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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公告侵占,該如何申訴? [打印本頁]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1-8-14 21:06     標題: 被公告侵占,該如何申訴?

林管處認為侵占,所以發函罰款
承租人繳款
地主認為行之有年實無侵占,申訴之
試問
1、訴訟期間,林管處可以逕行移除地上物造林?
2、如何抗辯才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作者: 王小明    時間: 2011-8-14 21:33

跟林大哥玩,玩不過的我也是該收就收,不要跟他玩,他們的政策是要慢慢收回
三峽這裡租約要續約已經拖很久了,我的私有地被他們挖的變他的最近要看怎麼
告回來,有的玩了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1-8-14 21:55

印象中
山坡地如果是可繼承者就和一般平地一樣,屬私人土地吧
只要記得去辦理繼承更名應該就不會被收回去
另一種是用租的,但原承租戶本就優先承租
不知這樣的認知對不對
呵,不知我朋友是那種
一甲的平整谷地,硬是被收回
實在很傷耶
不然,我還想說退休時來放牧多好呀
只要在路口圍起來,就是山大王了>_<"
作者: 王小明    時間: 2011-8-14 22:00

這個地他應該以前為了省稅金沒去登記或是清墾放租所以會被收回
作者: bingo    時間: 2011-8-14 22:11

我的地也是繼承去辦理租約的  有可能和租約規定的差太多才被回收因為違約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1-8-15 11:31

也就是山坡地不是私有囉?
是要跟政府租的?
作者: Vincent814    時間: 2011-8-15 19:30

本文章最後由 Vincent814 於 2011-8-15 19:38 編輯

6# 大地彩妝師
山坡地當然可以私有,
但是您的問題寫道:....林務局發函...承租人繳款,該土地應該是租的,而租約到期林務局不再出租當然是侵占,我想妳朋友的租約妳應該沒看過吧,很多林務地承租人都會擴大開墾期租地相鄰土地,我這邊也是有朋友租小部分山地,結果30多年來他開墾了整個山頭種滿梅樹,現在林務局也是告他侵占,法官要他自行移除所有地上作物及建物,他跟法官說:那麼他砍完他種的樹後山垮下來誰負責,法官立刻說他負責....
如果是租的無法續約或占有的,現在林務局很積極催討,不管妳占了多少年,不是自己的就是會被討回去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1-8-15 20:50

7# Vincent814

不是啦
我講的承租人不是我朋友
而是我朋友大嫂的大哥
就是因為他繳了罰款
等於自己承認侵占
現在案子還在處理中
但我質疑的是還在處理中的案子
林管可以直接移除地上物,直接造林嗎?
那如果後來打贏官司,地上物的損失可獲得賠償嗎?
作者: bingo    時間: 2011-8-15 20:56

其實如果不是太過度開發林務局是沒有權力收回的必須賠償地上物一公頃40萬元
作者: bingo    時間: 2011-8-15 20:57

而且沒有強制性除非過度開發違約
作者: Vincent814    時間: 2011-8-15 21:14

8# 大地彩妝師
我還是看不明白...
不管是誰租的,其實有沒繳罰款不是重點,法官不會說妳腳了罰款就說妳侵占,重點是妳現在使用的土地是租約期間內還是已經過期未換約?妳使用中的土地是租約範圍內還是自己隨意開發的?妳使用土地種植的作物是合約允許的還是...?
如果妳現在使用中的土地是租約期間內,也沒有過度開發或違約種淺根作物,我想林務是趕不走妳的,如果不是那恐怕就沒法留了,我們這邊有退下來的議員,政商關係良好也是被趕走...
如果那土地水土保持不良,林務可能是可以種樹的,如果妳種淺根作物他不告妳公共危險就不錯了...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1-8-16 09:57

11# Vincent814

嗯嗯
了解了
總之就是知法才能玩法 呵~
所以有空還是來查查版上講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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