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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土地賣太便宜 要課贈與稅 [打印本頁]

作者: Jason_sss    時間: 2011-12-10 17:40     標題: 土地賣太便宜 要課贈與稅

土地賣好價錢 ,賺太多 要課奢侈稅
土地賣太便宜 要課贈與稅
雖然政府是為防止近親  利益輸送
但是總覺得法令不夠周嚴

以公務人員的執法效率, 大概也很難 依此法令 課到此贈與稅吧?


全文網址: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52939

出售土地價格低於公告現值,差額將被改課贈與稅。

財政部表示,個人出售土地售價若低於公告現值,出賣人又無法提供附近相同,或類似用地在相當期間內的買賣價格、法院拍定價格或其他客觀資料,以證明市價確實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且其成交價與市價相當的證明文件,土地售價額與其時價(即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差額部分,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課徵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視同贈與,須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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