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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保縮水? 年金計算基準擬改變 [打印本頁]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2-10-17 22:49     標題: 勞保縮水? 年金計算基準擬改變

本文章最後由 淡水張 於 2012-10-24 12:39 編輯

..勞保縮水? 年金計算基準擬改變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10月17日 下午6:14.
....新頭殼newtalk 2012.10.17 記者楊宗興/綜合報導

行政院正為勞保基金倒閉危機商討對策,《聯合晚報》今(17)日報導披露,為了杜絕高薪低報產生「低繳保費、高領年金」拖垮勞保財務,勞委會打算將現行以「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計算年金,改為以「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計算,恐將造成勞工未來所領年金大縮水。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上午在立法院備詢時證實,這是目前規劃的可行方案之一,但全案尚未完全定案,也不會改變滿15年可領年金的現行制度。

《聯合晚報》報導指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潘世偉列席備詢。多位朝野立委都表達對勞保的關心,並表示地方上已有「徵詢潮」,人心惶惶恐怕會演變成「擠兌潮」甚至「退保潮」。潘世偉表示,行政院已經在昨天下午舉行會議討論,勞委會保證解決方案「應該會比3個月更早」提出。

報導稱,勞委會建議的解決方案包括:調高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外,也為了杜絕高薪低報拖垮勞保財務,考慮將現行給付標準採「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從嚴限縮為「終身投保薪資平均」,這部分獲得潘世偉證實,不過他強調絕不會改變滿15年可以領年金的規定。

潘世偉再次重申,「勞保不會倒」、「勞保不會破產」,如果勞保倒了,「國家也就完蛋了」。他說,政府一定會負最後責任,不可能讓它倒,一定會捍衛。但潘世偉坦言,勞保問題是幾10年累計不可能馬上解決,目前解決方法包括提升費率、所得替代率降低,以及改變投保薪資計算基準等都是方向,尚未定案。

據了解,《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午在衛環委員會繼續審查,不過僅通過行政院版增設第29-1條,明確規範保險人給付期間與逾期應加給利息;此外也通過國民黨立委蔡錦隆提案,修改第6條及第9條,將投保年限從現行15至60歲,延長為15至65歲,至於其他條文則沒有共識而決議擇期再審。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2-10-17 22:59

希望軍公教的 所得替代率也要用其
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去算
而不是他退休前的幾乎最高薪資算
作者: 4w    時間: 2012-10-17 23:31

希望軍公教的 所得替代率也要用其
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去算
2# STSHAOWW


這個很難啊, 因為.......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2-10-18 08:28

還好!!! 這樣小弟就領得到勞保了    感謝政府的德政!   領得少總比沒有好
所以說政府並非只會照顧軍公教, 它有時候也會幫勞工朋友想辦法的
作者: whp5241    時間: 2012-10-18 10:19

最好的辦法還是自已存…可是…在人生結束之前的路上會遇到無數的詐騙、例如、銀行會詐騙你低風險高抱酬、別人會詐騙你小孩被抓欠人家錢,沒有錢就撕票、親人會詐騙你先借一下馬上還,結果就永遠都不還…看來人生真是一場修練啊…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2-10-18 10:33

還好!!! 這樣小弟就領得到勞保了    感謝政府的德政!   領得少總比沒有好
所以說政府並非只會照顧軍公教, 它有時候也會幫勞工朋友想辦法的
lswang 發表於 2012-10-18 08:28

到時軍公教平均領四萬(4 5 拾歲就退了)
勞工平均領五千(還要拼到65歲 多繳15年)
可能不夠繳水電費
那就好笑了

果然是聰明的官員替草民們找了一條活路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2-10-18 10:50

希望軍公教的 所得替代率也要用其
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去算
而不是他退休前的幾乎最高薪資算
STSHAOWW 發表於 2012-10-17 22:59

不行! 這是不能改的! 因為軍公教的福利是有 "信賴保護原則" 保護著的
勞工為什麼沒有 "信賴保護原則" 呢?  原因還是在雇主   因為軍公教的 "信賴保護原則" 是政府 (雇主) 給的, 所以勞工想要效法的話就要去跟老闆 (雇主) 要, 不能找政府 (不是勞工的雇主).  勞工就是常常找錯對象, 所以討不到糖
作者: windnfy    時間: 2012-10-18 14:32

這個意思是要大家有機會就  向 雇主 抗議一下,這樣才有糖吃嘛?

也許像國外那種大羆工,資方才會多遵重一點勞方吧!
作者: sjju    時間: 2012-10-18 15:43

8# windnfy

這個意思是要大家有機會就  向 雇主 抗議一下,這樣才有糖吃嘛?
也許像國外那種大羆工,資方才會多遵重一點勞方吧!

有下列說法,但您可能尚未能接受:
此世之福報乃過去世布施修來的!
作者: lswang    時間: 2012-10-18 17:50

這個意思是要大家有機會就  向 雇主 抗議一下,這樣才有糖吃嘛?

也許像國外那種大羆工,資方才會多遵重一點勞方吧!
windnfy 發表於 2012-10-18 14:32


這筆不是小錢, 恐怕罷工抗議是不夠的 , 小弟能想到的就只有立法凍結全國有聘用勞工的企業主部分私有財產    才有可能要到糖

唉! 小弟就是被女人誤了一生   當年, 高中時, 學校有師大來的實習老師, 有一個實習老師長得很漂亮, 她在課堂上勸我們不要唸師大, 因為她的男同學們到了師大後都很消沉, 認為將來就是教書, 沒什麼前途, 所以男生不要去唸師大.    小弟當時年輕, 不知道美女都是會騙人的
作者: swc    時間: 2012-10-18 23:23

希望軍公教的 所得替代率也要用其
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去算
而不是他退休前的幾乎最高薪資算
STSHAOWW 發表於 2012-10-17 22:59


很難吧! 規劃案子的本身就是公務員, 軍保與公保撐不下去, 就動國庫腦筋. 勞保撐不下去, 只會拿弱勢勞工開刀, 怎能企求它們對自己下手. 公平正義不是老天給的, 是要靠自已去爭取, 可惜佔多數的勞工朋友不夠團結強勢, 投票時又不重視自我權益.
作者: 4w    時間: 2012-10-19 06:29

公平正義不是老天給的, 是要靠自已去爭取, 可惜佔多數的勞工朋友不夠團結強勢, 投票時又不重視自我權益.
11# swc


時勢造英雄,先要真得民不聊生,具備客觀條件,屆時就算是狗熊登高一呼,也會風雲變色產生英雄。
作者: 4w    時間: 2012-10-19 07:11

唉! 小弟就是被女人誤了一生
10# lswang


我也是 當年女老師跟我說 :{職業無貴賤,學一技之長比較好] ,誰知.....
作者: az.yuan-yuan    時間: 2012-10-19 08:07

10# lswang


我也是 當年女老師跟我說 :{職業無貴賤,學一技之長比較好] ,誰知.....
4w 發表於 2012-10-19 07:11


話不能這樣說,-----女老師的一句話,誤導了您的一生嗎?------

職業,家庭,人生道路都是自己選擇的,怨不得別人,------

做錯了,要自己設法,自己懺悔,------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2-10-19 08:32

我小學時 幾乎所有老師都跟我們說
當老師吃不飽餓不死
賺不了錢
要不是滿腔熱血報國
早就.................

電視上所有軍公教人員也三不五時
吃不飽餓不死掛嘴邊

害我從小就覺的 老師(軍公教)是只有地位
沒有錢途的爛工作

怎知 一群滿心報國的年輕人
臨退時 胡亂修法 薪資 福利大增
最後一堆 壯年退休 週休七日月領七萬
叫作老來福
哈 這就是知識的力量
作者: petals2008    時間: 2012-10-19 10:39

考慮將現行給付標準採「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從嚴限縮為「終身投保薪資平均」,
「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是有非常大的問題的
我就碰到有人要求雇主以最高薪資投保 自己補貼差額
猜想很多人在鑽這種漏洞
作者: renoirlin    時間: 2012-10-20 09:07

udn news上面的 分析表


作者: 4w    時間: 2012-10-20 09:56

17# renoirlin


公保和軍保負債部分政府會補, 所以自付額不準了, 而勞保目前沒有
作者: 王大    時間: 2012-10-20 16:35

結束公保局,所有公務員帶槍投靠勞保,一起領勞保年金,
活多久領多久,您說好不好?
作者: 4w    時間: 2012-10-20 18:18

19# 王大


這點子不錯  乾脆四大基金一起合併 ,要生要死綁再一起, 同舟共濟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2-10-20 19:19

還是通膨這招,可將所有問題解決
勞退自負的這段 一樣難逃如來佛掌心

把經濟搞好,是理想的方向,但要如何做咧?
投資不振,實在是因為難找好標的,不然壽險公司資金是很多的
天天天藍之際,還一堆人等著拔鵝毛
難怪餐飲業生意興隆,吃掉最實際
作者: broad    時間: 2012-10-20 19:53

7# lswang
關於勞保給付
除非雇主 "未依規定投保" 或者是 "高薪低報"  ,這個問題與勞工的"雇主"是無關的(而且雇主繳的保費是比勞工本人還多的),
而勞保是勞保局的業務 ,(是屬於社會保險而非商業保險)且5人以上公司是"強制納保",非自願投保,
勞保局自當要為能繼續正常維持運作負責,若勞保局無能為力,那就是他的主管機關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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