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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綠光森林象山農場違建縣府指示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07-4-3 12:57     標題: 綠光森林象山農場違建縣府指示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

綠光森林象山農場違建縣府指示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

桃園縣政府新聞稿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日期:95.12.20
網址:http://www.tyhg.gov.tw/新聞連絡人:杜翠蓮
電話03)3320305 府內:6201~6205


復興鄉綠光森林及象山農場部分建物因違規開挖,經縣府認定為違建,縣府工務局20日行文兩家業者,要求於95年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者,縣府將於26日起依法強制拆除。縣府觀光行銷局並呼籲民眾慎選合法民宿,維護自身權益。

縣府工務局表示,設於復與鄉霞雲段1596-1、1596-4、1596-5等地號暨同段1479地號的綠光森林,一直未取得合法登記,日前遭民眾檢舉其建物疑似違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縣調查站隨後展開調查,並會同縣府工務局、環保局、地政局、水務局、農業局、原住民行政局共同會勘,確定綠光森林之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違規開挖整地,經營民宿,為確保消費者權益,縣府20日行文業者於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其違建內存放之物品,應依期限自行拆遷,逾期未拆,縣府將於12月26日起依法強制拆除,拆除費用於執行後依建築法第96條之1規定向違建人追繳。

至於位於復興鄉義盛段542、543、544等地號的象山農場原為合法登記在案的民宿,唯因擴建,部分建物經勘查確定屬原住民保留地、違規開挖整地,工務局也行文要求於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否則由縣府強制拆除。
作者: Naven    時間: 2007-4-3 18:49

聽說這月要拆, 有得瞧了!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4-3 19:23

五層樓的農舍

看起來建造成本不高,只是上漆的組合屋吧,被拆營業損失最大,消費不低生意又粉好
作者: 2home    時間: 2007-4-3 19:41

看來是殺一儆佰了,否則以後東眼山到處都是民宿了!

post by ""Naven""
聽說這月要拆, 有得瞧了!

作者: Vicky    時間: 2007-4-3 21:43

非常需要『殺一儆佰』的地方還真多ㄋㄟ,
清境農場周遭一堆違建的民宿,應該『殺一儆佰 、殺雞儆猴 』。 :twisted: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4-3 22:53

檢舉有沒有$$$
最近粉缺$$$$$
作者: Vicky    時間: 2007-4-4 09:26

post by ""kevin""
檢舉有沒有$$$
最近粉缺$$$$$

檢舉確定是有$$,還有人是專業的檢舉達人,
每筆檢舉獎金是3,000 ~ 5,000 元, :shock:
http://www.2home.com.tw/forum/viewthread.php?tid=1302&highlight=%C0%CB%C1%7C%B9F%A4H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4-4 09:49

那,到底拆了沒?? 不是95年12月要拆嗎??
作者: Naven    時間: 2007-4-4 10:18

所以凡事還是低調些
作者: naiche    時間: 2007-4-15 16:44

曾聽說南庄那的木屋,十間有八間無照,就算被人檢舉,因地方政府根本沒預算沒經費來拆,所以幾乎都沒下文,不然就是要業主自行拆除,那也都只是自行拆一點,然後照個像,能交代就可以了.也有些是罰錢後補申請建照.真是如此嗎?我還一直以為我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難怪會被列為人權紀錄不佳的第二優先觀察名單,所以我看綠光及象山只為是雷聲大雨點小了.除非他們是指標性的目標.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4-16 15:18

原來7-11也有農地違建,列拆八個月仍無動靜,苗栗縣政府工商局建管課及使管課表示,礙於經費才至今未拆,並非包庇。

那,對普羅百姓的違建,不知道有沒有經費可拆? :roll:

店面違建 縣府拖8月未拆
統一超商認錯 願遵法辦理 (蘋果日報070416)

謝小姐投訴,位於苗栗縣大湖鄉的7-ELEVEn雪霸店,其建物土地屬於農地,是她丈夫和兩名張姓堂兄弟共同持有,其中一名堂兄私自租給統一超商開店,並未經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去年6月,謝小姐向大湖鄉公所、苗栗縣政府檢舉,2個月後,縣府雖然查報列拆,卻時隔8個多月都沒動作,讓她質疑是縣府刻意包庇。她說,「7-ELEVEn無照蓋在農地上,縣府卻只會推說沒錢拆,太離譜了吧!」

記者前往查看,7-ELEVEn雪霸店位於台3線、台6線和苗62線交叉口,正好位於雪霸國家公園入口處,佔地約72坪,去年6月8日開店迄今。記者向苗栗縣工商發展局及大湖地政事務所查證,發現7-ELEVEn雪霸店建物土地屬「山坡保育地、農牧用地」,不能申請商業經營,且此建築物也未申請使用建照,屬違法無照建築。

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專員欒美雲坦承,雪霸店未取得相關證照即興建營運,開業運作有瑕疵,造成目前違法營業的狀況,會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也將遵照苗栗縣政府裁示辦理。

苗栗縣工商局建管課長林源富說,7-ELEVEn雪霸店建物確是違建,而這塊土地屬農地,根本不能使用於商業經營。這家店面主體建完後,去年8月就經建管課查報為違建。

縣府列案排拆
而對於民眾質疑包庇,工商局使用管理課長鍾其芳則說,此案過程完全依查報、通知補照、排拆程序處理,已將7-ELEVEn雪霸店列案排拆,但因礙於人力、經費,才未立即拆除,並未包庇。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說,苗栗縣政府依法行政,很難認定有包庇,但「大企業怎麼可以帶頭違法營業?」統一超商應盡速拆除違建、停止營業。

檢舉違建注意事項
.將違建事實,如確切地點、相關位置等陳述清楚。
.若有妨害公共安全、交通等部分,要特別詳述。
.若發現違建查報的主管機關涉嫌包庇,可向各縣市政府政風單位檢舉。
資料來源:行政院營建署營建管理科

作者: harry    時間: 2007-4-16 15:57     標題: 違建!

在我的農地上也有違建!
是鄰居佔用蓋的,
在過戶後鑑界發現的,
原本想以敦親睦鄰的想法好好相處先不追究,
畢竟也不大(他自己說3坪,鑑界看大約7~8坪),
可是在我要建擋土牆時居然百般刁難,
現在先退離邊界建好擋土牆後再說,
看樣子這類的處理曠日費時,
要收復失土還要一番工夫. 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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