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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自產農產品加工室不能申請工廠登記證 [打印本頁]

作者: yuchientw    時間: 2011-3-25 09:16     標題: 自產農產品加工室不能申請工廠登記證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5年10月18日農企字第0950990465號函:「...「自產農產品加工室」,係指農民將自產農產品作簡易初級加工所需之設施使用,因不涉及工廠登記事宜,而以容許使用方式於農業用地上設置。至涉及工廠登記之農產品加工廠,若擬於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設置者,因該使用已超出農牧用地容許使用項目,需辦理用地變更編定之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始得設置;其於都市計畫農業區設置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及各縣(市)政府依前開細則所訂頒之相關審查規定者,始得設置。」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1-3-25 14:57

申請工廠登記證,沒有想像中的簡單,電力、廠房面積、設備、潔淨度等等都有規範。自產農產加工室是給一些小規模以及季節性的產品初級加工使用,性質不太一樣。
作者: yuchientw    時間: 2011-3-26 18:13

我當然知道自產農產品加工室跟申請工廠登記的規模不一樣
要申請工廠登記
其土地必須先符合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之用地容許才行
若不符合  還要先辦理用地變更..........等一大堆繁瑣程序要跑
當然不是申請自產農產品加工室那麼簡易

是因為常常接到詢問
自產農產品加工室可否申請工廠登記?
我要做食品加工,可不可以申請自產農產品加工室就好?
......等問題
所以才會分享這個函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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