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去看地,有兩塊地相鄰但被排水溝給分開,仲介說這兩塊雖然大於756p
但是還是不能蓋農舍,他說法令改了(說89年後改的),要兩塊相鄰地才可以,就算是排水溝經過都不算...有這樣的規定嗎? 以前不是就算不是相鄰的兩塊地 ...
b108463 發表於 2011-4-11 19:29
1)問一下二塊土地加起來多0.25公頃多少面積
2)價格是不是比行情低很多或低到你可以接受
3)你去問一下水利會 說你要提供土地讓水利溝繞道 須要辦什麼手續(我說這樣你應該懂吧 水溝是可以繞道的)
阿俊 發表於 2011-4-1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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