不準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19 23:19

苗栗東西向72快速國道,分兩段限速.後龍苗栗市是90.公館大湖是80(以前70會氣死人的慢).定點測速來回各一個.苗栗市一個大湖方向.公館客屬大橋一個後龍方向.
不定點機動測速就有點趣.發生重大車禍後.民意壓力來了.小心經常出現不定點測速.測速隔了一陣子民怨壓力又來了.警察又撤離了.
供常常使用這段路的朋友參考
作者: william8864    時間: 2011-1-19 23:25

8# william8864

william 大, 我想要替警察講些話
本來就只有紅燈"右"轉這種比較輕微的罰則, 紅燈左轉就是標準的闖紅燈呀!
又不是日本, 日本才是靠左開車的耶!
lswang 發表於 2011-1-19 22:34


我那次會很不爽的原因是因為條子在紅單上面寫明的違規處罰的科目是『闖紅燈』可是我明明是紅燈左轉,剛開始他看我文質彬彬還蠻客氣的, 只是我這牛脾氣一來看到紅單寫的是『闖紅燈』就大聲嚷嚷, 嚷到對方也火冒三丈, 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乖乖繳錢去....
作者: copy    時間: 2011-1-20 01:30

12# 山林雅境
我的車看起來都是原廠的.
是雷射槍常會不準.
作者: fums420505    時間: 2011-1-20 01:46

13# 山林雅境
多謝山林大

我上山都跑72
有一次在原先速限70時
被照到(我約85)(看到閃光,只不知是否是照我的)
一直到現在(已經快一年了)
沒有收到罰單

72有2段速限不同
的確要多注意一下
免得又失血了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1-20 09:44

14# william8864
威廉大,
偶也有超級不SONG!的(雖然是自己犯錯! )
到洛陽西寧市場買電子零件後,機車推著粉順就利用路口紅燈時,騎著左轉上忠孝橋沒想到有個夭壽的戴墨鏡帥哥警察穿馬靴,矗立在橋頭上.一旁擺著警用BMW就取出他的電子開單系統列印讓偶簽名!
好像也是開"闖紅燈"!
氣的是機車與汽車同$!
作者: PAO    時間: 2011-1-20 10:01

要給這交警拍拍手,執行力一流
如果全國公務員都有這執行力是老百姓福氣
不知會不會有利害人士後頭抽單?????讓這交警白做工,給有力人士為民服務機會
作者: 浮雲    時間: 2011-1-20 11:39

我也覺得公路速限設的很奇怪,明明是筆直大道,卻限定40,50公里分明是引人犯罪常常看到小小施工,速限只有25公里,讓我怠速滑行還三不五時踩踩煞車試試煞車好不好.我常常在想這些訂定速限的人自己到底有沒有開車,這些速限真得合理嗎?安全並不是開的越慢就越不會出事而是要有正確的駕駛觀念啊 .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1-1-20 13:04

政府真的很缺錢!
joyce500 發表於 2011-1-19 18:08

在發飆的過程是有提到,政府缺很大(財政赤字),但看到警察先生已很尷尬,所以就不忍心再責罵,只是心中很痛,這樣就要3000元,似乎有點重,如果超過40-50公里以上加倍罰款較合理.畢竟罰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超出一些應不要罰那麼重,畢竟高速公路真是寬又直,油門不小心就過頭了
說到這裡又想罵那些設置路標的高公局笨蛋,大夥有沒有注意,每當上下高速公路,如果分左右路時,其標示都在中間,寫北上南下加箭頭(或地名),常常看到用路人對路況不明都會停頓一下,看清標示,如果把它一分為二,靠右的標示放右邊寫北上則靠左的標示放左邊寫南下,如此就能一目瞭然,不會走錯車道
這些拿我們納稅錢幫我們做這種設計的人,如果是私人公司,不是被釘就是回家吃自己,真是花錢請人來氣自己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1-1-20 13:08

1# 照像機

這個警察算人不錯了! 還把你攔下來讓你有發牢騷的發洩機會 , 小弟每次罰單都是寄來的, 不僅沒人可以發洩, 還要被老婆唸
lswang 發表於 2011-1-19 13:55

發牢騷一次要3000元,這太傷了
您要不要也來發洩一下,3000元
作者: jane3317    時間: 2011-1-20 13:25

78東西向(古坑到台西)已經有些路段改為限速100
82東西向(太保到東石)好像還是90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1-20 13:48

20# 照像機
所以您相信:"人民是頭家"嗎?
算了吧!
連投票當時一點這種感覺也沒有!
更何況警察要你掏行架照及簽名時,更覺得窩囊...
記得有次走桃園產業小徑才轉出縣道,想說油門可以加一點...而已....
埋伏在暗處的警員已經持測速槍將車欄下!
嘿!車速也才60左右;槍上螢幕秀出65km...
讓你百口莫辯!...
事後想想:如果他用之前超速被開罰單的數據,就直栽贓說是你超速...
應該不無可能!!
Who Know???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20 14:13

23# eastern

您是頭家沒錯呀! 不然幹麼給警察錢?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20 14:14

發牢騷一次要3000元,這太傷了
您要不要也來發洩一下,3000元
照像機 發表於 2011-1-20 13:08


不好啦! 小弟在練修養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20 14:30

23# eastern

我記得有新聞說立委質詢過這個問題, 所以以後都要附照片以證明就是該車超速.
作者: 鄉居    時間: 2011-1-20 15:15

因為我經常跑國道6號,提醒各位大大,國道6號東往西方向(埔里往草屯方向),接近草屯南埔交流道前(地磅附近),經常有一支三腳架的測速照相,請各位放鬆黃金右腳,因為速限是90公里,一不小心就會收到罰單!
作者: finhisky    時間: 2011-1-21 20:40

要是有被攔下來,其實可以當場據理力爭,或錄音確認沒有合法擺放告示。
如果是被偷拍,那就只好回頭一路錄影。
曾經有一次是被拍到後,繞回去沿路錄影,還停在警察旁邊,拍他站在測速器旁的樣子。
結果....那次的罰單居然沒來,原來警察也知道自己違規,舉發也是會被撤銷,就乾脆不舉發了。

以下節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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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警方照相告發超速時,「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
二審高分院合議庭則認為,廖男違規處與告示牌的距離長達二點八公里,已超過一般民眾對警告牌所涵蓋距離的認知,認定警方採證違法,裁定撤銷罰單。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1-21 22:13

12# 山林雅境
我的車看起來都是原廠的.
是雷射槍常會不準.
copy 發表於 2011-1-20 01:30


警察用沒定期校驗的雷射槍測速開單是違法的, 可以申訴!
作者: clhung    時間: 2011-1-24 21:17

我回答說:那只能怪我自己罩子放得不夠亮,而且是南投人,錯過一個速限告知牌,就得碰碰運氣等著被罰
照像機 發表於 2011-1-19 12:37


照大別氣,之前我舅子從台北來,被測速攔下,對為何被攔下還一頭霧水,就吃了一張罰單囉,他也跟條子說以為高速公路應該限速100,但條子回說兩線道速限最高90即使是公速公路也一樣,所以不是只罰南投人啦。

不過中山高中部不也是很多路段只有兩線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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