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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房以上囤屋大戶 占有殼族4% [打印本頁]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3-7-31 11:02     標題: 3房以上囤屋大戶 占有殼族4%

..3房以上囤屋大戶 占有殼族4%
作者: 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3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奢侈稅修正案規畫將「囤屋族」納入課稅範圍,而根據財政部的財產稅籍資料顯示,全國持有房屋的人數達607.5萬人,且全國平均男性持有1.5筆房屋,高於女性的1.43筆;其中,設籍在北市的男姓屋主,持有1.69筆房屋,多屋狀況位居全國之冠,而全台持有3戶房屋以上「囤屋族」,占比約4%左右。

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最新(至今年6月30日)統計資料顯示,全國持有房屋的人數高達607.5萬人,共計持有893萬筆物件,且全國平均男性持有1.5筆房屋,也高於女性的1.43筆。

進一步分析,台北市擁有房屋的屋主,男性共有40萬人,共持有67.8萬筆房屋,平均設籍在台北市的男姓屋主,持有1.69筆房屋,多屋狀況位居全國之冠;其次,則是新北市的男性屋主,平均持有1.67筆。

目前奢侈稅檢討方向已陸續浮上檯面,財政部有意對持有3戶房屋以上囤屋大戶進行課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也指出,全台擁有3棟以上房屋者共有25萬人,按目前全國持有房屋的607.5萬人計算,囤屋大戶占比約4%左右。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多屋置產族與北上打拚的落地生根族,是台北市與新北市平均持有房屋筆數位居全國1、2名的可能原因,從五都平均持有房屋筆數來看,越往南走持有多屋狀況越不普及。

曾敬德表示,近期奢侈稅政策風向球陸續對外釋出,其中有一項就是對於持有3棟以上的囤屋族,在奢侈稅修法時納入重點對象之一,若由全國財產稅籍持有人數統計資料來看,影響程度將是北部高於南部。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則認為,高端族群置產部分是以公司名義購買,因此,超過3戶以上的「囤屋族」可能不只25萬人,而奢侈稅第一波衝擊的是投資族群,第2波影響的將是置產族群,預估短期房市交易將進入整理期。
作者: kevin    時間: 2013-7-31 11:33

不知是以戶計 還以人頭計?
如果以人頭計 在夫妻間贈與不就避掉了??
作者: kevin    時間: 2013-7-31 11:36

政府很奇怪 只想著讓產業停頓的事 你多抽的稅 給林北用去那裡去了 被多少人污走了??
人家投資房地產 有賺你要抽稅 那賠錢 你補貼人家嗎?? 全都是一堆腦袋有問題的官員
如果正好您是2HOME的會員(政府財稅官員) 我先道歉!! 你一定是腦袋清楚 只是你老闆不清楚 如果真是這樣 你好好K一下你老闆
作者: ljc    時間: 2013-7-31 12:03

有3房算什麼
對一些擁數十上百房的毫無辦法
老虎捉不到,只會拿蒼蠅窮開心
這就是政腐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3-7-31 18:54

本文章最後由 淡水張 於 2013-7-31 19:50 編輯

2# kevin
以戶數計算會失真,20間套房也可能抵不上一間豪宅,再舉一例一間4樓透天厝與4層不同人持有公寓那個財力較夠力,構思政策者有些是豬腦袋,且3房以上長期持有沒炒作怎能算是投機,真正投機者可能早使用人頭對策因應,政府政策應是住者有其屋,社會財富平均不要貧富懸殊,做好社會保險養老照顧,那時沒有人要背那麼多殼,犧牲生活品質。
作者: windnfy    時間: 2013-7-31 20:53

房子被抓在少數人手中,那大家住什麼?難道要一直蓋,就沒地可蓋啊?(這是政府的想法)其實只要對個人手中2房以上抽較重的房屋稅,那房屋的流動性就會高一點。也比較不會出現囤屋大戶。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3-7-31 21:41

直接課徵資產稅就好了
當然有人會勞跑
但多數人是跑不掉的

反制之道就是把執政者換掉
換到能找出未來出路的人

路若對,經濟就會好轉,稅收不足問題就有解
就算還是要花些社福的錢固票,籌碼還是有的

不然沒招 只會亂宰 遲早搞到一起死
作者: kevin    時間: 2013-8-8 14:59

經濟最重要的是流動性 既要維持流動 又要維持公平正義 確實也有不容易之處
只是政策不能想到那裡做到那裡? 如果政府有長遠的方針 那我願意接受 偏就有人鬧一下 你就來那麼一兩下 那也就算了 就胡搞瞎搞一通

我絕對贊成有能力者應該多付出一點 社會貧富應該儘可能縮小 我小時候颱風來還得出去躲颱風 有回颱風還把我家木板房子屋頂吹跑了 還好那晚跑得快 有些人的財富是拼了命賺來的 也認真繳稅 但政府自己政策出了問題 分配不均 那要怪誰 怪用力賺錢的人?? 大家賺了錢不想投機股市 也只能買房買地來保值 也沒頻繁交易 為何要懲罰這群人 你應該對付的是人頭買賣逃稅的人才對..

樓上某大大說得好 算房子數怎麼對? 有的房子在信義區 有的房子在窮鄉僻壤 你說官員們屬豬的嗎??

再這樣搞下去 我可能也要上街頭逛一逛了...2HOME要不要揪團一下??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3-8-8 18:45

kevin 發表於 2013-8-8 14:59
經濟最重要的是流動性 既要維持流動 又要維持公平正義 確實也有不容易之處
只是政策不能想到那裡做到那裡? ...

社會追求的應是立足點平等而不是齊頭式平等,要均富而不是均貧,過度仇富心態可能讓資金用腳投票逃逸,政府要擬出好政策,讓產業昇級,提高就業率,提昇薪資,不要過分向財團傾斜,租稅負擔不要大部分落到薪資階級,不要落入3房就是囤屋族迷思。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3-8-8 20:00

說屯屋大戶我不得不來自首一下.
算一算能住不能住的工寮,共有七間.外加一個四五十年的1Home.除了1Home通通非建地.其中只有一間是自己申請自己蓋的資材室.另三間是買農地送做堆的能住不能住的工寮,能補申請的我都做了.
我真的是屯屋大戶.
今天太陽真大.做的事情特少.體力消耗特大.是否我又老了些.體力更不行了.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3-8-9 23:41

閒來無事,來LDS一下

關鍵字  3房  屯屋   4%

屯屋 :  屯者 備而不用是也  屋者  可正常居住的建物是也
山林大 那些算 "打鹿岸"  非屋也  故自首不成立

拿來當生財器具者如出租  是為用也  不算屯
依情境而用 非每日用  但還是會用的 也不算屯 如2home , 鄉下老家等

假設換屋平均年限是七年,表示有13%處於換屋狀態,此時也不能算靜態的"屯",因為是動態的"換"
有老家  又在都會區換屋中,會有三房,但稱為屯屋族太沉重

4%  
這4%中扣除有老家的換屋群及以屋為生財器具者,故稱得上屯屋者,比率將更低

應無必要給他扣大帽子  說地都是被他們拿去蓋屋並閒置  比率不多也


作者: rexla    時間: 2013-8-20 19:20

kevin 發表於 2013-7-31 11:36
政府很奇怪 只想著讓產業停頓的事 你多抽的稅 給林北用去那裡去了 被多少人污走了??
人家投資房地產 有賺你 ...

多少既得利益  貪官汙吏 高官肥貓  如果都好好處理  應該可以少抽點稅吧
作者: rexla    時間: 2013-8-20 19:26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3-8-9 23:41
閒來無事,來LDS一下

關鍵字  3房  屯屋   4%

是的啊  總不能我們還沒西方取經   就先讓兒孫享福不工作吧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8-20 19:33

一間豪宅上億,鄉下三間房子不上600萬,扣什麼奢侈稅?
奢侈在哪裡?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3-8-20 19:57

本帖最後由 淡水張 於 2013-8-21 06:30 編輯
陳青 發表於 2013-8-20 19:33
一間豪宅上億,鄉下三間房子不上600萬,扣什麼奢侈稅?
奢侈在哪裡?


省吃儉用多買了房屋長期持有自用或低價出租弱勢族群,何謂囤屋,只要不是短線炒作,就算3屋以上也不算大戶,政府,財團,民代,圈地徵地,變更地目,買多戶豪宅,恨不得全台都成建地才是問題所在,少子化,高齡化,工業區土地閒置,產業外移,蓋蚊子館,其實台灣不需要再建那麼多房屋,新聞報導大陸有許多城市負債過多成鬼域鬼城或叫債市,呈泡沫化現象,台灣要提高警覺。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3-8-20 23:04

rexla 發表於 2013-8-20 19:26
是的啊  總不能我們還沒西方取經   就先讓兒孫享福不工作吧

如果再仔細去看這議題的數據,其實也可看出好玩的現象

20-30歲 買房率11%   被記者推論說是比率太少,不公義,好像買房比率一致,不要L型才"正確"
這年歲買房,我倒是推論 是父母買給小孩的
48-54歲  3-6房比率最高
我的看法是  這年歲工作年資夠久,較有錢置產,並且小孩年紀約20附近,在學未確定在哪裡就業,故未以小孩名義置產
過了54 小孩大概進入初就業,也進入適婚期,資產自然會轉移,房數也就下降了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3-8-21 20:17

本帖最後由 淡水張 於 2013-8-21 21:22 編輯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3-8-20 23:04
如果再仔細去看這議題的數據,其實也可看出好玩的現象

20-30歲 買房率11%   被記者推論說是比率太少, ...


另補充一點父母年歲大工作年資較長,較有錢置產,申請貸款利率條件較佳,並且小孩年紀如未滿20歲在學或就業情形還不理想,故先以父母名義置產,等小孩結婚時贈與或將來百年後讓其繼承,算是悶經濟時代為子女分擔一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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