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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突然開車門, 年奪5命,重創3千人。 [打印本頁]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12-31 08:33     標題: 突然開車門, 年奪5命,重創3千人。

開車門是一個很簡單的小動作,但如果不留神,會要人命!警政署統計,近3年開車門不當導致的車禍,已造成15人死亡,另粗估,全國每年因開車門不慎造成輕、重傷人數,高達3千多人。

警方表示,要避免開車門不慎釀禍,駕駛或乘客打開車門前,應先轉頭看一下車子後方有無其他人車即將經過,稍加留意,就可避免憾事發生。基隆市警局交通隊交安組組長李文雄更提倡「反手開、轉頭看」運動,創出開車門5步驟,期望降低肇事率。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開車門不當釀禍,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及過失致死罪,輕者處6月以下徒刑,若致死最高可處2年徒刑;若是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未緊靠路邊停下讓乘客下車而肇事,觸犯刑責較重的業務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致死罪,輕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致死時,最高可處5年徒刑。

比如基隆吳姓男子不當開啟車門,造成騎車婦人撞及倒地身亡,法院將吳男判刑11個月。

台北市陳先生是「開車門不當」車禍的受害人,他受訪時回憶說,當時騎機車在南京東路,前方路邊轎車的駕駛座車門突然打門,他被車門勾到,整個人飛出去,跌到手腳骨折,住院住了快1個月。陳先生氣憤的說:「根本不能接受對方說是無心之過,這應該是注意一下就能避免的事」。

警方說,即使轉頭看後方有無來車,仍要小心謹慎,比如說台北市99年間發生1起案例,潘姓男子開車門造成29歲江姓騎士撞飛,跌地後,遭他車輾斃。潘男說,開門前有轉頭觀察左後方,見沒車才開門,沒想到一開門,竟有機車撞上來,「實在出乎意料」;但江妻很難接受,泣訴:「怎麼會這樣子?」

不是故意 家庭卻很受傷

警政署統計,從99年到今年10月止,平均每年有5人因不當開車門事件導致死亡,3年來,已有15人命喪黃泉,至於因開啟車門不當所造成的受傷人數,僅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3地,最近3年就有3838人受傷,平均北北基每年有1千多人受傷。1名警方人員擴大估算,全國每年約有3千多人因開車門不當而受傷。

..http://tw.news.yahoo.com/%E7%AA% ... A%BA-202412015.html
作者: 大健    時間: 2012-12-31 08:56

本文章最後由 大健 於 2012-12-31 09:09 編輯

一個基本的小動作,如果也不去注重,不但傷人也傷已…
很多普隆共都做不到,所以防衛駕駛對機車非常重要。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2-12-31 09:36

1# 陳青
想當年偶也是受害者之一
年輕氣盛下班了!騎乘光陽100趕約會...
就在前方計程車門突然打開...
因為是下班塞車時刻所以速度不是很快!
那車門角落剛好插到穿牛仔褲的大腿上
瞬間牛仔褲與腿皮一起破了!...

日後只要是前方車輛減速或是靠路邊行駛時,都會特別注意超過或寧願等它...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12-31 09:41

騎車或開車的都得特別小心。
汽車駕駛讓騎士死傷都要負民事及刑責。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2-12-31 10:58

4# 陳青
所以偶有想到怎麼沒有人發明任何車輛
在開車門前應該有一電子語音告知:"開車門前,請先留意後方是否有人車經過!"
計程車則再加一句:"下車時,勿忘隨身攜帶的物品!"
作者: 台灣農機網    時間: 2012-12-31 11:57

開車門會有小燈閃
應該也有提醒的效果
作者: Jason_sss    時間: 2012-12-31 12:38

現在汽車電子發達
做一個車門淨空偵測雷達控制車門裝置 應該不是難事
當乘客想要打開車門時 自動啟動車門淨空偵測雷達
若偵測發現正後方有物體快速接近  則自動鎖門
直到狀況解除 才允許乘客開門

只是願意花錢買此裝置的車主 應該不多吧
作者: Frank Lai    時間: 2012-12-31 13:54

我騎機車的時候,在沒有安全顧慮(靠近快車道)的情況下,都會儘量遠離停在路邊的汽車,因為我曾經開車門差一點害到機車,我在開車門前,真的有看一下,確定沒有問題才開門,但是有可能那台機車是從巷子突然轉出來,或是他的速度很快,我沒算準,總之,汽車駕駛是有可能犯錯的,雖然會有賠償,但是何必去受皮肉之苦?所以先求自保為先啦!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2-12-31 17:03

強制規定 道路兩旁
一律由右邊上下車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2-12-31 17:13

強制規定 道路兩旁
一律由右邊上下車
STSHAOWW 發表於 2012-12-31 17:03

好像已經有規定了。
不過司機還是左邊下呀!
作者: Way    時間: 2012-12-31 17:26

強制規定 道路兩旁
一律由右邊上下車
STSHAOWW 發表於 2012-12-31 17:03

其實還是要從公德心下手
若是他雖然從右邊下
但沒有停的很邊邊
車與路邊的空間過大
剛好有摩托車OR單車經過這個車道
一樣沒看後面就開車門
意外又發生了

台灣部分民眾的公德心和同理心真的要加強
常看到家裡附近為了貪圖一時之便並排停車
甚至還停三排的
不然就是斜插進停車空隙 露個屁股凸在車道上
也不願意停稍遠走一段路

以前騎單車&摩托車很長一段時間
也曾被從路邊開出來 不看後方來車的計程車撞飛過
所以現在開車門前一定會看清後方是否有來車
也會要求同車人員要注意並做到
作者: Bora    時間: 2012-12-31 18:52

有篇文章曾提過  駕駛人改用右手開車門開關  自然會轉身回望  可提醒自己多注意車後狀況  雖然不便  但更多些安全
作者: cn3298    時間: 2012-12-31 18:57

本文章最後由 cn3298 於 2012-12-31 19:04 編輯

要下車開門時
1.靠近車門的手~~~~拉住內門把,控制車門開啟角度.
2..離車門的較遠的手~~~拉"門扣拉桿"
           
3. 這個簡單的動作會不自主"強迫"肩膀和頭側身轉向~~眼睛餘光可以看到車旁即車側後方
作者: tyan    時間: 2013-1-1 00:29

不知道是不是現在有了年紀.現在開車上路.都抱著將心比心的心態.
假如是在外車道等紅燈時.或是行進間.都會盡量往內車道一點.讓右側的空間大一點.給機車騎士通過.
路邊停車要下車.開車門時.也是看了再看.就算要開門也要給後車有減速的距離.將心比心.
雖然是小小的動作.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狀況發生.何樂而不為
作者: 心光    時間: 2013-1-1 00:57

我開車載家人,他們下車時我看照後鏡,都會大叫,後面有人!或是後面沒人可以下了。
作者: ojo24@yahoo.com    時間: 2013-1-2 11:35

車門小閃燈,我覺得有必要裝ㄟ....晚上被這突如其來的開車門K過,送往醫院,沒死~撿回一命,何其幸運。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1-4 09:32

車門小閃燈,我覺得有必要裝ㄟ....晚上被這突如其來的開車門K過,送往醫院,沒死~撿回一命,何其幸運。
ojo24@yahoo.com 發表於 2013-1-2 11:35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作者: cn3298    時間: 2013-5-11 16:59

要下車開門時
1.靠近車門的手~~~~拉住內門把,控制車門開啟角度.
2..離車門的較遠的手~~~拉"門扣拉桿"
           
3. 這個簡單的動作會不自主"強迫"肩膀和頭側身轉向~~眼睛餘光可以看到車旁即車側後方
cn3298 發表於 2012-12-31 18:57


正確的開門方式~~~~善用您的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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