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有請眾高手幫幫忙 [打印本頁]

作者: rtony56789    時間: 2011-4-2 02:18     標題: 有請眾高手幫幫忙

剛看了好久>>>
我不知道我這樣的問題該po哪一版>>>所以就po這裡啦>>>如有錯誤請見諒>>>



最近我去看上了一塊地>>>地面上有一間舊平房>>>>>拜託了很久>>>好不容易說服了我老婆勉強陪我先去看完再說>>>
原本她是一聽到就不想聽不想看>>>>

這是我昨天臨時先溜去看時拍的


外觀
[attach]42537[/attach]

裡面的牆壁概況
[attach]42538[/attach]



有一些問題我還不太懂>>>所以來求助>>>因為我要先搞清楚我才更有機會說服我老婆同意我買>>不然我的夢想好遙遠ㄚ>>>>



這塊土地是由兩塊地組成>>>也就是有兩個不同地號>>>但是>是同一人持有>>>也就是說這間平房是蓋在兩個地號上>>這樣會怎樣嗎>>>



而這間平房>>有無保存登記會有差嗎>>>業務的說法是 沒有 >>>

那這樣萬一我要把它拆掉重蓋 (鐵厝平房) 會有什麼影響或狀況發生呢>>>>



再假設如果我要依現況下去整理>>這樣還找得到會的人來做嗎>>>>主要是針對 牆面 樑柱 天花板 屋頂>>>>費用大概會如何>>



不好意思問比較多還請見諒>>>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1-4-2 07:30

1# rtony56789
這塊土地是由兩塊地組成>>>也就是有兩個不同地號>>>但是>是同一人持有>>>也就是說這間平房是蓋在兩個地號上>>這樣會怎樣嗎>>>
沒關係


而這間平房>>有無保存登記會有差嗎>>>業務的說法是 沒有 >>>
古厝是建地嗎?
那這樣萬一我要把它拆掉重蓋 (鐵厝平房) 會有什麼影響或狀況發生呢>>>>
拆掉要重新申請建照,不然拿不到使用執照,而無法申請水及電,921地震時許多人把房子拆了,自行搭鐵皮屋,最後都無法申請水電的違章屋

再假設如果我要依現況下去整理>>這樣還找得到會的人來做嗎>>>>主要是針對 牆面 樑柱 天花板 屋頂>>>>費用大概會如何>>
要看屋況及如何修補,這裡有修補古厝的作品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10265&extra=page%3D1
作者: rtony56789    時間: 2011-4-2 08:59

1# rtony56789
這塊土地是由兩塊地組成>>>也就是有兩個不同地號>>>但是>是同一人持有>>>也就是說這間平房是蓋在兩個地號上>>這樣會怎樣嗎>>>
沒關係


而這間平房>>有無保存登記會有差嗎>>>業務的說法是 沒有 ...
照像機 發表於 2011-4-2 07:30



先謝謝照相機大大的熱心回答


剛剛看了一下 謄本
地目:原    <<<(這是什麼意思ㄚ)
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
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





我就是擔心如果拆掉再自己蓋會變違章屋....所以不懂才趕緊來問....
不過目前它是在一個小村莊裡且有地址及水電...這樣還是不行自己蓋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4-2 09:42

先謝謝照相機大大的熱心回答


剛剛看了一下 謄本
地目:原   
rtony56789 發表於 2011-4-2 08:59

依照這房子的現況  應該是年代已久的住宅了  你先去查查能不能變更為建地再說吧
作者: windnfy    時間: 2011-4-2 15:59

地目:原

按土地法第二條,土地依其使用,分為第一類:建築用地,第二類:直接生產用地,第三類:交通水利用地,第四類:其他土地;各類土地得再分目。「原」地目屬第四類其他土地,通常指荒蕪未經利用及已墾復荒之土地均屬之;惟依內政部88年3月3日台(88)內地字第8888644號函釋,逐步漸進廢除地目等則制度之處理原則,(一)自民國88年3月16日起,除與民眾權利義務較有關之「田」、「旱」、「建」、「道」等四種地目之變更及其他地目土地變更為上述四種地目之登記仍受理外,其餘與上開地目無關之地目變更登記及地目銓定不再辦理。
作者: landy2007    時間: 2011-4-2 22:57

我之前買一塊地也是一間還很好的平房 有水有電有地址
但是業務很好 要求拆除掉(雖然我很捨不得) 但是業務說 那間無保存登記
以後你要重建或增蓋都不可能
因為屋主有蓋農舍資格 因此就以屋主名配蓋後再過戶
一般來說 業務都會考量這些問題 你用配蓋方式 就沒問題了
作者: rtony56789    時間: 2011-4-3 00:59

地目:原

按土地法第二條,土地依其使用,分為第一類:建築用地,第二類:直接生產用地,第三類:交通水利用地,第四類:其他土地;各類土地得再分目。「原」地目屬第四類其他土地,通常指荒蕪未經利用及已墾復荒之 ...
windnfy 發表於 2011-4-2 15:59



這樣就是說未來如果我要拆除重建是無法變更>>無法取得建照是吧
作者: rtony56789    時間: 2011-4-3 01:04

我之前買一塊地也是一間還很好的平房 有水有電有地址
但是業務很好 要求拆除掉(雖然我很捨不得) 但是業務說 那間無保存登記
以後你要重建或增蓋都不可能
因為屋主有蓋農舍資格 因此就以屋主名配蓋後再過戶
一般來 ...
landy2007 發表於 2011-4-2 22:57



所以如果我買這裡的話>>>沒有採 以屋主名配蓋後再過戶 就等於只能住到房子壞掉對嗎>>>>房子如果壞了>>>我就只剩下地而已>>>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1-4-3 07:42

8# rtony56789
如果農地面積有超過2500平方公尺,就不用擔憂老農配建的問題,戶籍在該地滿二年就可蓋農舍
一般會用原地主名義配建的原因有二:不想等二年後蓋及農地面積不超過2500平方公尺
作者: choutai    時間: 2011-4-3 09:28

建議依照4樓俊大的方法試看看,農地上有舊建築物建築物部分的基地可以依照農地位置變更成甲建,乙建或丙建,變更以後建蔽率及容積率都比農地來的高很多土地價值也較高
作者: leeman60    時間: 2011-4-3 14:01

1# rtony56789


這應該是南部的房子
作者: landy2007    時間: 2011-4-7 20:06

對呀 照相機大大說得沒錯  如果少於2.5分 就要用配蓋方式
而且必需在民國八十...忘記多少年了sorry前取得農民身份的才可以
我覺得如果要變更 變數會很大...要考慮喔
我覺得我的仲介後來變成我的好友 就是她為客戶考慮周詳
我從她身上 也學了一些農地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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