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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條法令 將「賜死」賽德克霧社街 [打印本頁]

作者: jacky-cmc    時間: 2012-1-5 16:44     標題: 一條法令 將「賜死」賽德克霧社街

本文章最後由 jacky-cmc 於 2012-1-5 16:48 編輯

這就是台灣的官僚體制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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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法令 將「賜死」賽德克霧社街
作者: 李光真 | 商業周刊 – 2012年1月5日 下午3:26電影《賽德克•巴萊》最重要場景 — 林口霧社街,耗資1億1千萬元打造而成,堪稱現代版的「愚公移山」範例,即使在日本,這種規模的傳統聚落場景也是前所未見的。

從9月14日正式開園,3個多月來,已有超過20萬名遊客入園參觀,平均每天2千人,即使電影下片也不影響人氣。這對於只採預約制、地處偏遠又不准開車入山,而且沒有遊樂設施的園區來說,是難得的紀錄。

可惜,台灣不是韓國,儘管「霧社街」有著多重意義,儘管「影視行銷台灣」、「打造文創產業」口號響亮,擺在眼前的現實是,再過一個半月,這裡就要剷山拆屋,夷為平地了。

為什麼?答案很簡單。

首先,依據營建署「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農林用地不能做營業用途。這次主辦單位新北市文化局是想破腦袋,才比照台北市「2010國際花博」,以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將霧社街以「臨時性設施」名目開放營業。

因為是「臨時性設施」,必須半年申請建照一次,是准、是駁,變數很多。

為了避免這些麻煩,也不想遭受到「公務機關違法、圖利」等指控,新北市政府希望「見好就收」,因此園區預定在明年春節假期過後、2月12日收攤關門。

就這樣,法條森嚴加上公務員心態,「卡」死了一個現成的影視文創園區。

事實上,當初魏德聖決心重金打造霧社街時,不是沒想過永續經營的可能,也曾積極尋找願意合作的企業。

「當時統一和星巴克都有意加入,」《賽德克•巴萊》監製黃志明說,但,「聽到只能半年一簽,誰敢投資?」

因為沒有長久經營的保證,霧社街雖然精雕細琢,用的卻是材質並不算好的花旗杉,防潮防蟲處理也未到位,埋下了只堪用5到10年的隱憂。

即便如此,在2010年9月影片殺青後,魏德聖又開始奔走,想把霧社街保留下來經營,「對這個地方,我們付出的感情太深了,要let it go把它毀掉,實在忍不下心,」黃志明說。

不過在熬了半年多,苦等不到官方具體答覆的魏德聖,最終放棄了自己經營的念頭,轉而把價值8千萬元的地上建築,無償「捐」給了新北市政府。

接下這個「燙手山芋」的新北市文化局,以「扶植電影產業」為名,除了租金照付外,還花費3百多萬元做水土保持,整修房舍,再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託民間企業「瑋氏傳播」經營管理。

瑋氏公司總經理宋苡瑋表示,瑋氏得標後又花了2千多萬元做綠美化及加固工程,以目前叫好叫座的營運狀況來看,到明年1月底,可以把本金收回來,之後十幾天的收入,則剛夠折抵利息錢。

「接這個短期標案完全是『嘸採工』(沒有用),」宋苡瑋說。但不論從文化創意或生意角度,這個園區「當然值得繼續經營下去。」

多數地主都認同這是一件好事,甚至地租「打折」也不是沒有商量空間,如果能夠減輕園區的經營壓力,讓「一個大導演的世紀之作」持續發酵,他們應該樂觀其成。

韓國出現大長今村,而台灣這座令賽德克耆老感動落淚的霧社街,真的不能留嗎?這件事將驗證政府是否能用更具開創性的視野和方法去發展文創產業。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1-5 17:13

找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特別法,把它保留下來。
作者: kenny513    時間: 2012-1-5 17:40

2# 陳青

選舉很忙的..不知有沒有時間快速處理這個問題.
作者: indu    時間: 2012-1-5 21:05

哪個有力、有利人士出來辦個公投吧!
作者: csc0122    時間: 2012-1-5 21:25

雖然無奈,但現行法令就是這樣,如果大官一句話就可以非法變合法,一定又會有另一票人跳出來指責山坡地法令碰到電影就轉彎?

現行山坡地的大規模開發管理越來越嚴是事實,但事事前先規劃好「官商合作」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只是魏導是真心奉獻給電影的人,不會在一開始就想著「炒地皮」
換成其他財團,先收購大片土山坡地,再變更使用分區蓋拍片場,等電影上映就開放片場收門票,之後再蓋房子炒地皮。
作者: 拓荒者    時間: 2012-1-6 03:08

雖然無奈,但現行法令就是這樣,如果大官一句話就可以非法變合法,一定又會有另一票人跳出來指責山坡地法令碰到電影就轉彎?

現行山坡地的大規模開發管理越來越嚴是事實,但事事前先規劃好「官商合作」沒有什麼不可 ...
csc0122 發表於 2012-1-5 21:25

贊成 +1
法令是早就有了,雖然有人認為不近人情,但是如果因為這樣網開一面而就地合法,
那對一直守法的人公平嗎?  以後還能堅持大家遵守法規嗎?
作者: Eyesman    時間: 2012-1-6 07:44

再找塊地 劃一區
合法的原樣搬遷過去重建吧

畢竟已經是因為電影闖出名號的現成觀光噱頭了......不容易啊!
這種沒有"地"的歷史包袱,只有"景"的成名好處
搬到哪都可以......"景"在錢就在

如果新北市真的有困難 不想要的話
我覺得土地成本較低的南投縣政府(故事發源地)可以接收
看著下金蛋的母雞琵琶別抱......那表情一定很爽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6 08:42

再找塊地 劃一區
合法的原樣搬遷過去重建吧

畢竟已經是因為電影闖出名號的現成觀光噱頭了......不容易啊!
這種沒有"地"的歷史包袱,只有"景"的成名好處
搬到哪都可以......"景"在錢就在

如果新北市真的有困 ...
Eyesman 發表於 2012-1-6 07:44

宜蘭縣政府也應該可以爭取吧..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2-1-6 09:39

同意拓荒者的見解,法令早就有了,魏導精神可敬,但不宜法令轉彎
歷史上有很多制度,一開始轉彎時,立意是良善的,但繼之而起,援例應用者,往往很糟,最後就敗了

羅馬原來共和的,因凱撤,成了帝制,制衡精神盡失。
凱撤,或許是英主;但帝制一成,繼之而起者,不會都是英主,還有暴君焚城
制度若是好的,不應輕易破例;若不好,就務實地修法。

山坡地的管理本來就應該比較嚴,臨時性就是臨時性
若能永久了,以後如何堵住其它的申請?

我相信一億元不會化為烏有,找他地展示是好主意
就算找不到,那些設施都還是有價值的,舉行個拍賣會,還可以賣不少錢
不少人會去看看有什麼買回來擺飾的。
作者: 2ndhome    時間: 2012-1-6 09:48

Just a movie, why so serious?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6 09:57

10# 2ndhome


因為有票房
因為有賣點
因為剛好國片又起死回生了 所以大家重視
因為大家想彷效韓國的"大長今村"長久保留 日後再當部電影用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2-1-6 10:37

我覺得在華文世界中,台灣是最有創意的
我們的民歌,大陸,香港,新加坡,哪個地方能有這麼豐富,朗朗上口的民歌?
廿年前去大陸坐火車旅行,閉上眼睡覺,沒覺得離開台灣,車上放的盡是我們的民歌

新加坡所得比我們高,但管得比較嚴,在創新方面,好像沒什麼好說的
香港則太商業化,居民不夠浪漫
像台灣這樣,處處都有執著於理想的人,僻居一隅,做他們想做的事
我們2home網友,不少就是這樣的人

雖然不會個個成功,很多一鳴驚人的東西,卻是要在這浪漫的人中產生。
魏導不就是一個浪漫的人嗎?

我認為,台灣在文化創意這項,可以站在華文世界的頂端
過去如此,現在也還是
那些年,在香港已破票房記錄;現在又轉戰大陸,相信也會有很好的成績。

我們的電影,不要故步自封,把眼界放大,至少在華人世界中,會有一席之地的
把眼界至少放大到華人世界中,找出我們的強項,別人學不來的。
我們的歌,人人愛唱;我們的電影,人人愛看。
我們在華人世界中,很驕傲地說:我來自台灣。
作者: cn3298    時間: 2012-1-6 15:49

我個人是覺得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民意代表還不敢或不知道"面對現實".造成法規跟不上時代,說難聽的連腳步都沒跟上.(看政見就略知ㄧ二).
台灣由農業社會轉工業社會,然而那些官員民意代表還停留在"工廠停留台灣"的觀念.
工業高科技產業因人力與原物料成本和環保污染問題將大部分移往中國或東南亞國家,這是趨勢也是不變的事實.
無奈從李登輝時代到現在就一直不注重"觀光+海空轉運站+農業"甚至排斥上述的基本建設
,卻注重工業產業.(可能是帳面好看吧).
還好老馬還知道觀光客的重要!!
台灣地理位置條件比新加坡好,最適合模式~~觀光+海空轉運站+農業+高科技公司本部含研發.缺一不可,離開這些台灣將沒有未來!!
隨著大陸的開放,台灣的條件也將越來越差,最後也將會被大陸某個城市取代!!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2-1-7 21:40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2-1-7 22:28 編輯
只是魏導是真心奉獻給電影的人,不會在一開始就想著「炒地皮」
換成其他財團,先收購大片土山坡地,再變更使用分區蓋拍片場,等電影上映就開放片場收門票,之後再蓋房子炒地皮。
csc0122 發表於 2012-1-5 21:25

這招不錯! 拍電影本來就這樣,先買好地,再做影城,
臨時搭的景,就只能短時間使用,拍完就要拆,
要不然,好萊塢每年都拍一大堆電影,又留一堆電影場景,那還得了...
而電影畢竟也只是個產業,賽片也已經冷了,也差不多該拆了!

電影不商業化,就不可能一直拍下去,
魏導不算是真心奉獻給電影的人,但魏導是真心想靠電影賺錢的人!
原住民的電影,比較沒語言文化的問題,國際票房容易推出去,
只要在美國上映,就算像美國沒聽過的爛片的票房,也足以回本。
如果有入圍奧斯卡則可小賺,若有得個奧斯卡小獎,則可以大賺。
當然,比起鬼影實錄,賺的就少多了!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2-1-7 21:59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2-1-7 22:13 編輯
我覺得在華文世界中,台灣是最有創意的
我們的民歌,大陸,香港,新加坡,哪個地方能有這麼豐富,朗朗上口的民歌?
廿年前去大陸坐火車旅行,閉上眼睡覺,沒覺得離開台灣,車上放的盡是我們的民歌
新加坡所得比 ...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2-1-6 10:37

台灣是在解嚴+香港97之後,才慢慢的取代香港成為華語音樂重鎮,
台灣還在搞清淡+優雅+勵志+愛國的民歌時,香港就有溫拿五虎的靡靡之音了,
早期台灣在音樂的部份落後香港一大截。

在1997以前,港片電影、港劇、香港歌手,在台灣還比台灣本土的還要紅,
僵屍片、武俠片、動作片、無俚頭喜劇片...都是香港拍出來的,
97之後香港那些紅星也都老了,沒有新血,就被台灣的歌手取代。

因為在97以前,香港比台灣還要言論自由;在97以後,換台灣比香港還要言論自由了!
而電影的資金比較大且慘淡太久了,就Lag了點,
只要對岸還不怎麼言論自由,台灣遲早會取代香港的電影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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