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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特別景觀區有開發限制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12-9-22 21:12     標題: 特別景觀區有開發限制

最近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消息,買地要小心,不要買到特別景觀區!

[youtube]Y2MPVGzUnrk[/youtube]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1684

穿過高聳的椰子林,盡頭就是墾丁著名的白沙灣,不過途中的露營區已經拉起封鎖線,免費供遊客使用的沖水區或廁所,斷水不能使用,連原本做為房間出租的露營車,也移到一旁的停車場,原來這一大片區域,都是違法經營,業者被要求21日起不得再營業。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技正 張芳維==
其實它在國家公園計劃
是位於特別景觀區的土地
其實特別景觀區
是嚴格限制開發的地方

在海水浴場用地搭木板平台,又把既有的椰子林整地開發做為露營區,雖然業者沒蓋房子,只是增加隨時可以拆除的簡單設施,但墾管處強調,特殊景觀區內就是不能做任何改變。而業者從民國99年就來經營,對於法令無法鬆綁,也感到很委曲。

==白沙灣業者==
讓這些法條 有沒有辦法是說
由上面營建署內政部
然後墾管處知道我們的聲音
稍微給我們一個
最簡單的解釋就好了

由於業者營運後為當地帶來商機,也大量聘用在地居民,盈餘還用來發放敬老津貼,讓發展停滯數十年的白沙社區,看到新的機會,現在被要求不得經營,許多居民很反彈。

==白沙居民 張太太==
這種年紀了
快五、六十歲了 也沒工作啊
我們來問(業者)他
也是說好 來做清潔工 撿垃圾
他人實在是很好 卻被墾管處阻擋
害我們這些人都沒工作

因為結合居民一起經營,深獲在地認同,業者打算再發起行動,柔性表達訴求,但墾管處表示,在國家公園內不得任意開發,再加上遊客沖洗的污水排進白沙灣,對環境造成破壞也是不爭的事實。白沙想發展觀光,恐怕業者、居民和墾管處都得想想,能否找出對大自然更友善的一條路。

記者 王介村 許政俊 屏東報導
作者: robert780    時間: 2012-9-22 22:00

在國家公園內不得任意開發,這應該是基本常識
只是國家公園當初為何沒有制止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2-9-22 22:02

在國家公園內不得任意開發,這應該是基本常識
只是國家公園當初為何沒有制止
robert780 發表於 2012-9-22 22:00

不只國家公園區有
延海岸大都是...像東北角風景區就把海岸線200公尺都劃入了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2-9-22 22:51

當初的那批人調走了,來了一批新的.這樣應該懂了吧.
墾管處不鬆綁白沙灣,但卻可以允許打掉佳樂水的蜂窩岩
也可以不理會風飛沙的貝殼砂被拿來做沙包.
凱*、夏*這些大飯店,是蓋在誰的土地上?
國家公園出現夜市也滿好笑的
這些龐大的利益用到哪裡了?用到老人津貼了嗎,
到墾丁交通工具最頭痛,卻不見完整的公車路線
搞得大街以外的老人家要不就練腿力,要不就學習如何搭便車..凸!
作者: Way    時間: 2012-9-23 00:25

在國家公園內不得任意開發,這應該是基本常識
只是國家公園當初為何沒有制止
robert780 發表於 2012-9-22 22:00

若是從居民的角度來看
他們在這邊生活是遠早於國家公園的設立
若是自家在這類設施範圍內
會很常聽到「生雞蛋沒,放雞屎有」這種抱怨
因為本來生活得很自由
忽然間就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了

可以依法行政當然是好事
不過要是自家要被「依法行政」
就不見得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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