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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太複雜了...........(安全落幕,謝謝各位) [打印本頁]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16:25     標題: 太複雜了...........(安全落幕,謝謝各位)

本文章最後由 16935104 於 2011-7-4 16:08 編輯

一生沒幾次,最壞的我都碰上了....................
原訂5月16日可過戶,被拖至今未完成第3期完稅款,今代書調閱謄本要辦理,
狀況來了∼∼∼
(記錄下來以茲警惕)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16:44

去年簽訂契約時權狀上寫賣主1/1土地所有權,合約上也有證據,謄本是當日列印沒錯。
它項權力部分也有我 債權額比例全部1/1,明明可過戶了拖至今代書再次列印謄本......
謄本土地所有權人突然變2個人,各持1/2 (5月18日登記,登記原因:調解移轉)這..這......這....怎會這樣,交易變複雜了。一生心血就這樣換一張它項權力權狀?看來該放棄這筆買賣了,台灣社會怎麼變這樣?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0 17:12

去年簽訂契約時權狀上寫賣主1/1土地所有權,合約上也有證據,謄本是當日列印沒錯。
它項權力部分也有我 債權額比例全部1/1,明明可過戶了拖至今代書再次列印謄本......
謄本土地所有權人突然變2個人,各持1/2 (5月 ...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0 16:44

1)代書不可能不知  因為權狀在他手上
2)就算調解移轉也是要先繳納土增稅才可以移轉   至少要先繳1/2
3)他項權利抵押權設定  如果債權人是你  他再移轉100次也沒用  債權人還是你  要塗銷仍然要依契約內容走
他應該不知在想什麼歪步 才會這樣作   建議你發個存證信函或請地主出面  不出面再發存證信函              請他立即出面收取款項        如屆約定期限則以提存方式繳款或施行假處份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17:35


1)代書不可能不知  因為權狀在他手上
剛問代書因是法院判決所以直接辦理移轉。
2)就算調解移轉也是要先繳納土增稅才可以移轉   至少要先繳1/2
....89年無違規使用...可墊高800最高免土增稅?
3)他項權利抵押權設定  如果債權人是你  他再移轉100次也沒用  債權人還是你  要塗銷仍然要依契約內容走
他應 ...
阿俊 發表於 2011-5-20 17:12

我要冷靜..........,合約還是有效,還有民間法院公證,頂多跑一下法院把之前繳的錢跟違約款要回來,俊大謝謝!看你回文我放心不少,我經由仲介處理就這麼多事了,若私下買賣可就3個字XXX,日後我會總結做個報告,希望不要再有人跟我一樣碰到這棘手案例,謝謝
作者: jeep5631    時間: 2011-5-20 18:29

不暸??
地主有欠你錢,土地都設定了
沒塗銷,怎麼還能過戶
不曉得你款項分幾次付, 一般分3或4次的話
付第2次款項,地主的全部文件.印鑑證明不是都要交給代書
怎麼還可能被過戶,還是一切法院說了算
況且從簽約到過戶,這時間也未免拖太久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0 18:33

不暸??
地主有欠你錢,土地都設定了
沒塗銷,怎麼還能過戶
不曉得你款項分幾次付, 一般分3或4次的話
付第2次款項,地主的全部文件.印鑑證明不是都要交給代書
怎麼還可能被過戶,還是一切法院說了算
況且從簽約 ...
jeep5631 發表於 2011-5-20 18:29

喂  老大    別被電視據騙了
設定沒塗銷也可以過戶的  百分百可以
作者: jeep5631    時間: 2011-5-20 18:45

6# 阿俊
喔!!!
那ㄟ安內
那設定算玩好玩的喔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5-20 18:58

喂  老大    別被電視據騙了
設定沒塗銷也可以過戶的  百分百可以
阿俊 發表於 2011-5-20 18:33


俊大ㄟ..
可以這樣子反推嗎!?
土地設定抵押是指土地所有權人(為債務義務人)..也就是說地主向銀行借錢由此筆土地設定押)
但是地主如上#5所解釋..並可辦理過戶?? 而銀行部份沒有塗銷)
這有可能嗎!..
而銀行部份是對舊地主..還是新過戶的地主追討..
>>>>還是對這塊地號的地主行使權利
我想我的問題有點奇怪!可是照邏輯來推論....
1.賣方要處理乾淨所有權部份

2.買方看清過戶當日權狀.....

而如上題所說...是1到2之間的有人做手...!??

我只是簡單想想..舉例一下..
俊大看一下如果合理再做解釋..謝謝喔!
作者: finhisky    時間: 2011-5-20 18:58

本文章最後由 finhisky 於 2011-5-20 19:00 編輯
建議你發個存證信函或請地主出面  不出面再發存證信函              請他立即出面收取款項        如屆約定期限則以提存方式繳款或施行假處份阿俊 發表於 2011-5-20 17:12


地主持份變1/2了
另一半的所有權他沒權利辦移轉吧

就算不塗銷頂多被拍賣,最多損失法拍的手續費

而且調解移轉應該不是一下子可以做假的
表示土地原本就有問題

現在要看新地主賣不賣

另外原地主如果已經簽約賣地
才又同意調解移轉1/2土地可能有違約的損害賠償
作者: lusong7    時間: 2011-5-20 20:12

太複雜的問題了....
跟利益有關..真的什麼都可能發生
.....
....
買賣最好履約保證...
銀行不辦那就自己來...開立(關係人共同帳戶)
...
以上可以保護買賣雙方....很好用的(現在我們都會用這種方式)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21:45

不暸??
地主有欠你錢,土地都設定了
沒塗銷,怎麼還能過戶
不曉得你款項分幾次付, 一般分3或4次的話
付第2次款項,地主的全部文件.印鑑證明不是都要交給代書
怎麼還可能被過戶,還是一切法院說了算
況且從簽約 ...
jeep5631 發表於 2011-5-20 18:29

這塊農地有1農舍未滿5年不能過戶,第一期簽約金加上第2期被證款,因已繳2期順便幫他把農會貸款繳清,它項權利變成是我(幸好還有此保障),後面還有2期因故不來收款,今天突然冒出第2人持分.....有種詐欺的感覺?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21:50

俊大ㄟ..
可以這樣子反推嗎!?
土地設定抵押是指土地所有權人(為債務義務人)..也就是說地主向銀行借錢由此筆土地設定押)
但是地主如上#5所解釋..並可辦理過戶?? 而銀行部份沒有塗銷)
這有可能嗎!..
而銀行部 ...
rdmigo 發表於 2011-5-20 18:58

這就是我的疑問,設定好像是針對土地不是所有權當事人?要辦移轉設定人完全不知這是國家哪條法規?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22:05

9# finhisky
故事源由....這是兩夫妻的事,2人離異各擁有愛人反目成仇.土地是跟女方(當時所有權人)購買,聽說協議賣掉各持1半,但是在這節骨眼權狀突然冒出她丈夫名字,所有程序不是只有土增稅的問題而已,已經是3方複雜糾結問題(合約對上離婚協議)這些都是在去年簽約所不知的,且賣方也沒提(故意隱瞞),只是不知後續是否還有更勁爆的事發生?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22:09

9# finhisky
目前就合約而言,賣方已經違約未過戶,現在靜待代書協調後不成準備下一步驟來維護我的權利,至少要把繳出去的錢跟違約金要回。謝謝各位回覆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22:13

太複雜的問題了....
跟利益有關..真的什麼都可能發生
.....
....
買賣最好履約保證...
銀行不辦那就自己來...開立(關係人共同帳戶)
...
以上可以保護買賣雙方....很好用的(現在我們都會用這種方式)
lusong7 發表於 2011-5-20 20:12

大大是否能解釋交一下關係人共同帳戶是怎一回事,畢竟買賣可能一生就是一次,交交大家怎麼保護自己,功德一件,盡量避免遇到我這案例,謝謝!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5-20 22:52

15# 16935104


我感覺沒那麼嚴重....男方只是不相信女方說詞而已!最終也是各拿錢後..
各奔前程...他們只在乎錢及能有保障...
而有保障就是留名...所以喔!只要你喜歡此地且毅力堅定!
那此地你到手是沒問題的..代書會幫你搞清楚狀況!

如果對方耍飛機...就跟它們玩丟手榴彈!
看起來..是它們的家務事..非空降部隊!
地你應該可以到手..其他就給代書去喬就可以!
但是要盡快處理!這不能拖....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5-20 23:30

俊大不是說過:承辦代書不可能不知嗎?
權狀在代書那裡.那對方是如何過戶!/2的?-------或許再找一個懂的代書問問看.了解一下這個原先承辦代書有無作業偏失或是......
或是您因為農舍過戶時間太久了讓問題有了機會?(配蓋?)
對方看起來以收入已經超過1/2很多?-----------很多作業可能要及早鎖定.碰到財務有狀況的賣家,有時間要更謹慎.
祝順利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0 23:34

16# rdmigo
rdmigo 大謝謝!我也希望如此,畢竟花了3年看地,10個月的等待,無奈去年交屋情景令我對賣主喪失信心,白賊話一堆,後續我會寫出交易過程,人心難測,記錄在我部落格以資警惕!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5-21 00:06

18# 16935104


後面還有2期因故不來收款,今天突然冒出第2人持分.....有種詐欺的感覺?

這部份有可能賣方兩造談不容錢的分配及男方不相信女方會分錢給男方...
所以可能進行到這裡時..男方有走法院仲裁!??或是私下協議並到代書那裡喬..

跟你說啦...把代書抓出來...問清楚!看它們如何喬這件事..或是最終目的!
及男方錢由代書這裡拿...

我看啦...兩造多是要錢勒...而且兩造多有共識而代書是見證人...
再說這年頭要這樣玩...會鼠人的.......

而法律上..你不會吃虧!..除非男方要玩飛機..那代書就先該砍了..
代書不太可能這麼賊吧!又沒賺多少..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42

俊大ㄟ..
可以這樣子反推嗎!?
土地設定抵押是指土地所有權人(為債務義務人)..也就是說地主向銀行借錢由此筆土地設定押)
但是地主如上#5所解釋..並可辦理過戶?? 而銀行部份沒有塗銷)
這有可能嗎!..
而銀行部 ...
rdmigo 發表於 2011-5-20 18:58

1)巿面上  大台北房子動不動上億   可是並不是人人都有現金可以買  也不是每個屋主都沒貸款     請問  你們買房子時  遇到賣方有貸款  你會要求他清償完再拿出來賣嗎?當然大部份都不可能    舉例 一間房子要賣5000萬  他房貸是3000萬
你的交款順序就要設定為  A訂金500萬  B完稅1000萬   C過戶後  買方借新還舊還了賣方借的3000萬  D尾款500萬交屋款
2)你看房子  一定要看謄本  才會知道怹有沒有借錢 有借錢  買方就要注意算清楚了  房子有抵押借款  有利於賣方         房子無抵押借款  不利於賣方  為什麼呢?
A)賣方無借款  但買方買房子要借多少?借不借的出來  ?不知道          但通常買方有權指定代書   如果他們串通好了  怎辦?
B)賣方如果有借款  就可以採用借新還舊的方式下去交付款項   對雙方都有保障  因為買方如果有注意  應該是把房貸餘額的款項留在過戶後才能交付  不論是借新還舊或交付現金
3)抵押權為一種物權  不因所有權移轉而消滅   所以權無論怎麼轉   抵押債權人仍可對本不動產進行處置   但      債務人仍為原借款人  所以  假設
一個房子抵押借款設定了新台幣5000萬  後來事後移轉給第三人(買賣或什麼方式都算)  但後來利息沒繳了  債權人要法拍了   他的算法是  
A)假設拍賣了4000萬   債權人拿回4000萬   剩下的1000萬及利息找誰要呢?   答案是原"所有權人"...也就是簽借據的那個人
B)假設拍賣了6000萬  那債權人拿回5000萬   剩下的1000萬誰可以領呢?  答案是"不動產現在的所有權人"
所以  以前巿場上有賣方設騙局  告訴中人或買方要賣屋  卻沒說有借款   買方也沒去查謄本   也約好要交款了  但是全用現金   結果是現金買屋   原貸款卻沒塗銷   被騙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43

太複雜的問題了....
跟利益有關..真的什麼都可能發生
.....
....
買賣最好履約保證...
銀行不辦那就自己來...開立(關係人共同帳戶)
...
以上可以保護買賣雙方....很好用的(現在我們都會用這種方式)
lusong7 發表於 2011-5-20 20:12

私人的覆約保證也可以  但還是要查明是否有貸款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45

這塊農地有1農舍未滿5年不能過戶,第一期簽約金加上第2期被證款,因已繳2期順便幫他把農會貸款繳清,它項權利變成是我(幸好還有此保障),後面還有2期因故不來收款,今天突然冒出第2人持分.....有種詐欺的感覺?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0 21:45

不會  你的債權還在..
未滿五年不能過戶有二 種
1)是新農新蓋農舍
2)是繼承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47

這就是我的疑問,設定好像是針對土地不是所有權當事人?要辦移轉設定人完全不知這是國家哪條法規?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0 21:50

抵押權就是針對土地及"借款人"   而借款人卻不一定是現土地所有權人
但他是一種物權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50

9# finhisky
故事源由....這是兩夫妻的事,2人離異各擁有愛人反目成仇.土地是跟女方(當時所有權人)購買,聽說協議賣掉各持1半,但是在這節骨眼權狀突然冒出她丈夫名字,所有程序不是只有土增稅的問題而已,已經 ...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0 22:05

這就叫離婚協議  緍姻存續關係中取得之財產一人有一半權利
這個女的想偷賣  但被丈夫查到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52

大大是否能解釋交一下關係人共同帳戶是怎一回事,畢竟買賣可能一生就是一次,交交大家怎麼保護自己,功德一件,盡量避免遇到我這案例,謝謝!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0 22:13

關係人共同帳戶就是
買方 賣方 及另一公正人(介紹人)三方聯名開戶   繳款時扣除必要稅款後  存入此帳戶  待全部完成交屋後  三方至銀行結清領出結案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53

18# 16935104


後面還有2期因故不來收款,今天突然冒出第2人持分.....有種詐欺的感覺?

這部份有可能賣方兩造談不容錢的分配及男方不相信女方會分錢給男方...
所以可能進行到這裡時..男方有走法院仲裁!??或 ...
rdmigo 發表於 2011-5-21 00:06

介紹人問題吧   誰介紹的抓他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0:54

哇.............看此一情形   本站網友有好多有錢人哦    都用現金買賣哦   社會上可不是人人如此    有問題請趁此版一次問清楚哦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1 01:06

17# 山林雅境
謝謝山林前輩關心。
我也懷疑過代書,因去年曾經提到今年過戶能否順辦2F違建合法化,他就支支吾吾帶過,前幾天跳出要我跟他協議是否可給時間辦免徵土增稅,今天就又冒出第2人持分,事已至此代書答應只要這一對怨偶協議好,就馬上辦完稅過戶,過2天給消息。再等吧∼不過我有下通牒就是沒結果就是以毀約處理,我不要我的夢建築在這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01:06

這就是我的疑問,設定好像是針對土地不是所有權當事人?要辦移轉設定人完全不知這是國家哪條法規?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0 21:50

土地移轉並不須要通知設定人   除非是下列几種物權
1)佃權
2)地上權人
3)共有人
4)其他優先購買權人..
而抵押權只是債權物權而已  產權移轉不損及權益  所以勿須通知  再怎麼轉你仍是第一順位
如果說是不是詐欺  就要叫另一個人出來說明了  這不是偶的強項
但以淺淺的學識來看  很難成立
你先不用緊張   
1)如果已過戶1/2  表示土增稅已解決1/2了
2)請你連絡你的賣方和代書   通知另一個1/2所有權人出面     由現在開始你的交款  二人都要簽名認可才行  也立即請這位太太小姐   
3)如果是你說的五年才可移轉  麻煩看清謄本(房屋謄本)  農舍完工五年沒   如果沒有到   麻煩事現在才正要開始而已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1 01:10

19# rdmigo

rdmigo 大,之前還很高興在問一支樂樂等的樹(桃花心木)
現在有點灰心了
謝謝前輩的關心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1 01:11

不會  你的債權還在..
未滿五年不能過戶有二 種
1)是新農新蓋農舍
2)是繼承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阿俊 發表於 2011-5-21 00:45

1)是新農新蓋農舍
︿ ︿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1 01:23

土地移轉並不須要通知設定人   除非是下列几種物權
1)佃權
2)地上權人
3)共有人
4)其他優先購買權人..
而抵押權只是債權物權而已  產權移轉不損及權益  所以勿須通知  再怎麼轉你仍是第一順位
如果說是不是詐 ...
阿俊 發表於 2011-5-21 01:06

1)如果已過戶1/2  表示土增稅已解決1/2了
今天聽代書說依照謄本登記現值已經調至800了,相信土增稅應該不用繳了,以後我賣掉也是以89年計算,所繳的也不多?(是呼朧我嗎?)農地最高金額是800元嗎?
另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是:95.5.16 剛好5年了。
俊大我給你加分 +++++++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1 01:34

關係人共同帳戶就是
買方 賣方 及另一公正人(介紹人)三方聯名開戶   繳款時扣除必要稅款後  存入此帳戶  待全部完成交屋後  三方至銀行結清領出結案
阿俊 發表於 2011-5-21 00:52

當初就是太好心先給1半以上的錢讓他去解決他的困難,他不甘願賣房子怎能算在我頭上.......處處刁難= =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5-21 01:53

17# 山林雅境
謝謝山林前輩關心。
我也懷疑過代書,因去年曾經提到今年過戶能否順辦2F違建合法化,他就支支吾吾帶過,前幾天跳出要我跟他協議是否可給時間辦免徵土增稅,今天就又冒出第2人持分,事已至此代書答應只要這一對怨偶協議好,就馬上辦完稅過戶,過2天給消息。再等吧∼不過我有下通牒就是沒結果就是以毀約處理,我不要我的夢建築在這了。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1 01:06

跟代書說:照合約行事.不要答應他任何延期的事.(雖然您可以等但不宜答應,答應就會沒完沒了).立即行文存證信函請三照立即出面解決.對方沒處理就交由法院處理.還有代書那裡對方簽的本票,您就拿回來.這樣做應該有人會緊張.只要問題解決大家都是好友誤會一場.
只要確定對方違約,這些動作才可以確保您的權利.我猜對方已過戶的一半應該是法院判決的吧?如果是.法院訴訟時間長.賣方明知而仍然賣出全部,這應該涉及詐欺.不但違約還詐欺.請對方到法院照合約加倍賠吧.(當然事後您也可以大發慈悲)除非對方是蓄意脫產,所以動作宜快不宜慢.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5-21 11:19

1)如果已過戶1/2  表示土增稅已解決1/2了
今天聽代書說依照謄本登記現值已經調至800了,相信土增稅應該不用繳了,以後我賣掉也是以89年計算,所繳的也不多?(是呼朧我嗎?)農地最高金額是800元嗎?
另外使用執 ...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1 01:23

1)有可能在離婚時  農舍因未屆滿5年不能移轉  所以他老公用判決移轉
2)800是你的前次移轉價格  如果你以後要賣時  就要以當時的公告現值-800*%=土增稅   但有可能會減少不好  因為無論如何過戶  除非繼承  都要取得農業證明才能免稅   你自己應該要學會看謄本了  裡面應有記載   1/2的前次移轉多少  另一個的前次移轉多少(假設今年是1000  那另一個應該為1000 今年移轉  )...也有可能是判決移轉是用夫妻贈與移轉  那就不用繳土增稅了    那你裡面的所有前次移轉現值都會是調到89年的800元         但他過戶給你時還是要繳土增稅  否則你就叫他補圍牆和2樓違章的建照(對你以後會很有利  不然以後自補照時  會很貴的)  你才肯等他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5-23 11:21

現今由仲介與代書出面與賣方協調靜待中.......或許會進入司法程序,謝謝山林兄提醒就少說多做,再次謝謝俊大不辭辛苦解惑,後續結果如何在上來做個報告,謝謝大家關心 3Q
作者: Amoeba    時間: 2011-5-30 17:05

本文章最後由 Amoeba 於 2011-5-30 17:15 編輯
現今由仲介與代書出面與賣方協調靜待中.......或許會進入司法程序,謝謝山林兄提醒就少說多做,再次謝謝俊大不辭辛苦解惑,後續結果如何在上來做個報告,謝謝大家關心 3Q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3 11:21


有句俗諺【請鬼拿藥單】正適合此情形......

建議直接請律師出面較為安心,亦可避免損失擴大

另買賣契約一般會有一條款,約定賣方的擔保責任,請把買賣契約再仔細看看
還有配偶間的不動產過戶是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寄存,所以這方面可能要再斟酌
....綜上所述,代書及仲介的背信罪似可確立,至於有沒有共謀詐欺的證據需補強
作者: 天地不悠悠    時間: 2011-6-10 21:10

現今由仲介與代書出面與賣方協調靜待中.......或許會進入司法程序,謝謝山林兄提醒就少說多做,再次謝謝俊大不辭辛苦解惑,後續結果如何在上來做個報告,謝謝大家關心 3Q
16935104 發表於 2011-5-23 11:21



ㄚ .不知下文如何 ?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6-12 22:57

5月底經律師建議狀告賣主詐欺,唯先寄存證信函解除合約,再追究民、刑事罰則。3天後其前夫出面願出錢解約買回全部,隔天又說湊不出錢願意以合約價格讓我儘速辦理過戶。現在正在辦完稅中....(聽說要10天左右),希望不要再反反覆覆,幾經波折真的好累....,翻農民曆4月真的不好,5月3合貴人相助,希望雨過天晴。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6-12 23:11

...最後你會順利到手的...
...而且會很順利的...因為兩造已經不想在回想舊事!
...只想盡快把這些事處理乾淨!...祝您順利解決此件事情!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6-12 23:59

本文章最後由 16935104 於 2011-6-13 00:02 編輯

40# rdmigo

謝謝 rdmigo兄(金牌會員) 開金口祝福 , 前幾天他前夫去把掛在樹上的蘭花全幹走,我猜應該可以順利過戶了。就再等好消息∼∼
作者: LKK46    時間: 2011-6-17 16:33

真的太複雜了
所以還是要請律師
作者: vcr    時間: 2011-6-21 09:17

40# rdmigo

謝謝 rdmigo兄(金牌會員) 開金口祝福 , 前幾天他前夫去把掛在樹上的蘭花全幹走,我猜應該可以順利過戶了。就再等好消息∼∼
16935104 發表於 2011-6-12 23:59


不好意思, 潑你冷水, 土地持分會多前夫出來, 是因為前夫想要錢,
怕分不到, 對不對? 我該沒看錯, 會把蘭花幹走是因為好歹它們值一些錢吧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6-24 14:39

不好意思, 潑你冷水, 土地持分會多前夫出來, 是因為前夫想要錢,
怕分不到, 對不對? 我該沒看錯, 會把蘭花幹走是因為好歹它們值一些錢吧
vcr 發表於 2011-6-21 09:17

沒錯!一切事端都是錢,這對怨偶信不過對方,搞了一堆手腳,最後還挖一個洞要讓他老婆跳(詐欺事件),由我做推手。唉∼∼無端陷入長達1年受氣買賣合約,再過6天就滿一年了,明天是個關鍵,就剩下另一半印鑑證明可過戶了。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7-4 16:01

本文章最後由 16935104 於 2011-7-4 16:05 編輯

1年購地歷程從愉悅簽約→規劃幻想→交戰等待交屋→人頭持分→規劃幻影破滅→安全過戶,猶如洗三溫暖,得失心很難言諭,至今已沒有當初簽約時的熱情了。
在無助的狀況下幸好有2HOME這群前輩們,在此感謝阿俊大不辭辛勞解惑,jeep5631、rdmigo、finhisky、lusong7、山林雅境、LKK46、Amoeba  、天地不悠悠 大大們建議與關心祝福。謝謝2HOME朋友們
作者: sunny2222    時間: 2011-7-5 06:53

恭喜!雨過天青.
耕耘2HOME的挑戰更需要熱情的.加油!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7-5 07:08

45# 16935104


恭喜喔!跟我原始想的方向一樣...

這下可以很安心的跟小朋友玩...擦棒遊戲......
過程是種歷練...而你解決兩造的事由..他們高興的很..
還要感謝你們也..只是這種事拍拍屁股走人的事..可拿到好處..
就滾到天邊去了...未來不會再給你們囉唆甚麼!加油喔!!
作者: 阿妙    時間: 2011-7-5 12:22

45# 16935104


恭喜~~恭喜~~~
煎熬結束
太陽燒烤開始   
加油~~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7-5 13:24

46# sunny2222
謝謝!  每天下午5:00過後砍草熱情依然,如同阿妙姊姊說的∼∼太陽燒烤開始 汗水直滴,ㄆㄆ 偶覺得偶變黑了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7-5 13:30

47# rdmigo
米糕大真是仙角,料事如神,後期冒出人頭也不是很糟,其實一同解決我的隱憂,痛痛快快一起解決3方爭議。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7-5 13:40

真的太複雜了
所以還是要請律師
LKK46 發表於 2011-6-17 16:33

請律師花了$3000寫存證信函,$5000寫狀紙,幸好順利圓滿解決,也不希望讓人多背負一條詐欺罪,留下此案污點。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7-5 20:41

之前自己去辦土地過戶, 承辦人堅持要我去申請謄本, 還說權狀的記載會有誤, 原以為胡說八道, 現在看來是真的!
作者: 李--媽    時間: 2011-7-6 09:29

請問你們有買賣不動產前,會先上網查地政的E網資料嗎?我會花點小錢(幾十塊而已)上網查產權持分、有無他項權利、設定的日期、金額....等等的資料,各位大大會去查嗎?這樣較易保全自己的權利吧!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7-6 11:37

53# 李--媽


所有買賣安全程序都有做,買前都已確認無誤,唯獨有先前法院調解無法得知調閱,才被有心人所矇騙,其實此案件歸咎於5年農舍始可買賣過戶,5年一到瞎密狀況都可能發生。
作者: 小野菊    時間: 2011-9-22 16:14

雖然看到標題寫著安全落幕
但看這整個過程真的是"心驚膽跳"
真的自己又學到一件事

感謝大家的分享
作者: saldon    時間: 2011-9-28 13:47

太複雜的問題了....
跟利益有關..真的什麼都可能發生
.....
....
買賣最好履約保證...
銀行不辦那就自己來...開立(關係人共同帳戶)
...
以上可以保護買賣雙方....很好用的(現在我們都會用這種方式)
lusong7 發表於 2011-5-20 20:12

履約保證真的很重要~~
只要買賣雙方多付1000元履約費~~
就能保護買賣雙方~~
我也很常用~~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9-28 14:11

現在才看到此版,希望版主已全數解決
交屋當天最好再調一次當天謄本,比較安全

前些時候在換1HOME時也得俊大許多幫忙,買賣房地產真的學問有夠多的

我後來有用履約保證,但這部份所謂的銀行履約只在幫兩造間保留錢而已
如果兩造合約違約,銀行不會撥款,並會核退.以保障買賣雙方權益,但合約的其它細節,銀行是不管的

另外,履約費只要1000嗎?? 有這麼便宜嗎?? 我那案子買賣雙方各付了2500,故共5000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1-9-28 19:36

57# kevin
安全過戶完成至今快3個月,感謝大家關心並提供意見,當然更感謝俊大當時一路解說才能靜心一一釐清狀況與克服
賣主急需錢把不能賣的4年農舍提早偷賣,剛巧遇到喜歡這塊地的苦主(我),以此狀況賣主缺很大應該也不同意辦履約保證,更何況她偷賣她前夫另一半權力(不滿5年未登記權狀),.........後來變成他前夫告他,我也準備告他們,結果這對怨偶調解和議尾款後2期給他前夫就這樣解決所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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