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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無農民身分,可以自建農舍嗎? [打印本頁]

作者: gn02996787    時間: 2013-4-30 21:39     標題: 無農民身分,可以自建農舍嗎?

大家好!
我先說一下我目前的狀況
1.自身擁有一塊三十年前繼承我父親留下來的農地, 約900坪
2.農地上沒有任何建物, 三十年來這塊地我都用假日回來種植水稻
3.我的戶籍與農地在同一個鄉鎮
4.我自己尚未從工作崗位退休,平常還有領薪水的工作(勞保),我不是一個農民
最近想要蓋一間小間的農舍放在田上面,這樣耕作之餘也能夠就近休息,畢竟年紀大了
(父親傳下來的東西我想持續耕作下去)

1.請問我這樣的資格有辦法以自身名義自建農舍嗎?
2.工作尚未退休,若是興蓋農舍,對自己有甚麼風險? 會被公司裁員? 勞退領得到嗎?
(畢竟我還是以平日工作為經濟來源, 耕作農田是祖先傳下來的,能顧到就好並非養家之計)
查到一些資料寫說,89年以前取得的土地,非農民身分不可興蓋農舍!!
PS.我想要以合法的方式取得農舍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3-4-30 21:51

你符合蓋農舍的資格..別客氣
作者: gn02996787    時間: 2013-4-30 22:31

阿俊版友您好:
我剛好一直在爬文有看到您之前討論的文章
"有提到好像農民資格並非為農民職業,是審查是否有農民的行為"
但是...
我在湖口鄉公所網站下載其中一個檔案"確無現有農舍證明申請書"(我剛好在新竹)
裡面記載第五大項如下:
五、        申請應備文件
1.確無現有農舍證明申請書一份。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3.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各一份。
4.稅捐稽徵處核發之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一份。
5.如查有房屋資料請檢附非農舍證明證明文件(含戶籍住所)備查。
6.無任農耕以外之職業或勞動工作切結書。
7.申請前一個月實際耕作照片(申請人所有現耕農地)。

讓我疑惑的是第6小點, 名義上來說是不得有農耕外的職業與勞動工作?!
(新竹縣怎麼這麼特殊拉!)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4-30 22:51

6.無任農耕以外之職業或勞動工作切結書。

這一條因為您還沒退休。
如果造假切結書,是否牽涉法律偽造文書問題,很危險哦,要問清楚,免得觸法。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3-4-30 23:16

6.無任農耕以外之職業或勞動工作切結書。

這一條因為您還沒退休。
如果造假切結書,是否牽涉法律偽造文書問題,很危險哦,要問清楚,免得觸法。
陳青 發表於 2013-4-30 22:51

可能全部蓋農舍的人有95%都犯法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3-4-30 23:17

曾經有位高人說..
很多東西不能說  說了就不能作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3-4-30 23:24

還有一件事  你們可能都不知道的事
賣重劃區內的農地..因為毗鄰地主有優先權  所以  賣的人全都有填一個切結書

很多東西政府為了方便或卸責都會延用以前的文書或他們想的內容..
而使用不切實際的書類出來
大家為了申請農證  有沒有人一堆人造假?
大家為了作農舍監 有沒有人戶藉設在當地  人卻不在當地  
諸如此類...別想的那麼恐怖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3-5-1 08:28

可能全部蓋農舍的人有95%都犯法了
阿俊 發表於 2013-4-30 23:16
這就是大有為政府搞的?政!臺灣現在有幾位專職農民?有的話也是那些快不能動7-80歲只能巡田水的老農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5-1 08:58

我倒是覺得,政府應該行行好,把第六條法規廢除,才不會讓老實的農民填了切結書後,心驚膽戰,寢食難安。
另外順便說一句題外話,中山高五楊路段已經暢行無阻,可以比照二高速限110公里了。
作者: Mike8HOME    時間: 2013-5-1 10:19

3# gn02996787
idea請參考:
-花一點代書費,請代書運用每年200萬贈與免稅額,將土地分批贈與給子女, 因此就會有一個新的地主(可能所有權只有10%)可以符合規定簽第六項切結書,由子女當農舍聲請/起造人...
是否可行?也請2Home友不吝指正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3-5-1 11:25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3-5-1 11:28 編輯
3# gn02996787
idea請參考:
-花一點代書費,請代書運用每年200萬贈與免稅額,將土地分批贈與給子女, 因此就會有一個新的地主(可能所有權只有10%)可以符合規定簽第六項切結書,由子女當農舍聲請/起造人...
是否可行 ...
Mike8HOME 發表於 2013-5-1 10:19

那你還要等二年才可以蓋(請參考興建農舍條例)
別想太多  想太多就什麼都不用作了  自己嚇自己而已
自己蓋個房子作個切結書就是偽造文書?那你們模著自己的良心想一想  你從小到大都沒有偽造文書過? 想清楚一點

怕嘛就別作  作了就別怕  還想轉個彎避開?不是又跳入另一個洞裡嗎?

而且  切結書都是代書幫你打的勒.............
作者: gn02996787    時間: 2013-5-2 10:46

我上網找到橫山鄉的切結書(雖然我不是在橫山鄉但是借來用改一下應該OK)
原來內容這樣寫就可以了, "所有土地確實由本人耕作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屬實且無專任農耕以外之行職業或勞動工作" ...
不知道是我的國文造詣差,還是那個第六點讓人誤會 !!

以下附上切結書內容:
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證明切結書
   
本人申請興建自用農舍建造執照所提供之所有土地確實由本人耕作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屬實且無專任農耕以外之行職業或勞動工作。嗣後如有他人提出具體事證檢舉本人具結不實並查明屬實,除願負法律責任外並同意撤銷已核發之建造執照,絕無異議。
        此    致
橫  山    鄉  公  所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作者: kevin    時間: 2013-5-2 10:58

新竹地區可以問一下我同學 他是執業代書 游先生 0921053206

聽各位大大討論半天 感覺像是逼良為娼一樣的FU

那一條會不會是新增的??  怎以前俺從來沒見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3-5-2 11:25

新竹地區可以問一下我同學 他是執業代書 游先生 0921053206

聽各位大大討論半天 感覺像是逼良為娼一樣的FU

那一條會不會是新增的??  怎以前俺從來沒見過??
kevin 發表於 2013-5-2 10:58

本來就有了  只是在切結書裡並非在法條裡
作者: gn02996787    時間: 2013-5-2 11:34

我想第六點應該是我讓大家誤會了
6.無任農耕以外之職業或勞動工作切結書。
應該是指 "興建農舍的土地" 無任農耕以外之職業或勞動工作切結書
而不是 起造人 ...
白話解讀成興建農舍的土地不能用來當民宿or咖啡店...之職業類的工作使用
我是要拿來當種植稻作休憩的屋子, 所以我應該是可以合法蓋我的農舍
謝謝大家幫忙! 我可以安心去申請資格了

PS. 公家的申請書能這樣說的不明不白, 我佩服了.
作者: gn02996787    時間: 2013-5-8 16:44

(補充說明這次問題解決了,提供給各位同好一些資訊補充)
我在發文的同一天也寄信到鄉長辦公室
在昨天收到回信, 信件內容如下:

下列是針對您的問題,相關單位所做的回覆內容:
X先生:您好!
有關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的【無農舍證明申請書】應備文件第六項,本所建設課已修正為「無自用農舍切結書」。謝謝您的來函指正。
敬祝 平安如意
XXX公所 敬上
10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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