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ㄚ嘉風波~蔡煌瑯說農地已跌三成~開始發酵了嗎? [打印本頁]

作者: jeansheng    時間: 2011-10-6 13:10     標題: ㄚ嘉風波~蔡煌瑯說農地已跌三成~開始發酵了嗎?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認為,農舍問題已經是「歷史共業」,國民黨遇上選舉時利用這項議題大打烏賊戰,不僅不負責任,也連帶影響農地交易行情,苦了基層農民;最近有仲介向他反應,農地價格已因這波爭議爆跌三成,他呼籲國民黨適可而止,不要為了政治利益,讓農民間接受害。
2011-10-06 中國時報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6 13:12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認為,農舍問題已經是「歷史共業」,國民黨遇上選舉時利用這項議題大打烏賊戰,不僅不負責任,也連帶影響農地交易行情,苦了基層農民;最近有仲介向他反應,農地價格已因這波爭議爆跌三成,他呼籲國 ...
jeansheng 發表於 2011-10-6 13:10

早趺了  別聽他亂蓋
今年被宜蘭縣  雲林縣政府主導的修法草案  早弄到人心惶惶了  他只是趁機推給K黨而已
作者: jeansheng    時間: 2011-10-6 13:30

已圓夢的2Home大概忐忑不安吧!?

頭洗一半等兩年的應該最難熬的吧!?

有錢準備衝進去但還在停看聽的算是好家在!?

我算是第三種,限縮了夢就難圓了,唉~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6 13:35

已圓夢的2Home大概忐忑不安吧!?

頭洗一半等兩年的應該最難熬的吧!?

有錢準備衝進去但還在停看聽的算是好家在!?

我算是第三種,限縮了夢就難圓了,唉~
jeansheng 發表於 2011-10-6 13:30

我建照下來還沒蓋的人就已經七上八下了說   蓋好的人也是不用高興到那去..
反正依照政府的觀點  他已核發的東西也可以推翻  天下還什麼不能作的事了
民宿和休閒農場和餐廳都是農委會輔導或輔助的   也都取得營業登記   現在農委會都可以說  他們是違法的      你說   下次不知會不會說  我們現在婚姻全不合法  要重來
作者: kenny513    時間: 2011-10-6 15:00

回覆阿俊..照目前官員這樣的強詞奪理看來.大家的婚姻都是不合法的.
因為丈夫不是專屬給老婆用,老婆也不是專屬給丈夫用
因為大家都在外工作..所以賣給老闆一天相聚時間沒多少
不符合婚姻的規定..至於婚姻有無這項規定不重要
反正農地農用.農民資格也是沒有細項條文規定
想怎麼搞就怎麼搞,所以婚姻不合法也可以成立.
作者: sean2003    時間: 2011-10-6 15:07

有跌嗎...我問的價格都還很高說
前幾天宜蘭下大雨,想說來去看看要買那區段有沒有淹水
遠本喜歡的那塊由1.2萬漲到1.5萬...第二手投資客還是買走了
我好喜歡這塊地說...如果跌價,投資客也是不會賤價賣吧

不過我倒是很樂見這樣,農地農用給真正想要務農的人來管理
不是用水泥填滿整個農地,在上面蓋豪宅或度假中心...真的很痛心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6 20:05

長期以來.農民都屬於弱勢團體.頂多就是到凱道前喊一喊,船過水就無痕要受到恩澤好像很難.
偏偏農地就是常常被行政干預的對象.沒住過鄉下的學者或媒體人,也蠻喜歡信口隨自己的偏見去發言,於是又教育了一大群的偏見.更糟糕的是農政官員也存在著更深的偏見,一切都從都市觀點看鄉村.
看看最近這些農委會的高官發言,或是準備做的措施.不就是這種偏見在做祟.舉凡-------非農業所得不得超過50萬.夫妻皆不的有屋舍.要有專職農業.---------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依法不得兼職).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這些措施或是說詞沒有一項是站在農民立場去想事情.站在都市遙想鄉下有之.體查揣測上意的政治選舉思考有之.實在令人痛恨.
或許由農村出身有務農經驗者,來掌管農業政務才是最佳選擇.也期待選後這些擾民的官員通通消失於農業職位上.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6 20:29

長期以來.農民都屬於弱勢團體.頂多就是到凱道前喊一喊,船過水就無痕要受到恩澤好像很難.
偏偏農地就是常常被行政干預的對象.沒住過鄉下的學者或媒體人,也蠻喜歡信口隨自己的偏見去發言,於是又教育了一大群的偏見.更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6 20:05

會作事的人不會作官那一套  所以不會有人緣  當然就不可能請他去當官囉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01:44

長期以來.農民都屬於弱勢團體.頂多就是到凱道前喊一喊,船過水就無痕要受到恩澤好像很難.
偏偏農地就是常常被行政干預的對象.沒住過鄉下的學者或媒體人,也蠻喜歡信口隨自己的偏見去發言,於是又教育了一大群的偏見.更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6 20:05


其實山林雅境兄最近的發言,也有偏見,
像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這到底是那個農委會官員說的?
像依法必須是農民才能申請興建農舍,山林兄說第一次聽到官員這樣說
其實農發條例(第18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都是這樣規定,山林兄有空去翻一翻

我也算鄉下長大,農家子弟,目前算是自耕農,應有資格說一說我自己的偏見
我也不同意戴玉燕說公務員不是農民,不能興建農舍,但不會據以推論說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事實上,她明白說公務員擁有農地並不違法。
我也不同意她說的,自己吃不算農用。
內政部及農委會未來對農民身份的認定,其它所得收入不得超過五十萬元這一項,我也覺得很扯

我認為民國八十九年開放非農民擁有農地後,應把重心擺在農地農用上,不該在農民身份上打轉
只要農地確實農用,非全職農夫擁有農舍,何妨?
就算都市人買塊農地體驗農村生活,當假日農夫,他買的地全部有在農作,不是只拿來蓋別墅,
這比領農保的農民,土地放它長雜草或一再噴除草劑領休耕補助,不是對農地更好嗎?

純以農作物來談收益,農民實在是可憐,血本無歸是常有的事
所以,沒錯,會想從農地漲價的角度去期待改善自己的生活
蔡煌瑯講的農地已跌三成,有說到農民的心坎裡,不管是不是事實,這種戰術是有效的。

作為農家子弟,我不願看見農地一再流失,或成為有錢人拿來蓋別墅的便宜建地
若農村中充滿像阿嘉那樣的農舍,我會很痛心。
對其房子本身的豪華,我沒意見
我是對他農舍以外的地拿來種草皮種造景樹木有意見
那是不是農用,大家不是心知肚明嗎?

我支持農地農用的
作為農委會官員,若不能堅持農地農用的基本理念,還適任嗎?
2home很多大大都自認為可以勝任農委會主委,我真的是很佩服你們!
但不知道讓你們當主委後,且能讓你們放手完全發揮你們的理念,台灣農地要流失多少?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1-10-7 02:16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7 07:54 編輯
內政部及農委會未來對農民身份的認定,其它所得收入不得超過五十萬元這一項,我也覺得很扯

我認為民國八十九年開放非農民擁有農地後,應把重心擺在農地農用上,不該在農民身份上打轉
只要農地確實農用,非全職農夫擁有農舍,何妨?

雖然你認為對農民身份認定變嚴格有點扯,但這還是必要的!
至於該不該把其它所得收入不得超過五十萬元這一項給加進去,那又另當別論,

擁有農地後,非自耕農(假農民)把農地出租給真農民去種,地主自己住高檔農舍收租金。
台灣又會變成地主、佃農的時代了! 地主住漂亮的農舍,佃農繳租做工,負擔風險。
真正在務農的農民,會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嗎? 所以,絕對不能只是農地農用而已!
若要當有農舍+農地的地主,甚至經營農地出租,至少地主自己要有農民身份。

開放非農民擁有農地後,買地只務農應該沒差,
但非農民應該就不能蓋農舍,以免變成財團炒作房地產。

像那個檢察官有自己的農地,但因不具農民身份,所以他不能,也沒有興建農舍,只能蓋資材室,
這樣才能避免財團大量購買農地,興建農舍變賣。 <--現在很多地方都搞成這樣!

像在2home不少人看農地時,主要應該是看景觀/道路/水電,
而不是看土質/水源或想種什麼農作物...
這也是投身農業和投資房地產最大的差異。
作者: 4w    時間: 2011-10-7 07:00

本文章最後由 4w 於 2011-10-7 07:04 編輯
作為農家子弟,我不願看見農地一再流失,或成為有錢人拿來蓋別墅的便宜建地
若農村中充滿像阿嘉那樣的農舍,我會很痛心。
對其房子本身的豪華,我沒意見
我是對他農舍以外的地拿來種草皮種造景樹木有意見
那是不是農用,大家不是心知肚明嗎?
9# 荒山過客


評量心來說 理智分析吧, 以台灣現實面來說, 要農地農用, 而且作物不能自用才是務農, 要有經濟效益 那真是強人所難, 如果朝休閒農用, 只要種植植物, 讓在都市想在鄉下度假的人, 有個度假地方 ,有人認為蓋豪宅要蓋在建地, 鄉下要大面積建地實在少啊

這方面放寬, 只要水土保持做好, 建蔽率控管好, 農地休閒化 ,大家購滿意願高, 農民如果需要賣掉手頭多的土地來生活, 或是創業有何不可?

為何農民 作物賺不了錢, 還要死守土地, 賣給人休閒用, 農民手中有些錢也好方便養老,或是投資其他產業 , 所以目前阿嘉的事情,到底有危害到社會嗎?有需要口誅筆伐嗎? 在我感覺如果有疏失, 那好比沒戴安全帽般, 要放大來批判嗎?

個人認為 ,相對於大浦優良農地被化為工業用地, 一夕間強行徵收 ,剷除即將收割稻子, 鬧的家破人亡, 那更該接受討論 ,可是媒體願意多花精神去探討, 良田變工業用地 農民自殺的事情嗎?

什麼時候台灣能多一點理智 ,少一點政治偏見立場去看事情..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1-10-7 08:04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7 08:20 編輯
為何農民 作物賺不了錢, 還要死守土地, 賣給人休閒用, 農民手中有些錢也好方便養老,或是投資其他產業 , 所以目前阿嘉的事情,到底有危害到社會嗎?有需要口誅筆伐嗎? 在我感覺如果有疏失, 那好比沒戴安全帽般, 要放大來批判嗎?
個人認為 ,相對於大浦優良農地被化為工業用地, 一夕間強行徵收 ,剷除即將收割稻子, 鬧的家破人亡, 那更該接受討論 ,可是媒體願意多花精神去探討, 良田變工業用地 農民自殺的事情嗎?

蘇嘉全和他老婆,不具備農民身份,沒在務農,就不能蓋農舍, 就這麼簡單!
被罵到臭頭,也不會有人挺他!
在台中市長選舉時就有爆料了,因為屏東縣政府講是合法的! 當然大家都挺他,
但現在才發現,連屏東縣政府審核農舍程序可能都違法後,誰還敢再扯下去?
基本上,這主要是屏東縣政府的問題,應該會被監察院糾正。

至於大浦優良農地,產值才多少? 要用掉多少水資源?
農業有很多做法,又不一定只能種稻, 一遇天災要政府補助,遇到產能過剩又要政府收購。
台灣的小麥都是進口的,若生產的稻米品質/價格沒比東南亞要好,為何不能從東南亞進口?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7 08:28

本文章最後由 lswang 於 2011-10-7 08:30 編輯
台灣的小麥都是進口的,若生產的稻米品質/價格沒比東南亞要好,為何不能從東南亞進口?FlyNews 發表於 2011-10-7 08:04


千萬不能全面開放稻米進口耶!   玉里種稻子的人都會餓死耶!    噢! 應該不會餓死喔! 還有自己的米可以吃
應該是說, 玉里的稻農可能會失去農民資格, 因為自己種的稻子只能自己吃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7 09:10

其實山林雅境兄最近的發言,也有偏見,
像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這到底是那個農委會官員說的?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01:44

請就事論事別說我最近行為如何.您可以說我這件事那裡是偏見,我虛心接受.
我的確是把她的話延伸了 ,不是偏見而是邏輯:
農委會主秘戴玉燕上午也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中表示,擁有農地不違法,但農舍興建申請人必須有農民資格,農舍和農地運用必須和農業生產有關,蘇嘉全妻子洪恆珠具公務員身分,依法不得兼職,卻提出申請興建,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農委會將查明。
您用藍字裡的內容去推敲吧!---------農地運用必須和農業生產有關,公務員身分,依法不得兼職----------請教:公務員不能務農,那他擁有農地做何用途?如果他擁有農地去務農就違法.如果他擁有農地不務農還是違反農地農用?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1-10-7 09:24

進口是沒問題,但那天搶不到糧食怎麼辦?最近泰國不想賣米給印尼,印尼告泰國毀約就是一個例子。
東南亞的米適合台灣人的胃嗎?就像一位馬來西亞的僑生說的:台灣豬肉跟馬來西亞豬肉的味道不同,所以煮肉骨茶的味道完全不同。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7 09:32

恕我節錄其中您對農舍的想法,是稍有點不明建農舍到底的資格是甚麼?
像依法必須是農民才能申請興建農舍,山林兄說第一次聽到官員這樣說
其實農發條例(第18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都是這樣規定,山林兄有空去翻一翻
我認為民國八十九年開放非農民擁有農地後,應把重心擺在農地農用上,不該在農民身份上打轉
只要農地確實農用,非全職農夫擁有農舍,何妨?作為農家子弟,我不願看見農地一再流失,或成為有錢人拿來蓋別墅的便宜建地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01:44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0-7 09:38

法的條文其實不是重點,由法律的觀點,應回歸到最原始立法的精神上看

我還是覺得政府有責任就未來的國家發展方針立下具體的策略,明明農業的發展就已朝向休閒化,何必強人所難?? 農村裡有豪宅才不會讓大陸人看不起我們,我還記得有回新聞一個囂張的大陸人來台灣旅遊接受採訪,她說,我是來讓你們好生活的....真是OOXX的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7 09:42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1-10-7 09:48 編輯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其資格應
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
一、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
    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者,不
    在此限。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但參加集
    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
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
    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直轄市、縣 (市) 政府為辦理前項申請興建農舍之核定作業,得由農業單
位邀集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等單位組成審查小組。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取得之農業用地,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得準用前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一、依法被徵收。
二、依法為得徵收之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自願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與需
    地機關。

這裡面已經說明資格了  何必又來猜測呢?
誰說農民不能是公務人員..裡面有說嗎?

農委會給我的解釋  你看一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農企字第0990173868號

陳先生:您好!

您99年11月1日致本會首長信箱郵件,所提「何謂農民」事宜,本會說明如下:
查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僅對農民作概括性的定義,「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換言之,只要是從事農業經營之自然人均得通稱為農民。實務上,該農民身分之認定要件,應視須認定為農民身分之目的,而依其法令規定審認之,例如:為申請成為農會會員、參加農民健康保險、申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等業務需要,於各該法規均有明定認定之要件,故應依其規定辦理。
敬祝
健康如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 敬啟
聯絡人:農委會企劃處農地利用科
電話:(02)23124052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11-10-7 09:51

農業發展條例
第 1 條
        為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因應農業國際化及自由化,促進農地合理利用,調
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產銷,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
,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18 條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
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
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前項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其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五年始得移
轉。但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不在此限。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自用農
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共有耕地,而於本條例中華
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分割為單獨所有,且無自用農舍而需興
建者,亦同。
第一項及前項農舍起造人應為該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農舍應與其坐
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不得重複
申請。
前四項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最
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許可條件、申請程序、興建方式、許可之撤銷或
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對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者應予獎勵,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其獎勵
及協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個人看法是:
依據以前參與溫泉法訂定時的經驗, 雖然會針對特別管理目的會擬定相關法令來管理和規範, 但也會礙於現實, 不可能將所有碰觸到的狀況全部納入一種法令規定中, 那會使得特別管理目的的法令失去焦點. 也因此常會在該法令中加註「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而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中的農民身份認定或其他身份認定就是此種情形.
依據規定農地合理利用是重點, 但是要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 卻是不知如何可以達成了.
作者: Mymind    時間: 2011-10-7 10:02

"農民" 一詞本來在所有法規中就無清楚的定義, 比較正向列表的資料有下: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簡介 (亦是農民資格證明文件的要件)

1. 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婚者
2. 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應住滿2年)。
3.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應取得滿2年)。
4. 申請興建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2,500平方公尺)
5. 土地所轄公所開具近六個月內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6. 該宗農業用地未曾興建農舍或提供申請興建農舍計算面積使用切結書。
7. 近三個月內稅捐稽徵單位開具申請人房屋財產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謄本及土地登記謄本)。
8. 土地所轄公所申請該宗農業用地在現存檔案無套繪資料文件。
9.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現況照片至少2張
10. 89年1月28日以後取得者須檢附上開文件資料,向本府申請「農民資格證明文件」;以前取得農地者適用舊法,直接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逕向建管單位洽詢),向


參加農保之農民資格:

一、農會會員:符合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之農會會員。
二、非農會會員:年滿十五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者。
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翁姑、媳婦所有農地平均每人須0.1公頃從事農業生產者。
佃農→本人承租0.2公頃農地,連續從事農業生產一年。租約期滿應續約。
雇農→最近二年每年受僱達六個月以,扣除雇主加保的農地面積後,每滿0.5公頃才能加保一人。
自耕農或佃農(含農會會員會或非農會會員)之配偶。
註:全民健康保險農民資格類別中,並無包括4.自耕農或佃農之配偶,農保條例修正後,參加農保之農民資格審查辦法將配合全民健康保險修正以求一致,修正後,配偶得以自耕農或佃農資格加保,亦需有農地面積限制。

無怪官員出言後又改口, 在實務上似乎是擁有農地均算農民, 不過這也沒什麼奇怪, 我們不是也聽過官員說失業五,六年的勞工, 沒有勞保的勞工等等...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0:13

請就事論事別說我最近行為如何.您可以說我這件事那裡是偏見,我虛心接受.
我的確是把她的話延伸了 ,不是偏見而是邏輯:
農委會主秘戴玉燕上午也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中表示,擁有農地不違法,但農舍興建申請人必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7 09:10


她已明言擁有農地並不違法,你卻能延伸至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未免推得太過了吧?
你說要就事論事,你這樣是在就事論事嗎?
你有你的邏輯,但別人未必同意,農委會官員沒有人說公務員不能有農地,還說有農地並不違法
你自拉自唱推演成公務員不能有農地,這又是什麼邏輯?

你的邏輯,我就不同意
戴玉燕說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員不得兼職,據以推出公務員不得兼有農民身份。
你據以推出公務員不能有農地
若戴的兩項敍述:
一,公務員可以有農地(有農地不違法);
二,公務員不能兼具農民身份
是互相矛盾的,
你根據第二項能推翻第一項,結論成:公務員不能有農地,
別人難道不能根據第一項,推翻第二項,變成:公務員可以兼具農民身份?

況且,人家只是說不能兼具農民身份,沒農民身份,就不能務農,不能下田耕種了嗎?
網上眾多網友,職業也不是農民,也都在農地上耕種啊!

再退一步說,戴玉燕只是農委會的主秘而已,她能政策宣示嗎?
順便提醒一下,主秘是事務官,不是政務官,有網友搞不清楚兩者

農民,目前最基本的就是農發條例說的: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
以後要如何訂資格,應該會根據農發條例這文字去訂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11-10-7 10:18

農地農用?
但現實是有不少的半農半〤民眾需求, 怎麼辦?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0:22

恕我節錄其中您對農舍的想法,是稍有點不明建農舍到底的資格是甚麼?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7 09:32

請參照阿俊大大引上來的條文
”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

你可以對農民資格的條件有意見,但你本帖文對”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很有意見
之前另一帖文,還說是第一次聽官員這樣說
政府官員,本來就要依法行政的,法規說應為農民,他們能說非農民能蓋農舍嗎?

我是認為不必農民也可以有,因為農民的認定太困難了,且有爭議
在民國八十九年棄守”農地農有”的原則後,就沒必要在”農民”資格上打轉了
但在”農地農用”上要確實把關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7 10:27

請參照阿俊大大引上來的條文
”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

你可以對農民資格的條件有意見,但你本帖文對”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很有意見
之前另一帖文,還說是第一次聽官員這樣說
政府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10:22

89年以前  具有農民資格的人才可以買農地  
89年修法之後  農民的資格認為在於你有沒有農地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0:28

10# FlyNews

在棄守農地農有的原則後,要嚴格訂農民的資格條件,己不切實際

至於會不會成為小佃農,大地主
我看是難啦
因為務農的收入太低了,要租塊地來務農為生,太困難了
壞壞大大算是很具農業專業,好像也租地來種,不知道一年收入多少?
一般農民,沒壞壞大大那麼專業,要租地務農養活一家人,十分有挑戰性。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0:30

89年以前  具有農民資格的人才可以買農地  
89年修法之後  農民的資格認為在於你有沒有農地
阿俊 發表於 2011-10-7 10:27

若依你這推論,佃農會被排除在外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0:35

農地農用?
但現實是有不少的半農半〤民眾需求, 怎麼辦?
tengteng 發表於 2011-10-7 10:18


在我看來,就是可以
像陳瑞仁那樣,土地真的就是在農用

很多假日農夫也是如此,假農夫不是如此
只想買農地蓋農舍,並沒想要農用,大家買地時,就自己最清楚自己想幹什麼了

若自己買地時,就知道自己是假農夫,為什麼要修改農業相關法規去配合你們?
為什麼要放棄農地農用的基本原則?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11-10-7 10:43

內政部昨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將分兩階段實施,爭議較少的列在第一階段實施,如杜絕投機的「一坪農舍」建照發照,未來興建坪數限三十五平方公尺(約十點六坪)以上才發建照。新辦法最快十一月實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7/2/3030q.html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0:50

9# 荒山過客


評量心來說 理智分析吧,  ...什麼時候台灣能多一點理智 ,少一點政治偏見立場去看事情..
4w 發表於 2011-10-7 07:00


也不是只有你憑良心,也不是同意你才算沒政治偏見
我在網上所言,句句字字來自肺腑

你可以主張農地不農用,可以主張無為而治
我也可以根據良心主張政府必須有為,農地必須農用

我認為無為而治是一個烏托邦,現實世界已不可能了
兩百多年前,Adam Smith發表國富論,認為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會安排人類的供給雪中求
政府干預得越少越好
你引述的Thomas Paine也是如此主張(他偏向政治,亞當斯密偏向經濟)
那是北美十三洲被英國管得太過,想要獨立,有其時代背景

政府管得越少,形成資本家的時代,勞工被剝削,貧富極端不均
資本家的財產還可傳給下一代,不管他們的後代多麼笨多麼懶,他們仍然吃香喝辣
勞工佃農的下一代,不管多麼勤勉,還是翻不了身

這就是十八九世紀,政府管得越少的結果
結果共產主義興起,而資本國家也往社會主義靠攏
無為而治是不可能的,要少管都不可能了

以土地來說,若每個人的土地可以任由地主處置
則你家旁邊可能有人養豬,有人設墳墓,有人開工廠
若你住在山坡地,你上方有住家蓋個游泳池,你很怕那天游泳池垮了,水淹你家
土地使用必須管制的,只是管制必須合理
一堆從政者利用土地變更牟利,是我們所深以為不平的
作者: vincent88888    時間: 2011-10-7 10:51

27# 荒山過客


荒山大大:

現在的問題是農地農用
在法規上並無標準可言
你認為是農地農用或你認為不是農地農用
並不是個人認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已存在個人主觀看法
有人喜歡精耕有人愛好粗放有人自然農法有人......
1000坪的土地種到底幾棵果樹才是合法?
在法規上看到了嗎?如何由法規去評斷違法與否?
現在的討論都偏向自己的解讀.好像流於意氣之爭
不過要把法規定死..99.9%的農民或假農民也都死了
作者: vincent88888    時間: 2011-10-7 11:06

個人呆呆的認為目前規定
就是只要種植屬於"植物"就是農用
這樣的標準對地球也很好對大家也很好
不過前提是要審核人員認為是農用.申請時才會過
我有申請過農用證明.好像和想像的有點不一樣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1:09

27# 荒山過客


荒山大大:

現在的問題是農地農用
在法規上並無標準可言
你認為是農地農用或你認為不是農地農用
並不是個人認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已存在個人主觀看法
有人喜歡精耕有人愛好粗放有人自然農 ...
vincent88888 發表於 2011-10-7 10:51


很多立法,都是因個案而趨於完整
美國也是如此
因蘇案而好好把農地農用訂得清清楚楚的,是好事
大家不是嫌它不清楚,怎麼又怕它變清楚了呢?
很多人認為訂清楚是不好的事,為什麼,我想問問自己的心就好了。
當我們種下草皮時,到底它要來賣還是要來做景觀,我們自己心裡有數的

你認為會把百分之九十九的農民訂死了
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
作者: vincent88888    時間: 2011-10-7 11:20

台灣和美國不太一樣
台灣好像立法從嚴執法由人
我還蠻欣賞荒山大大的理想
但現實有很多東西好像又無法跟理想一樣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1:23

個人呆呆的認為目前規定
就是只要種植屬於"植物"就是農用
這樣的標準對地球也很好對大家也很好
不過前提是要審核人員認為是農用.申請時才會過
我有申請過農用證明.好像和想像的有點不一樣
vincent88888 發表於 2011-10-7 11:06


這部分就應更明確一點,不要讓大家碰運氣,看碰上什麼職員
我自己是還好,沒遇到刁難的 農業局人員也客客氣氣的
我有疑問,他們回去查明後,當天馬上打電話回覆我
但有人為了農用證明宴請公所人員,好像又沒那麼簡單

我是不懂,依法令來做,有那麼不容易申請嗎?
若是我都守法令,第一線人員敢刁難我,我會去反映他的。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1:25

台灣和美國不太一樣
台灣好像立法從嚴執法由人
我還蠻欣賞荒山大大的理想
但現實有很多東西好像又無法跟理想一樣
vincent88888 發表於 2011-10-7 11:20


我的意思是,很多法案平時是躺在那裡
遇有重大個案時,才會推進一步
作者: jeep5631    時間: 2011-10-7 11:40

[attach]53798[/attach]
這是在淡水一大片光凸凸,又每年領休耕補助就是標準的農用
看到這10幾年來的揉濘方式,我也懶的去用它
好不容易跑到東部買了塊土地,結果搞到現在這樣
法規沒錯,錯在一些豬頭
百姓人民變成鬥爭工具
作者: omp    時間: 2011-10-7 11:45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1-10-7 11:58 編輯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其資格應
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
一、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 ...
阿俊 發表於 2011-10-7 09:42


阿俊大這帖讓我有如在茫茫大海中看到一盞明燈……. .

當我聽到農委會主秘戴玉燕所說的那句「農舍興建申請人必須有農民資格」,我也很幹。
可是出自於農委會主秘之口,又是在這敏感時機與地點,
我也相信她是有所本的。
雖然,中央部會首長長和縣市長是阿貓阿狗都可以當,
只要他被總統或院長看上(任何政黨執政都差不多)或者選得上。
可是各部會主任秘書或縣市政府秘書長(主任秘書)就不同了,
他(她)除了要會當官之外,更要會做事。
…………………………………………………………………………..

這樣說來大家都沒錯,只是很多人(我指的是官員、當事者、記者…)都有意或無意的只講自己想說的,
沒把話講清楚。

「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這句話,很多人可能和我依樣,乍聽之下會很幹,
但是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確確實實是這樣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確也是無可爭議的。

其中差異關鍵在這個農舍之申請人的「農民」定義,
與我原來想像中「以農為業」、參加農保、農會會員的之「農民」資格是有差別的。
這個農舍之申請人的「農民」簡單的說:「擁有農地所有權,並有從事農務之事實的自然人」即可,
不論你的農地大小,也不論你是1週從事農務7天或7週從事農務1天,
只要有農地並且有在那塊地做農就算,
就可以依法規規定及本身條件去申請農業設施或者農舍等。

所以這個「農民」不是職業名稱,
誰只要有興趣,買塊農地種幾顆菜,就是這個條文中所稱的農民,
當然與公務員服務法中的兼職也不相干。


是不是可以這樣解釋?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12:00

37# omp


你的解釋是有道理的

其實兩分半的地,需要多少勞力綁在那裡?
小時候家裡種稻,插秧和割稻時比較忙,其它時候,難道需要天天下田?
就施肥灌溉除草罷了,爸爸媽媽都去梨山打工賺錢了

農民,是不需要天天綁在田裡的
應看農地的農用狀況

不過,Flynews有點出雖然都說是農地
要蓋農舍的農地,和一般農地,在管理上的鬆緊度是有差的
作者: 巴拉卡    時間: 2011-10-7 13:08

個人的工作,有農業有直接關係.
這些x委會的大官,大概都不知到田裡種些甚麼的?
西瓜長在大樹上嗎?

農改場出身的人,來當X委會頭頭才對

舉個例子,有些農民,開學前,拿作物賤賣或農地抵押,或借重利....來幫孩子湊學費(私立大學),
我跟經銷商拿不到資材貨款,看不下去,還要掏腰包贊助學費.
這種困境,大官們知道嗎?

在台灣,農民一直是最不受重視的族群.(哪個政黨都一樣)
所有產品都能漲價,只要一些看起來正當的理由.
颱風或天災,政府就出來壓抑菜價.
不是說"供需決定,自由市場"嗎?
該去處理的是菜蟲.米蟲,
結果倒楣的是農民.
供大於求,耕除......農X會只會拿納稅人的辛苦錢去"補貼",
官員難道不會學學美日去做整體的國家農業種植銷售的規劃嗎?

"一天只要農作幾小時就可以生活".......這大概要賣個幾甲地後,才能做到吧.
學財經出身,我也不贊成用成本理論來看糧食作物,那都是玩期貨的人的看法.
工業化後,農地變工業使用,好吧.生產石化,ipad......
等缺糧時,可以來得及再回頭種糧食嗎?
糧食可以用進口的?那他漲價或不賣....怎麼辦?
在美國,日本,甚至中國,這可是以戰略物資來看待
沒有iphone,還可以過日子(稍不方便而已).
沒糧食吃時,要再種,很難.

大埔農地事件,只有在專制國家才可能會發生.
稻米的價格也許不高,
但價值跟價格是兩碼子事.

假如以價格論貴賤,
美國也不用種玉米,香吉士,大豆,小麥.....了.
種 iphone ,ipad.....就好.
日本也不須有農協了,
隨便種幾個  NDS,PSP ....產值也高過 世界一的青森蘋果.

農地要怎麼"農用",可以討論,
把它用水泥蓋起來,應該被譴責吧.
至於用價格來討論農業,
乾脆廢了農X會,
直接撥到國貿局就好了.


b] 12# FlyNews
作者: 巴拉卡    時間: 2011-10-7 13:09

本文章最後由 巴拉卡 於 2011-10-7 13:21 編輯

重複....自刪
作者: kevin5539    時間: 2011-10-7 13:29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5539 於 2011-10-7 13:55 編輯

11# 4w
4w 見解精闢 我支持您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7 19:05

請參照阿俊大大引上來的條文
”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

你可以對農民資格的條件有意見,但你本帖文對”興建農舍的申請人須具有「農民」資格”很有意見
之前另一帖文,還說是第一次聽官員這樣說
政府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10:22

我是在說:請您看看您自己對農舍的看法就已經自相矛盾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7 19:10

請參照阿俊大大引上來的條文
”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

我是認為不必農民也可以有,因為農民的認定太困難了,且有爭議
在民國八十九年棄守”農地農有”的原則後,就沒必要在”農民”資格上打轉了
但在”農地農用”上要確實把關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10:22

老實說.我實在看不出來您跟我的看法有何差別.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7 19:22

她已明言擁有農地並不違法,你卻能延伸至公務員不能擁有農地,未免推得太過了吧?
你說要就事論事,你這樣是在就事論事嗎?
你有你的邏輯,但別人未必同意,農委會官員沒有人說公務員不能有農地,還說有農地並不違法
你自拉自唱推演成公務員不能有農地,這又是什麼邏輯?

你的邏輯,我就不同意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10:13

你的邏輯,我就不同意這有那麼重要嗎?
您可說說您的看法.哪需要別人同不同意.
我已經把邏輯說出來了.-------按照她的說法------公務員不能兼職.兼職就是違法.農地要農地農用 .沒有農用也是違法.----------
我當然沒有太過.如果她上述的說法成立.以後任何一個基層農政人員都可以引用來審核農地農用的相關業務
作者: 4w    時間: 2011-10-7 20:35

本文章最後由 4w 於 2011-10-7 20:37 編輯
政府管得越少,形成資本家的時代,勞工被剝削,貧富極端不均
資本家的財產還可傳給下一代,不管他們的後代多麼笨多麼懶,他們仍然吃香喝辣
勞工佃農的下一代,不管多麼勤勉,還是翻不了身
29# 荒山過客


政府再多的管理都有漏洞, 大原則抓住即可, 管太細只會抖增擾民,影響效率, 居心叵測的人,還是會官商勾結, 將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先不談台灣, 君不見美國政策多細膩, 還是貧富差距擴大 ,華爾街以經開始發起美國版的茉莉花運動, 在台灣也是如此制度法律如此繁瑣, 貧富差距還是不斷擴大, 自殺案件頻傳...

這就是十八九世紀,政府管得越少的結果
結果共產主義興起,而資本國家也往社會主義靠攏
無為而治是不可能的,要少管都不可能了

過與不及都行不通, 少管哪有不可能, 你看多少公營單位民營化,效率就出來 ,問題出在公營管太多 民營少管

以土地來說,若每個人的土地可以任由地主處置
則你家旁邊可能有人養豬,有人設墳墓,有人開工廠
若你住在山坡地,你上方有住家蓋個游泳池,你很怕那天游泳池垮了,水淹你家
土地使用必須管制的,只是管制必須合理


別往極端例子舉例, 我是說少管並沒說不管, 比方說農地 ,你只要種植植物 ,不必管種植草皮或是蔬菜, 現階段台灣不缺蔬菜, 甚至過剩 ,不如讓農地休閒化, 何苦硬要人種植可以賣的作物, 誰種誰賠錢,  法律僵化到要人種植作物, 這樣沒人要種植 也沒人敢蓋農舍休閒, 土地因而荒廢,地不能盡其力, 國家自然不強,

最後您說管制要合理, 這就是結論,  農地只要種植植物, 政府沒事管人家種植什麼東西, 管人家是自用? 還是銷售 ? 這都管過頭了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20:45

你的邏輯,我就不同意這有那麼重要嗎?
您可說說您的看法.哪需要別人同不同意.
我已經把邏輯說出來了.-------按照她的說法------公務員不能兼職.兼職就是違法.農地要農地農用 .沒有農用也是違法.----------
我當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7 19:22

當一個官員已明白說,公務員有農地不違法
有人卻以其邏輯推演,指官員偏見做祟,主張公務員不能有農地
你認為這不重要嗎?
你並不是舖陳自己的看法而己,而是用來指責人家,指責還不算輕
你以一個官員沒說過的話,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話,用來舉例指責別人偏見做祟,你認為”當然沒有太過”?
若我說過的話,有人卻以意思完全相反的話來指責我,我會認為他在栽贓

我也闡述了,就算戴玉燕兩個說法矛盾,也不必然照你的邏輯走,只能有你那個結論。
且,不能兼職農民,並不表示不能耕作吧!
多少不是農民的人,當假日農夫也當得很快樂的。

當你推斷一種結論,並據以批評別人,而忽視其它可能的推演,就是偏見了

法律面,非農民也可以有農地,實然面也是如此,誰有錢買不了農地?
你卻以自己的邏輯推演,怕以後有任何一個基層農政人員來刁難
放心好了,山林兄,只要農發條例不改,不會有任何農政人員可以阻止公務員買農地的。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1-10-7 20:49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7 21:04 編輯
10# FlyNews
在棄守農地農有的原則後,要嚴格訂農民的資格條件,己不切實際

至於會不會成為小佃農,大地主
我看是難啦
因為務農的收入太低了,要租塊地來務農為生,太困難了
壞壞大大算是很具農業專業,好像也租地來種,不知道一年收入多少?
一般農民,沒壞壞大大那麼專業,要租地務農養活一家人,十分有挑戰性。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10:28

在2000年棄守農地農有的原則後,到現在也不過才10~12年左右,
因在興建農舍的部份對農民身份把關不嚴格,就已漸漸轉成小佃農,大地主方向了!
只不過現在的大地主,是剛從具農民身份的人取得農地,
農地還在轉手期,賣地的農民也還有獲利而已!
等到農地都轉手完了,小佃農,大地主又開始了!
N年前的375減租/耕者有其田什麼的...也全都白搭了...

你可以問一下具農業專業,好像也租地來種的"壞壞大大",他是不是希望能有自己的農地來種?
但像現在這個樣子,農地給假農民身份的人蓋成農舍,價格就被拉高了,
農地價格變成大約是 建地+農地 除以2
"壞壞大大"大概是因為買不起適當的農地,才只好用租的吧?
不過,現在租的農地,應該主要是國有地。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20:54

我是在說:請您看看您自己對農舍的看法就已經自相矛盾了.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7 19:05


自己看自己,大概找不出盲點。我看不出我的矛盾,有勞指出。

在農舍興建資格上,我和你大概看法相近
主要的差異點在,我不會根據自己的看法去否定依法行政的官員
當農發條例及農舍興建辦法中明訂農舍興建之申請應為農民時
農委會官員根據法令這樣說,是天經地義的事,並不是偏見做祟

我們的意見,多反映,或許未來修法時就可作為參考。

您批評農委會高官偏見做祟所舉的五至六個例子,我同意的大概有三個
這兩個,我認為舉錯例子了,一個是官員依法行政所做之說明,若是第一次聽到,那是自己沒看過相關法令,不該因自己沒看過就來指責依法行政的官員。
另一個,就是把自己邏輯推出的東西,說成官員的主張
若你舉的例子中沒這兩項,就很有說服力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1-10-7 20:56

我覺的有很深又乾淨的土壤才是農地的根本

鋪上水泥 泊油 石子 這塊地就算死了

我的算法是一坪合理農用的地不該超過1000台幣
超過了難以靠一般農業賺錢

如果敲掉水泥 泊油一坪超過500台幣 就算農地死了
不划算 乾脆買另一塊

當然以農舍為主的例外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21:14

45# 4w
我印象中你有提過無為而治,但我沒法再花時間回去扒文找了。
但沒關係,至少我們都認為政府必須管事,只是管多管少而已

貧富差距擴大,快要是舉世皆然,連共產主義起家的中國也是
但舉世皆然並不表示它應該,不是存在必然就合理,否則甭論改革了
不過,貧富差距擴大,應該和政府管太多沒有很大的關係吧?
和政策的方向比較有關
搞不好要拉近貧富差距,還得管更多,要有更多稅法來課富人的稅,
投入更多的資源來拉窮人一把。

公營轉民營會更有效率,原因或許不在你講的少管,而是管理的方向不同
激勵員工的誘因不同

我沒往極端舉例
小時候家中養豬,過年要殺來拜拜及吃,竟要私宰
釀酒,也要偷偷摸摸
為什麼自己養的豬要殺來吃必須偷偷摸摸?釀酒來喝要偷偷摸摸?
我覺得很沒有道理,後來都可以了。
我便會想,自己的地要做什麼,為什麼還要被管?
想了之後,不管還真不行,畢竟我也不想鄰居養豬臭死我,做墳墓嚇死我
都市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等等,還是有必要的
作者: oop930    時間: 2011-10-7 21:30

荒大一夫當關很辛苦喔
其實現在政務官跟本就是屁(好的不多喔)
而且主祕也是誰主人去留的
就是去年那位大官有農民問他
農民對現今農業政策感到前途茫茫看不到未來
而他卻回答他也看不到他女兒的為來
各位看倌看看他的態度就可想而知
我就在想隨便一個改良場場長都做的比他們好
怎麼都不會請真正跟農民接觸的專家呢
時常都聽他們說人民才是老闆
怎麼現在雇員都比老闆還機車呢
還是我太天真了呢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1-10-7 21:47

51# oop930

大家都說要就事論事,但沒根據的話不少,所以忍不住出來說一說
沒想要一夫當關
當然,失去不少朋友,己是預料中的事了。
這是我的個性,沒辦法
我不會等有很多像我的意見出來時,風險不大時,再跳出來發表意見
只要不是違心之論,就言所當言吧

官場是少了擔當的人,以前的彭作奎還不錯
但農民的未來,我還真看不出誰來當主委可以讓農民看到未來
從我小時到現在,就沒看到農民真的可以靠農產品讓生活好起來
有短暫一或兩年好年冬,比方說大梨或葡萄或楊桃價格好,今年賺了錢
但很難持續賺三年的
泰國女總理盈拉一條政見我就很中意,她要提高稻米的收購價
我也常和女兒討論,為什麼農產品,人天天要吃,但價格上不來?
人不吃東西,幾天就要死;沒用iphone,還不會死吧?
但農產品就是無利可圖,這樣對嗎?
為什麼農民生產的東西就要無利可圖?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7 21:54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10-7 22:03 編輯

48# 荒山過客
好啦.我已經說出我的看法.您也說出您的看法.說的沒錯.現在已有新的解釋-----公務員不能專兼農業,可以兼辦點農業-------已經解套了 .
大家就繼續討論下去.
PS:引用最新的農政官員說法------陳武雄說:「從來沒有質疑蘇嘉全的農舍違法。」他還強調:「公務員可以利用假日從事農業生產、公務員也可是農民,農民不一定都是專業農民。」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1-10-7 23:07

農地以前規定很嚴相信大家都知道
搞到很多人連繼承都困難
我記得我爸有跟我說過

最後政府開了一道窗
結果有兩派的說法

農耕派:你們農作的人常虧錢 沒能力買房子 特准 你們在自己的地上蓋個
            方便農耕自用的小房子 好好顧好國家的糧昌

農舍派:農耕根本無利可圖 不如把土地以農舍為基礎做其他用途 好聽的說法叫活化農村
            
土地的利用方式 牽連到極大的財富分配 在未明前有很多種可能
願賭服輸阿        我們這一代會有機會看結果嗎?
作者: shiamfan    時間: 2011-10-8 02:22

本文章最後由 shiamfan 於 2011-10-8 02:40 編輯
51# oop930
泰國女總理盈拉一條政見我就很中意,她要提高稻米的收購價
我也常和女兒討論,為什麼農產品,人天天要吃,但價格上不來?
人不吃東西,幾天就要死;沒用iphone,還不會死吧?
但農產品就是無利可圖,這樣對嗎?
為什麼農民生產的東西就要無利可圖?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21:47


因為自古以來
農產品與農夫脫不了關係(這不是廢話嗎??)
但農夫同時也是社會結構中資源分配少的一群人(就是窮人居多)
當資本擁有者擁有絕對的主動權
那麼農產品的價格便永遠高不到那裡去
這道理就跟勞工階級永遠無法擺脫資本家的剝削一樣的道理
而且當政府沒有能力抵抗資本家侵蝕的時候
情況會更明顯

大家都痛恨資本家的自私
也都厭惡政府(或說是政客)的毫無作為
但事實通常普遍大部分人都沒有能力改變甚麼

泰國總理要提高農產品的收購價固然是好事
但問題是能持續多久??
運氣好點不過就這位總理在位時,泰國農民日子可以好過點
但總有一天要換人吧
繼任者可有能力抵擋資本主義的侵蝕??
日本資本家的貪婪,就硬生生地把日本拖入"失落的年代"
泰國政府沒有比較神,台灣也是!!

問題根源在於消費
而不在於補貼政策或是收購政策
農產品的銷售對象就是所有人類
但當其中98%的人受資本家箝制,農產品不但不能高價
更無法高價

我們看一下台灣的有機農業為何推行困難??
原因就出在受薪階級普遍收入無法提升,一旦農產品價個升高
整個社會的穩定會受很大的影響
所以政府絕對不能讓農產品價格高漲
因為影響的層面太廣

解藥其實就在身邊
只要政府提高受薪階級的薪資水準
人一旦有錢,除了生活水準會追求,健康也是人們追求的目標
但這正是困難的所在
政府對這些資本家不但毫無箝制能力
還迫不及待的想拉他們跟自己站在一起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1-10-8 06:03

這幾天PV(太陽能電池)慘業有在展覽
乾淨能源 值得鼓勵   但電價要高三倍,有多少人心悅誠服 真的願意付?
我看等石油快用完時,機會點才較好
農技和人口的發展  交叉點還沒到
當一堆人沒得吃時,食物價格就壓不住了
屯地,建軍 等收割   建軍也很重要,不然地就白屯了
作者: 4w    時間: 2011-10-8 06:17

小時候家中養豬,過年要殺來拜拜及吃,竟要私宰
釀酒,也要偷偷摸摸
為什麼自己養的豬要殺來吃必須偷偷摸摸?釀酒來喝要偷偷摸摸?
我覺得很沒有道理,後來都可以了。
我便會想,自己的地要做什麼,為什麼還要被管?
想了之後,不管還真不行,畢竟我也不想鄰居養豬臭死我,做墳墓嚇死我
都市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等等,還是有必要的
50# 荒山過客


至少我們有共識了, 政府是要管 ,但是不要管太多,  我並沒有說不要分什麼農業用地, 而是主張既然是農業用地, 由於種植蔬果效率不好, 為了農民生計, 和都市人休閒需要 放寬管制, 只要是植物不是毒品, 都可以種植 ,這也有淡淡的無為而治觀念,管與不管都要拿捏好, 才是好政府/

  還是回到事情癥結, 台灣農業種植不合乎效益的一堆, 於是有人想辦法將它變成工業區, 如大浦 增加效益, 可是 工業區閒置土地以已經很多了 ,為何還要強制徵收, 再說農地變工業用地, 日後不可能再回復了.

反觀農業用地種植草皮 ,日後若因為戰爭需要 缺糧 ,隨時可以改種植地瓜  ..

以上二個例子,可以看出 農地種植草皮休閒化危害社會不大, 不該花太心思管理

而一等良田變工業區 則要禁止 , 因被徵收而鬧出人命的, 該被譴責

為政和管理公司一樣大原則頒布, 其他讓市場機制處理, 不必要管理,只會增加擾民和降低行政效率 ,

  我做生意就深深感覺到其中困擾 ,私營企業彈性大, 比較有效率  ,公營條文多, 很沒效率 許多不合理制度僵化
作者: 4w    時間: 2011-10-8 06:23

家都說要就事論事,但沒根據的話不少,所以忍不住出來說一說
沒想要一夫當關
當然,失去不少朋友,己是預料中的事了。
這是我的個性,沒辦法
我不會等有很多像我的意見出來時,風險不大時,再跳出來發表意見
只要不是違心之論,就言所當言吧
52# 荒山過客

不要怕失去朋友, 論壇那樣多人, 少交幾個無所謂啦 ,甚至 你可以結交幾個有想法, 也許雖然有差異, 但是有風度的朋友

雖然我們看法略異, 但是可以異中求同  ,多了解其他人想法, 比深沉不語的好很多 ,只要理性看事情 ,不預藏偏見, 都是好朋友..

我也是敢亂說話的人, 也得罪不少人, 勝至於影響我承包工程 ,銷售產品, 不過沒關係 ,這條路走不通 ,還有其他路子走, 生存固然重要, 但是說真話更重要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8 07:49

本文章最後由 smhu 於 2011-10-8 07:56 編輯
再退一步說,戴玉燕只是農委會的主秘而已,她能政策宣示嗎?
順便提醒一下,主秘是事務官,不是政務官,有網友搞不清楚兩者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10:13


對於這一點個人有意見...

就因為是事務官才顯得可怕,而且主任秘書的職等非常的高,是在處長的上頭,只輸常務次長而已,他的見解是這樣子,並且跑出來發言,所以...代表官僚體系的認知是這樣子嗎?

當然台灣不比日本、美國,台灣是個人治的國家,但是在民主國家裡面,最可怕的就是文官體系囉,因為政策是由下而上,下面一片都喊打,上頭該怎麼批呢?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8 07:58

本文章最後由 smhu 於 2011-10-8 16:52 編輯

53# 山林雅境

看法也許大家會有所不同,但都會是好朋友的,因為我們出發點都是為了----愛呆丸----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1-10-8 08:31

隨便一個秘書都是10職等,再跳一下就跟縣市政府的局長同階了,所以常常是我是誰您知道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8 09:04

53# 山林雅境

看法也許大家會有所不同,但都會是好朋友的,因為我們出發點都是為了----愛台灣----
smhu 發表於 2011-10-8 07:58

當然! 觀點有重疊的也有歧異的.異中求同 .同中求異啦.
如果注意我在各版面的發言,就會知道-------心中有尺度.朋友不分領域--------自己如果需要調整的,  就需要儘量跳離自己的基點來看其他(雖然很難也要勉強自己做).
我是認為時間是思想的最好朋友,不用急於決定或是定論.我自己今天的自認的"是",說不定改天我自己看就變成"非"了.自己是如此當然看別人的看法也應是如此.
如果看這些可以決定政策的政府官員的談話內容. 短短幾天變化都這麼快了(我們討論還沒一半,政策發言早已大迴轉).更何況我們這些政策承受者還需去討論自己無關影響力的言論細節?再討論一個後一天的已經不存在的政策發言,實在沒太大的意義.
作者: oop930    時間: 2011-10-8 11:43

主委就是政務官呀
就像以前蘇嘉全的主祕不會是現在這位呀
都找自己親信...............
所以她的發言嘿嘿
換人後幾乎都一定換
快慢而已
作者: corey    時間: 2011-10-8 11:45

我感受不到農地慘跌   現在觀望氣息濃厚   還是很貴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8 12:30

65# corey
我也認為蔡煌瑯的說法是太快了點.
或許可以這樣猜-----------政策醞釀市場觀望,交易銳減.但高低價成交的都還有.(即使市況極佳都會成交著高地價,土地商品條件差異大,個人需求供給的緩急也不同)
-------------------------------政策利空如果成立.可能就會往觀望.遲疑.供給大增需求不濟的方向變化,最後會因缺資金認賠而狂殺.
這種變化的時程會很長,長到大家幾乎沒啥感覺.
我這裡附近就有很多價格還不及民國80年的 1/2到 1/3的例子.也有不少比以前價格高的案例.當然這只是區域農地價格的變化.不是同一筆農地的成交價變化.
作者: 胡媽媽    時間: 2011-10-8 16:24

51# oop930

大家都說要就事論事,但沒根據的話不少,所以忍不住出來說一說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1-10-7 21:47

支持您的想法,佩服您的勇氣,不管是誰,沒根據的話真的不能亂講.
可以就事論事,但拜託大家別罵人,官員也是您或我或他人的親人
立場不一樣,看的角度不一樣,人家在那個位置請尊重他們的權利與義務,他們也在寫歷史,好壞將來自有評斷,沒有人希望把事做不好,訂一個政策也絕不會是一個人訂出來的.
批評人家很容易 ,若大家有更好更有建設性的意見不如提出來先在 2home大家來集思廣益 討論 ,2home 人才很多, 如果可行,我想政府也會願意接納的 .
作者: 4w    時間: 2011-10-9 07:00

2home 人才很多, 如果可行,我想政府也會願意接納的 .
66# 胡媽媽

要政府接納 ,必須給他壓力, 沒有批評就沒有壓力, 但是要就事論事 ,以改善農民收入 , 讓想隱居者如願, 又不造成水土保持破壞, 按照比率綠化去思考, 而不是隨媒體起鬨..
作者: 紅狐狸    時間: 2011-10-9 12:22

相當同意大大所言!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9 18:53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10-9 18:57 編輯

經過這兩週的農舍負面消息熱炒,以前我們為了年底或選後的可能利空在哀叫,聽得下去的或是能夠大力在媒體上放送的機會.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前天有朋友跟我說:農地有可能會再熱上一波,原因是農地可能會因為這個扒糞消息而大幅躍上媒體版面,一些普羅大眾都注意到這個冷門的農地.需求因此而增加-------就像那電視劇裡頭的壞角色一樣,即使大家拼命罵終究還是出名了.----------當天我還半信半疑
今天看到電視46台已經邀請了土地專家等大談了農地投資之道.是福是禍不曉得!倒是希望以後能邀請些專業代書.農地農用審核人員.或像阿俊等等深研農地法規的專業.先給普羅大眾教育一下農地使用的正確觀念.了解後再來踏入農地的領域.好讓歹角色變成史豔文.
否則即使市場熱炒了(熱炒的責任還是會推給ㄚ嘉),農委會那隻顧人怨斧頭還是會砍下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9 19:15

今天聯合報A15版副刊裡-----------彰縣芳苑公所農務承辦人(黃銘豐)--------對農地農用與農舍等等的觀念及基層農政的審核基準. ---------評價不錯供參考
作者: kevin    時間: 2011-10-9 19:39

是有此可能,因為平日可能沒注意到這冷門的投資
那真好,最好連小塊農地也很HOT,那我台東那塊等漲到200時,請通知我一下(剛入夜,就開始做夢了...)
山林大說得很好,我覺得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想法,
不需因立場不同,而變成仇人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1-10-9 20:13

今天聯合報A15版副刊裡-----------彰縣芳苑公所農務承辦人(黃銘豐)--------對農地農用與農舍等等的觀念及基層農政的審核基準. ---------評價不錯供參考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9 19:15

找了 一陣子 乾脆COPY過來
農舍風波/濫用農地的 豈止蘇嘉全?

【聯合報╱黃銘豐/公所農務承辦人(彰縣芳苑)】 2011.10.09 02:58 am

  
蘇嘉全自用農舍爭議,媒體多所報導,各界認知莫衷一是,有關單位又未適時出面說明,徒增大眾紛擾與疑惑。有必要給予界定清楚,以正視聽。

有關農民身分與資格之認定,須根據不同的申請需求,有不同的條件資格之認定,其中以參加農保者,農民身分資格要求最嚴格。

其次,自八十九年公布修正農發條例後,政府採取「開放農地農有,管制農地農用」政策,對取得農地之條件,未限「自耕農」身分,一般自然人(不論士農工商)皆可自由買賣,但對農地之使用從嚴管制,即應符合農地農用。

至於所有權人欲申請興建自用農舍,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所有權人需按各縣市政府核定作業辦法,取得「農民資格證明書」。再依據相關規定,申請自用農舍之起造,其建築基地面積以該地之十分之一為原則,至於建築樣式並無明確規範。

再說農地農用之認定,依據農發條例規定,指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

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由,而未實際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僅做原則性之規範,且無明示需符經濟性效益,只要不違反上開原則,皆符合農地農用之規定。

至於農地實際使用狀況,是否符合農地農用,應就個案審認之,由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等單位會同審認之。

筆者認為,蘇嘉全農舍之爭議,應回歸法制面,由農委會會同縣政府及鄉公所,依法勘驗。如合法應予維護保障之;可改善者,責令限期改善;倘違反法令者,該罰則罰,該拆即拆,不應有差別待遇作為,法有明文規定(行政程序法),避免陷入政治操作之意識形態。

全省各地舉目所見,農地違規使用者處處可見,超限使用還好,尤其是興建有汙染性之工廠設施,對農地及地下水源之汙染破壞,遠勝於超限使用之農舍,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試問執政者有能力遏阻農地違規使用之惡化趨勢嗎?

但願當政府檢視蘇嘉全自用農舍爭議之際,可以拿出一套解決農地惡化現象之藥方,期以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殷鑑,讓政府正視農地非農用,所衍生之可能趨勢,讓好山、好水、好地,能永留人間,讓後代子孫也能享有美麗的家園。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9 21:01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1-10-9 21:09 編輯
找了 一陣子 乾脆COPY過來
農舍風波/濫用農地的 豈止蘇嘉全?

【聯合報╱黃銘豐/公所農務承辦人(彰縣芳苑)】 2011.10.09 02:58 am

  
蘇嘉全自用農舍爭議,媒體多所報導,各界認知莫衷一是,有關單 ...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1-10-9 20:13

彰化 雲林可能是農舍中藏工廠最多的地區  多年前跟我老丈人買每坪1.8萬的農地  就是要當工廠用的
早期的宜蘭也很多  但現在連合法豬舍都被抗爭趕走了  更別說工廠了..
所以說 回到那句老話   看的到的不代表不安全  看不見的更不代表很安全
依照現在開始土地的變更速度  可能不用几年  全台就會只剩山坡地 防風林地(也可能變BOT渡假區)..水源區和建地了  如果不了解的人  請參照農村再生條例..本人也將參與作惡的行列了 反正放任政客搞  不如我也來參與  反正也沒几人會相信蓋農舍才可以救農地了   等有一天  鄉村都蓋滿了低密度住宅時  就會想起我的話了  那時想恢復農用  水源也沒了  更不可能恢復了..說句難聽的  開放陸資來台  他們收購就好了 干嘛給你統戰呢?  要搞爛大家一起來  至少我也從中賺到錢...到時我再來買山去

http://www.swcb.gov.tw/class2/index.asp?ct=Bulletin&AutoID=378&uT=Bulletin2&m1=8&m2=44
自己去下載附件看看吧  中南部已有農委會的人當幕後參謀指導變更了  就跟當初當集村顧問一樣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9 22:14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10-9 22:20 編輯
【聯合報╱黃銘豐/公所農務承辦人(彰縣芳苑)】 2011.10.09 02:58 am

  
蘇嘉全自用農舍爭議,媒體多所報導,各界認知莫衷一是,有關單位又未適時出面說明,徒增大眾紛擾與疑惑。有必要給予界定清楚,以正視聽。

有關農民身分與資格之認定,須根據不同的申請需求,有不同的條件資格之認定,其中以參加農保者,農民身分資格要求最嚴格。
其次,自八十九年公布修正農發條例後,政府採取「開放農地農有,管制農地農用」政策,對取得農地之條件,未限「自耕農」身分,一般自然人(不論士農工商)皆可自由買賣,但對農地之使用從嚴管制,即應符合農地農用

至於所有權人欲申請興建自用農舍,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所有權人需按各縣市政府核定作業辦法,取得「農民資格證明書」。再依據相關規定,申請自用農舍之起造,其建築基地面積以該地之十分之一為原則,至於建築樣式並無明確規範

再說農地農用之認定,依據農發條例規定,指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

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由,而未實際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僅做原則性之規範,且無明示需符經濟性效益,只要不違反上開原則,皆符合農地農用之規定。至於農地實際使用狀況,是否符合農地農用,應就個案審認之,由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等單位會同審認之。

筆者認為,蘇嘉全農舍之爭議,應回歸法制面,由農委會會同縣政府及鄉公所,依法勘驗。如合法應予維護保障之;可改善者,責令限期改善;倘違反法令者,該罰則罰,該拆即拆,不應有差別待遇作為,法有明文規定(行政程序法),避免陷入政治操作之意識形態

全省各地舉目所見,農地違規使用者處處可見,超限使用還好,尤其是興建有汙染性之工廠設施,對農地及地下水源之汙染破壞,遠勝於超限使用之農舍,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試問執政者有能力遏阻農地違規使用之惡化趨勢嗎?

但願當政府檢視蘇嘉全自用農舍爭議之際,可以拿出一套解決農地惡化現象之藥方,期以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殷鑑,讓政府正視農地非農用,所衍生之可能趨勢,讓好山、好水、好地,能永留人間,讓後代子孫也能享有美麗的家園。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1-10-9 20:13

多謝辛苦找出.還是懂電腦的利害.
我再把這位基層實際審核農用者的要點給標示出來.也給他拍拍手.
這才是接近真實的東西.如何依循也有根據.媒體上不專業又聳動的迷湯給它拋棄.
這其中有下面兩條我認為特別值得參考.這就是基層農政人員的實務狀況
有關農民身分與資格之認定,須根據不同的申請需求,有不同的條件資格之認定,
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由,而未實際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僅做原則性之規範,且無明示需符經濟性效益,只要不違反上開原則,皆符合農地農用之規定

作者: 4w    時間: 2011-10-10 06:32

山林大說得很好,我覺得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想法,
不需因立場不同,而變成仇人
71# kevin


我也贊同, 但是要大家如此很難啊, 人都有合模要求, 對於不同思想的人,都會本能排斥.

加上媒體將不同立場的人妖魔化 ,變的人和人更對立,   所以很多人選擇沉默或者圓滑 ,我認為這也不算是好事情, 這樣我們就很難解其他人的生活方式,或者心理想法 ,大家反而更陌生,,,

希望大家能在這論壇學習互相尊重, 理解的環境 ..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10 08:27

73# 阿俊

呵呵...這才是花那麼多錢拼當選所能得到的福利啊...雖然有人早就看出「農再條例」所包藏的禍心,但它還是通過了,要讓這條例沾到邊的有利可圖惟一的方法,就是嚴格限定農地必須農用...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10 08:31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10-10 08:44 編輯

75# 4w
特定事務思想的轉變,有時候會慢得驚人.無論是自己或是別人.就像美國黑白之間, 即使政府.媒體,以及其人民都做了長期的努力,黑白之間的衝突還是不時發生.
所以還是讓時間跟思想做最好的朋友. 問題終會解決但不一定是在我們有生之年.
如果溝通會讓解決問題的時間變得更長.那就需要轉變方式甚至於轉變自己的思想.真的無法溝通那就停止無效的討論.時間會讓歧見變少,只是會很慢.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10 09:31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1-10-10 09:34 編輯
73# 阿俊

呵呵...這才是花那麼多錢拼當選所能得到的福利啊...雖然有人早就看出「農再條例」所包藏的禍心,但它還是通過了,要讓這條例沾到邊的有利可圖惟一的方法,就是嚴格限定農地必須農用...
smhu 發表於 2011-10-10 08:27

農地農用只會做技巧性的調整,也會因申請項目以及不同的審核人員而有些許差異.
蘊釀中的方案非農業所得不得超過50萬.夫妻幾乎都不能有屋舍.是要專業農夫.以上三個才是通殺的手段
以前是管人不管地 .開放後是管地不管人,將來有可能地要管人更要禁絕.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0 11:38

農地農用只會做技巧性的調整,也會因申請項目以及不同的審核人員而有些許差異.
蘊釀中的方案非農業所得不得超過50萬.夫妻幾乎都不能有屋舍.是要專業農夫.以上三個才是通殺的手段
以前是管人不管地 .開放後是管地不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10 09:31

通殺-->土地不能蓋-->才可以圈地作"農再"
不然  農地上那麼多農舍  搞個農再 不就炒翻天  這才是政客的本質.  我們的縣長就是朝這方向前進的.
作者: jeansheng    時間: 2011-10-10 13:45

經過這兩週的農舍負面消息熱炒,以前我們為了年底或選後的可能利空在哀叫,聽得下去的或是能夠大力在媒體上放送的機會.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前天有朋友跟我說:農地有可能會再熱上一波,原因是農地可能會因為這個扒糞消息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9 18:53


我看的是46台女人要有錢這集節目,但主持人語焉不詳略有暗示提及原來可以從農地滔金,尤其討論到集村農舍眉眉角角的旁門左道只有建商能上下其手大賺其錢,雖合法但聽起來實在不值得鼓勵,害慘了單純想追求田圓夢的現代人...
有點認同農地投資被這樣炒起來可能引來一窩瘋追求長期投資避通膨的資金進入,怕農地價有可能變成追逐的標的,但個人還是會偏保守心態會再觀望看看...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0 13:56

我看的是46台女人要有錢這集節目,但主持人語焉不詳略有暗示提及原來可以從農地滔金,尤其討論到集村農舍眉眉角角的旁門左道只有建商能上下其手大賺其錢,雖合法但聽起來實在不值得鼓勵,害慘了單純想追求田圓夢的現 ...
jeansheng 發表於 2011-10-10 13:45

那一天的節目  我來去找找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10 14:01

那一天的節目  我來去找找
阿俊 發表於 2011-10-10 13:56

應該會重播幾次 .小熊老闆娘主持的.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0 14:21

應該會重播幾次 .小熊老闆娘主持的.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10 14:01

他哦   我那天好像有瞄到 一點點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1-10-10 14:26

通殺-->土地不能蓋-->才可以圈地作"農再"
不然  農地上那麼多農舍  搞個農再 不就炒翻天  這才是政客的本質.  我們的縣長就是朝這方向前進的.阿俊 發表於 2011-10-10 11:38

繳稅是合法的開始,總是要繳一點 不管名目為何
如果農再的舵手,能夠在鄉間以一分地蓋一間的方式來呈現,買家付出兩分半的地價及建屋的成本及利潤,這樣也許也是一種出路;老農地能出售,新農能得所需,舵手能有所獲,政府能照顧老農,滿足新農,對舵手交代,創造就業,繁榮農村,增加稅收,鞏固民意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0 14:33

繳稅是合法的開始,總是要繳一點 不管名目為何
如果農再的舵手,能夠在鄉間以一分地蓋一間的方式來呈現,買家付出兩分半的地價及建屋的成本及利潤,這樣也許也是一種出路;老農地能出售,新農能得所需,舵手能有所 ...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1-10-10 14:26

那嘸可能一分地蓋一間  那賺個屁啊...30坪蓋一間還有可能勒
農再精神就是...農村生活區 農業生產區  農村生態區 農村文化區  四區任選二區以上即符合農再的要件   請問一下  如果你是財團   你會選那二個區來規劃才有利潤呢?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1-10-10 18:33

那嘸可能一分地蓋一間  那賺個屁啊...30坪蓋一間還有可能勒
農再精神就是...農村生活區 農業生產區  農村生態區 農村文化區  四區任選二區以上即符合農再的要件   請問一下  如果你是財團   你會選那二個區來規劃 ...
阿俊 發表於 2011-10-10 14:33

農村生活區 才能有較高密度 這是一定要的
農村生態區  可增加賣點  
農村文化區  這賣點給另一類買家

農業生產區 應該是墊底用的  那就要等很久才上菜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10 19:16

農村生活區 才能有較高密度 這是一定要的
農村生態區  可增加賣點  
農村文化區  這賣點給另一類買家

農業生產區 應該是墊底用的  那就要等很久才上菜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1-10-10 18:33

路過宜蘭國道舉目四望.老農配建應該也賣的差不多了.或許農再是再擠出一點奶水的方式.再創另一春天.搞不好阿俊兄會受惠.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0 19:55

路過宜蘭國道舉目四望.老農配建應該也賣的差不多了.或許農再是再擠出一點奶水的方式.再創另一春天.搞不好阿俊兄會受惠.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10 19:16

唉  如果真要看到那點惠   當年留在台北當仲介就好了
更何況留在台北 又不用自己支出  食 住   買賣標的又以千萬以上計   宜蘭要上千萬的案子很少吧 應該要比宜蘭好太多了
我的意思是  與其讓政客們玩  倒不如自己先介入啦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1-10-10 20:10

唉  如果真要看到那點惠   當年留在台北當仲介就好了
更何況留在台北 又不用自己支出  食 住   買賣標的又以千萬以上計   宜蘭要上千萬的案子很少吧 應該要比宜蘭好太多了
我的意思是  與其讓政客們玩  倒不 ...
阿俊 發表於 2011-10-10 19:55

這倒是真的.只做仲介收沒幾文錢,還被懷疑被嫌.自己下去就要看準.投資環境亂變任誰都無法接受.
作者: jeansheng    時間: 2011-10-10 20:28

那一天的節目  我來去找找
阿俊 發表於 2011-10-10 13:56

如果沒記錯的話,這集節目來賓田大權有講到建商在推集村農舍的運作模式就是可能找20個有農田的地主,建商會備有好幾種風格的農舍(日式,歐式,中式...等)讓你挑選量身訂製,然後挑其中一塊夠大的面積且地點又佳的農地,再向機關提出建築申請,這20戶就全數建在同一塊基地上,而其它農地就被綁在一塊,甚至跨鄉鎮OK,至於你如果不是建商能否依此模式揪團提出申請呢? 嘿 ~ 大權兄說自己推是辦不出來的,因為你不是建商,這意思代表的是什麼?偶也不是很清楚,講的是後台關係嗎?哈~待有人解答~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0 20:35

如果沒記錯的話,這集節目來賓田大權有講到建商在推集村農舍的運作模式就是可能找20個有農田的地主,建商會備有好幾種風格的農舍(日式,歐式,中式...等)讓你挑選量身訂製,然後挑其中一塊夠大的面積且地點又佳的農地,再 ...
jeansheng 發表於 2011-10-10 20:28

1)資金不足
2)無法共識
3)法令不足
作者: 30007788    時間: 2011-10-11 02:4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hvvFQuNRMM

陳振盛講得好
作者: 鳥迷    時間: 2011-10-11 12:06

本文章最後由 鳥迷 於 2011-10-11 12:10 編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hvvFQuNRMM

陳振盛講得好
30007788 發表於 2011-10-11 02:41

偶的認知:2000年的農發條例精神主要的不就已改正為~『只管(農)地不管(農)人』的嗎?
[color=Red]農地農用是主旨→就事論事不要因而異或因人設事才算法治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1 13:21

偶的認知:2000年的農發條例精神主要的不就已改正為~『只管(農)地不管(農)人』的嗎?
]農地農用是主旨→就事論事不要因人而異或因人設事才算法治吧!
鳥迷 發表於 2011-10-11 12:06

問題這年頭的人誰跟你講法治啊  
都用  觀感..
反正小心蓋太漂亮的房子別被人燒掉就好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11 14:36

今天看了好多文, 記得其中有一篇是 smhu 大大說嘉南平原的水田有一分三四十萬的, 真的嗎? 那就跟玉里最鄉下差不多耶!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報價都不止此數耶!  我想賣掉玉里的田換嘉南平原的  玉里真的太遠了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11 15:04

95# lswang

那些是真的良田哦...都是可以種稻米的。而且大部分有灌溉渠道跟排水溝。
如果再仔細找也可以找到很多有辦理休耕補助的農田,所以一年撒一次田菁,一甲地可以從政府那裡領九萬元。算算花三四百萬元一年實領約八萬元,也比現在的定存好一些些了...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11 15:10

95# lswang

那些是真的良田哦...都是可以種稻米的。而且大部分有灌溉渠道跟排水溝。
如果再仔細找也可以找到很多有辦理休耕補助的農田,所以一年撒一次田菁,一甲地可以從政府那裡領九萬元。算算花三四百萬元一 ...
smhu 發表於 2011-10-11 15:04

哈! smhu 大, 你越說越美妙了   您有沒有大概的方位或透露個名字給小弟? 我真的要來換田了. 玉里真的是夭壽遠的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1-10-11 16:08

哈! smhu 大, 你越說越美妙了   您有沒有大概的方位或透露個名字給小弟? 我真的要來換田了. 玉里真的是夭壽遠的
lswang 發表於 2011-10-11 15:10

早就跟你說太遠了
來將軍鄉和我作伴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11 16:12

STSHAOWW 大, 你買的又不是 '良田'   人家 smhu 大說的是辦休耕的水田耶! 三四十萬! 哈!   我一定要來換田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1-10-11 16:35

我頭像那個就是水田阿
隔璧就放一大堆水在養稻子
旁邊就有嘉南大圳
水溝裡好多水
你不知道以後如果要蓋房子
不可以一直放水嗎?
土泡鬆了 以後房子會裂掉

而且水留給真的要種稻子的人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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