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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40km以上就超速了!(搶錢路段...) [打印本頁]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8-10 13:36     標題: 40km以上就超速了!(搶錢路段...)

本文章最後由 eastern 於 2011-8-10 13:47 編輯

七月中自田裡返家途中,想到順便上陽明山看看三十幾年未見的老兵同志.
沒想到人未見著...(去做化療);事隔快一個月的今天卻收到一張紅單(交通罰單)

違規地點: 竹子湖路(往台北)
違規事實: 限速40km...

還附一張偶車尾煞車燈亮著的玉照...
這輩子真的沒有碰過限速40km的路段與罰單(高速公路下交流道路肩除外),更尤其在下坡路段...請問下坡限速40km如何開?...
難怪後來在仰德大道上,前車始於是龜速行駛(大概紅單接多了!)

上網查了一下:還真的有許多限速40km的地段,而且偶被拍攝的點也是排行榜裡的...

限速40km路段:
堤外便道  淡水河右岸(民生西路至桂林路)
市民大道平面道路
山區道路 含仰德大道、格致路、陽明路1段、湖山路1段、竹子湖路(以上路名統稱陽金公路)
行義路
泉源路、新民路
稻香路、公館路
指南路二段、萬壽路
萬美街、萬樂街
萬寧路、萬利街
臥龍街、軍功路
碧山路
舊莊街二段
       
根據聯合報報導與台北市交通大隊資料統計,陽明山仰德大道四段(格致中學前)
往下山方向與竹子湖路往台北方向,99年度分居測速照相取締的第三名(24125件)和第五名(19712件)。以一張罰單1700元計算,駕駛人們大約問市庫貢獻了8千萬元。

http://td.tcpd.gov.tw/ct.asp?xIt ... 24970&mp=108191

提醒大家:多多留意免得荷包失血! 肥了政府!!!
作者: 4w    時間: 2011-8-10 14:14

本文章最後由 4w 於 2011-8-10 14:16 編輯
這輩子真的沒有碰過限速40km的路段與罰單(高速公路下交流道路肩除外
1# eastern


每次我由國道三轉中彰快速公路,閘道限制40公里, 我就一個頭二大,  時速從110公里要馬上降到40公里, 然後經過幾十公尺的閘道, 又要加速到80.

  真是難按照規定開啊 ,如果乖乖40-50過閘道, 很怕被後面的車追撞 ,以當時路況要開60-70沒問題, 可是卻要降到40公,里 實在沒理由
作者: 胡媽媽    時間: 2011-8-10 15:09

1# eastern

趕快裝有超速警報器的東西吧!相信我這對國家貢獻良多的良心建議,台北市民大道到板橋的同一條不同路段的高架道路時速由50、60、70、80都有,一張照片1800元。
作者: william8864    時間: 2011-8-10 15:31

以前常常在想行車的速限是根據什麼公式又怎麼訂出來的,誰有此生殺大權?

印象最深的是很早以前,開車去高雄途經新竹湖口縱貫段,由於趕早,清晨五時許上路,一路上都是70km 速限,唯獨有一段居民聚落處速限突然改為40km。就在出發時的愉快心情下,突然由路邊跳出交警攔車,被狠狠痛罰一張。 很多路段的設計與速限很不合理,讓人留下政府與民搶錢的爭議,為政者應該常常檢討改善。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8-10 15:36

2# 4w
收到紅單沒有任何人心中會爽快的!...

尤其有時候高高興興出遊! 雖然平平安安回來! 卻不知何時紅單也接踵而來...

記得有次全家去苗栗通霄海水浴場露營,南下交流道口前約好幾百公尺路肩剛好鋪設新柏油,邊線都不見了!
未久就收到一張罰單說:偶走路肩...真是xxx
交流道口不可能設有自動照相機,擺明了是員警爬到路肩護欄內拍攝的!
而且事隔個把月,路肩白線也早已補劃好了...
事後偶還挑了一天清晨特別驅車至那個被拍攝地點,下車查看與拍照舉證...
奈何事過境遷毫無證據力可言...

$ 就這樣双手奉送給政府了!...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8-10 16:38

安全第一! . . . . . . . . .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8-10 16:45

速限 40KM, 應該是超過 50KM 才會拍照才對
作者: dazzles    時間: 2011-8-10 17:06

最近政府缺錢
我連接了兩張
其中一張是五月的照相,七月底才寄來,真有給他奇怪
另一張在辛亥路/羅斯福路,開了二十幾年的路,突然說限速五十,說我六十三,又被罰了。
今天回到家裡巷子,看到郵差正在挨家挨戶按鈴掛號信,看他手上也是一疊交通裁決所的信封。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8-10 18:36

7# lswang
好像是:
限40km--51km起計價
    50km--61km
    60km--71km
但超過20km以上好像罰更多...

有一次從桃園縣產業道路才轉出來,過下一路口就被路邊拿測速槍的警察攔下來...
測速槍螢幕顯示52km,一口就要證件開罰...
偶怎麼知道那是不是上一台被攔下車的速度,他們就一直沿用...
作者: 4w    時間: 2011-8-11 06:15

本文章最後由 4w 於 2011-8-11 06:19 編輯
今天回到家裡巷子,看到郵差正在挨家挨戶按鈴掛號信,看他手上也是一疊交通裁決所的信封
8# dazzles

古人有云:{ 馬路如虎口]還真是先知,  在所有交通規矩裡,我最怕超速 ,尤其是下閘道的規定, 還有一些路寬車少之地, 暗藏低速限制
我記得有一年光是台北的罰單, 就總金額高達36億,罰單的張數更高達396萬張,如果把這些紅單堆疊起來,比台北101還要高出7公尺 資料來源http://steslife.pixnet.net/blog/post/26620134
如果換算成每位市民平均支出, 不知可否競爭[驚氏紀錄] 嗎?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8-11 08:48

10# 4w

增加政府稅收,不無"小"補!...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1-12-5 09:40

限速40km路段:
淡水往漁人碼頭,在文化大樓附近,有一個照相機限速40公里,請大家要注意。
作者: Eyesman    時間: 2011-12-5 10:48

本文章最後由 Eyesman 於 2011-12-5 10:50 編輯

訂定速率 的學理依據何在?
計算公式在哪?
政府應該要有 公開接受 各界查詢跟驗證 的義務
再則
若某一路段 經由某人(誰?) 訂定出速限之後
卻形成該路段 普遍大量 的"超速"事實
(當然這要以實際數目而非開出的罰單數來算)
那到底 錯 的是眾多駕駛
還是定出該速限的 xx學者? xx專家?其實是錯的呢?
(或者速限是公路局內部某些 什麼學位證照 都沒有 的職工 憑"經驗"就可以拍板的?)
作者: 種哥    時間: 2011-12-5 10:53

在台灣開車 如過少林18銅人陣
不緊張才怪 難怪神經衰弱
施政者(藍綠皆是)以人民為芻狗
抱著長毛象時代法條 以偏蓋全 收刮生斗小民

清朝第一條鐵路由上海到南京英國人建的
但突然有天軋死人 全國譁然
甚至穿鑿附會風水之說 中國龍脈上 怎麼會有冒煙鐵怪獸
在吞食龍體 所以清朝為息眾怒 花錢消災
向英國買後 拆卸 爾後就不會有軋死人事發生 真是高招
同理把房子拆了 就不會發生火災
時速40太高 乾脆限速10
將全民皆罰 車禍也減少 且 國庫滿盈  
作者: Eyesman    時間: 2011-12-5 11:23

早期有消基會
努力到現在 催生出了消保官制度

我覺得
該是有民間力量組織起來 制裁這種"惡機關"的時候了
政府的制度內監督效能不彰
民間的力量就輔助推他一把又有何不可
作者: otis88    時間: 2011-12-5 12:00

台11丙的速限是70km,到某處會突然降到50km並有測速照相,台9線光復段平均速限是60km,到某處會突然降到50km並有測速照相,我觀察的結果是這兩處都是人口密集處,為了安全故降低速限並設測速照相

竹子湖那個測速照相是因為有很長一段下坡路段,又竹子湖出入人車都很多,避免車速過快造成竹子湖交叉路口傷亡而設立的.

大部分固定式測速照相的設立都是有原因的,為了他人著想,踩一下煞車吧.
作者: Eyesman    時間: 2011-12-5 13:09

權責機關立個限速牌子
表示本機關 有處理 有做事 的消極便宜手段
明顯的對該路段的保護成效不彰
更徒增用路人的反感、糾紛、和對公權力的不信任
說他們是拖累政府部門的老鼠屎也不為過

本來就不該不思進取的
不去想辦法從道路規劃來改進
只插個限速牌交差了事
成效不彰就推給警力不足的瀆員最可惡了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12-5 13:42

16# otis88
otis大,
多謝提醒!
確實已踩了好幾下煞車...(在收到罰單附來的照片中,煞車燈還是亮著的...)
自己取得駕照與實際開車已約四十載,當然不能以"老王賣瓜"的心態來談論此事,
可是以每一位有多年駕駛經驗的人來講:在下坡或交通繁忙路段...
駕駛人絕對會減速通行的,相信連救護車或消防車的駕駛也一樣都會特別注意並減速...
有誰願意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讓我想起歐洲國家有的高速公路沒有速限規定的,那豈不是會常常出事嗎?...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2-5 13:43

速限還好, 最討人厭的是各路口紅綠燈的時間搭配, 很多路段的紅綠燈都是設計成讓車輛每到下一個路口就要停個紅燈, 這才是真的十八銅人陣  不知道這些連動的紅綠燈是誰設計時間的? 設計人有沒有自己開車試試看啊?  是警察嗎?  領這麼多錢, 設計出這種紅綠燈, 如果紅綠燈是私人公司管理的, 這些交警早就沒工作了
作者: sanyikw    時間: 2011-12-5 14:03

從台南北上中途經過某一收費站,不遠的警察局二樓有警察在拍照
忘了地點,下次再留意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12-5 14:26

20# sanyikw
應該是在拍靠近收費站前跨越其他車道的違規車輛吧!
在市區的行人陸橋上也常常看到此景象...
作者: otis88    時間: 2011-12-5 14:38

公路是為了服務大眾而鋪設的,從行人,機車到汽車,從小朋友到老人,都是使用者,所以政府單位在考慮政策的時候,必須把各種使用者的需求與狀況都考慮進去,才能達到公平公正的目標.當然財力能不能負荷也是個問題啦,像是玉里鎮人少財政緊迫,導致193縣道晚上都不太開燈的,只有住家附近才會點燈,其他就更不用說了.

另外一個觀點,社會本來就是人構成的,人人生而平等.而交通工具具有殺傷力,使用不當會造成傷亡,所以才需要經過考試證明擁有駕駛車輛的資格.開車在路上,一個不小心就可以撞傷撞死人,而行人頂多只能用拳頭或石頭打凹鋼板或打破玻璃,手還會痛或受傷,追車還跑沒車子快,兩者相比差很遠啊.所以駕駛車輛的人本來就有義務要禮讓行人.

反正政府是個很奇妙的單位,要搞定所有人的問題還不能出包,包含同事,老闆,各級長官,包商,有力人士,無關人士,未來的長官...真是"身在公門好修行"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1-12-5 21:02

一般人的印象是快就是危險,慢就是安全
其實安全與快慢並沒有絕對的正相關,
真正影響安全與否的最大因子在於駕駛者當時的情況,
及駕駛者的駕駛心態與習慣,
若車況及車德均不佳,難保不出事故.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12-5 21:15

23# 文川
其實交通處罰條例之違規懲處只有硬體型式的嚇阻作用
對於"車德"極差的駕駛人毫無任何使其變更心態與習慣啟示
任意超車,走路肩,搶快...比比皆是...
尤其是大家都按順序要走某一車道,就突然有人硬要插入...
讓它---心裡粉受傷!
不讓它---那就走著瞧吧!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2-5 22:10

在這鄉下最搞不懂的就是這兒開車的速度就只有兩種,一種是很慢,慢到會讓你抓狂的程度,明明前面沒有什麼障礙,但就是開很慢,而又只有一線沒辦法超車;另外一種是很快,也搞不懂真的有那麼趕嗎?而且是那種硬是要超車,超過去一陣子之後又好像中邪了似的慢下來,還真的是不懂...一路順順的開不就好了嗎?

另外就是這兒經常看到那種開起來很大聲的車子,據我的觀察,第一:排氣管聲音很大;第二:車子都很不怎麼樣;第三:跑起來也不快;第四:音響都開很大聲;第五:好像車子裡面沒有空調,因為車窗都是搖下來的。
作者: oop930    時間: 2011-12-5 23:08

接到罰單~
那表示你們繳的費用還不夠喔~
曾經一個月在同地點
收到好幾張罰單
爾後經過那裡
不知為何腳就自動踩煞車
要再接到那地方罰單很困難了
還有~
為何車窗搖下來
音響很大聲
是否冷氣壞了
胡兄~他是開給你聽的啦
關窗戶不就外面聽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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