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公地租用
[打印本頁]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9-20 23:21
標題:
公地租用
本文章最後由 2ndhome 於 2011-9-20 23:32 編輯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先生的祖墳據說佔用了公有地,
民進黨發言人澄清說祖墳全都在私地上,
其他部分土地現由其親友在耕作中 ...
不管事情真相怎麼樣,
從這個事件讓我們學到一條法規,
"
耕地租用:
以自任耕作為目的,約定支付地租,使用他人之農地者。
"
所以, 依前述相關法律規定, 租來的地只能
自己耕作
...
另外, 蘇先生自己蓋了豪宅農舍, 非農地農用,
但現任縣長說拆卻不拆, 最後只罰六萬元了事!
這樣, 罰六萬就成判例, 大家都可以有樣學樣了, 蓋吧!
作者:
阿宥
時間:
2011-9-20 23:32
1#
2ndhome
可否詳列出"
公地租用
"的法規?
你的原文中有一半不是談"公地租用",疑有偷渡政治文的嫌疑。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1-9-20 23:39
本文章最後由 2ndhome 於 2011-9-20 23:44 編輯
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12條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使用。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放租機關得依相關法令規定收回耕地,承租人不得請求補償。
在這裡只講法規, 不談政治!
作者:
ch
時間:
2011-9-21 09:19
當你的拳頭有砂鍋那麼大,你就可以罰六萬元結案
當你沒有這種拳頭,你可能不是花六萬喔~~~
可能十倍,百倍,至於倍率與拳頭大小成反比
作者:
lusong7
時間:
2011-9-21 09:26
... 最後只罰六萬元了事!....這樣, 罰六萬就成判例, 大家都可以有樣學樣了, 蓋吧!
2ndhome 發表於 2011-9-20 23:21
這樣教大家不好哦!(想學後台真的要有...現實問題...非關藍綠)(
樂活族已經進化成地球人了
)
死老百姓
好像可以連續處罰...罰金好像可以更高....(所以最好不要試)
...
...
綠的可以告藍的...藍的可以告綠的....(這種事要偷偷做就好)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