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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區段徵收後土地分配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Vincent814    時間: 2012-5-17 13:07     標題: 區段徵收後土地分配問題?

區段徵收之農地位於主要道路三角窗,辦理區段徵收後可否要求分配原三角窗位置?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12-5-17 13:21

應該不是原地主想要那裡就在哪裡, 開發建設的單位會統一規劃後, 會再跟所有地主做協商, 要不然也不用區段徵收了. 對吧.
作者: jerrylai63    時間: 2012-5-17 13:22

土地徵收條例第40條
經核定發給抵價地者,其應領之抵價地由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
於規劃分配後,囑託該管登記機關逕行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並通知原土
地所有權人定期到場接管。未按指定期限接管者,視為已接管。

至於如何規畫分配~曾聽過有採抽簽的方式~不知有沒有其他方式
作者: Vincent814    時間: 2012-5-17 14:27

3# jerrylai63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公布日期】92.01.24 【公布機關】內政部
第三十一條
  重劃後土地分配之位置,以重劃前原有土地相關位次分配於原街廓之面臨原有路街線者為準,

區段徵收也是一種市地重劃嗎?兩者有無相關性?
作者: jerrylai63    時間: 2012-5-17 14:34

區段徵收跟市地重劃不一樣哦~
區段徵收~土地原則收歸政府~但個人可申請分配抵價地~
                    尤其區段徵收有公權利強制介入~
市地重劃~原則不涉及變更所有權~
                   是土地所有權人間協議進行重劃~
當然還有許多不同的地方~
作者: cn3298    時間: 2012-5-17 20:43

本文章最後由 cn3298 於 2012-5-17 20:57 編輯

當年台北市基隆河整治
政府區段徵收後整地重劃.
土地依照徵收比例(40%~60%)重新劃分歸還給地主.~~無法協商
歸還給地主的不會在原地.(因為心態上每個人都想爭取黃金地段)
區段徵收重劃後的地形地貌馬路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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