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蓋農舍的迷思? [打印本頁]

作者: chenghou    時間: 2006-10-31 20:06     標題: 蓋農舍的迷思?

請問各位,

這是一個關於合法農舍與非法農舍的問題。

如照合法程序申請農舍據我所知需以下幾種條件:
1 農地需過戶滿二年。
2 戶籍必需在農地的所在縣市滿二年。
3 土地不得小於2分半(約756坪)
4 農舍建地不得大於土地的十分之一。
5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大於249平方公尺。

要有以上5個條件才能申請蓋農舍。
且如申請過後,地政事務所會在你的農地上註記,此比農地已蓋農舍,因此必需分割好後才申請。
且每人一生只能蓋一農舍。

我的問題就在此,如果我們不申請蓋農舍,直接蓋,當然這是為法,如要賣此農舍就有問題,因農地農用證明拿不到,也就無法辦理過戶,但有人告訴我,只要補撽稅就可以了,這是真的嗎?

這樣就可避免每人一生只能蓋一農舍的問題,對嗎?

謝謝
作者: Vicky    時間: 2006-10-31 23:29

不是「每人一生只能蓋一間農舍」,
正確是「每人在同一個縣市裡,只能蓋一間農舍」吧 !!  :roll: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10-31 23:34

post by ""Vicky""
不是「每人一生只能蓋一間農舍」,
正確是「每人在同一個縣市裡,只能蓋一間農舍」吧 !!  :roll:


好像規定改了!!
以後你有農舍,會報到財稅單位等相關單位!!
所以一個人真的只能蓋一戶農舍!!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6-11-1 08:46

post by ""kevin""
[quote]post by ""Vicky""
不是「每人一生只能蓋一間農舍」,
正確是「每人在同一個縣市裡,只能蓋一間農舍」吧 !!  :roll:


好像規定改了!!
以後你有農舍,會報到財稅單位等相關單位!!
所以一個人真的只能蓋一戶農舍!![/quote]

那我又要進一步質疑了...
應該是一個人只能同時間"擁有"一戶農舍,不是只能"蓋"一間農舍吧? 就農舍管理辦法,農舍五年後可以買賣轉讓,如是跟稅務有關,那賣掉就不應算是應稅資產了呀!...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11-1 08:48

post by ""hsiehlc""
[quote]post by ""kevin""
[quote]post by ""Vicky""
不是「每人一生只能蓋一間農舍」,
正確是「每人在同一個縣市裡,只能蓋一間農舍」吧 !!  :roll:


好像規定改了!!
以後你有農舍,會報到財稅單位等相關單位!!
所以一個人真的只能蓋一戶農舍!![/quote]

那我又要進一步質疑了...
應該是一個人只能同時間"擁有"一戶農舍,不是只能"蓋"一間農舍吧? 就農舍管理辦法,農舍五年後可以買賣轉讓,如是跟稅務有關,那賣掉就不應算是應稅資產了呀!...[/quote]

前陣子有看到一解釋文,說明只能申請一次,但並未說明若轉讓後該如何處理?(一時也忘了在那兒看到的) 也有可能!! 是我癡呆記錯了!! ^_^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6-11-1 08:54

應該是的...農舍申請文件之一就是要本身無農舍的切結證明...然後或許經辦機關會上稅捐處查對,所以農舍賣掉了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呀!
作者: kevin    時間: 2006-11-1 09:02

詳細解釋文在此!!

所以結論是!! 一個人同時間只能名下有一自用農舍!!
想要各縣市都來一個!!就沒有機會了!除非家裡人口多!!

http://farmlaw.coa.gov.tw/docbin ... mp;amp;template=exp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6-11-1 09:24

post by ""kevin""
詳細解釋文在此!!

所以結論是!! 一個人同時間只能名下有一自用農舍!!
想要各縣市都來一個!!就沒有機會了!除非家裡人口多!!


Kevin 果然找資料功力強!!!
作者: jchen_sally    時間: 2007-1-12 15:03     標題: 挖水池要如何申請

post by ""鋤禾""
[quote]post by ""chenghou""
不申請蓋農舍,直接蓋,當然這是為法,如要賣此農舍就有問題,因農地農用證明拿不到,也就無法辦理過戶,但有人告訴我,只要補撽稅就可以了,這是真的嗎?

如果違法蓋記得是要恢復原狀才能過戶喔
挖水池也是[/quote]
請問禾鋤兄,
在農地的農舍旁挖水池蓄水做灌溉用也要申請,是達到一定的面積,深度才要嗎?
是否算在農舍的建蔽面積內嗎?
把挖出來的泥土用來墊高旁邊的土地,會不會有問題?

以前還不曾想到這會是個問題!非常感謝您提起來。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