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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自力建屋合約有關工安部份 [打印本頁]

作者: aniuhey    時間: 2012-5-5 08:21     標題: 自力建屋合約有關工安部份

目前準備簽約中, 想請教一下
合約中載明有關工程意外, 若因建商疏失及過失致他人身體或財產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及天災則不在此限
我只加上一條要求投保營造工程綜合損失險
這樣子是否有不足的地方?
萬一不幸有工安發生,我是否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因為所謂"建商疏失及過失"是否定義有點模糊?
另外,是否表示天災造成的工安,要由我負責賠償?
想請教這部份應該如何立約較有保障?
謝謝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2-5-5 09:09

本文章最後由 照像機 於 2012-5-5 09:11 編輯

1# aniuhey
依勞工衛生管理法規定
最終責任是原事業單位(即發包單位'業主)
所以保險單保險對象最好要寫:某某新建工程工地保險及主次承包商
因為工程大多會層層發包,最下包發生意外會往前索賠,最終還是會落在發包單位(業主)
所以保險是您投保,要保人及受益人都寫您,因為依勞工衛生管理法規定,意外死亡要賠月薪的45個月,以月薪5萬計要每一死亡最好不要低於225萬,若是有賠償其刑式就免(或緩刑)
民事部份就發包單位而言,要簽定勞工衛生管理的告知,如果是統包就與統包簽定,若自行發包則要逐一簽定
至於簽定勞工衛生管理的告知格式在勞檢所網站就可下載

舉例來說:勞檢單位至工地現場,看見未戴安全帽或超過2米高空作業未繫安全帶,開罰六萬停工,改善完方可復工
那罰6萬是罰誰,如果您有給被罰的包商簽定"勞工衛生管理的告知",那就罰包商,包商有給工人簽定"勞工衛生管理的告知",就罰工人,但最後就看包商與工人如何去"巧"了

最重要的一點,口頭告知是不具證明的
作者: Frank Lai    時間: 2012-5-5 09:10

以下是我的合約部份內容,不見得很完備,但可供你參考:
一.乙方應遵照「勞工安全衛生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所有相關法令規定確實辦理。如未確實辦理,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對乙方有求償權。
二.乙方對維護交通、環境衛生、工地安全等應配合甲方之施工環境,設置有關之明顯標誌以策安全。倘因疏忽而生意外,乙方應負一切責任。乙方對於工人之食宿、醫藥衛生,均應有充分之設備提供。
三.乙方作業人員應參加勞工保險,其保險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工程如因乙方設置欠缺、施工不良、違反勞工安全衛生致人員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概由乙方自負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並對乙方有求償權。
四.乙方僱用之工人應具有熟練之工作技能,倘有不善工作、不誠實、不守秩序及其他越軌行為等,應於甲方通知後廿四小時內予以撤換,且隨即離開工地,並不得以此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或展延工期。
作者: 照像機    時間: 2012-5-5 09:17

本文章最後由 照像機 於 2012-5-5 09:37 編輯

3# Frank Lai
還是那句老話
最終責任還是發包單位(業主)

所以除了保險外還是要簽定"勞工衛生管理的告知"
法律是保護較弱勢的第三者

就像騎機車來撞汽車,汽車也是要負醫藥費的道義責任

不是一味的"概由乙方自負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並對乙方有求償權"。
就可以撇清,原發包事業單位(業主)的責任

所以要慎選承包商或營造商,因為箇中也是有不能說的秘密

假設一個例子:有些營造商以較低價承攬(而您剛好也貪小便宜),發生要追加預算,又"巧"不好,您不想給原營造商發包了,那您得取得原營造商的拋棄書,又協調不成或不爽,對傅公堂,那一切工程都得停滯,等法院判決確定才可繼續動工,那就等死了

所以最好也不要不會遇到此種案例最好
作者: 872f457f    時間: 2012-5-5 12:55

一般農舍發包給營造商
都不一定會保營造綜合險
除非合約要加註
並增加保營造綜合險費用進入合約項目才會有加保
(一般費用約為造價0.7%)
安全問題是看業主是否要求(編列費用)
再由營造承攬商負責工安措施(鷹架/上下設備/開口/....)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
營造承商誠信及對工安用心度
都因人而異....
儘供參考~~
作者: 小劉    時間: 2012-5-13 00:48

以下是我的合約規定:工程管理:乙方應派富有經驗之人常駐於工地,為本工程全權代表,督導本案工程,並負責品質管理,嚴格約束施作人員遵照相關勞工安全及營造規定。本工程如遇人員傷亡、越界施工、影響鄰地(人)、工安事故或其他因施工所引起之情事,均由乙方自行立即處理並負完全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前述情事導致甲方遭遇他方訴訟,所有費用亦由乙方負責,甲方並得暫停所有款項之給付。
我的工地因為與鄰地接近,洗石子時汙染了鄰地作物,建商卻不處理且態度惡劣,本以為合約規定應由"乙方(建商)自行立即處理並負完全之責任"而未於理會,但到最後鄰居就以"起造人(大部分為地主)"為告訴對象,真是擾鄰又不划算,所以一定要慎選建商,最好要有牌的,借牌的一定不要用。
作者: lynnlee    時間: 2012-5-15 10:59

有關工安責任問題我感覺承包商好像不太願意跟業主寫清楚,不知是否有過來人碰到這個問題?
作者: jerrylai63    時間: 2012-5-15 11:27

因為未來可能也有自地自建的計畫(可能幾年後了)~
先來這邊吸收一些知識~
這裡真是個不錯的網站~
來2home一段時間~
看的大多是與建案設計施工有關~
不過這篇真的蠻有用且重要~
這種工安問題跟保險一樣~
平時可能用不到~但有問題產生時就很有用了~

另請教有關工安責任問題~
如果自建自找監工或自行僱工時~
一定會有工地與工人的裝備是否都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的問題~
還有勞工是否加勞保...等(如後續有發生職災賠償問題的責任問題)~
所以~是不是規劃自地自建時~
工程進行與工安(含勞工加勞保)整個統包給包商~
亦即業主只要出錢~其餘營造衍生的責任由包商承擔
對業主會比較有保障~
畢竟很多出錢自地自蓋的業主可能都是第一次~
如果剛好遇到勞工在工地發生職災時(如斷手或斷腳)時~
就要檢討工地有無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的規定及衍生的賠償問題~
真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作者: aniuhey    時間: 2012-5-15 12:36

工安及鄰損是建屋的最大風險
屋主不想扛責, 同樣的建商也不想扛責
看來只好多買保險是最穩固的做法
作者: js818av    時間: 2015-10-30 21:23

1.如遇天災或無法抗拒之力量損害,應由甲方負責之。
2.乙方應遵照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切實辦理各項工地安全措施及相關的保險事宜,如工人遇意外情事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我的包商條列的,第1條好像有點太鬆散了點
第2條這個有需修改嗎
但我水電又是自行發包,而水電和我說,他一般都沒簽約,作信用的,那工安怎麼辦?

我工程沒多少找小包,真怕太機機歪歪,小包都不太想作了

作者: TCT    時間: 2015-11-2 11:47

所有的心態都是想撇清責任,賭博的心態,
又不想出錢,又不想有工安意外,那就一句話-跟老天爺對賭
以待營造業這麼久的經驗
業主自己付足夠的錢買足夠的保險,換心安的工程
所有勞安設施 設備費用都編列付錢明訂於報價單及合約上
沒有不勞而獲的事
要賭 ? 就不要來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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