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農曆春節後將提出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分二階段檢討 [打印本頁]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17:56     標題: 農曆春節後將提出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分二階段檢討

建署官員昨天表示,農曆春節後將提出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分二階段檢討,第一階段將針對不法擁有農舍加強查核,要求必須農用。

內政部營建署綜計組長陳繼鳴表示,內政部正會同農委會根據農業發展條例,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先針對農地保護核心項目優先檢討,即特定農業區不興建集村農舍優先處理,以保護優良農地,森林區地不宜興建農舍。

其次加強違規的查核,即第一階段將針對共識較高部分修法,即要求地方加強對興建農舍必須農用予以查核,未來將每月或每季要求地方需提出定期查核報表呈報。

至於特別農民資格的認定問題,陳繼鳴表示,限縮農民資格的確有很大爭議,大多數出身的人都已非農民,大多是不動產仲介業或土地代書,若限縮對其業務經營就會受影響,但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仍需取得平衡點。

陳繼鳴說,即使目前暫不控管擁有農舍的人一定是農民,但會要求住入農舍的人,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因此會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控管後續的農業行為。

至於農委會建議凡有房子的人不能申請興建任一農舍,由於爭議性較大,將於第二階段再作檢討。陳繼鳴說,目前農發條例只規定同一人不能擁有二間農舍,但未明訂有房屋的人不能擁有農舍,因此未來若要嚴格規範興建農舍的條件,涉及人民權益義務很大,將待第二階段再檢討。

目前可興建的農舍分為兩種,包括各農民可申請的個別農舍,及20戶以上的集村農舍,而違規使用則有很多種型態,例如個別農舍成為鄉間別墅、集村農舍有好農地拿來蓋房、不好農地拿來作配合耕作的情形。

官員說,目前在宜蘭、新竹、彰化、苗栗等地都出現一坪農舍狀況,影響到農地農用政策及國家農糧安全,需要加以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1-12 18:16

官員說,目前在宜蘭、新竹、彰化、苗栗等地都出現一坪農舍狀況kuohsulin 發表於 2012-1-12 17:56


一坪農舍的發明,真不愧稱之為鬼才。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8:22

2# 陳青


你找我?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1-12 18:26

這回換營建署出來測試民意狀況了.有反彈再調整!.有反彈再調整!
看口氣應該是接近定案了.沒反彈再調嚴一點啦!(至於農委會建議凡有房子的人不能申請興建任一農舍,由於爭議性較大,將於第二階段再作檢討。)
當然相關利害人士.如果感覺不爽投了政權輪替的票.或許可以賭一把新政權的規定是嚴是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8:33

新聞  從那裡出來的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18:34

4# 山林雅境
這對我們2home相當有利 因我們都要務農 只是沒有出售獲利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18:43

5# 阿俊
雅虎新聞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8:45

7# kuohsulin

找到了
我在想  應該是依循先前的草案下去作無誤了..

但是
年所得和不能有其他房屋的問題  應該會取消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8:57

在宜蘭  已經發文了

農路納入農舍建敝率中了

假設  你申請4米*25米=100米的農路

如果你的農舍  基層面積可以蓋50坪   

50坪-30坪(農路)=20坪   那你的農舍只能申請20坪而已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18:58

8# 阿俊
現在安心很多 最起碼不用假離婚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9:04

10# kuohsulin


看來  偶要來去農舍種水果  種菜  種蓮花了

另外  買個大烤箱 準備叫我老婆烤  鳳梨酥 月餅 手工餅干   來網路銷售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1-12 19:08

在宜蘭  已經發文了

農路納入農舍建敝率中了

假設  你申請4米*25米=100米的農路

如果你的農舍  基層面積可以蓋50坪   

50坪-30坪(農路)=20坪   那你的農舍只能申請20坪而已
阿俊 發表於 2012-1-12 18:57

宜蘭這條的作法.如果在交通便捷臨路的土地是沒大問題的.
如果需要經過其他人的土地.可能問題就大了.以後搞不好有些地主會因為如此而封路拆掉水泥路面.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19:13

9# 阿俊
阿俊大 如有泥土農路 不用水泥 有算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2-1-12 19:18

10# kuohsulin


看來  偶要來去農舍種水果  種菜  種蓮花了

另外  買個大烤箱 準備叫我老婆烤  鳳梨酥 月餅 手工餅干   來網路銷售了
阿俊 發表於 2012-1-12 19:04

期待中.
夫人做的鳳梨酥 好吃.
那芭蕉也有好吃的賣點.前陣子在大潤發看見------香蕉賣十來塊.芭蕉賣三十來塊.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9:23

13# kuohsulin


把原本要申請農路的區塊  作成符合農用的即可
決不能舖上水泥
但如果是碎石子  就可以算是農用了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1-12 19:24

2# 陳青


你找我?
阿俊 發表於 2012-1-12 18:22

想來是阿俊大大發明的一坪農舍。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19:25

14# 山林雅境


哇....

我只是先作臨時地植而已  屆時怪手來工作時  還要搬一次

鳳梨酥好吃就好   小事 今年的中秋再來吃月餅吧  來去飛狼家賞月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19:32

11# 阿俊


阿俊大再請教您 如蓋農舍是離路第2塊地 路要經過第1塊地的路有算嗎  因第1塊地也是我的(有分2筆)  官方會去查是誰的嗎 有影響申請農舍嗎 謝謝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20:07

16# 陳青


當初是想說  土地有錢買  房子卻沒錢蓋怎辦
就跟建築師研究法令  看可不可以分期來蓋..約在民國92~93年間遇到一個客戶  他只想蓋20坪左右1層樓的農舍就好了http://g.co/maps/au22h紅色屋頂那間..結果在申請建照時有問承辦人員  如果日後不夠住  可不可以增建   承辦人員回答:可以
因為這個客戶是幫富士相機寫軟體的  不用去公司上班  只要跟歐洲視訊即可..他老婆又是公務人員  他說   有能力  想再買.........
所以  我在員山深溝村的麗田咖啡旁  幫他找一塊地  大約500坪  他蓋了3坪多  (這塊他最近几年賣掉了)
後來  他又在紅屋頂旁再買一塊地來蓋車庫           
結論..........就是分階段興建農舍可行
我就陸續在94.95.96.97.98.99都各蓋一間(我是蓋3-8坪)...其中好几間都順利增建為農舍了..剛開始因為擋到一些送件人的好處(鐵皮屋送照費較便宜  水泥屋較貴)  所以     放出不少謠言說  鐵皮屋和RC日後不能銜接  但日後被我一一破除了
這樣作有几點好處
1)可以用自己名義蓋  不須為了因為別人的名義而擔心受怕
2)時間上不用趕..可以慢慢設計
3)建築費用不夠  可以申請建築融資

但是沒多久  就被一堆人學去蓋了 我還記得  2home的人和外縣巿(台南  桃園 南投)不少人來宜蘭找我  我都有跟他們說我是怎麼蓋的...只是大家有沒有用  我就不了了
反正這只是一個權宜之計而已  我也知道會出事  只是不知會那麼快而已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12 20:07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2-1-12 20:12 編輯
11# 阿俊


阿俊大再請教您 如蓋農舍是離路第2塊地 路要經過第1塊地的路有算嗎  因第1塊地也是我的(有分2筆)  官方會去查是誰的嗎 有影響申請農舍嗎 謝謝
kuohsulin 發表於 2012-1-12 19:32


1)你也要政府肯認定你第一塊的通路可以使用才行
2)他農路算入基層面積  是指  你蓋農舍的那塊地    你土地二筆沒合併  所以不算是一筆基地..只要政府肯讓你第一塊地當路用  理論上是不會影響你第二筆地的基層面積的
作者: kuohsulin    時間: 2012-1-12 20:33

20# 阿俊
阿俊大 感恩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1 11:28

至於特別農民資格的認定問題,陳繼鳴表示,限縮農民資格的確有很大爭議,.......但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仍需取得平衡點。

================
特別農民資格是什麼?   =====> 是否有特許的, 就可以逃避0.25公頃限制
限縮農民資格的確有很大爭議 ====> 農民資格是否會放寬? 例如, 回復到0.1公頃.
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仍需取得平衡點 ======> 對於違憲侵權部分, 是否該給予補償?

所以, 對於0.25公頃限制, 內政部還在掙扎, 是嗎?
怒民是否應該發威?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2 13:43

陳繼鳴說,即使目前暫不控管擁有農舍的人一定是農民,但會要求住入農舍的人,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因此會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控管後續的農業行為。
kuohsulin 發表於 2012-1-12 17:56


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
經營農業意味著種出來的農作物必須拿到市場交易,
且軍公教等職業或人在大陸等等, 都不是務農.

所以老農把農舍傳給子女後, 該農舍就不行了A.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2-2-2 21:33

來點不同的聲音
農地農用   爭議不大
農地蓋農舍  也算合理   問題是蓋太搶眼 又不是玩真的    變成靶
農地真的被佔用成非農用,比率高的是 雞舍菇舍變成工廠
論產值 養活人口數 都比當農用多
如何對待咧?
都市計畫變更之
區段徵收開發
啊實在是太多又太廣

百中選一的公務員還是不簡單的
抓大放小
先求無害,再用時間來漸進解決
給他一個囋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2 21:55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2 22:30 編輯
百中選一的公務員還是不簡單的
抓大放小
先求無害,再用時間來漸進解決
給他一個囋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2-2-2 21:33


公務員是否百中選一?   是的!
公務員可否抓大放小?   不可!
農舍議題為何無害?  憲法是公務員國家考試必考!  違憲就是危害!
公務員危害國家損害社會, 豈能用時間來漸進解決?
給他2300萬個X!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2 22:01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2 23:05 編輯
抓大放小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2-2-2 21:33


我爺爺擁有一筆0.1公頃的農地, 已經蓋了農舍.
你兒子, 20年後, 擁有100000000筆0.249999999999公頃的農地, 不讓他興建農舍, 這就是抓大放小.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2 22:11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2 23:05 編輯
我爺爺擁有一筆0.1公頃的農地, 已經蓋了農舍.
你兒子, 20年後, 擁有100000000筆0.249999999999公頃的農地, 不讓他興建農舍, 這就是抓大放小.
shampoo 發表於 2012-2-2 22:01


0.1公頃的農地主人可以蓋農舍
24999999公頃的農地主人不准興建農舍
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 為何一個成年人不懂? 還跑到這兒歌功頌德!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2 22:17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3 07:15 編輯
0.1公頃的農地主人可以蓋農舍
24999999公頃的農地主人不准興建農舍
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 為何一個成年人不懂? 還跑到這兒歌功頌德!
shampoo 發表於 2012-2-2 22:11


這個道理就是:  
違憲!!!!!!!!!!!!

憲法規範了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
當政府的法令可以侵害人民的憲法權利時,
人民為何須要遵守憲法義務? 因為已經沒有了國家!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2-2-2 22:21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3 09:29 編輯

轉帖自   集村農舍自救會
訪客 於 2011/07/12 21:37

1. 農委會修法,大幅限制人民興建農舍自由,但對於政府徵收農地卻沒有什麼限制,是否是為了打壓農地價格,以便政府將來便宜徵地再變更使用?
以保護農地為藉口,剝奪人民在自己土地興建房舍權利,是否是為了讓有權力決定重劃區及變更案的政府高層及官商勾結人士能夠賺取更大的暴利?

2. 在現行法律下,只要政府能落實嚴格執法,讓人民興建農舍仍能保有90%農地做為農用。但是一旦農委會修法通過,農地價格暴跌,政府用便宜的價格大筆徵收去做工業區、重劃區,原本的農地反而全部都不剩了。這樣真的能保護良田嗎?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12-2-3 11:02

符合土地使用分區使用是都市計畫在規劃國土使用時的基本原則
住宅區:居住使用
商業區:商業行為使用
工業區:工業製造使用
農業區:農事耕作使用
保護區:有特殊需要進行保育或保護行為區域
交通用地:提供交通工具行走使用
水利用地:提供水流經通道或灌溉使用
學校用地:作為各級學校教學使用
機關用地:提供公務機關場所辦公使用
市場用地:提供集中的日常用品交易活動使用
公園用地:提供都市居民活動和綠地空間
................

But, 遇到聰明的??, 一切都不是這樣了. 這跟交通號誌是參考用的, 不是一樣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2-3 11:27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2-2-3 11:34 編輯

30# tengteng
哈....
交通號誌不只可以增  減  改 而已....
還可以在一些人要通過時  變失效勒

政治嘛....認真你就輸了

昨天去參加一個聚會  會裡有一個有錢人..
人家的兒子台大讀3年就修完學分了  出國去麻省  還得到恩主公全額獎學金+零用錢..現在在修博士  他買了一間房子給他住  他兒子又把多餘的房間出租給同學  全年領企業獎學金..他父母說  學費只要繳2000美金
在會中大嘆說   錢放在銀行裡的不叫錢  要花掉的才是錢 健康最重要  什麼都不必說........

我好像無法體會他的心情勒
所以我回他一句   是啊  \但也要看什麼人啦......如果有人吃了這餐  下一餐在那還不知道時  不知會不會為了健康而這餐少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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