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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農舍土地與建造一問 [打印本頁]

作者: zawy    時間: 2013-10-29 11:25     標題: 農舍土地與建造一問

各位前輩大大們~大家好

因為小弟最近想買土地興建自己的理想屋

上網爬了很多資料~還是有幾個不懂的地方想請教各位前輩


Case 1. 如果農地是89年前有配建的土地, 地主已經興建好小坪數的農舍(資材室?)

假設土地面積為220坪, 可建構之農舍為22坪, 若資材室已占掉10坪的空間

Q1: 那合法可興建的農舍地坪為12坪嗎??

Q2:  在過戶完成後, 是否可以將原本的10坪的資材室拆除, 改建成一22坪的農舍呢?

       還是"只可以"在旁邊另蓋12坪的農舍? (一間10坪, 一間12坪)



Case 2. 土地條件同上, 假設土地面積為400坪, 資材室為5坪

Q1: 如果地主將資材室蓋在土地的正中央, 是否可以資材室遷移到土地後方, 騰出中間的位置興建一35坪的農舍?

Q2: 如果可以遷移資材室位置, 是否其材質、顏色、樣貌必須與原本之資材室一樣?


先感謝各位大大們了~



作者: yellow1    時間: 2013-10-29 22:52

本帖最後由 yellow1 於 2013-10-30 11:25 編輯

1.資材室和農舍的面積是分開計算的!
就是農舍一樣是蓋22坪,資材室一樣是10坪。但兩者加總後不能超過40%(農地耕作面積不能小於60%)。

2.這個很少見,但基本上建議加註於新的建照備註欄內..........
顏色和外觀材質應該是不影響..但這個樣貌的說法範圍太廣了!一般只要不涉及及高度和面積的更應該都沒關係

你上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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