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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買房子簽約付訂後又反悔---急急急 [打印本頁]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5 15:44     標題: 買房子簽約付訂後又反悔---急急急

4月初幫老媽賣一棟透天的房子,原本是租人,但老人家覺得管理很麻煩,所以過完年後整理好,就委託仲介賣,4月中與買方在仲介公司簽訂買賣合約,當天訂金是以本票取代,因為買方說臨時所以沒有那麼多錢,所以雙方在仲介及代書認證下完成簽約付訂手續(開立本票四張).
但是,兩天後,買方反悔了,說不買了(據說是另一間仲介的業務去挑撥的),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所以後續也都未依期付款.(中間協調過程都由仲介公司出面)
一週後,我竟然收到存證信函(買方寄的),內容是說我方沒有任何解約動作及未退回本票,並要我們出面與買方辦理解約之事.
想請問站內大大,碰到這種情形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1.自認倒霉,就解約吧!!免得房子卡在那ㄦ無法再進行買賣交易.
2.和賣方進行法律訴訟(賣方勝算大嗎??要花多少時間才可以結案呢!!)
3.買賣合約已成立,買方又毀約,不是會有賠償嗎??金額多少才算合理呢??賣方就一直哭窮說付不起,那我到底該如何??
作者: william8864    時間: 2012-4-25 16:27

本文章最後由 william8864 於 2012-4-25 16:30 編輯

基本上應該可以要求此期間概約所受到的損失,請對方同意並在付款後解約。
若對方不答應則可找調解委員會,若還不行那就只有走法律途徑,
不過走到此已是兩方皆輸矣!

不動產的買賣牽涉金額都很大,建議可委由銀行信託,玉山銀行就有一種業務
稱作『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避免買賣過戶發生問題,銀行可做擔保服務。
詳情可看:http://www.esunbank.com.tw/wealth/trust_payment.info
作者: kao4989    時間: 2012-4-25 16:52

1# wulisa1011
唉!怎會用本票當訂金呢?本票又不是現金要拿到錢真的粉難,循法律途逕那是最不得以的情況下才走的下下步~~
記得下次賣房子收訂金一定要用支票,支票又分為個人支票或公司支票,這兩種票決對不能收,有可能反悔變成〝芭樂票〞,說簡單點就是買家故意跳票,你又耐他何呢?反之,要收就收銀行的本票,就是由銀行開出來的支票~~我說的落落長,不知道你看得懂嗎?要如何辨識支票簡單點就是落款啦~~
我好像沒說到 你的重點現在要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如果是我我會重新再來--上591網站自己賣或是找正派的仲介幫忙囉~~誰是正派仲介~~後會有期~~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5 16:57

仲介都沒事嗎??不能用本票難道仲介也不懂嗎??所以最終我就是自認倒霉趕快在找下一位買主是嗎??真的很生氣
作者: hch5327    時間: 2012-4-25 17:05

不知是哪一家仲介,去年親戚賣房子也是買方後悔,十萬塊訂金,仲介公司跟親戚好像是對分。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5 17:16

x慶,重點是沒有拿到半毛現金,只是一張本票,那對方不兌現有法律擇任嗎??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4-25 17:31

•以要約書的方式來說,賣方承諾簽認要約書內容後,若有任一方反悔違約,違約之一方須賠償買賣總價款的3%違約金給對方。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後,若有任一方拒不履行契約或反悔的情形,另一方可依契約約定完成催告,若仍不履行時,則可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請求賠償。

http://u-trust.housefun.com.tw/C ... 1B8-61FEBCB2CE54%7D
作者: kao4989    時間: 2012-4-25 17:39

6# wulisa1011
合約有載明若產生糾紛仲介要付全部責任嗎?我想仲介不會簽這種約吧?
買賣房屋是有些技巧,這個網站是不便評論滴~~如果有興趣~~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5 18:13

何謂催告??  現在應該就是不履行合約了? 那賠償可以求償多少呢?? 這些部份是賣方(我)要自己和買方喬??還是透過仲介呢!!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4-25 18:17

違約之一方須賠償買賣總價款的3%違約金給對方。
作者: yanlog    時間: 2012-4-25 18:50

法律上有一種叫支付命令,可以去申請,本票與支票都可以阿!
作者: yanlog    時間: 2012-4-25 18:53

法律上有一種叫支付命令,可以去申請,支票與本票都可以阿!
作者: yanlog    時間: 2012-4-25 18:53

法律上有一種叫支付命令,可以去申請,支票與本票都可以阿!
作者: yanlog    時間: 2012-4-25 18:54     標題: RE: 買房子簽約付訂後又反悔---急急急

法律上有一種叫支付命令,可以去申請,支票與本票都可以阿!
作者: trust    時間: 2012-4-25 18:57

提告,主張自己權益,對方在法院協調及壓力下就會釋出善意了,,,,,,,,,,,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5 19:07

只要走上法院,那我的房子不就得放個半年以上都不能賣囉!!直到本案結案.
作者: kao4989    時間: 2012-4-25 19:44

16# wulisa1011
訴訟途徑是最不得已的手段,上法院後誰最有利,是委任律師還是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假如頭期款是100萬我主張上法院,如果只是個10、20幾萬我看還是免了,賣房子別急慢慢來~~
作者: yes5155    時間: 2012-4-25 19:53

本文章最後由 yes5155 於 2012-4-25 19:55 編輯

不用緊張,當時簽約本上都有約定條款,上面如何約定都有寫在上面,一般買方反悔這定金要賠償與買方.就照買賣合約走.
作者: ws085886    時間: 2012-4-25 20:04

我之前買地事發生賣方反悔,但是在簽約前一小時,台X只說一句對方因為我不買隔壁的地,所以賣方不賣了,我有跟他簽約,但就沒簽毀約後的賠償,後來我就找永X幫忙,他們比較完善,業務都會跟雙方說得很清楚,本來後面看的地賣方到最後也有點後悔,但已簽約他就不敢毀約,因為有簽訂違約金,業務也一直幫忙才順利完成,我不是廣告是自身遇到,但這些對你現狀沒幫助,但日後你可能要更加小心。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4-25 20:12

該急的是買方,您不需要急。
要收要放都在您了。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2-4-25 20:25

除非是賣了 一個超乎行情的價,不然買賣不成仁義在,沒有損失,再找有緣人就是了
我老板以前賣屋,定金收了,過戶到一半,碰到921,買家要求不買了,我老板也很阿莎力,定金也全退
好人有好報,拆掉重建賺更多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5 20:44

買方不急啊!!今晚仲介去協調,買方說就是沒錢,大不了去關!!真的是喔!!本案仲介也沒收訂金及握旋,所以是否也有疏失.簽約時有開立一張100萬的本票.所以如何處理,
作者: kao4989    時間: 2012-4-25 21:58

有人存心要耍你喔~~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12-4-25 22:15

本文章最後由 tengteng 於 2012-4-25 22:20 編輯

不要急, 先把合約內容看清楚, 找出有利你的條文再來處理.
民事案件應該可以溝通的, 只是一般人不會那麼快就用存證信函, 下訂也不代表不能反悔, 只是想給雙方一點責任壓力. 才兩天人家就不想買, 你為何要這麼堅持, 賣方也沒吃虧, 所以你是不是也有些責任呢?
作者: hsiao    時間: 2012-4-25 23:00

可去法律諮詢....通關密語...."本票裁定"
作者: yes5155    時間: 2012-4-26 00:17

22# wulisa1011
敢簽本票100萬然後又說沒錢大不了去關,那就是鐵定有錢
若說簽本票沒效力也不會趕緊寄存證信函急著要索討.
納悶這仲介完全沒站在你這方,你就不要再完全聽這仲介的.
若急著要賣那就協調收取小筆金額當紅包大家算是誤會一場.
若是覺得對方行為你不接受,按照契約走認為100萬不是小數目,委託律師研究一下還蠻值得的.
這房子成交1000萬在台北?我可以介紹我那當律師的學長試試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6 15:23

感謝大家提供的建議,原本很想心平氣和的解決,因為房子是老媽的(七十幾歲),如果提告,老媽不就一直要跑法院,於心不忍.但是這個買方一直惡言相向說什麼要告隨便你啦!反正我已退休了跑法院隨時奉陪,財產也早脫產了,你一毛也拿不到啦!!如果買方放下身段說聲對不起造成困擾,或許我心一軟,他一毛錢都可以不用給,只是存證信函也是買方先發給我的.真的是吃人夠夠.
仲介更是...,用我們的名義回了一封信函給對方(內容與我們說的又有出入)--違造文書.一件美事卻烏龍頻傳,仲介的專業去哪??
作者: l70077007l    時間: 2012-4-26 20:48

本文章最後由 l70077007l 於 2012-4-26 20:50 編輯

先不要生仲介的氣!你房子賣不出去他也賺不到佣金,他肯定也很急~講一些氣話傷感情無益啦!正常的程序是由仲介公司的法務人員處理就好,千萬別在說甚麼"偽造文書"這種氣話(你不是簽約授權他幫你賣房子),如是小公司就叫他趕快請律師展開法律行動(開玩笑~本票怎麼能亂開ㄛ!很沒常識ㄝ),先回存証信函再進行保權行動(他銀行帳戶肯定有錢....試想看看~一個準備購屋者不用準備30%的自備款嗎?)進行完上述行動,你房子照賣(出庭委託你或仲介都可以ㄚ,誰說一定得老媽出馬),順利的話房子搞不好賣更高價又額外賺一筆違約金$$$,不要再浪費時間在這發牢骚了!(擔心仲介太小沒法務要如何進行訴訟才是重點);另外一提,如仲介太小沒法務,你叫他自己去請律師或由仲介費中扣除協調後你的必要費用(房子照賣叫仲介廣告登大版一些!你可能先墊一點對違約買家的擔保金而已,動作要快,到時候他要哭著拜託你~高抬貴手......叫仲介處理,你在幕後就好!)
作者: 16935104    時間: 2012-4-26 23:51

簽約可不是開玩笑的,我得情形有點跟你相反,賣方違約,辦法是有的,不要急!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應該有簽吧!裡有一條<違約罰則> ,請看仔細∼∼
我得要約書裡這樣敘述:買方未依約履行各項義務或交付價金,延遲期間每逾1日買方應交付按該期期款千分之一計算懲罰性違約金與賣方。經賣方以書面催告,送達7日後賣方得解除契約並沒收簽約金充作違約金。
雖是本票亦是法律民事效力,依目前看來買方其實也很緊張的,違約罰則看清楚依約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待確認法責後,再約協調理性解決。
作者: whp5241    時間: 2012-4-27 09:54

多一個朋友比多一個敵人好…找下一個買家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4-27 10:21

1)這件事 也是仲介的錯  錯在太急了   沒拿到現金  簽本票有什麼用..等你告到好  煩都煩死了..如果當初你有拿現金  那跳腳的就換對方了...這間房子買方後悔了
2)和解吧  必要費用叫對方支出
3)別再找這家仲介了  換一家吧
作者: kao4989    時間: 2012-4-27 11:45

你的物件如果是在大都會依個人建議不要只找一家簽專案約,要多找幾家仲介簽一般約~~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4-27 14:16

你的物件如果是在大都會依個人建議不要只找一家簽專案約,要多找幾家仲介簽一般約~~
kao4989 發表於 2012-4-27 11:45

鄉下也一樣
作者: 雅度迺    時間: 2012-4-27 15:01

1.買賣合約既然已經簽妥,理當依照合約條款內容之違約條款處理
2.可回復買方存證信函:函至3日內履約付款,否則逕行解除買方購買權利,並主張買方之違約賠償責任.
房子便可繼續賣,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2-4-27 17:25

感謝大家提供的建議,原本很想心平氣和的解決,因為房子是老媽的(七十幾歲),如果提告,老媽不就一直要跑法院,於心不忍.但是這個買方一直惡言相向說什麼要告隨便你啦!反正我已退休了跑法院隨時奉陪,財產也早脫產了,你一毛 ...
wulisa1011 發表於 2012-4-26 15:23

不會一直跑法院。
原本各退一步我覺得很ok,但惡言相向就很xxx
我猜他比妳還急,你根本可以慢慢來。
http://blog.yam.com/teresea/article/20420621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7 17:59

為什麼大家都說他(買方)應該會比我(賣方)還急呢!!他又沒有給我一毛錢,他怎麼會急呢!!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4-27 18:21

會啊,他為了怕您告他,這潛在的恐懼,他現在每天細胞不知道要死多少,他嘴硬說不怕,心裡不怕才怪呢!保證天天是寢食不安的。
作者: wulisa1011    時間: 2012-4-27 18:42

是喔!!如果真告了還真的是生平頭一遭呢!!或許又是一種不同的人生經驗,不過我的細胞也死了不少呢!!
那房子雖然自己沒住過,但自己看了都喜歡,賣了要再用同等價錢買鐵定只能買半間.或許因為心中有不捨所以才會有波折,真希望有緣人出現.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4-27 20:51

心存善念,感召善緣,這是我的簡單思維模式,提供大大參考。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2-4-27 20:54

買方不急啊!!今晚仲介去協調,買方說就是沒錢,大不了去關!!真的是喔!!本案仲介也沒收訂金及握旋,所以是否也有疏失.簽約時有開立一張100萬的本票.所以如何處理,
wulisa1011 發表於 2012-4-25 20:44

成交後仲介要收你好幾%佣金,叫仲介處理到好就是了!
你的問題直接找仲介,仲介若沒處理好則告仲介。
作者: donjinchen    時間: 2012-4-29 22:00

建議照上方一位大大建議發一封存證信函作履約催告,同時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裁定下來後直接查封對方的財產就好了,不用跟他囉嗦!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2-4-30 19:45

建議照上方一位大大建議發一封存證信函作履約催告,同時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裁定下來後直接查封對方的財產就好了,不用跟他囉嗦!
donjinchen 發表於 2012-4-29 22:00

如果按此要領,仲介費還需要給嗎?(買賣雙方的)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4-30 20:07

建議照上方一位大大建議發一封存證信函作履約催告,同時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裁定下來後直接查封對方的財產就好了,不用跟他囉嗦!
donjinchen 發表於 2012-4-29 22:00

好像要付給法院一筆保證金哦∼∼∼∼∼
作者: donjinchen    時間: 2012-4-30 20:32

好像要付給法院一筆保證金哦∼∼∼∼∼
陳青 發表於 2012-4-30 20:07



 本票裁定要繳裁定費,強制執行要繳執行費,兩者都可以在扣押的財產中扣回來,並沒有保證金的問題,反倒是對方如果不願意被扣押才需要提擔保,那是對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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