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有保財損險,但是保險公司承辦人跟我說交通費沒辦法賠,除非我是營業用車.
我說那我要走法律路線不和解,結果保險公司的人就說,那也沒辦法,到時如果是走法律途徑,保險公司的攻防戰就會以修理材料折舊的價差來討價還 ...
hsiehlc 發表於 2011-2-14 09:56
12# omp
目前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是 - 第二台車都沒有跟我聯絡,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有沒有要我賠...
我看我還是打電話問他一下好了....
剛問完,她是說她的保險公司也是直接找第四台的保險公司談,所以好像責任歸屬 ...
hsiehlc 發表於 2011-2-16 17:57
hsiehlc:
終於判決了,我也決定不上訴了,跟大家報告一下結果...
我未知判決結果前心中有定下一個判賠金額底線,法官很厲害,判賠金額剛好多出我的底線一萬,所以雖然我對判決內容非常不認同,但是還是選擇接受,不再上訴省麻煩.
我請求賠償的項目跟判賠結果如下:
1. 維修費 - 工資判賠全額,材料僅判賠1/10!! 判決書說我的車超過耐用年限5年,依折舊計算只能賠1/10!! (所以注意了,以後大家的老車保養的再完美也是沒用,撞到就是比廢鐵還不值錢...)
2. 拖吊費 - 判賠全額.
3. 車禍當天請假工資損失 - 判決書說無相關性判請求駁回.(為什麼沒有相關性?)
4. 維修時期必要交通費用(計程車有收據) - 判決書說無相關性判請求駁回.(為什麼沒有相關性?個人認為很誇張)
其實我也也認為這法官並不是真的依真理真義在判決,而是推敲現實裡雙方的底限,做出比較容易達成結案的判決結果,讓績效好一點比較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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