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綜合營造業之資本額,於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 ...
陳青 發表於 2013-1-14 08:50
臺灣的營造業法說要改革改到現在還沒改,那些分級都是騙人的,很多廠商都是空殼的,機具、設備?跟人借就有、、,因為很多政府採購有限制營造廠級數,因此也就有很多牌子出租,因此只要政府沒規定等級,找一家信 ...
飛蝴蝶 發表於 2013-1-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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