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尼克"" 最進在苗栗地區有很多集體開發的山坡地,每一塊都會切分成2.5分以上,且有道路鋪設,這些道路均由所有購地人共同持有,請問在這個共同持有的道路入口處,設立一個社區大門,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