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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真相已大白,請大夥停止討論! [打印本頁]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1-9-14 10:49     標題: 真相已大白,請大夥停止討論!

本文章最後由 文川 於 2011-9-16 20:09 編輯

真相已大白,請大夥停止討論.
作者: fums420505    時間: 2011-9-14 11:35

1# 文川
不理他
好像也不行
這世界
真可怕
作者: Vincent814    時間: 2011-9-14 11:53

本文章最後由 Vincent814 於 2011-9-14 11:55 編輯

讚!報案就對了,免得更多人受害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1-9-14 12:53

估計是假的
要先提付一半的錢 及冒誣告之責
只賭對方不理
歹人沒那麼低能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1-9-14 13:24

2# fums420505
非常感慨為何壞人賺錢這麼容易
難道真的沒有天理及報應?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1-9-14 13:32

估計是假的
要先提付一半的錢 及冒誣告之責
只賭對方不理
歹人沒那麼低能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1-9-14 12:53

歹徒要先提付一半的錢?給法院嗎?
如案例中勝訴後會退回嗎?
有沒有人懂法院的實際運作情況?
可幫忙算算在此案例中歹徒須先附出多少成本?(據悉還要預繳裁判費)
如順利得逞,歹徒的穫利有多少?
作者: 2home    時間: 2011-9-14 14:36

這事件感覺有點離譜,不過這家公司也蠻大膽的,詐騙都是偷偷摸摸的,對方不怕法院還敢出面,不怕被捉嗎?

這信我好像有收過,不過收件人及內容當事人的名字不是我的名字,隨便亂寫一通,我看完,就被我丟到垃圾桶.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1-9-14 15:47

這事件感覺有點離譜,不過這家公司也蠻大膽的,詐騙都是偷偷摸摸的,對方不怕法院還敢出面,不怕被捉嗎?

這信我好像有收過,不過收件人及內容當事人的名字不是我的名字,隨便亂寫一通,我看完,就被我丟到垃圾桶.
2home 發表於 2011-9-14 14:36

還好不是你的名字,如果系金A,五萬塊就灰了了。
作者: trust    時間: 2011-9-14 15:51

錢就先不要付,再提告請對方出面對質,,,,,,,,,,,,,,,,,,,,
作者: hoyea    時間: 2011-9-15 00:23

收到存證信函就要稍微注意一下,
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你不理他,時間到,對方就可以伸請強制執行,
所以你要提出異議.

對到法院你錢沒有辦法先不付,他可以查封你戶頭扣你薪資,

你也沒有辦法告他誣告,因為對方也沒告你,

要法院對你提出支付命令也要有所本,如本票....,不是空口說白話
法院就會同意這個支付命令,還是跑一趟法院了解一下比較妥當,
現在的法院很親民的,都有輔導人員.
作者: omp    時間: 2011-9-15 00:30

有機會我還真想跟他玩看看,
等拿到支付命令時告他詐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9-15 00:38

設籍地點要自己能收得到信件不會被攔截走.這點很重要.居住地與設籍地不同的人要注意.
接到存證信函可以不一定要回應.但一定要找精通法律的人一起研究.接到法院通知就更不用說了.直接向法院或警局了解一番.基本上這些單位都會幫您驗明信件的真假.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1-9-15 21:59

友人寄來的所謂新的詐騙手法,站上懂法律的大大們請幫忙判斷真假以為借鏡,
或有任何看法也請提出討論。

全文如下: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
文川 發表於 2011-9-14 10:49


「元誠」的「聲明」

NOWnews的追查結果 --  http://rumor.nownews.com/2011/09/15/515-2742398.htm
作者: chrisccc    時間: 2011-9-15 23:12

感謝黑面大大,原來這是合法追討,並非是詐騙啊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1-9-16 19:47

本文章最後由 文川 於 2011-9-16 19:49 編輯

感謝黑面大大,這下真相大白請大夥就討論到此為止,謝謝大家!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9-16 20:55

設籍地點要自己能收得到信件不會被攔截走.這點很重要.居住地與設籍地不同的人要注意.
接到存證信函可以不一定要回應.但一定要找精通法律的人一起研究.接到法院通知就更不用說了.直接向法院或警局了解一番.基本上這些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9-15 00:38

如果住所和戶藉地不在同一處  結果收到支付命令確定時  可以申請"債權不存在或票據不存在"之訴的...但先決條件須為不是你積欠的  因為他是寄存送達的  所以還是有爭議的 千萬別輕易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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