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農地持有滿二年的規定 [打印本頁]

作者: jerryhome    時間: 2012-5-16 16:34     標題: 農地持有滿二年的規定

請問各位前輩:須持有農地滿二年才能蓋農舍的規定,是指持續設籍滿二年還是累計滿二年呢?小弟年初剛買了農地,也依規定遷了戶籍,因女兒明年將升國中,偏偏又是年年招生額滿的國中,今天才知道須父母和學童住在同一戶籍才符合優先入學資格,經與校方連繫告知只要在明年底遷回戶籍即可符合條件,可如此一來,我只差半年就可取得申請農舍的資格會不會又要重頭計算呢?
作者: tclin2    時間: 2012-5-16 16:45

把您的長輩遷入學區的戶籍 應就OK了
作者: jennywise    時間: 2012-5-16 17:34

我也有這方面的疑惑!!?? 若...持有農地且設籍兩年以上,之後又因故遷移戶籍,有朝一日想回來蓋農舍,可以算數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5-16 17:44

不算數..
要連續
父母一方和小孩同戶藉就可以了
作者: jerryhome    時間: 2012-5-16 18:56

台北市額滿學校的規定,一定要父母和學童同一戶籍,否則順位就要排在後面,明明擁有房子所有權,這樣的規定真的很不合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5-16 20:02

台北市額滿學校的規定,一定要父母和學童同一戶籍,否則順位就要排在後面,明明擁有房子所有權,這樣的規定真的很不合理。
jerryhome 發表於 2012-5-16 18:56

那就很頭痛了
作者: copy    時間: 2012-5-16 23:19

5# jerryhome
這種事真的是很頭痛!

對了,
申請農舍(送件起)要件一是持有農地滿二年,另一是與農地設籍(同一縣、市)持續滿二年,才符合申請.
同縣市但跨鄉鎮戶籍(住址)的變更,是不影響上述要件的.
所以jennywise的情況,戶籍變更如無跨縣市,應是符合的.
作者: copy    時間: 2012-5-16 23:43

我今天戶籍滿二年沒有特別感覺!
滿18歲的那天比此興奮多了!

農地(尤以山坡地)的規劃,有很多是需要細心考量的.
二年正好給自己不那麼衝動行事,
農地面積都不小,土地的建設任一項花費大多數人是受不了浪費的.
要好好細慮,儘早釐清相關權益法令及在預算內的先後順序建設.
作者: robert780    時間: 2012-5-16 23:44

農地滿二年才能蓋農舍這種規定真的是不合理,
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子訂
作者: 山羊    時間: 2012-5-17 09:00

10# larchi


夫妻辦分戶就好了
幹嘛搞得這麼複雜

我以前辦過我自己一戶,老婆和小孩一戶
作者: jerryhome    時間: 2012-5-17 10:40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和建議 , 我可能只能乖乖把戶籍遷回了 , 考量所屬學區是完全中學 , 將來可以直升高中 , 只是感嘆我們的學者官員制定規章辦法時 , 好像都以防弊為考量 , 真正懂得投機的人 , 早知道如何規避法令的限制 , 反而是規規矩矩奉公守法的人 , 變得置礙難行了 !
作者: 里美    時間: 2012-10-5 22:13

我也覺得不合理,台灣為何老是訂這些限制,
開放一些不是很好。
作者: jp2000    時間: 2012-10-6 01:51

真好∼我連農地在哪都還沒找到
有沒有宜蘭深福段農地可介紹
謝謝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10-6 09:14

真好∼我連農地在哪都還沒找到
有沒有宜蘭深福段農地可介紹
謝謝
jp2000 發表於 2012-10-6 01:51

我幫你留意看看吧
作者: jp2000    時間: 2012-10-6 22:39

我幫你留意看看吧
阿俊 發表於 2012-10-6 09:14


麻煩您幫我留意,如有請私訊給我

謝謝
作者: corey    時間: 2012-10-8 10:02

12# 里美


如果沒有這些管制,地價早就被炒作到更高,現在就已經很高了, 而且你買的農地旁邊會有工廠,墳場,砂石場............
反正都沒管制,對我們這些人來說更不利, 現在的法令已經很寬鬆了,不是法令的問題,是人的問題
2年可以做為蓋屋的緩衝,趁這兩年做好準備,蓋屋不是那麼簡單,不是找些專業人士就可以輕鬆搞定
除非口袋深不可測, 不然光是準備工作兩年都不太夠

如果農地不管制變建地,我看就都變成都市,哪來的田園生活,建地跟農地價差還是很大的
作者: corey    時間: 2012-10-8 10:05

11# jerryhome


法律只保護懂的人而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只是一個工具,不會用很吃虧,要花些時間研究
作者: kuoheidi    時間: 2012-10-8 11:12

我聽一位民宿主人說, 從他買好地開始規劃, 就花了五六年. 建築藍圖畫好再申請建照又花了半年之久...至於我自己雖然買的是城內的建地, 再五個月也要滿二年了...才剛打好地基而己. 這事真的是可以從長計議很久.(唉, 原本以為去年此時就可以入住!)
作者: aray    時間: 2012-10-15 14:06

16# corey
贊同corey的看法。這2年的緩衝時間實際上是蠻好的。很多人買農地就是為了蓋大房子、大車庫,恨不得把農地全部當建地用。2年的時間,對土地多一點觀察、多一點感情、也許能少一點破壞。
回到版主的主題,學區的劃分也是好意,讓孩子就近讀書。我們家也是用「遷戶籍」的方式讓小孩在某國中就讀,我留在原戶籍。一家人實際住的地方離學校很遠,有很多不方便,但是我們自己找的,怨不得人。
作者: jswang    時間: 2012-10-18 10:47

本文章最後由 jswang 於 2012-10-18 10:49 編輯

我覺得政府該管的是農地是否有農用,而不是有沒有蓋大房子。我在苗栗買塊地,因為未滿兩年不能蓋農舍,所已還住在台北每個禮拜去一次(來回要花三個小時,過路費汽油費要$800)由於沒有辦法請天天照顧農作物,所種的作物大部份都死光了,現在只好讓它荒廢在那裡等兩年,這就是政府所希望看到的農地農用嗎?
作者: sanyikw    時間: 2012-10-18 14:02

2年這法規就是要消滅植物,讓台灣長不出糧食,吃荒田?
作者: renoirlin    時間: 2015-1-19 17:53

持有滿二年,是指權狀上的登記日期,還是發狀日期?我查過以土地登記薄謄本的日期為準;那土地登記薄上面的日期,是以什麼準?
作者: copy    時間: 2015-1-19 18:05

本帖最後由 copy 於 2016-11-9 21:52 編輯
renoirlin 發表於 2015-1-19 17:53
持有滿二年,是指權狀上的登記日期,還是發狀日期?我查過以土地登記薄謄本的日期為準;那土地登記薄上面的 ...


是以"土地所有權部"上的登記日期.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7-18 13:47

請教大家
遷入戶籍滿2年才能蓋農舍的規定
如果這2年在同一個縣市不同鄉鎮遷戶籍
這樣也算滿2年嗎?
還是說要最後一次遷入的戶籍不能遷出要滿2年
謝謝
作者: efeng120    時間: 2016-11-8 09:59

請教各位先進:
同一縣市已設籍滿兩年以上但尚未申蓋農舍,之後因故戶籍遷移到別縣市,以後想回來蓋農舍,需要重新設籍滿兩年嗎?
作者: min    時間: 2016-11-9 21:03

efeng120 發表於 2016-11-8 09:59
請教各位先進:
同一縣市已設籍滿兩年以上但尚未申蓋農舍,之後因故戶籍遷移到別縣市,以後想回來蓋農舍, ...

在宜蘭縣...要
我設籍25年 土地持有40年
遷到台北市25年後.要蓋農舍
還是得先再遷回宜蘭縣
才能申請建照
作者: copy    時間: 2016-11-9 21:46

efeng120 發表於 2016-11-8 09:59
請教各位先進:
同一縣市已設籍滿兩年以上但尚未申蓋農舍,之後因故戶籍遷移到別縣市,以後想回來蓋農舍, ...

農地對戶籍的管控其實算嚴格的.
戶籍不得中斷,戶籍遷出再遷入需重新計算.
作者: copy    時間: 2016-11-9 21:51

min 發表於 2016-11-9 21:03
在宜蘭縣...要
我設籍25年 土地持有40年
遷到台北市25年後.要蓋農舍

老農地有較多寬鬆的權益,
我記得沒有土地需在同一縣市之規定.
現有比較嚴格?還是只有宜蘭?
您戶籍遷入應該也不用滿二年才是.
作者: aray    時間: 2016-11-9 22:45

fruiter 發表於 2015-7-18 13:47
請教大家
遷入戶籍滿2年才能蓋農舍的規定
如果這2年在同一個縣市不同鄉鎮遷戶籍

戶籍遷來遷去,如果都是在和農地相同的縣市,這樣是沒問題的。
作者: efeng120    時間: 2016-11-10 10:12

感謝2位前輩提供的訊息,我農地在花蓮富里,已寄籍在別人的戶籍滿2年了,因故不能現在申蓋農舍,而之前有些信件會寄到戶籍地址,造成借寄者的不便,才向前輩提此疑問
作者: copy    時間: 2016-11-10 10:35

efeng120 發表於 2016-11-10 10:12
感謝2位前輩提供的訊息,我農地在花蓮富里,已寄籍在別人的戶籍滿2年了,因故不能現在申蓋農舍,而之前有些 ...

我之前也有此困擾.
可以加填通信地址的方式請對方以此地通知.
記得戶籍不要離開同縣市.
作者: efeng120    時間: 2016-11-10 12:08

有前輩提示: 信件郵寄問題可以去郵局申請轉址
https://amiwb.post.gov.tw/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便民服務推動計畫,擴大服務層面,接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指示開發建置完成「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系統。當顧客通訊地址遷移或變更時,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或在郵局以臨櫃方式辦理通訊地址變更手續,郵局依照申請人所指定單位,向相關政府機關或公用事業單位通報申請人最新的通訊地址,讓顧客享受「一處收件,多處通報」的服務。受通報政府機關或公用事業單位也能以最新通訊地址書寫製作郵件。

第1梯次加入這個系統的政府機關或公用事業有:臺灣電力公司、臺灣自來水公司、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中央健康保險局、財政部資料中心等5個受通報機關,第2梯次加入之受通報機關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政府、勞保局。如果顧客通訊地址變更時,只要向郵局申請地址資料更新,郵局就會通報這些機關更改為最新的通訊地址(服務範圍限制請於填報時詳參填寫說明)。中華郵政公司很歡迎大家多加利用這個便利的服務,同時也希望有更多機關加入這個行列,擴大政府機構參與的規模,讓顧客免去四處更改通訊地址的不便,以便營造更有效率、更便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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