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
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tengteng 發表於 2012-3-11 17:59
現狀是滿足條件一二者就是山坡地!
但他們試圖把OR改成AND, 也就是條件一二, 兩者都滿足才算是山坡地.
顯然, 在玉山和阿里山的頂峰, 任何區塊, 只要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下, 就不是山坡地,
便可以興建一大 ...
shampoo 發表於 2012-3-11 18:45
會不會改成收費業務,承辦案件的人員改成按件計酬會快很多,反正政府收件免費但人民找代辦還不是要給錢,我寧願交錢只求快一點,時間上造成別的的損失遠比所交的錢還多
corey 發表於 2012-3-12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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