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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選舉後將出爐的法規修正版本? [打印本頁]

作者: 狗籠主婦    時間: 2011-10-19 22:59     標題: 選舉後將出爐的法規修正版本?

據說農發條例將修正為:
1 不論老農,新農,未滿兩分半農地都不可申請農舍
2  嚴格限制增建,again 狗籠將走入歷史或成為紀念碑
有人聽說了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19 23:44

1# 狗籠主婦


目前的草案內容是限定申請農舍人資格
1)非農業所得年不得超過50萬
2)夫妻間不得有住宅
3)不得有軍 公 教 勞保

草案的版本 最小農舍申請面積不得小於45平方公尺  但最近新聞中是說35平方公尺

農舍分階段興建者  其申請增建時  仍應符合上面條件

這是目前農委會釋出的草案版本
作者: sean2003    時間: 2011-10-20 00:49

夫妻間不得有住宅....單這條就很機車了
作者: 狗籠主婦    時間: 2011-10-20 09:47

俊大,可否麻煩求證一下,消息來源很可信而且滿肯定的。
若是如此會影響到要買配建的人。
意外的是,這條似乎對著有配建土地或資格的老農
作者: iru417    時間: 2011-10-20 09:54

俊大,可否麻煩求證一下,消息來源很可信而且滿肯定的。
若是如此會影響到要買配建的人。
意外的是,這條似乎對著有配建土地或資格的老農
狗籠主婦 發表於 2011-10-20 09:47

應該也會限制幾年內不能移轉吧?
俊大!!我要報開工了~~大概只蓋一層多一點~~~
下次想再增建~~~可能遙遙無期~~~~
除非~~~~符合未來的規定
或賣給有緣人~~~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0 10:05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1-10-20 10:06 編輯

4# 狗籠主婦


問題是消息是誰跟你說的  我們這沒有聽到..如果有這種消息  應該三星承辦人他老公會先跑吧  因為他老公買最多
目前農委會公佈的草案是沒有...我不知道如何把內文傳上來  否則我就公開了

再者  依照你的說法  好像是宜蘭縣政府內部的那套草案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0 10:33

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11020&page=21#pid219267


如果你想下載就去http://www.ilan039.com.tw/m11/index.php?no=2334這裡下

因為我們理事長消息算是很靈通的人  如果有 他應該會有消息
再者  你說小農舍和配建的問題  應該有力人士手上有不少存貨...
作者: 狗籠主婦    時間: 2011-10-20 10:36

宜蘭縣政府可自行制定與中央不同的法規?或者這屬於地方行政?
據說經過一段時間溝通後,已取得共識。應該是最近的事ㄛ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0 10:49

8# 狗籠主婦


我不懂?
地方法不可以扺觸中央法

年初的草案  是宜蘭縣政府頒出來下宜蘭縣民的  他拿要建議中央的草案來給我們看..

但今年7月份農委會公佈的草案  你去下載來看

但是   我覺得   法律不朔及既往   如果你說的地方與中央達成協議   要"個自為政"?
我不太明白
你應該先說  消息那來的   你叫那個人再去查清楚一點  換你來公佈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0 10:59

5# iru417


我也送變更了  應該也要報開工了...昨天去整理門口的雜草


扣除農舍基地和出入道路   後面有一半的空地要種各種果樹  目前到手的有
芒果3株
杮子二品種各一秼
梨子...台中的網友說有新品種  不用接花苞的  要幫我找二品各二株
香蕉-->正在想辦法跟山林大拗他的特殊品種
還有一大堆的蓮花品種   目前手上有26種  E-BAY上還有數十種還沒到-->到時的副業就是網拍蓮苗
我老婆說要在網路上賣鳳梨酥+月餅
作者: 狗籠主婦    時間: 2011-10-20 11:05

最近宜蘭到處都是農舍工地,不足坪農舍將來就奇貨可居啦
有力人士恐怕也在搶建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0 11:15

11# 狗籠主婦


沒有...據我所知  有力人士(藍綠的金主)手上約有3~4十間小農舍..他年中就跟我們透露過農委會草案的內容過  他說  "安啦  不會禁止增建的  你沒看我都沒申請"...那個人好像  我們站上的X媽媽也認識(我忘了他的ID了)....只是我自己怕而已  不敢睹  所以把手上的全賣光了  留一間自己住  當個所謂的假農民 等進住後再努力變成真農民
我的現況是   文件上看起來是農民...也有出售農產品(稻穀交農會)  只差在自己"手工"而已....下次播種-->收割  偶一定要坐上機械上參一腳  拍張照
作者: iru417    時間: 2011-10-20 11:15

10# 阿俊

這張相片很清晰是用哪那台相機拍的.........巨砲那台嗎?
您的整地速度真快``是請誰幫忙呀?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0 11:18

13# iru417


我用P500的類單眼拍的...整地是我朋友在工作空檔開怪手來整的  他住大洲橋頭..只整屋前而已  因為屋後是剛收割的稻田  有休耕證明  不用整
作者: andy999tw    時間: 2011-10-20 11:24

我有想過.萬一法規過了.那我請我老爹(退休了.沒房子)買一塊地.申請農舍.再過戶給我.不就行了
作者: andy999tw    時間: 2011-10-20 11:31

更正.就是先寫切結書.預防將來有財產的糾紛.先掛他的名字.以後再給我.這樣應該是OK的吧?
作者: 胡媽媽    時間: 2011-10-21 09:15

本文章最後由 胡媽媽 於 2011-10-21 13:22 編輯
11"...那個人好像  我們站上的X媽媽也認 ...
阿俊 發表於 2011-10-20 11:15

        是在說偶嗎?被人家點到名有點輕飄飄的感覺,趕快對號入座,您是說那個賣木頭給偶把偶害的慘兮兮到現在還在為我那堆木頭找房子住的先生嗎?我只知道他說要蓋民宿不知道他有那麼多農舍,應該找時間去看看有沒有便宜又大碗的農舍兼農地可以讓偶一面種菜一面陪偶的木頭過後半生.
       最近看大家吵來吵去偶也快受不了了,於是找了機會把某有力人士灌到微醺逼問如下:農委會至目前為止除了老農津貼.特定農業區.集村農舍等議題有討論,其他都沒變動.他們的立場盡量不影響社會不安,也不會主動清查違規農舍(這是地方政府的職權,蘇嘉全農舍他們也不會去會勘,當然你家偶家他們更不會來會勘啦!)
        100坪變50坪好像是內政部長講的至今未與農委會討論這事
       夫妻之間不能有房子 好像沒這條但每人一生只能有一棟農舍依舊
        公職人員閒暇可以從事農業工作(不違法)但不表示就是農民
偶這樣是不是粉像發言人,別問偶也別罵偶,偶也是在等著蓋農舍的那個.我仍然繼續看地繼續種菜,如果不能蓋農舍就蓋資材室,昨天睡到半夜突然想到我為何不在地附近租個房子給偶的木頭和偶住呢,笨哪!現在才想到.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1 10:23

17# 胡媽媽


是啦  但是  我不知道賣你木頭的和我問的是不是同一人  因為我委託朋友去問的是XX路(你上次說木材行搬去的那條路)的木材行...他是宜蘭縣前5大有錢人之一..選舉都有出錢  無論是誰選  30米高架道快速道路可以變20米平面道再經過他的工廠"正旁"...應該也不是泛泛之輩 手頭上3X間小農舍+他周遭親友=4X間....至於親眼見過的事績是  把細部計劃區內的公園用地變回住宅區(原本是工業區  但他買下前不久才被變公園  但又被他變回來了)...就是他在年中我們將宜蘭版草案拿給他看時  他一生氣找人來問    事後告訴我們  "沒可能禁止增建 別怕"...................由此看來  他看過農委會草案版本了 ..原來有錢人會更有錢不是沒道理的
作者: 胡媽媽    時間: 2011-10-24 09:10

本文章最後由 胡媽媽 於 2011-10-24 09:12 編輯

18# 阿俊
這兩天問了一下,草案是農委會與內政部相關單位討論出的初步想法,先PO上網看看大家的意見,等一段時間後才會正式邀集相關單位正式討論.試試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 :
http://www.zumodrive.com/share/dv2hMjZmOT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24 11:22

看起來這個寫的樣子比較像是玩真的...
作者: misutsu    時間: 2011-10-24 16:04

非常弔詭的是
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草案第三條
六、申請人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且其個人全年之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及退職所得等三類所得總額低於五十萬元者。
而近日行政院會通過的老農津貼排富條款-----新版老農津貼也將加入排富限制,凡是每年非農業所得的綜合收入超過新台幣50萬元,或是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者,都不得請領老農津貼
http://tw.news.yahoo.com/%E8%A2% ... C%96-075400303.html
既然非農業所得不到50萬就表示需要政府補助,而又如此他才能蓋農舍,是不是搶劫收入不計入50萬中?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4 16:24

21# misutsu

政府說   啊你是不會逃稅齁
啊你不會買股票領股利!!啊你不會買房出租咩!   
已經明擺著只有這三種而已 當然我在想  如果這樣.......可不可以找我老婆先離婚勒(  ....逃.......... )
作者: misutsu    時間: 2011-10-24 16:40

所以不領董監酬勞的大股東可以蓋農舍囉?
這樣的話……農地是要留給好野人買囉?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4 16:55

23# misutsu


法令欲嚴 自然是有本事的人才能達成
俗語說
法律是給懂法的人玩的
法令是給有本事的人鑽的


天下多少有錢人的所得是0的呢?  多的是
作者: hsiao    時間: 2011-10-24 17:54

本文章最後由 hsiao 於 2011-10-24 17:58 編輯

新法若真上路...

我們臺灣的離婚率一定可以挑戰世界第一的

而且屆時要申請蓋農舍的農民

可能都會有一段相同的坎坷故事

......都有一位身懷數筆不動產的富有前配偶..

當然台灣的離婚複合率也可以挑戰世界第一的..

台灣加油...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24 18:18

25# hsiao
我猜如果我用這個理由跟偶親愛的老婆大人商量,他一定說「那就不用蓋農舍啊,現在這裡住得好好的...」,所以...我是沒啥希望蓋農舍的啦...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4 18:30

26# smhu


哇哈哈    還好我已經曉以大義了
作者: smhu    時間: 2011-10-24 18:41

27# 阿俊
說來是一肚子屎啦...晚上吃飯的時候跟他提鄰居的事情,順口說到不然就把那一小塊給買下來好了,結果竟然回我說不用了,現在就已經超過自用住宅費率的面積了.......唉...鄉下房子這麼便宜俗俗的趁火打劫又何妨,更何況稅金也是我在付的啊...可是就這樣,沒指望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4 19:22

28# smhu


哇  建地哦  
農地建農舍變嚴格後  建地+農地的案子最受歡迎說
看來你也是我們一族哦..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0-25 12:05

29# 阿俊

哦~~! 了解了! 原來現在要買建地喔!    可是買建地的難度好像更高了耶! 像玉里 193 那兒, 在網路上有好幾個建地廣告, 1萬/坪  聽起來就覺得很貴  可是也許不貴  從來沒聽過鄉下建地的行情  (如果真的可以賣 1萬/坪, 那我標到的 114坪就賺到了   )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5 12:14

30# lswang


如果   真的頒佈  
如果  真的下鄉潮還不減退
應該是建地連農地最受歡迎
作者: iru417    時間: 2011-10-27 08:58

非常弔詭的是
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草案第三條
六、申請人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且其個人全年之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及退職所得等三類所得總額低於五十萬元者。
而近日行政院會通過的老農 ...
misutsu 發表於 2011-10-24 16:04

如果依這樣的法令
某檢察官的鐵皮農具間應會出現很多吧!!!會是另一種大狗籠~~~
因為如果照這種標準~~~大部分人都不能蓋農舍了~~~
套一句最近他們常講的話~~~農地要農用~~~這一條法令應該還有修改空間吧
真不曉得,當官的思維為何不協調各單位~~~
又推展觀光民宿~~~又討厭所謂的豪宅~~~又推農村再造~~~~
台灣的農舍風格差異大,但或許這也是台灣海島型國度的特色~~~
在上位者可別在用高高在上的眼光看農舍~~~
務農就該住你們眼中不豪華的房子~~
磁磚別挑太有美感~~~不能有尿尿小童,農村再造難道不能有美感~~
我倒是很想弄盪鞦韆ㄋㄟ,因為我種菜的時候小孩可以玩~~~
管太細了吧~~
發發牢騷~~~這些討論夠多了~~~~
希望農委會長官也來這看看大家想法~~~
或是誰能把2home連結到馬英九的臉書上~~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0-28 14:06

32# iru417


越連越死的而已  現在有很多事只能作不能說   快作就對了
農再美其名保護農地  但他大面積變更有沒有跟你說勒...所以才說只能作不能說...別找麻煩了  快去作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1-11-1 11:16

30# lswang


如果   真的頒佈  
如果  真的下鄉潮還不減退
應該是建地連農地最受歡迎
阿俊 發表於 2011-10-25 12:14

我忽然覺得建地不能亂買  剛收到稅單, 玉里建地價值 56,800, 要繳千分之十 = 568元     亂買建地不就得繳很多稅嗎?    還是農地比較好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1-11-1 12:48

我忽然覺得建地不能亂買  剛收到稅單, 玉里建地價值 56,800, 要繳千分之十 = 568元     亂買建地不就得繳很多稅嗎?    還是農地比較好
lswang 發表於 2011-11-1 11:16

但是至少比我們好啊  我們繳稅一樣被罵假XX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1-11-5 21:49

19# 胡媽媽
胡媽媽.草案有喔 夫妻都不能有房子.也不能有勞保.這下離婚及退保可能一大推 不然怎麼辦 難道只有違建之路了嗎
作者: 胡媽媽    時間: 2011-11-7 10:46

36# kuohsulin
謝謝告知,我後來也發現我跟某"有力人士"之間是答非所問,他說的是目前的狀況,我問的是未來可能的情況,因此真的很抱歉.
我已向相關單位官員反應:夫妻間不能有房.農業外收入不得超過五十萬等條件若通過,那符合這條件的人表示收入不豐,哪有能力蓋農舍?(除非父母贈與),他表示這只是草案就是要廣徵意見,我們可以也向相關單位表示看法,將來他們開會討論時自然就會列入討論.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1-11-7 19:07

本文章最後由 kuohsulin 於 2011-11-7 19:10 編輯

37# 胡媽媽
感謝胡媽媽反應及告知 昨天還跟老婆討論假離婚的事ㄋ
作者: 黑森林    時間: 2011-11-8 02:36

真的這樣搞法!
那農地不值錢了,
應聲倒地。
菁英貴族們,對他們沒差,
拍手叫好。
作者: 山之道    時間: 2011-11-17 01:04

依此草案..有錢的不能蓋..沒錢的蓋不起..有關係的想辦法蓋..沒關係的想也是白想....
話說這 條例有這麼難訂定嗎?中文有這麼難懂嗎?修法修到博士也看不懂?主管單位也分不清楚怎樣才合法...要靠新聞輿論才有辦法論定嗎?還是把所有 模稜兩可的.不明確的.不切實際的法條    全部歸類為 "胡鬧法條"  請恐龍大法官裁定     我們就裝個 眼瞎耳聾傻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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