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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禁談個股 非投顧分析師勿盤中解盤 投顧公司個人分開罰 [打印本頁]

作者: ey5701    時間: 2011-9-29 09:19     標題: 禁談個股 非投顧分析師勿盤中解盤 投顧公司個人分開罰

本帖最後由 ey5701 於 2013-12-22 22:20 編輯

股市節目 須每5分鐘秀警語
禁談個股 非投顧分析師勿盤中解盤 投顧公司個人分開罰
2011年 09月29日 【廖珮君、陳瑩欣╱台北報導】

各大電視台股市節目播送、財經名嘴資格將設限。未來不論是台股交易時間或晚上盤後節目,只要是股市節目,須每隔「5分鐘」秀3大警語,並揭露訪賓姓名和資格;且沒任職投顧分析師的財經名嘴,將禁止在早上8點到下午2點半出現在電視台解盤。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財部長李述德昨連袂赴立院報告,財經台名嘴氾濫成關注焦點,立委也提案通過,要求金管會對股市節目擬定罰責、警語、揭露來賓資格。


字體不得小於畫面5%
陳裕璋說,金管會已與傳播通訊委員會協調制定「製播證券期貨投資分析或評論節目應注意事項」草案,對各大電視台股市節目播送,及來賓身分設限。
證期局長李啟賢昨說,依該草案,只要是股市節目,需每隔5分鐘循環3大警語,「節目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投資、自負風險」、「本節目與節目中所分析的金融商品沒有不當關係」,且字體面積不得小於電視畫面5%。
若屬台股盤中時段,從早上8點到下午2點半(股市開盤前1小時到收盤後1小時內)的即時播報節目,找名嘴或Call-out僅限投顧分析師,也就是說,非投顧分析師的財經名嘴,盤中不得出現在節目上解盤。


無照名嘴嚴禁談個股
李啟賢說,在盤中時段,也禁止投顧分析師談論個股、或涉及價位,若有違法,投顧人員最重可處解職;投顧公司則可處至少12萬元罰緩。依《投信投顧法》,金管會可視投顧公司、人員情節輕重處份,投顧公司可處糾正、警告或處最重300萬元罰鍰,若限期沒改善可加倍罰;人員處停職1年以下或最重解職。
依草案,若是非交易時間(如晚上盤後節目)及其前後1小時內的新聞及財經座談節目,沒分析師資格者,也禁談個股;換言之,接「晚上通告」財經名嘴,想談個股須考分析師執照。
作者: ey5701    時間: 2011-12-6 09:28

本文章最後由 ey5701 於 2011-12-6 09:3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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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談股 金管會緊盯
異常交易 沒執照且收費 操縱市場 將移送法辦

2011年 12月06日
【廖珮君╱台北報導】網路部落客談股,金管會緊盯。證期局長李啟賢說,若有發現個股特殊異常交易、或有人檢舉網路部落客收費的交易契約,就會進行監視搜尋,若發現部落客談股且涉及操縱市場行為,一律移送法辦。
金管會去年10月修改「投顧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禁止投顧公司以業務人員名義、在網站部落格攬客,需以投顧公司名義進行。
金管會指出,投顧業不能預測價位、分析須有合理依據,且禁止影響股價,若違法則依法辦理,最重可處停業;若涉及操縱市場價格、意圖影響市場交易,一律移送法辦。


分享經驗為言論自由
若非屬投顧業者,如一般網路部落客,在網路對個股發表言論、提供買賣建議,則依「是否有收費」為判定標準,若有收費,屬「非法從事投顧行為」,金管會可移送法辦。
若沒收費,雖屬個人言論,但若涉及操縱股價、衝擊市場秩序,金管會仍可依證交法意圖操縱股價、移送法辦。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赴財委會報告壽險業概況,立委關注網路部落客談股、壽險業經營和兩岸金融進展。李啟賢說,網路部落客若賣資訊軟體、還夾分析股市,收費就需有投顧分析師執照;收費卻沒執照,涉及刑事責任可移送。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1-12-6 10:19

本文章最後由 陳青 於 2011-12-6 11:35 編輯

股市人為操縱,詭譎多變,小心為妙,不賭就是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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