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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您有未知的遺產嗎? [打印本頁]

作者: 心身活莊園    時間: 2012-9-20 19:09     標題: 您有未知的遺產嗎?

阿公8坪地 忘了拋棄繼承/15年後才知 1700萬巨稅壓頂
2012年9月20日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徐聖倫/綜合報導〕男子詹敘虹去年收到行政執行處執行命令,才知繼承了父執輩1700萬元的遺產稅及罰鍰,詹男每月僅賺3萬元,根本付不起,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同時訴請法院暫時停止查扣財產等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情有可原,昨判准他提出3萬元擔保後,暫時停止執行命令。

「我們根本沒拿到遺產,真不知天上怎會掉下如此龐大的債務!」詹敘虹(32歲)昨不在家,妹妹詹栩(23歲)談到有如天價的「負債」,忍不住紅了眼眶。

詹栩說,祖父遺下基隆市七堵區草濫段兩塊地,計27.16平方公尺(8.21坪),根本不值錢;85年父親過世,她和母親、哥哥相依為命,卻接獲國稅局的遺產稅及罰鍰通知,才知拋棄遺產繼承權的手續未處理好。

高涌誠律師昨認為,詹男10多年前在不知情下繼承遺產稅,應可依民法、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等規定,向法院主張、舉證他有不可歸責的事由,應採「限定繼承」,意即繼承只就所得的遺產為限,實務上,可能會獲行政法院採信。

目前擔任自動控制工程師的詹敘虹,其祖父在78年去世,但詹敘虹的父親並未就繼承的遺產繳納遺產稅,詹敘虹84年去念軍校,隔年詹父也去世。

三口之家嘆快活不下去

詹男說,祖父23年前去世時,他才9歲,父親去世時他也才16歲,且他未和父親同住,根本不知祖父留下遺產,更不知父親有無繳納遺產稅。

但台北行政執行處突然寄出執行命令,禁止他在1751萬元範圍內收取銀行的債權,或還他人債務,並說他所繼承的遺產稅,已列為強制執行案,正在執行中,「真的嚇死我了!」他強調未繼承父親任何財產,且去年才得知繼承巨額遺產稅,無法在法定時間內聲明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對我很不公平」。

詹男指出,若每月3萬元薪水被扣押三分之一還債,將無法活下去,所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主張,應可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其父的債權、債務,也另案訴請應停止強制執行。

法界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逾期繳納遺產稅,應加計滯納金;短、漏報者,可處遺產稅額兩倍以下罰鍰;若故意逃漏稅,可處1至3倍罰鍰,罰鍰連同應徵稅款,不得高於遺產總額。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9-20 19:20

不合理的法規,擾民至巨,應予廢除。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9-20 19:25

這個案子本身就有問題了..不能憑片面就認定
如果真的只繼承8坪  繼承的免稅額就夠扣了
還有內情的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2-9-20 19:37

俊大
「如果真的只繼承8坪  繼承的免稅額就夠扣了」
「繼承了父執輩1700萬元的遺產稅及罰鍰」
眉角在那呢?^_^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2-9-20 19:44

這個案子本身就有問題了..不能憑片面就認定
如果真的只繼承8坪  繼承的免稅額就夠扣了
還有內情的   
阿俊 發表於 2012-9-20 19:25


還有內情的    +1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9-20 20:02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2-9-20 20:22 編輯

4# 大地彩妝師


有可能上一輩繼承了一大筆非不動產的遺產   並且用光了
當時的遺產稅額是40-50-60%
再加上罰金..

那至少上一代繼承了很大一筆遺產..假設罰款是100%  繼承免稅額是700+100(因為以前的免稅額被繼承人是700  繼承人一人+100...好像是   )
1700萬/2=850萬...
850/0.4(稅額)=2125
2125+800=2959
表示他的上輩  繼承了約2959的遺產(先聲明  這是我的推斷而已  沒有法源依據)


PS:
法界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逾期繳納遺產稅,應加計滯納金;短、漏報者,可處遺產稅額兩倍以下罰鍰;若故意逃漏稅,可處1至3倍罰鍰,罰鍰連同應徵稅款,不得高於遺產總額。
所以  他的遺產總額在1700萬左右吧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2-9-20 20:10

很多法拍都是遺贈稅搞的
因為以前稅很重
一不小心加罰款 全給他都不夠

例如 農地 你以為免稅
因為有違建 沒辦法免稅
以前隨便就是40%的本稅 再加1-3倍的罰金
你就掛了

重點是遺產稅可以追好多年
你一時以為ok了 也都過戶完了
很多也都轉賣給別人
錢花光了

多年後被查到了就變這樣了
作者: jane3317    時間: 2012-9-20 20:37

所以...........絕大部分的人都沒有提前規劃財產
造成子女不和、遺禍後輩子孫
好像是在婆婆媽媽間最常聽到的話題(分不平)
不過、說真的我也不知道長輩有無替人作保與他人借貸等情形
擔心也沒用
好像只能......時到時擔登!
作者: taiuanlang    時間: 2012-9-20 21:13

近年遺產稅改為10%,而且還有不少的的免稅額,算是很優惠。
建議誠實申報,免除後患。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2-9-21 02:24

現在好像已經有限定繼承的法條了

保險起見。規劃贈與就好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9-21 07:26

現在好像已經有限定繼承的法條了

保險起見。規劃贈與就好了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2-9-21 02:24

哇   你好多財產吧

限定繼承很早就有了  只是大家都沒利用而已
繼承和贈與的差別
1)免稅額不同
2)如果是不動產  土增稅歸零  前次移轉現值依被繼承人死亡之年計
其實二樣的稅額都一樣  沒必要規劃什麼  如果  沒有特的要"不給"某一法定繼承人繼承的話  是繼承比贈與好
作者: ch    時間: 2012-9-21 09:50

本文章最後由 ch 於 2012-9-21 09:53 編輯

前年父親得知祖父在新竹關東橋留有部分遺產
由地籍圖再對空照圖找到了那個位置
帶著父親到現場,父親才想起小時候的那個地方
當時因為佃農沒有住處,所以就在田中央蓋了間三合院給佃農住
往後祖母收佃租都會帶小孩到那三合院玩
375減租,耕者有其田後本以為都不屬於我們家了
沒想到這三合院居然還有持份
另外的佃農子弟要購買剩於持份所以連繫到了親戚,才知道有這一塊
去談價格時,佃農子弟跟我們抱怨說當年他岳父分財產時只分給他3甲地
其他人都分的比他多,話一轉說他其實可以不用買這些持份,
佃農本應該有全部所有權......
        父親說這一帶與竹東很多土地本來都是曾祖父省吃儉用買下的
國民政府來後,土地全部被取走,祖父身體本就不好,又失去剩下可收租金的來源
因此連看醫生都成問題,所以還沒60歲就走了,
現在這些佃農子弟每個都是田僑子,而當年的地主呢?當年困頓時賣掉的政府股票
勉強也活下來了,沒地沒田的只能從工,從商找出了新的出口,
那日又聽佃農的抱怨,父親心有所感,只說了佃農沒出分毫拿了土地還嫌不足,
地主沒了土地,甚麼也沒了,連嫌的機會都沒有.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9-21 10:41

前年父親得知祖父在新竹關東橋留有部分遺產
由地籍圖再對空照圖找到了那個位置
帶著父親到現場,父親才想起小時候的那個地方
當時因為佃農沒有住處,所以就在田中央蓋了間三合院給佃農住
往後祖母收佃租都會帶小孩 ...
ch 發表於 2012-9-21 09:50

sorry
替他們跟你說一聲
因為我們家也是佃農  差別在於偶阿公因為耕田耕到死(50不到)
作者: ch    時間: 2012-9-21 12:47

13# 阿俊

其實也沒啥好sorry的,每個年代有每個年代的故事,那個年代造成的遺憾也都過去了
如果每個人都想求公平,連時代造成的問題都要追究,那永遠追究不完.就讓他隨風逝去吧
倒是俊大該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
出入雙B,摟雷掛滿手,腳踏夾腳拖   
有數甲地的田僑仔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9-21 14:51

13# 阿俊

其實也沒啥好sorry的,每個年代有每個年代的故事,那個年代造成的遺憾也都過去了
如果每個人都想求公平,連時代造成的問題都要追究,那永遠追究不完.就讓他隨風逝去吧
倒是俊大該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
出 ...
ch 發表於 2012-9-21 12:47

偶沒有雙B  也沒有數甲
夾腳拖倒是有一雙
作者: dahoo    時間: 2012-9-21 16:22

.....佃農本應該有全部所有權......
ch 發表於 2012-9-21 09:50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是有規範的
租期屆滿前之終止)
◆ 第 17 條
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
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時。
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
三、地租積欠達2年之總額時。
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1年不為耕作時。
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
依前項第五款規定,終止租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租人應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
一、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
二、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
三、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

解釋函令 24 筆
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openframe.asp?lid=2468
作者: buildingtw    時間: 2012-9-21 21:13

12# ch
「佃農子弟跟我們抱怨說當年他岳父分財產時只分給他3甲地 其他人都分的比他多」

一個佃農的女婿分到3甲地,還是分最少的?
所以你們家當年到底有多少地?
這一位佃農又分到了多少?
老實說,覺得很不可思議呢。

我外祖父也是佃農,當年大概分到3分多的地。
因為家裡人口眾多,這樣的地不足以維生,很早就把地賣掉,另謀生路。
作者: ch    時間: 2012-9-24 09:59

17# buildingtw

佃農沒有男丁,只有女兒,聽他說他岳父招贅了兩個女婿,
只有另一個女婿分的比他多而已
     主要為關東橋到竹東,
早年的耕者有其田其實分的也不公平
分給主要的佃農,佃農底下的分工卻分的很少
分到三分地的佃農算是分的很少的
     至於當年家當多少,可能連我父親都搞不清楚
他只記得有到哪些地方收租過,
至於多少可就不知道了,
只聽說過竹東地區好像還立了不少石碑紀念
十幾年前在某個國小裡有祖父的石碑,不知現在是否還在?
作者: tsair0314    時間: 2012-10-1 08:38

有地真好,努力想買一塊屬於自己的。
作者: lingo    時間: 2012-10-1 10:07

話說媽媽還在世的某一天,舅媽到我家,向我媽說她這一天去鄉公所處理一件土地的問題。
因為接到鄉公所的公文說清查時發現在某個地區有一筆土地,屬於我外祖父名下的,已很久都沒有繳地價稅,要舅舅去繳納,於是我舅媽就去了解並繳納稅金。
回程時到我家,問我媽知不知道這塊地(因我媽是長女),以及是否還有些地是這些晚輩所不知的。
舅媽走後我問媽媽,外公所留下來的土地到底有多少?
我媽回我:我哪知!!出嫁前你外公要我去哪做事,我就去哪 。大人說話是不能回話的,聽從是女人最大的美德。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6-6-1 09:31

天公疼好人嗎?  命真好 萬一沒3000萬債卷

有3000萬幹嘛跟親友借錢 這也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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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父5百萬債務 意外獨得3千萬遺產
作者三立新聞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5月30日 上午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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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繼承父親債務,意外獨得一筆3千萬債券!一名男子阿方日前辦完父親後事,和兄弟3人討論要如何償還父親生前欠大伯的5百萬債務,阿方主張應幫父親還清債務,大哥、二哥則認為「各人債務各人背」,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事後阿方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一張3千萬無記名債券,意外獨得財產繼承權。

根據《壹週刊》報導,律師劉韋德在案例提到,阿方父親生前曾向大伯借5百萬元,並按月給付利息,但父親過世後還留下大筆債務,還有少許存款和支票。阿方認為大伯當初省吃儉用,把積蓄借給父親,現在父親走了,做子女的應該要扛下這筆債務;但大哥、二哥卻主張「各人債務各人背」,由於父親留下的負債大於遺產,兩人決定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幾個月後,阿方整理父親書房時找到一張3千萬無記名債券,大哥、二哥得知後,便向法院聲請撤銷拋棄繼承,主張因為當初不知道有這筆遺產,所以才表示有錯誤;但法院解釋,「表示錯誤僅限於表示內容或行為錯誤」,兩人只是「拋棄的動機錯誤」,加上兩人沒有被詐欺或脅迫選擇拋棄繼承,最後法院駁回兩人的聲請,依法不得撤銷拋棄繼承。而阿方當初未聲請拋棄繼承,因此將獨自繼承這筆3千萬債券,不需與大哥、二哥均分。(

作者: il-lee    時間: 2016-6-1 10:48

記得

要聽爸爸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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