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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掃墓掃出來的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山    時間: 2012-4-5 12:04     標題: 掃墓掃出來的問題

清明節陪父母回鄉下掃墓,發現一些問題。
父親在鄉下有農地與建地,建地是共同持有,掃墓當天與其他建地持有人閒聊後,才知他們從未繳過地價稅,而我父親一直有在繳地價稅,覺得奇怪。所以今日與當地稅務局電話聯繫後才知,其他持有人可能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例如放置務農器具),所以該持有人之建地才沒繳地價稅。
後又電當地區公所農業課,承辦人表示申請日期為當年度5月1日-5月31日,準備資料為:農地及建地本人之身分證影本及印章,最近1個月內之農地(需超過幾平方公尺,忘了,因為父親的地將近3分,遠超過規定所以就沒記)及建地謄本至農業課申請,屆時市府會派人勘查。我問要勘查什麼東西,承辦人倒是不願意講。
父親的農地目前是無償借予他人耕種,有農作物,建地是共同持有,有些持有人有蓋房子,我們則沒有,這又延伸出另一個問題。
問題1:勘查是要勘查什麼東西,如果是要勘查是否有放置務農器具,我們未蓋房子如何放置,這樣是否就會審核未通過?或狡辯說因土地共同持有,所以務農器具放置他人屋內,這樣就可審核通過?。
問題2:如土地是共同持有,尚未分割,為何他人可以選位置蓋房子?(我覺得是當初父執輩口頭約定,未有法律登記)這點疑問有問及其他有蓋房子之持有人,他說「持有」有分「共同持有」跟「分別持有」,「分別持有」有詳述持有位置,因為我尚未申請土地謄本,權狀也看不出,也不知他所言是真是假?
問題3:如果他所言為真,有所謂「分別持有」,那不是跟分割一樣了嗎,為何要叫做「分別持有」?
問題4:父親有一張土地權狀,上面地目登記為「道」,這點真令人疑惑,電詢地政承辦人,承辦人說目前已無「道」,有可能是「既成道路」,承辦人也不敢確定,如果真是「既成道路」,那這張土地權狀還有何用處?
以上問題,是這次掃墓掃出來的問題,不曉得各位大大是否知道,知道的可否不吝解析,不知道的也可藉此學學新知。
作者: Spring_Chien    時間: 2012-4-7 10:33

和農地相關的規則要知道的眉角實在是很多啊,
多看看大家的問題及意見真是不錯,
加強這方面的知識是必要的.
作者: 天地不悠悠    時間: 2012-4-7 11:32

清明節陪父母回鄉下掃墓,發現一些問題。
父親在鄉下有農地與建地,建地是共同持有,掃墓當天與其他建地持有人閒聊後,才知他們從未繳過地價稅,而我父親一直有在繳地價稅,覺得奇怪。所以今日與當地稅務局電話聯繫 ...
小山 發表於 2012-4-5 12:04



依所有權狀.去申請
土地登記簿謄本.
地籍圖.

先弄清楚.地在哪裡.登記事項為何.現況使用為何.........................?
再做打算!
作者: trust    時間: 2012-4-7 13:34

我也有此問題,南部共有農地跟農舍為何好像只有我每年繳1-2百元地價稅ㄋ,,,,,,,
作者: 燕子    時間: 2012-4-7 22:07

問題2:如土地是共同持有,尚未分割,為何他人可以選位置蓋房子?(我覺得是當初父執輩口頭約定,未有法律登記)這點疑問有問及其他有蓋房子之持有人,他說「持有」有分「共同持有」跟「分別持有」,「分別持有」有詳述持有位置,因為我尚未申請土地謄本,權狀也看不出,也不知他所言是真是假?
我的認知,持分: 有分「公同共有」跟「分別共有」,公同共有,是一堆人共同持有,從權狀沒辦法分出持分多少,一般是一堆繼承人不願辦理分割繼承,只要其中一人申請繼承就會變成公同共有繼承下來,公同共有無法單獨買賣。分別共有,從權狀就可有看出來,權力範圍幾分之幾,也可買賣,但出售時,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未登記分管範圍,就看持分者之間如何認定使用範圍了,建地如未分割成單筆,則無法合法申請建照,除非所有共有人同意。

問題3:如果他所言為真,有所謂「分別持有」,那不是跟分割一樣了嗎,為何要叫做「分別持有」?
我的認知,不一樣,分別共有,是2人以上分別持有幾分之幾權力範圍,但還是一筆地號。

問題4:父親有一張土地權狀,上面地目登記為「道」,這點真令人疑惑,電詢地政承辦人,承辦人說目前已無「道」,有可能是「既成道路」,承辦人也不敢確定,如果真是「既成道路」,那這張土地權狀還有何用處?
我的認知,等著被徵收
作者: chunchiu    時間: 2012-4-8 22:33

問題1:勘查是要勘查什麼東西,如果是要勘查是否有放置務農器具,我們未蓋房子如何放置,這樣是否就會審核未通過?或狡辯說因土地共同持有,所以務農器具放置他人屋內,這樣就可審核通過?。

建地上要有自己的房子,而且要大約30年前蓋的才可以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免繳地價稅。
作者: 小山    時間: 2012-4-9 09:55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進一步提供以下的資訊:
我父親持有之建地,持有權利範圍3/36,1年地價稅2千多元,所有持有人是同一筆地號,各有權利範圍,同一筆地號之土地謄本上未有登記建物、未有登記未保存建物,及未有登記分管範圍。依燕子大所言是分別持有(持有範圍之實際使用區域應是父執輩口頭約定未有法律登記)。建地上有現存建物3棟,各有人居住(依上述事實應是未有建築執照之建物)。
依chunchiu大的看法:建地上要有自己的房子,而且要大約30年前蓋的才可以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免繳地價稅。
可是現有建地上均屬無照建物,如何可證明是自己的房子呢?我實在是越弄越糊塗了,所以忍不住又電詢農業課承辦人,想要逼他問出個所以然,這次承辦人口頭回覆略以: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免繳地價稅之建地不一定需要建物,因為建地可供曬場使用,只要能夠供農業使用即可。又農地及建地不需要相鄰。勘查單位是市府農業局農務科,領勘單位是區公所農業課。
以上資訊對於在鄉下同時擁有農地及建地的各位大大真是一大有用的資訊,別讓自己的權利給睡著了。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2-4-13 21:50

又農地及建地不需要相鄰。
意思是說
有建地的再去買塊農地
就可以不用繳地價稅了嗎?^__________^
作者: e99friend    時間: 2012-5-3 17:57

本文章最後由 e99friend 於 2012-5-3 17:59 編輯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進一步提供以下的資訊:
我父親持有之建地,持有權利範圍3/36,1年地價稅2千多元,所有持有人是同一筆地號,各有權利範圍,同一筆地號之土地謄本上未有登記建物、未有登記未保存建物,及未有登 ...
小山 發表於 2012-4-9 09:55

會不會是總共地價稅2千多塊,由您父親一個人繳,再由您父親跟其他共同持有人收。
什麼「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沒聽說過ㄟ。
作者: e99friend    時間: 2012-5-3 18:01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進一步提供以下的資訊:
我父親持有之建地,持有權利範圍3/36,1年地價稅2千多元,所有持有人是同一筆地號,各有權利範圍,同一筆地號之土地謄本上未有登記建物、未有登記未保存建物,及未有登 ...
小山 發表於 2012-4-9 09:55

真的還是假的?
作者: 謝哲哲    時間: 2012-5-8 08:20

純農地是不收稅的,農地的稅叫「田賦」自76年起停徵。你們要繳稅的,不是純農地,那是建地,或其他的地目。
作者: 謝哲哲    時間: 2012-5-8 08:25

8# 大地彩妝師


當然不是,純農地是不收稅的,農地的稅叫「田賦」自76年起停徵。你們要繳稅的,不是純農地,那是建地,或其他的地目。你買在一起,看起來是同一塊地,但事實上在地籍圖是二塊,農地,不用稅,建地就要稅了。
作者: 謝哲哲    時間: 2012-5-8 08:28

會不會是總共地價稅2千多塊,由您父親一個人繳,再由您父親跟其他共同持有人收。
什麼「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沒聽說過ㄟ。
e99friend 發表於 2012-5-3 17:57

不是這樣子,稅的徵收是只有3/36。住大樓或公寓,你家的地價稅,都是幾分之幾的稅,地政單位也是依~幾分之幾~來徵收。
作者: ausfarmer    時間: 2012-5-8 08:42

農地上之老農舍必須在民國六十九年以前取得使用執照者才可保留或民國六十五年以前取得電力證明者亦可
既成道路即土地讓公共道路使用超過二十年 則只剩所有權而無分配權 且在農地移轉或變更地目時 應繳交回饋金 而既成道路之土地之所有權的價值是 等待政府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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