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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非農民繼承自祖父遺留的農地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890117    時間: 2013-9-5 18:26     標題: 非農民繼承自祖父遺留的農地問題

請教各位.
老婆的父親為長子.和祖父一樣務農.多年前祖父與父親相續過世.多塊農地由第二代.第三代多人共同繼承.農地一直被堂兄弟出租他人耕種.老婆這方面家人始終沒出面處理.今因繼承人之一積欠銀行款項.銀行要拍賣其持份.老婆突然興起在繼承之農地蓋農舍的念頭.如果農地不夠大.想將其他人持份買下.但不知可不可行.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3-9-5 18:36

本帖最後由 aotsen2004 於 2013-9-5 19:06 編輯

法院 或 銀行 拍賣時, 您們也可以去標,

拍賣後 您們也有 優先購買權!

( 如果有人得標 應該 拍賣後會通知, 好像 10日內 要跟 法院 或 銀行 表明 要不要 )


ps: 像這種 共有地 , 大部份的人 都不喜歡去標,

     如果 自己想去標, 可以 多等幾拍, 應該可以 用 更便宜的價格 去標!!
作者: 890117    時間: 2013-9-5 21:03

aotsen2004 發表於 2013-9-5 18:36
法院 或 銀行 拍賣時, 您們也可以去標,

拍賣後 您們也有 優先購買權!

謝謝您的回覆.抱歉我的問題太含糊了.我想問的是我老婆並非農民也不懂耕作.她只想在繼承和增購得的農地上蓋農舍居住.在農舍以外的土地上種種花草果樹.悠閒的過日子.但對法條規定不了解.才有此一問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3-9-5 21:48

890117 發表於 2013-9-5 21:03
謝謝您的回覆.抱歉我的問題太含糊了.我想問的是我老婆並非農民也不懂耕作.她只想在繼承和增購得的農地上蓋 ...

原則上管地不管人,除非公務員。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3-9-5 21:59

您可能要研究一下"共有地分割"的時間點認定,因繼承而分割的話,有機會不需2500平方公尺也可申請農舍(屬老農).這樣不用買地來符合面積.注意"耕地"2字的解釋令。
作者: 890117    時間: 2013-9-5 22:54

sampisam 發表於 2013-9-5 21:59
您可能要研究一下"共有地分割"的時間點認定,因繼承而分割的話,有機會不需2500平方公尺也可申請農舍(屬老農 ...

謝謝您
老婆的父親過世已二十幾年.請問"耕地"的解釋何處可以查找.那些田地現由繼承人之一作主租人耕種.老婆也很納悶.簽約收租金的事.他現在才輾轉得知.
作者: hohohuang    時間: 2013-9-6 10:13

890117 發表於 2013-9-5 22:54
謝謝您
老婆的父親過世已二十幾年.請問"耕地"的解釋何處可以查找.那些田地現由繼承人之一作主租人耕種.老 ...

先確定這塊地能蓋再說
作者: 台籍熊    時間: 2013-9-6 10:23

890117 發表於 2013-9-5 21:03
謝謝您的回覆.抱歉我的問題太含糊了.我想問的是我老婆並非農民也不懂耕作.她只想在繼承和增購得的農地上蓋 ...

1. 現在蓋農舍不需農民身分
2. 持分必須0.25公頃才可蓋農舍
3. 1000平方公尺才能蓋資材室
4. 共有土地要蓋屋,這比較麻煩,需經所有權人同意
以上是我知道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要跟其他人買,這可是需要時間與金錢的。
作者: bibo2kwm    時間: 2013-9-12 17:46

拍賣的話,建議暫時不用理它,因為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別人拍到後法院會通知你們,看你們要不要購,這時你們再買就可以了。而且是用別人的得標價格來買。你們去拍,如果得標,那就表示你們的價錢比次標要多,這樣就多給錢了。
另外,如果共同持有人太多的話,不建議去收購,太浪費時間了,不如去另外找地。
至於土地出租所得部份,如果你持分的不大,那就算了,因為出租耕種的租金不高,原來收租人常期收租,早已把獨佔看成理所當然。而大家都是親戚,關係弄僵沒必要。
如果說有心把持分的地要回來,可以委宛一點,說你要體驗農家生活,請他出租時留一小塊(你的持分)讓你玩玩,這樣才不會傷感情。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3-10-7 23:54

本帖最後由 sampisam 於 2013-10-7 23:57 編輯
hohohuang 發表於 2013-9-6 10:13
先確定這塊地能蓋再說


農發條例
第十八條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前項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其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五年始得移轉。但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不在此限。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舍。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共有耕地而於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分割為單獨所有,且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亦同

農發條例
第三條11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也就是分割後的農地若非在上述4區(例如您在國家公園區),那麼就不適用第18條的分割條件.也就是不具備老農的條件.

農地能否蓋農舍實在沒有萬無一失的,常常"一失"就"萬無"

=.=回錯人了...抱歉h大...
作者: soilwater    時間: 2013-10-14 18:16

這問題分幾個層次:
一、能不能蓋農舍:
      依據102年7月1日生效之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1. 蓋農舍需要農民身分(第3條)
2. 持分必須0.25公頃才可蓋農舍,約756坪(第2條第三項)
3. 1000平方公尺才能蓋資材室。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審查辦法)
4. 土地所有人需與土地同地籍,並且戶籍登記與土地持有須滿2年。

以上是基本條件,以上有了其他細節再談
農民部分要看2home高手怎麼解

二、共有地處理:
1.共有地處份需要以下條件
    a.所有人過半,且持分過半人同意。
    b.持分達2/3之所有人同意。

註: 1."共有地"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兩者同時存在的情況沒遇過,
         除非你持分部分就達756坪,否則直覺上應該是很難去申請農舍。
     2.法拍問題上面各位講的都對,但是這不是主要問題。


最後:
其他權力人沒意見的話,看能不能用資材室的方式去申請,
這部分我不熟,2home有很多高手,可以爬一下文。
(合法農舍暫時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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