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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人跟我家借地耕種? [打印本頁]

作者: pyang    時間: 2011-7-26 23:44     標題: 有人跟我家借地耕種?

想請問大家
有一小塊地 因為沒有在耕種
就有朋友的朋友想要借地來種東西
沒有簽什麼租約
就是口頭上借給他種
也沒有收租金

這麼做
會不會有一借不還的危機阿? 法律中好像有地上物權什麼的
謝謝大家
作者: jackQ    時間: 2011-7-27 08:54

簽一下比較妥當

無償借用 + 租期+  可臨時收回之權利 + 地上物及土地改良不補償
等等........想到就註明

找個村長里長見證   或公證(賴皮的傢伙很多 簽約都不一定遵守

這年頭朋友都可能會害你了 何況是朋友的朋友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7-27 09:09

想請問大家
有一小塊地 因為沒有在耕種
就有朋友的朋友想要借地來種東西
沒有簽什麼租約
就是口頭上借給他種
也沒有收租金

這麼做
會不會有一借不還的危機阿? 法律中好像有地上物權什麼的
謝謝大家
pyang 發表於 2011-7-26 23:44


地主可提告...佔用私人土地(是侵占罪論)
有無合約在於..有問題後的處理快與慢之分...
如果要有所保護!就簽約走法院公證...省麻煩就放著長草就好呀!
如不走法院...到村里長那裡由村里長作證..因是無償使用!
租方包紅包給村里長..吃紅一下...

我大部份是使用朋友的無償使用土地!!並隨便我玩...
但是多有些基本要件不能越界..例如砍樹..或是任意挖山土(包括重機)...等..
而植樹..造林..種菜.養苗..沒有問題!
也沒有簽任何約定!...純粹是自由心證..甚麼可與不可為..大家多清楚!
也是誠信問題!
作者: jeep5631    時間: 2011-7-27 10:10

土地寧願放著長草,也不要隨便讓人使用
真要無償讓人使用,白紙黑字寫清楚再去公証一下
對自己總是個保障
防人之心不可無,先小人後君子總是安心點
作者: jane3317    時間: 2011-7-27 10:34

我老婆娘家有一塊地也是借人種
想說不要長草就好
沒想到........
連休耕補助都被對方領走
真是厲害厲害!
作者: e99friend    時間: 2011-7-27 10:55

簽一下比較妥當

無償借用 + 租期+  可臨時收回之權利 + 地上物及土地改良不補償
等等........想到就註明

找個村長里長見證   或公證(賴皮的傢伙很多 簽約都不一定遵守

這年頭朋友都可能會害你 ...
jackQ 發表於 2011-7-27 08:54

完全同意  +1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7-27 11:28

我老婆娘家有一塊地也是借人種
想說不要長草就好
沒想到........
連休耕補助都被對方領走
真是厲害厲害!
jane3317 發表於 2011-7-27 10:34


第一次先口頭警告...已經犯了違造文書罪....
而在說..是如何口頭承諾借用之細部我是不清楚!
(鄉村習慣多是口頭說一下..答應就照規矩走...很少賴皮..信用與誠信
有時比白紙黑字好用...再說做田那知道這些讀書ㄟ搞什飛機)
存心坑人!一遇便知..沒機會有下一步可走...老農夫..精的狠! )

就依有關的補助!指對地主所有權人可以領取(同等農保資格)
而代理人需要有地主的認可委託..代理人才可以領取補助!
有點意外.代理人..竟有辦法領到...
很明顯喔!!是違造文書罪...是公訴罪...

奇摩知識解釋
作者: PAO    時間: 2011-7-27 21:27

白紙黑字,小心375減租耕者有其田還有效
作者: brown    時間: 2011-7-27 21:49

讀書人中毒太深,以為凡事都白紙黑字才是正道!
台北知名律師語重心長提醒:處理糾紛爭議
1.最差--上法院(白紙黑字曠日廢時)
2.較差--調解
3.最好--和解
上鄰阿婆有塊一甲地,休耕多年,也有多位借用過(非承租)
去年開始由我來種花生玉米等雜糧,
我打算今年收完還給阿婆,只一句話互信機制
否則,鄉下人會鄙視的!
作者: smhu    時間: 2011-7-27 22:11

白紙黑字,小心375減租耕者有其田還有效
PAO 發表於 2011-7-27 21:27

沒有那麼嚴重啦...375條例時的田及佃農都還存在,只要佃農從那時候還一直付租金,地主要賣佃農是可以分得375的;但是那些條例對於後來發生的地主佃農關係已經不適用了...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1-7-28 00:28

375就是沒落日條款,導致到最後地主賣地1000萬還須給佃農375萬吃紅。
很奇怪的一條法律。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7-28 08:08

375就是沒落日條款,導致到最後地主賣地1000萬還須給佃農375萬吃紅。
很奇怪的一條法律。
nenghsin 發表於 2011-7-28 00:28


是否可以舉例一下...在台灣的那一地區!還有辦法可以這樣玩!
很好奇喔!!
那這樣....我來去霸一些國有地..來玩玩..看看有沒有375這回事...
不過啦...有人問..我通常不主張是我種的...
我是到這裡玩玩...我是生態自然觀察員!! 這是誘蝶植物!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7-28 08:23

12# rdmigo

現在新承租的地沒有 375 了啦! 兩年前去玉里看田, 有一塊覺得不錯, 仲介說有 375, 就是古時候一直承租到現在的佃農, 地主賣田時, 佃農可以反對, 佃農不想賣時, 可以切 37.5% 的地出來給佃農, 隨意切, 當然會切比較差的給佃農. 不過, 地就變小了, 聽起來還有點複雜, 就沒買了

rd 大倒是可以多圈一些國有地來種植, 說不定哪天國有地又放領那就卯到了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7-28 08:40

原地主的大哥仍然在隔地種植,
借水源牽水管從偶的地過...
用舊水管又每一節都不固定(用膠水),
大概想臨時的,以後上用得著...所以...
造成偶的地也淹大水...
跟他講:黏一段...
輪另一段脫節...
再跟他講...才...
真是xx...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7-28 08:40

12# rdmigo

現在新承租的地沒有 375 了啦! 兩年前去玉里看田, 有一塊覺得不錯, 仲介說有 375, 就是古時候一直承租到現在的佃農, 地主賣田時, 佃農可以反對, 佃農不想賣時, 可以切 37.5% 的地出來給佃農, 隨意切 ...
lswang 發表於 2011-7-28 08:23


好的地...多被老農給圍走了...
剩下..猴子住的地.....現在很嚴格...超過一定的坡度..就收回不在給承租!
而有登記的產業道路兩旁..太陡的..也收回...
來張公告給大家參考一下....

這塊很陡喔!!再開發會有破壞上方農路的疑慮!收回是應該的..我贊成!
而這一區..年年出現問題(自然坍塌)及地殼滑落問題!
由東向西滑落 而被頭嵙山頂著....(是大範圍觀測)
好歹我是混這一區的.....還混 一段時間了...
ㄋㄋ我好像又離題了.....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7-28 09:24

15# rdmigo

還有一種 '準國有平地'! 玉里建地附近有一塊長草的水田, 目測約 6 分, 仲介先生想去問地主來賣給我, 最後, 原來地主已亡故, 沒人繼承, 等著廿年後政府沒入變國有地, 而地主住鎮上, 附近的人也沒人知道發生何事, 也沒人去種, 當然也會耽心辛苦種的稻到時被冒出的地主割去了啦! 那塊田就是長草而已. 不然, rd 大就去圍那塊好了, 平地, 不會有水保問題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1-7-28 15:27

15# rdmigo

還有一種 '準國有平地'! 玉里建地附近有一塊長草的水田, 目測約 6 分, 仲介先生想去問地主來賣給我, 最後, 原來地主已亡故, 沒人繼承, 等著廿年後政府沒入變國有地, 而地主住鎮上, 附近的人也沒人知 ...
lswang 發表於 2011-7-28 09:24


私敲一下地號....我去開墾一下...曾有人說過..可佔地為王...
至於理由很簡單....的回答就可以!但是喔....一定要有地號才有辦法!
玩下一步...6分算一算有點搞頭喔!
不開挖裡面的土..運出去...把把外面的土運進來...基本上..沒有問題的...
頂多和解出場!! ......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1-7-28 20:51

12# rdmigo
台北市信義區搞不好有。
沒種地了但是租約還在,地主想賣地,佃農不同意還不能賣。
所謂375就是收穫的千分之375給地主,沒收穫當然不用給。而且為了保護佃農,還是有相關單位幫忙監督換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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