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gn02996787
idea請參考:
-花一點代書費,請代書運用每年200萬贈與免稅額,將土地分批贈與給子女, 因此就會有一個新的地主(可能所有權只有10%)可以符合規定簽第六項切結書,由子女當農舍聲請/起造人...
是否可行 ...
Mike8HOME 發表於 2013-5-1 10:19
新竹地區可以問一下我同學 他是執業代書 游先生 0921053206
聽各位大大討論半天 感覺像是逼良為娼一樣的FU
那一條會不會是新增的?? 怎以前俺從來沒見過??
kevin 發表於 2013-5-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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