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畸零地合法建照核發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8-13 00:51     標題: 畸零地合法建照核發問題

本帖最後由 silkwormtsai 於 2013-8-13 11:54 編輯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有一塊建地,坪數13.X坪

打算合法申請執照賒蚥K皮屋


但是似乎因為坪數太小,深度寬度不足,導致無法合法取得證照




向市政府工務局詢問
這是公文

按這裡顯示圖片

市政府工務局沒辦法解決,丟給區公所
區公所指出建案非他所核發,恕無資料查對

按這裡顯示圖片
只給我這條法條
按這裡顯示圖片



請問一下,這樣子我還能跟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這已經是今年三月申請的

後來,水、電都已經申請通過。
土地也重新整地,搭了鐵皮屋頂(但是只有一面有鐵皮,三面是空的)
這是跟有經驗的人問的,說只圍一面這樣子就不算違建,不會被拆

現在在做小生意,前陣子電力公司還來函說據他們訪查,發現我們是營業用,所以申請的電要改為營業用。


因為做生意的,有穡レB箱、生財用具,目前只有一面鐵皮牆

想請問我這塊地,如果不把旁邊的空地買來補充。有沒有辦法合法取得證照?

如果真的不行。
我可以把我另外三面牆都做成鐵捲門嗎?這樣子也會被拆嗎?

麻煩前輩可以解惑



作者: yves75123    時間: 2013-8-13 10:31

首要檢討若旁邊的空地購買合併之後是否還是畸零地,
若合併之後符合使用規定,那就必須將隔壁空地合併。
若檢討合併隔壁空地之後還不符合使用規定,照理說就符合畸零地使用規則第七條第二點。

之前處理過此類型的案件,通常直接掛件進市政府申請建築執照,承辦人員對於畸零地有意見時,只需證明周遭土地已完成建築,可利用地籍套繪或者是土地登記簿謄本查詢周遭土地是否有建物。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8-13 11:24

yves75123兄你好

我這塊地約一年前購入。
後來才知道目前橘色部分的大樓和藍色空地部分,都是XX建商的。

當初大樓要貌漁伬唌A有找我這塊地的原地主商量
大樓誚n分給原地主2戶,但是原地主只能接受3戶
後來沒有達成共識。

XX建設公司就把原本缺一角的建地,在另外分割出來現在的藍色空地(圖中三塊空地)

我不懂這個,但是聽說這是建商刻意分割出來的
讓我這塊地,必須把旁邊的藍色都補足才有辦法合法申請建照。
(有詢問過,把旁邊補齊就可以合格申請)




另外就是原本有委託建築事務所幫我查
我這塊地,原本是如圖這樣子

紅色+灰色整塊長條型




後來是因為政府徵收趕邪禲A才讓這塊原本符合申請建照的土地,變成畸零地

只是這個徵收的時間點,和鄰近建商分割藍色土地出來的時間點

委託的建築事務所沒辦法處理


不知道有什麼地方出問題了。

就是沒辦法查詢
作者: yves75123    時間: 2013-8-13 12:31

silkwormtsai 發表於 2013-8-13 11:24
yves75123兄你好

我這塊地約一年前購入。

依照這個狀況只能買下旁邊的空地了。

建設公司切出的那塊地就是為了要讓你的地符合使用規則。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8-13 17:07

果然當初建設公司切那一些就是知道有這麼一天。

有談過,開個價碼沒辦法負擔。


不曉得如果維持現狀

我把現在已經有搭起來的鐵厝,另外三面做鐵捲門,這樣是不是就構成違建了?
作者: choutai    時間: 2013-8-27 03:21

每個地方主辦人員不同認定上也會有差異,基本上當初地政事務所就不應該讓你基地旁邊那幾塊畸零地分割
你可以請建築師從這個方向跟縣府溝通看看
先申請謄本證明那幾塊畸零地是從建商所有的那塊大樓土地分割出來的,(因為法規上是不容許將完整土地分割出畸零地)我申辦過的案件也有類似的案例後來縣府是有核發建照執照,不過時間會比一般正常案件長一點

作者: manageyu    時間: 2013-8-27 07:55

本帖最後由 manageyu 於 2013-8-27 08:03 編輯

無解,因土地的問題屬於私權,公務員不會去管這問題,或許可以先斬後奏,先蓋下去,畢竟違章是有人舉報,才會引起住意,敦親睦鄰要做好,若不幸有人舉報了,政府目缺錢,就找個社會人士,錢罰一罰,讓他就地合法。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3-8-27 13:46

你可以查 法定保留地
不是法定空地喔
作者: jerrylai63    時間: 2013-8-27 20:08

臺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 十一 條  工務局受理調處畸零地合併時,應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一
     個月內,通知有關土地所有權人、承租人及他項權利人進行調
     處,其程序如下:
       一、審查合併土地之位置、形狀與申請人所規劃合併土地
         最小面積、寬度及深度,必要時並酌予調整。
       二、查估合併土地附近之買賣市價,徵詢參與調處人之意
         見,並由各土地所有權人協商合併建築或公開議價,
         互為買賣或合併建築。
       三、調處時,雙方意見不一致或一方缺席經再次通知不到
         者,視為調處不成立。
       經調處二次不成立者,一年內不再受理調處。

第 十二 條  經前條調處二次不成立,基地所有權人或鄰接土地所有權
     人得就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範圍內之土地,於第二次調處不成立
     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預繳承買價款申請
     徵收。
       基地所有權人及鄰接土地所有權人,均於期限內預繳承買
     價款申請徵收時,於完成徵收後以競標決定之。

.....................................以上法規可供參考~但不知是否為最新法規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10-7 09:11

choutai 發表於 2013-8-27 03:21
每個地方主辦人員不同認定上也會有差異,基本上當初地政事務所就不應該讓你基地旁邊那幾塊畸零地分割
你可以 ...

choutai兄

我以為真的無解了,也忙著工作就沒有上來

今天在上來看看居然"好像"還有救!?

所以可以從 完整土地分割出畸零地的方向著手
一定要委託建築師嗎?還是可以自己陳情呢?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10-7 09:58

STSHAOWW 發表於 2013-8-27 13:46
你可以查 法定保留地
不是法定空地喔

STSHAOWW兄
我很用力的搜尋相關不同處

什麼是畸零保留地?
如果申請建築基地的相鄰土地屬於畸零地,而且是惟一可以協議或合併的土地時,依規定就必須與該畸零地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使用,至可以建築之最小面積;如果畸零地地主不願協議時,可以申請調處,調處三次不成可以申請地方政府徵收後辦理出售。但是因為牽涉到土地私權關係,政府通常是不可能辦理徵收出售,這時候就必須在申請建築所有基地範圍內,先預留分割畸零保留地,做為未來該筆相鄰畸零地可建築使用之最小面積。

所以是當初我這塊地的地主不願意和建設公司協議
申請調處三次不成後,建設公司 預先分割畸零保留地

這樣我這塊土地如果想要合法,就只有購入對方三小地一途是嗎?

實在是對方開的價目沒辦法負擔

還有其他救濟的方法嗎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10-7 10:23

jerrylai63 發表於 2013-8-27 20:08
臺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 十一 條  工務局受理調處畸零地合併時,應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一
     個 ...

jerrylai63兄

就怕我這塊地原本就是畸零地

已經由建設公司對我調處不成立了

這個部分似乎非常棘手><
作者: jerrylai63    時間: 2013-10-13 09:08

我的畸零地目前也在努力中~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hread&tid=23738

其實我自己也沒這方面的經驗~
不過看法條~
你得情況似乎是買或是申請徵收~但最後還是要買~
只是價格的問題~
一起加油吧~
作者: silkwormtsai    時間: 2013-10-28 11:39

所以我這個應該是只有價錢的問題,只能把旁邊買下來了嗎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