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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推撞、追撞車禍理賠方式大不相同! [打印本頁]

作者: MACD均線    時間: 2011-7-16 06:58     標題: 推撞、追撞車禍理賠方式大不相同!

本文章最後由 MACD均線 於 2011-7-16 06:59 編輯

不管會不會開車....
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
這些常識應該知道一下!下次不幸遇到的話....可以當參考!但是....當然希望我的朋友們都不會遇到這樣的機會!
也許您看過了!再看一遍吧!
希望大家不要遇到∼但是一定要知道!
希望您也能將此訊息記在心上,保護自己,也保護我們的朋友家人~~
半年前的一個傍晚,我在建國高架橋上,因塞車而停下來,也被後車『推撞』而撞上前車!有找警察來處理,用了本篇的觀念,後來當場達成「和解」,後車(只保強制險)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喔!
«常識»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應特別註明速度是---零我以前就有看過相關的mail,所以這次被撞在筆錄上就特別註明速度是零,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所以自己完全沒有肇責,後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我的車修了13萬,幸好先前有看過相關的文章,否則就虧大了。
〝這個挺重要的喔.請大家挪出時間看一看!避免權益損失!〞
今天收到如下的信件,想起以前曾看到類似文章,我將以前之資料找出,一併轉寄給大家參考。
其實一般人對追撞推撞這些名詞都沒有接觸過,如果平時沒有注意到這些訊息,車禍發生時一定更不會去分辨這兩個名詞。當然,更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這些常識。
日前朋友發生車禍,他提供一個作筆錄時要特別注意的事情!他是在高速公路被後方車輛推撞,結果損失慘重。他做筆錄時,寫說是被後方車輛追撞,但是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的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因為他說這表示你也沒有踩煞車,所以不理賠!所以以後如果遇上這種事情,一定要寫說是後方車輛推撞!這樣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會做賠償的動作。記住喔!是推撞喔!
伴隨連續假期及週休二日的實施,開車出遊機會日增,相對的發生連環車禍的故亦頻頻發生,萬一遭遇多輛車碰撞事故,涉及到汽車險對「追撞」、「推撞」理賠方式不同時,車主千萬記得應立即通知警方至現場處理(製作現場圖、筆錄)並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車主應有之保險權益。
何謂『推撞』→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推撞示意圖↓



說明:推撞係指本車已煞住車,處於停止狀態,而被尾隨車輛(如圖C車)「推撞」進而本車再撞及到前車(如圖B、A車)
推撞理賠方式:
不論是本車的車頭或車尾,以及前車的車頭或車尾的損失皆由後車(C車)負責賠償。
何謂『追撞』→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追撞示意圖↓



追撞係指各車皆為行進中,處於非停止狀態,因本車煞車不及「追撞」到前車,而本車車尾又遭後車撞及。
追撞理賠方式:
前車(A車):
受損部份,由本車之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賠償。
本車:
車頭受損部份:由本車之車體險賠償。
車尾受損部份:由後車之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賠償。
後車(B車):
車頭受損部份:由B車之車體險賠償。
車尾受損部份:由該後車之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賠償。
再後車(C車):
車頭受損部份:由C車之車體險賠償。
無論是「推撞」或「追撞」均會牽涉到車體損失險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因此建議車主,預算足夠時請務必投保此兩險種。
◎在推撞」或「追撞」發生時,為確保肇事「責任」,務必請警方「當場」處理,並製作現場圖及筆錄,千萬不可私下和解,以免事後孳生糾紛。

作者: Eyesman    時間: 2011-7-16 08:34

本文章最後由 Eyesman 於 2011-7-16 08:36 編輯

我聽到的版本不是這樣的
是 假設4車都剛好損失1萬元
A車 有權向 本車 求償1萬元
本車 有權向 B車 求償1萬元+賠錢給A車的證明(+1萬) 共計2萬
B車 有權向 C車 求償1萬元+本車憑單據(A+本)向其求償的2萬 共計3萬
C車 自損1萬+必須賠償 B車 3萬元......

一切看起來跟前述 沒兩樣? 很合理? 真美好? 對不對?
問題來了
C車 回家心臟病發住加護了......在台孤家寡人
B車 人窮 車爛 通緝犯......跑路了
種種原因 (沒得賠、找不到人 or 像持分地般超極麻煩...等等)

但是
A車 仍然有權要 本車 賠償車損
否則仍然可以行使 扣薪水、處分財產 等權力
然後 本車 有權拿著相關單據向 B車(人在哪?) 求償
最後到法院換一張薄薄無用的 債權證明 回家裱框
(不合理? 法律目前就是這樣玩的)

重點
如果 A車 是部 法拉利 ............

結論
路上行車 千萬不要跟在昂貴的名車後面
===========================================
我也不知道這個版本是真是假......可信度?
但萬一是真的......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1-7-16 12:21

台灣法律規定兩車對撞的賠償本來就是非常不公平
A車是國`產老車只值10萬
B車是300萬名車
兩車因故碰撞都全毀 責任各50%
合理的想法是 個自回家互不賠償

可是法律是 這樣算的
總損失 310萬 每人要負擔155萬
可憐的老車車主(可能比較窮)
好車的好處都沒享受到 自己的車全毀了 還要賠
高級車車主 1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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