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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七五減租修正法案 [打印本頁]

作者: ausfarmer    時間: 2012-10-8 14:50     標題: 三七五減租修正法案

三七五減租修正法案
http://www.ey.gov.tw/public/Attachment/610511522071.pdf

大法官釋字第580號解釋,三七五租約期滿後,地主得因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而收回耕地,且不須依規定補償佃農。法官的解釋令將於93年7月9日生效。
93年大法官第580號解釋令,裁定原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3項違憲。即契約期滿後,租賃關係消滅,只要地主具備自耕能力,且佃農不會失去家庭生活依據,地主無須補償土地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的三分之一價金。
其次,三七五條例第17條原本規定,租約未滿前,耕地如欲變更為非耕地、終止契約時,地主應一概補償佃農土地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三分之一的價額。大法官解釋令也指出,因應農業現代化及社會經濟條件變遷,應予以檢討修正。

http://chienhua.com.tw/2005/news/9505/news95051504.html 參考資料
http://www.ey.gov.tw/public/Attachment/610511522071.pdf

大法官釋字第580號解釋,三七五租約期滿後,地主得因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而收回耕地,且不須依規定補償佃農。法官的解釋令將於93年7月9日生效。
93年大法官第580號解釋令,裁定原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3項違憲。即契約期滿後,租賃關係消滅,只要地主具備自耕能力,且佃農不會失去家庭生活依據,地主無須補償土地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的三分之一價金。
其次,三七五條例第17條原本規定,租約未滿前,耕地如欲變更為非耕地、終止契約時,地主應一概補償佃農土地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三分之一的價額。大法官解釋令也指出,因應農業現代化及社會經濟條件變遷,應予以檢討修正。

http://chienhua.com.tw/2005/news/9505/news95051504.html 參考資料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2-10-8 19:17

看過一種操作模式
地主後代買下出租地的隔壁地
因為不熟,不清楚後來是否成功
作者: 阿春    時間: 2013-4-11 22:54

近日有一朋友想購買內埔一塊所有權人是:祭祀公會的土地,且謄本載有本土地目前有三七五租約,請問站上可有人買過這樣的土地?需要注意些什麼事項呢?可有風險嗎?謝謝!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3-4-12 01:23

》其次,三七五條例第17條原本規定,租約未滿前,耕地如欲變更為非耕地、終止契約時,地主應一概補償佃農土地公告現值扣除增值稅後三分之一的價額。大法官解釋令也指出,因應農業現代化及社會經濟條件變遷,應予以檢討修正。

聽說現在信義區常在演這種戲碼。
竹科那邊前一陣子不是有年繳兩百公斤蕃薯,地拿來當案例。
一開始沒落日條款,之後就是災難。
作者: 阿春    時間: 2013-4-12 11:20

那如果說三七五租約未到期,但地主欲賣土地,讓如何處理呢?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3-4-12 11:58

基本上375是沒有到期日的,要看承租人的意願,難搞的乾脆就放棄了。
其他的請聽專家的意見!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3-4-12 22:30

那如果說三七五租約未到期,但地主欲賣土地,讓如何處理呢?
阿春 發表於 2013-4-12 11:20


賣方有了--買方有了---解決了80%
100%圓滿當然要找 承租方一起談
...
樂活農場就是 買375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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