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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地租用 [打印本頁]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9-20 23:21     標題: 公地租用

本文章最後由 2ndhome 於 2011-9-20 23:32 編輯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先生的祖墳據說佔用了公有地,
民進黨發言人澄清說祖墳全都在私地上,
其他部分土地現由其親友在耕作中 ...
不管事情真相怎麼樣,
從這個事件讓我們學到一條法規,
"耕地租用:以自任耕作為目的,約定支付地租,使用他人之農地者。"
所以, 依前述相關法律規定, 租來的地只能自己耕作 ...

另外, 蘇先生自己蓋了豪宅農舍, 非農地農用,
但現任縣長說拆卻不拆, 最後只罰六萬元了事!
這樣, 罰六萬就成判例, 大家都可以有樣學樣了, 蓋吧!
作者: 阿宥    時間: 2011-9-20 23:32

1# 2ndhome
可否詳列出"公地租用"的法規?
你的原文中有一半不是談"公地租用",疑有偷渡政治文的嫌疑。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9-20 23:39

本文章最後由 2ndhome 於 2011-9-20 23:44 編輯

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12條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使用。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放租機關得依相關法令規定收回耕地,承租人不得請求補償。

在這裡只講法規, 不談政治!
作者: ch    時間: 2011-9-21 09:19

當你的拳頭有砂鍋那麼大,你就可以罰六萬元結案
當你沒有這種拳頭,你可能不是花六萬喔~~~
可能十倍,百倍,至於倍率與拳頭大小成反比
作者: lusong7    時間: 2011-9-21 09:26

... 最後只罰六萬元了事!....這樣, 罰六萬就成判例, 大家都可以有樣學樣了, 蓋吧!
2ndhome 發表於 2011-9-20 23:21

這樣教大家不好哦!(想學後台真的要有...現實問題...非關藍綠)(樂活族已經進化成地球人了)
死老百姓好像可以連續處罰...罰金好像可以更高....(所以最好不要試)
...
...
綠的可以告藍的...藍的可以告綠的....(這種事要偷偷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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