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農舍新聞--我的農舍 我的夢 & 怎麼個「豪」法? [打印本頁]

作者: albd38    時間: 2011-10-4 07:45     標題: 農舍新聞--我的農舍 我的夢 & 怎麼個「豪」法?

我的農舍 我的夢   2011-10-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4/today-o4.htm

◎ 劉東山
筆者最近從公部門退休,並搬離居住三十年的新北市,回嘉義鄉下的老家農舍,故願意針對農舍問題,提出一些淺見與大家分享。

農地允許蓋農舍並非福利或特權行為,因為自古以來農民就是居住在自己的土地附近或上面以方便耕作。近幾十年來,由於人口迅速成長,農家子弟每人分到的可耕地面積越來越少,加上社經情況改變,死守農田根本無法餬口,迫使鄉下的年輕人只好出外討生活,於是農村高齡化現象益發嚴重。老農結合子女匯回的金錢及自己終年辛苦積蓄,一有能力當然要翻修舊宅或新建房屋,給自己及家人一個舒適的窩,這應該是農舍興建普遍的心路歷程。

農舍既然允許蓋在農地上,自然要有出入通道,而農地又不值錢,故種植花草樹木來美化環境均屬正常的現象,實在無關特權與否,相信蘇嘉全的屏東農舍亦同。經過綠美化的農舍,從都市人—尤其是台北人—的角度看,根本就是別墅、豪宅。筆者繼承的農舍兩層樓,約八十五建坪,有五房三廳四衛,九十年興建當時僅花了約五百萬(因不含土地成本)。鄰居兩兄弟的農舍與筆者相當,但事實上他們兩夫妻係以幫人搬運(搬家及苗栽)為主業,年收入僅一百多萬元(共四人),顯然與筆者一樣都不是有錢人。

事實上,以北部的高房價,只要願意轉換心念搬離北部,或以屋易屋,很容易在中南部鄉下擁有農舍,圓住「豪宅」之夢!這是城鄉的本質差異,只是國民黨政府長久的重北輕南政策,更加擴大此差異。

誇大農舍的豪華特點,或是故意以顯微鏡看農舍或農業的種種,不是不了解農事,就是別有居心!對於不用功或刻意混淆視聽的惡質政客,民眾應予淘汰或唾棄。

(作者曾任OECD核能署顧問,現為自耕農)



怎麼個「豪」法?◎ 倪國榮
城裡買不起房子才到鄉下買,七百五十坪一塊一塊在賣,按規定佔地十分之一蓋矮農舍,大家跑一下鄉下都曉得。如此「豪」者意思是地寬屋寬的話,那麼確是豪地豪宅;但相較於台北市黃金地段六、七十坪地可以叫價上億,誰又敢講鄉下有豪宅呢?

鄉下無豪宅,城裡才有豪宅。像邱毅這樣感時憂國鄉下有豪宅論,實在搞錯對象,不如追究台北豪宅處處,要求調查大官怎麼會擁豪宅自重有否貪污才是正本清源。當然,邱毅自己住什麼房子年收入多少,先以身作則公佈,才能夠發飆發得正當。順便把國民黨民進黨住上億豪宅者人數相比,一定精彩,到底哪個黨豪宅較多呢? (作者為新竹市民)
作者: albd38    時間: 2011-10-4 07:50

本文章最後由 albd38 於 2011-10-4 08:14 編輯

評議蘇嘉全的「農舍」 ◎ 嚴正心   2011-10-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4/today-o5.htm
筆者為農政公務人員,最近看到某電視台對蘇嘉全「農舍」案大幅報導,質疑申請人未具「農民身分」及所蓋農舍面積超過農地十分之一、農地未農用等問題。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大眾說明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其他農民受到誤會與牽累。

錯誤一:該電視台指稱「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而蘇嘉全的妻子洪恆珠為公務員,不具「農民資格」,這是誤解法令規定。因為依據行政院農委會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農輔字第○九一○一四九八四八號函釋,該「農民」的定義,係指申請人只須提出戶籍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確無自用農舍證明、農用證明等文件,即符合「農民」資格,得申請興建農舍。

錯誤二:該電視台指稱所蓋農舍面積超過農地十分之一,則是錯將農舍周邊的「農業設施」當成「農舍附屬設施」,而誤解法令規定。

洪恆珠的農地面積為二五○五平方公尺,農舍興建面積為二五○.四七平方公尺,符合十分之一規定;且按「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八條規定,「農舍」面積如加計「農業設施」面積,其面積總和上限為十分之四,而非只有十分之一

錯誤三:該電視台指稱農舍周邊的農地未農用,顯有誤解。該台播放農地上有涼亭、噴水池之影片,皆為補辦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前的舊影片;申請合法後,農地上栽種有果樹及苗木等作物,何來未作農業使用?

目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已增訂農舍申請人之資格條件,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且其個人全年之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及退職所得總額必須低於五十萬元,冀望能讓法令規定更周延。 (作者為地方政府農政人員)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09:37

所以說   我們2home的朋友都對法令霧沙沙了  更何況記者勒.......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1-10-4 09:42

我也覺得這間房子的總價...比不上北市的十來坪房子......
但.....
不知板大能否告知....如何合法申請涼亭及噴水池....以及假山假水........
這我比較關心說.....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09:42

大家趁機進修一下.也非壞事.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09:58

我也覺得這間房子的總價...比不上北市的十來坪房子......
但.....
不知板大能否告知....如何合法申請涼亭及噴水池....以及假山假水........
這我比較關心說.....
wenchenyu 發表於 2011-10-4 09:42

涼亭-->可以用資材室的名義申請
水池可以用生態池
假山太明顯的不可以
作者: vcr    時間: 2011-10-4 09:59

本文章最後由 vcr 於 2011-10-4 10:00 編輯

4# wenchenyu
無法給讚,
贊同 wenchenyu 的說法, 教導一下如何讓假山及噴水池合法化吧
作者: vcr    時間: 2011-10-4 10:05

我的農舍 我的夢   2011-10-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4/today-o4.htm

◎ 劉東山
筆者最近從公部門退休,並搬離居住三十年的新北市,回嘉義鄉下的老家農舍,故願意針對農舍問題 ...
albd38 發表於 2011-10-4 07:45


我想作者不該提 "僅花五百萬", 2home 上有很多朋友花不起這五百萬的,
傅主任就是, 我也是

對不起, 傅主任, 把您拿來當例子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10

看了屏東縣政府一切合法的說明,我忍不住去查一下,以利未來如何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畢竟蘇嘉全當過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屏東縣長,最了解法令的”眉眉角角”了

該農舍座落於長治鄉新潭段118-3地號,面積2505平方公尺
地籍圖:
[attach]53599[/attach]

google上的空照圖:
[attach]53600[/attach]

環保署的空照圖:
[attach]53601[/attach]

今天蘋果日報上的空照圖(但其將鄰地也畫入118-3地號,應有錯誤;另外,南北方向與上述兩者剛好相反,蘋果日報空照圖的上方是朝南方):
[attach]53602[/attach]

使用現狀,蘋果日報的相片:
[attach]53603[/attach]
作者: vcr    時間: 2011-10-4 10:16

看了屏東縣政府一切合法的說明,我忍不住去查一下,以利未來如何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畢竟蘇嘉全當過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屏東縣長,最了解法令的”眉眉角角”了

該農舍座落於長治鄉新潭段118-3地號,面積2505平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10


這帖回復該列為保存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20

本文章最後由 荒山過客 於 2011-10-4 10:28 編輯

農舍使用不得超過農地的十分之一
以目視,只看農舍本體,不論農業設施,似乎超過,應該有六分之一
但屏東縣政府丈量過,且說合法
那一定有我們不懂的地方
我研判蘇嘉全的農舍並非四四方方的,所以在目視上會誇大其面積
若真是如此,各位未來設計農舍就不要太四四方方,應設法設計出突出部
突出部之間的地,可植草皮,便有增加農舍開闊的功能,但不必計算在農舍面積之內
作者: jackiew    時間: 2011-10-4 10:20

我想作者不該提 "僅花五百萬", 2home 上有很多朋友花不起這五百萬的,
傅主任就是, 我也是

vcr 發表於 2011-10-4 10:05

我也花不起這五百萬~ 但我相信作者的"僅"指的是跟北部的高房價比起來
五百萬在台北能買什麼樣的房子???
而鄉下的五百萬可以蓋出什麼樣的房子...

再者 五百萬是拿來蓋2home  還是蓋1home 也有根本上的大不相同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0-4 10:26

既得利益者的發言,當然是維護既得利益

我想蘇的問題,不在豪宅與否? 而在不避嫌,比如我若在公司採購標案期間,與某廠商吃飯,不知有人做何感想? 萬一此廠商又得標,那豈不繪聲繪影??

如果當了更高職位,會否更加便利?到時再來搞個農場??

更何況的確一開始也是違法就建,建的時候還是任職要津之時,那時就未合法,後來才補照,不知各位先違法再補照,成功送件機率有多高?? 我想如果是農委會主委又曾是縣長,這機率大否??

我想問題點在心態,不在農舍本身,而且還有那座祖墳問題,最近我老爸交待說,他想土葬,我才在傷腦筋,這不是違法嗎?? 如果我幹內政部長就好了...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27

以相片看來,圍牆應可視為農業設施,所以,我們應可用高牆把自己的農地圍起來,並做一大門。
農路也是農業設施,空照圖及相片看來,農路可以蜿延曲折,以盡視覺上的美;
造材,千萬別用水泥柏油,太醜了,應用美觀的地磚舖設
噴水池或生態池等名稱千萬勿用,必須用”蓄水池”
作者: kenny513    時間: 2011-10-4 10:29

我想花多少錢蓋農舍不是重點,只要遵循法令就算要花上億蓋農舍又有何不可,只要自己有能力,那又何必看人家而眼紅,我從十幾歲就出社會,現在已經四十,勞保年資已經二十三年,從一個基層勞工一直打拼存錢買了農地的上班族,但招誰惹誰..政府不去管管那些炒作的投資者或政客,只會朝有農地農舍的人開槍,若要這樣搞,是否先從台北市豪宅開始查起,難道農舍一定是要破破爛爛才可以,這些高官政客坐擁台北市的豪宅這才是正常,這個社會的觀念已經被這些可惡的政客搞得價值觀點完全混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0:33

農舍使用不得超過農地的十分之一
以目視,只看農舍本體,不論農業設施,似乎超過,應該有六分之一
但屏東縣政府丈量過,且說合法
那一定有我們不懂的地方
我研判蘇嘉全的農舍並非四四方方的,所以在目視上會誇大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20

還有一些名目可以用的  但是   我怕這次炒一炒  又被封掉了  那不是又害了別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0:35

11# 荒山過客
可能要秀出農舍本體的大小才了解.如果旁邊是資材室,就不在1/10的範圍內. 而是在版主所提的4/10範圍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0:35

既得利益者的發言,當然是維護既得利益

我想蘇的問題,不在豪宅與否? 而在不避嫌,比如我若在公司採購標案期間,與某廠商吃飯,不知有人做何感想? 萬一此廠商又得標,那豈不繪聲繪影??

如果當了更高職位,會否更加便利 ...
kevin 發表於 2011-10-4 10:26

當然囉   如果是我  別說當部長  就是承辦人員  更有漏洞可以鑽
我們要判斷的是
如何合法
如何不把合法與合理混爻
如果要問眉眉角角  相信大家都有門路的  只是要如何去跟承辦人員打交道  這才是重點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0:37

以相片看來,圍牆應可視為農業設施,所以,我們應可用高牆把自己的農地圍起來,並做一大門。
農路也是農業設施,空照圖及相片看來,農路可以蜿延曲折,以盡視覺上的美;
造材,千萬別用水泥柏油,太醜了,應用美觀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27

圍牆應可視為農業設施-->錯.
應該視為農舍的一部份才能說的通  因為農地不須蓋圍牆來保護  農舍有住人  才須要
所以要合法蓋圍牆  就必須納入建敝率及樓地版面積計算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40

阿俊大大,請實戰解說,眉角在那裡?
空照圖看起來,有在種東西的土地,大概只有一半
種的是草皮樹木,初判斷也不是種來吃,種來用或種來賣
只看空照圖和相片,我也誤解蘇嘉全違法了
想想也對,蘇當過前農委會主委,怎麼可能違反農舍的法規
一定是我們太膽小了,怕這怕那,不敢這樣,不敢那樣
例如,農路,我就不敢那樣舖
我們要怎麼做,才能一樣合法?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43

圍牆應可視為農業設施-->錯.
應該視為農舍的一部份才能說的通  因為農地不須蓋圍牆來保護  農舍有住人  才須要
所以要合法蓋圍牆  就必須納入建敝率及樓地版面積計算
阿俊 發表於 2011-10-4 10:37


謝謝解說,可是相片中,圍牆是蓋在農地最外層,還有大門,所以對阿俊的解說還是有不解之處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0:43

以相片看來,圍牆應可視為農業設施,所以,我們應可用高牆把自己的農地圍起來,並做一大門。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27

他的周邊是鐵欄杆加上樹林沒有高牆.只是門要如何申請值得學習.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0:48

我想花多少錢蓋農舍不是重點,只要遵循法令就算要花上億蓋農舍又有何不可,只要自己有能力,那又何必看人家而眼紅,我從十幾歲就出社會,現在已經四十,勞保年資已經二十三年,從一個基層勞工一直打拼存錢買了農地的上班族, ...
kenny513 發表於 2011-10-4 10:29

這篇報導  我們應該作的是
1)如何合法
2)如何站在合法的角度 而不是政治的角度看事
舉宜蘭縣為例  他拆人新違章  人家問他家的違章問題  他回說那是舊違章  不用拆
你們如何認為?
他說中央的法令不週全  所以我不用理會
你們認為如何?

現在的政客跟本沒一個想合法  他們都用自己的角度去解釋法令!!那我們百姓怎麼辦?我們還是只能"合法"而已          至於合不合理    依我的低標準想法  別觸法就好了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48

應是我看錯了,看到大門水泥門柱,便以為南邊臨路的是圍牆
可能不是水泥牆,是用樹做圍籬

若按阿俊大大說法,農地也不需設大門保護,這大門是否也應算農舍一部分
但若算成農舍面積,和房子本體距離又太遠了
研判應是用農業設施名義申請的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0:55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1-10-4 10:56 編輯
阿俊大大,請實戰解說,眉角在那裡?
空照圖看起來,有在種東西的土地,大概只有一半
種的是草皮樹木,初判斷也不是種來吃,種來用或種來賣
只看空照圖和相片,我也誤解蘇嘉全違法了
想想也對,蘇當過前農委會主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40

1)農路在農委會內就有規定    可以合法申請  至於舖面材質  可以讓你選  但選了就要依規定作...一定要申請  可別沒申請就搞下去  會出事的
2)停車場-->可以用曬場  舖面材質也同上
3)草皮-->你說他非農業項目  那園藝業可要抗議了  農委會在十多年前並沒有將園藝項目列入農作  但是吊鬼的是   台灣出品花卉卻占大宗    所以後來才又將園藝納入農作     你可以在草皮上插一塊牌子            草皮出售
4)水池 _..._> 生態池  水生植物  網路上水生植物的單價遠比農產品高  你能說他非經濟作物?我買的蓮花  一株2XXX多   澳洲的每株要8000元            你認為呢?可不可以養魚?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0:58

魚應該是可以養的,有人來檢查時,比照”草皮出售”方式寫一塊牌子”廉售,每條一萬元!”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0:58

25# 阿俊
這一篇就可以學習很多.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1-10-4 11:00

" 你可以在草皮上插一塊牌子            草皮出售 "


真是經典....
給它學起來用.....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04

謝謝解說,可是相片中,圍牆是蓋在農地最外層,還有大門,所以對阿俊的解說還是有不解之處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43

這就是人家高竿之處啦.....他申請的過  不代表你我都可以申請  
就像有人申請農田灌溉  申請了N年 了  說沒經費   可是  人家兒子選上縣長  全家人的田現水水溝  馬上變寬變大  的意思一樣    我們站內有一個林先生  就很了解了  他家的田少一條水溝  申請不下來  人家縣長的阿爸  妹妹  買了田馬上有大水溝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4 11:05

哇~~! 難怪俊大會發財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1:07

" 你可以在草皮上插一塊牌子            草皮出售 "


真是經典....
給它學起來用.....
wenchenyu 發表於 2011-10-4 11:00


很好奇,屏東縣政府及長治鄉公所人員去檢查時,蘇家的草皮有沒有掛”出售”的牌子?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07

哇~~! 難怪俊大會發財  
lswang 發表於 2011-10-4 11:05

哇            偶沒有發財啦 這十多年來賺的錢  還不夠買"他"的農舍勒...只是教人家如何作而已   政客可以"合法"   我們至少也要"合法"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1:09

哇~~! 難怪俊大會發財  
lswang 發表於 2011-10-4 11:05


了解了,我懂了
當存在”合理但不合法”或”合法卻不合理”的狀況時
先別賭爛,趕快從中找發財的機會。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0-4 11:13

俊哥,你再講下去,大家都不用混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1:16

了解了,我懂了
當存在”合理但不合法”或”合法卻不合理”的狀況時
先別賭爛,趕快從中找發財的機會。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1:09

所以大家千萬別用自己既有的認知去認定------合法與合理.
別人的農舍與自己的農舍都要合法去申請.申請過了再蓋還要記得驗收要通過.
像這個討論標的的農舍.即使其合法.但期間有被罰款過.
將來過戶還是要課征增值稅.不可不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18

很好奇,屏東縣政府及長治鄉公所人員去檢查時,蘇家的草皮有沒有掛”出售”的牌子?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1:07

我曾經申請過農 證  我自己的農舍
有草皮 有停車場  有水池  有涼亭

但是唯一沒過的  就是涼亭了  因為有"固定基礎".....

草皮-->我口頭說在賣草皮  不信可以去網拍看
水池->因為我的是往上蓋的RC水池   他回我說   如果你是往下挖的水池  沒問題   但是   往上蓋的  有問題               我回說"消防水池"......
RC停車場-->沒問題  只要不是太大就好
涼亭-->因為我當成木製露台用  又找不到其他的地可以加入申請資材室  所以  只好拆了過戶.............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20

俊哥,你再講下去,大家都不用混了...
kevin 發表於 2011-10-4 11:13

我是希望大家都"合法"................別把這把火燒的太大  否則   將來蓋資材室的人會很慘....建議站長刪掉這篇   或納入最高級限制區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21

所以大家千萬別用自己既有的認知去認定------合法與合理.
別人的農舍與自己的農舍都要合法去申請.申請過了再蓋還要記得驗收要通過.
像這個討論標的的農舍.即使其合法.但期間有被罰款過.
將來過戶還是要課征增值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4 11:16

沒錯............合法與課稅  是不同標準的.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1:25

謝謝阿俊大大,很實用,很受用!
先在網拍上說要賣草皮或苗木,只要價格訂得高高的,虛晃一招就可
難怪曾看到兩顆樹要賣上百萬元的,那時只是想,這種樹真的那麼值錢嗎?
現在可以有另一種思考了。

石桌石椅,不是農漁牧生產品,不知道能否比照辦理?

至於合法和合理,我想各縣市的標準恐怕會有很大差別的
目前看來,屏東縣應該是不錯
可以考慮在屏東縣買農地蓋農舍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1:30

我覺得不要列入最高限制級
小老百姓應多多向州官學學,這樣才公平
做不到合理,也應讓大家都可以有不合理但合法的公平待遇
我也是看到屏東縣府三個處長都說蘇宅合法後,才認真思考其中的眉眉角角
應多多傳授這些眉角,怎能只有州官懂呢?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31

謝謝阿俊大大,很實用,很受用!
先在網拍上說要賣草皮或苗木,只要價格訂得高高的,虛晃一招就可
難怪曾看到兩顆樹要賣上百萬元的,那時只是想,這種樹真的那麼值錢嗎?
現在可以有另一種思考了。

石桌石椅,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1:25

最重要的是
當地的縣級及鄉鎮級承辦人員的看法及認知為何?
就像銀行貸款一樣   審核人員貸給你卻不貸給別人一樣    你自己對"他"了解如何?交情如何?
光一個宜蘭縣  標準就天差地遠了  我們台灣很亂的是
法令有規定  依規定  
法令沒規定的  依承辦人員認知-->這點最擾民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36

我覺得不要列入最高限制級
小老百姓應多多向州官學學,這樣才公平
做不到合理,也應讓大家都可以有不合理但合法的公平待遇
我也是看到屏東縣府三個處長都說蘇宅合法後,才認真思考其中的眉眉角角
應多多傳授這些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1:30

我怕火燒的太大  農委會封路
昨晚我趕在第一間時叫建築師快送件  否則我怕.......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38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1-10-4 11:39 編輯

http://www.sns104.com/forum/thread-51927-1-2.html
輕鬆一下吧
作者: 荒野女巫    時間: 2011-10-4 11:44

本文章最後由 荒野女巫 於 2011-10-4 11:45 編輯
我覺得不要列入最高限制級
小老百姓應多多向州官學學,這樣才公平
做不到合理,也應讓大家都可以有不合理但合法的公平待遇
我也是看到屏東縣府三個處長都說蘇宅合法後,才認真思考其中的眉眉角角
應多多傳授這些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1:30


沒錯,千萬別限制閱讀。
讓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有機會跟官員好好學習如何讓夢想中的農舍不合理但合法的眉眉角角。
作者: marcochen    時間: 2011-10-4 11:47

40# 荒山過客
贊成!!真理越辯越明,到底法令如何規定?標準在哪?眉角在哪?我們也想知道!
因為我們不是有力人士,也不認識權貴!更要知道這些!大家繼續嘿~~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50

40# 荒山過客
贊成!!真理越辯越明,到底法令如何規定?標準在哪?眉角在哪?我們也想知道!
因為我們不是有力人士,也不認識權貴!更要知道這些!大家繼續嘿~~
marcochen 發表於 2011-10-4 11:47

我是怕觸到站長的地雷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1-10-4 11:50

小老百姓都希望管得到的官員們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碰到問題了!沒有關係就要去找關係...
只是每逢選舉...任何枝節小事都要用放大鏡來檢視...
真相會越辯越明嗎?
台灣的選舉文化什麼時候才會改善呢?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53

小老百姓都希望管得到的官員們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碰到問題了!沒有關係就要去找關係...
只是每逢選舉...任何枝節小事都要用放大鏡來檢視...
真相會越辯越明嗎?
台灣的選舉文化什麼時候才會改善呢?
eastern 發表於 2011-10-4 11:50

不會...這社會跟本沒有真理了   都是  人治
我們也是要查   承辦人員的  習慣  雷區   才好作事的
作者: albd38    時間: 2011-10-4 11:55

「農舍就該破爛嗎?」 蘇嘉全要提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4/2/2zvdk.html
更新日期:2011/10/04 09:35 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難道農舍就一定要破破爛爛嗎?在鄉下就不能像在都市一樣住得很舒適嗎?我的農舍沒有比較豪華。」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昨天對有關農舍風波回應說,經屏東縣政府實地會勘,證實他在屏東擁有的農舍一切合法,該有的農地設施也有申請許可,所有事實真相非常明白,算是「還我公道」。

蘇嘉全說,鄉下土地都非常便宜,當時他沒有房子,剛離開縣政府,想在故鄉安身而蓋了農舍,在外觀上做設計,外觀看起來雖然比較漂亮、豪華,其實才花了幾百萬而已,在都市可能買不到廿坪。

蘇嘉全說,已委託律師蒐集相關資料,準備對不實指控提告。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1:56

「農舍就該破爛嗎?」 蘇嘉全要提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4/2/2zvdk.html
更新日期:2011/10/04 09:35 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難道農舍就一定要破破爛爛嗎?在鄉下就不能像在都市一樣 ...
albd38 發表於 2011-10-4 11:55

這個也是在保護自己而已  拖過選舉就沒事了
作者: jackiew    時間: 2011-10-4 11:57

我們要怎麼做,才能一樣合法?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0:40


買他隔壁那塊地~依樣畫葫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4 12:04


這株2000元

這株8000元

這株6000元..

請問  是不是農作物?
作者: 屏東樂活    時間: 2011-10-4 12:04

44# 荒野女巫

這些都是政治操控,先扒糞再說,而且是以台北觀點在看屏東,
邱x的噴霧彈不一定對其政黨有利,之前高雄市長選舉,說對手不是好人也不是壞人,根本就不是人,講的很爽,以為對手被打趴了,結果適得其反。
台北朋友來看我農地問一坪多少錢?我說2000元,他差點暈倒,怎麼這樣便宜,
要是在台北就不不得了! 這就是落差?

這些政治人物及處長也都會在當地申請農舍,與我們的差別是,主辦人員是主動積極並配合法令讓長官們,很快順利通過而且100%合法,為何其他95%都是
違法? 因為很難順利通過!就算通過也是一肚子火氣。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2:04

誰說真相要越辯越明的,就是要辯給它個不明不白,大家才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哈!哈!開坃笑的,但好像也和事實相去不遠)
若沒選舉,我們也不知道要怎麼蓋農舍,這一點要大大肯定。
只要本帖討論都只討論豪華農舍要如何蓋,不去罵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應該就可以讓網友學到很多了。
大家就儘量克制,不要去罵,去學,不要去罵。
該學賺錢的時機,卻去賭爛,划不來。

我覺得若是法令不合理,就算把它堵死,也是功德一件
現況是可能法令不週延,但我們不知道它的漏洞何在,只有有辦法的人在鑽,公平何在?
也可能法令很週延,有力量的人在曲解法令,對我們小老百姓來說,公平何在?

我不想活在動物農莊裡
豬以”所有動物皆平等”的口號帶領其他動物趕走了統治者--人,自己當上統治者之後
把標語改了:”所有動物皆平等,但豬更平等”

唉!不要再想了,否則會划不來!
作者: kenny513    時間: 2011-10-4 12:06

也好,事情搞得大一點..至少不像現在方向不明.只要標準出來大家就知道怎麼規劃自己的農地了...對目前的執政黨是徹底搖頭.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4 12:16

最新消息: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今天表示,農舍是否違法,重點在於0.25公頃的農地蓋農舍,剩下來的90%農地有無作為農業使用,如果沒有,蓋的房子就不叫農舍,農舍是為了農業使用而蓋的,這部分屏東縣政府在新聞稿沒說明,也沒有正式公文給農委會。
------
根據上面最新說法,能不能依樣畫葫蘆按照蘇的農舍來蓋,有很大風險喔!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2:18

橘營已經透露再一個月會爆有關將來目前政府對農舍的作法.真希望他現在就爆料.看將來會不會不至於限縮農地的使用.
作者: 荒野女巫    時間: 2011-10-4 12:34

53# 屏東樂活

抽離政治因素,個人倒是期待這整件事情最後能以合理又合法的姿態圓滿落幕。
這樣以後想蓋夢幻農舍的人也有個明確的法規可依循。

當然,希望法規不是僅適用於官員啦。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2:36

在地方自治下各縣各唱各的調.甚至於承辦人員自己的素養認知也會影響農業設施的申請.像桃園花蓮宜蘭新竹這些地方是比較嚴厲.農業縣低農地價的反而比較近人情.要能每一縣市都有相同準則細節好像是很難.但只有從嚴從不合理------是可能.要公務員放水甘冒自己的烏紗帽去換您的權益------那就幾近不可能.像農委會主委對農業設施的認知可能就非常顧人怨.(不曉得他常不常去了解農村)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4 12:45

最新消息: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今天表示,農舍是否違法,重點在於0.25公頃的農地蓋農舍,剩下來的90%農地有無作為農業使用,如果沒有,蓋的房子就不叫農舍,農舍是為了農業使用而蓋的,這部分屏東縣政府在新聞稿沒說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4 12:16

如果堂堂一個農委會主委只有1/10的認知.真的很恐怖.可能要他來來我們2Home多上點網會好一點.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1-10-4 12:46

直接請相關單位
把最豪華而且合法的農舍配置圖
公開展示就好了
只要依圖施工 免建築師費
工務員也不用認定扛責任
哈哈 真是比爛的
作者: 2home    時間: 2011-10-4 12:56

各位就放過2home吧! 這種文章很容易擦槍走火!2home 搞分裂啦, 抱歉了,鎖文處理!

以前站長俱樂部有說過,要讓網站倒很容易,就丟幾個挑起政治話題的文章,只要站長不處理,包準分裂成兩派,一年內倒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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