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q778855""
請問法拍的農地如果有375租約那麼這樣的地可以標嗎?
post by ""山林雅境""
[quote]post by ""q778855""
請問法拍的農地如果有375租約那麼這樣的地可以標嗎?
post by ""q778855""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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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拍的農地如果有375租約那麼這樣的地可以標嗎?
post by ""S520""
這條文已在後來有修正了
2006.5.15 經濟日報A13版 大法官釋字第 580 號
大法官釋憲"三七五減租土地 將走入歷史" 裁定地主符合一定條件下, 不須補償佃農"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三分之一價金", 7月9日生效.
照375減租規定, 地主賣地, 要補償給佃農三分之一價金. 7月9日後, 在"一定條件下" (這個條件是 1. 地主具備自耕能力, 且佃農不會失去家庭生活依據, 地主無須補償三分之一價金.
所以,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這筆地, 只能在97年12月31日後不在續租.
至於耕者有其田, 已實施九期完成. 可憐的地主, 有些被地保偽照文書領了他們所有的東西... 你不會有這問題啦.
post by ""義西""
如果法拍地註明有375租約,沒有註明可否塗銷,但是有點交,不過實際上該地無人耕作,那買了之後是否仍受375租約之限制?
也就是承租人會不會跑出來要求支付租金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會不會因為有承租戶變的很複雜?
post by ""kuohsulin""
山林兄!請教您額外問題.一塊農地4.2分地可分割為2.5分及1.7分兩筆嗎!還是要5分地才能割分兩筆!謝謝山林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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