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整地政府收費?? [打印本頁]

作者: imlin1    時間: 2007-6-29 12:52     標題: 整地政府收費??

今天收到通知從今年3月起只要整地就要收費(森林回饋金),而且費用很貴
我整100坪左右就要1萬2仟元(整地圍範*公告地價*6%)
??供大家參考
作者: naiche    時間: 2007-6-29 13:17     標題: Re: 整地政府收費??

post by ""imlin1""
今天收到通知從今年3月起只要整地就要收費(森林回饋金),而且費用很貴
我整100坪左右就要1萬2仟元(整地圍範*公告地價*6%)
??供大家參考
WHAT??!! 能否把公文PO上來參考一下.不會是詐騙集團吧!!??還是咱們政府也成了集團成員了.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6-29 13:50

站長大,能不能罵幾句髒話呀/????(如果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真他XX的咧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7-6-29 14:11     標題: 用 Google 搜尋到的...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草案

修   正   條   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山坡地,指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所定之山坡地。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山坡地開發利用,指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之行為,其種類如下:一、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或整坡作業。二、探礦、採礦、鑿井、採取土石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三、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等。四、開發建築用地、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堆積土石、處理廢棄物或其他開挖整地。

第四條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以下簡稱本回饋金)之繳交義務人,為前條山坡地開發利用之申請人。

第五條  本回饋金之計算方式,應依其開發利用程度之類別,以主管機關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時之開發利用面積與其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計算。其類別及計算回饋金之乘積比率如附表。無公告土地現值時,以毗鄰之公告土地現值計算。

第六條 主管機關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後,應核算回饋金數額,俟山坡地開發利用許可之主管機關核定後通知繳交義務人於一個月內,至指定地點繳交之。

第七條  主管機關收取本回饋金後,應即繳入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造林基金專戶儲存應用。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免予繳交回饋金:一、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辦理土地捐贈國有或繳交回饋金者。二、依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提撥造林基金者。三、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且屬農業生產使用者。四、由政府機關興辦者。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7-6-29 14:14

post by ""kevin""
站長大,能不能罵幾句髒話呀/????(如果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真他XX的咧

別激動啦...至少錢都是到中央主管機關的造林基金專戶裡面,也算是公德啦...否則山林兄申請的樹苗誰付錢呢? :wink: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6-29 14:27

真的是影響重大.
能夠免繳納第八條的條文: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免予繳交回饋金:一、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辦理土地捐贈國有或繳交回饋金者。二、依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提撥造林基金者。三、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且屬農業生產使用者。四、由政府機關興辦者。
如果無法避免要繳款,就要看土地的公告現值乘以6%到12%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6-29 14:31

post by ""hsiehlc""
[quote]post by ""kevin""
站長大,能不能罵幾句髒話呀/????(如果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真他XX的咧

別激動啦...至少錢都是到中央主管機關的造林基金專戶裡面,也算是公德啦...否則山林兄申請的樹苗誰付錢呢? :wink:[/quote]
觀念不錯.政府任何部門都要有永續經營的方法.否則政府破產人民倒楣.
個人感覺這個回饋金象徵著農地開放政策會越來越接近建地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6-29 22:10

這新規定讓人感覺:有路到達的,整好地的農地, 會更受歡迎.農地的開發成本會反映在售價上.集團開發團體更具優勢.(包含2Home ),個人開發難度漸漸增加中.
作者: imlin1    時間: 2007-6-30 23:19

post by ""山林雅境""
這新規定讓人感覺:有路到達的,整好地的農地, 會更受歡迎.農地的開發成本會反映在售價上.集團開發團體更具優勢.(包含2Home ),個人開發難度漸漸增加中.

修法後已將簡易水保去除,因此也要繳,我就是用簡易水保申請的
http://www.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serial=9_cikuo_20040913163522&code=A05&type=A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7-7-1 08:47

post by ""imlin1""
修法後已將簡易水保去除,因此也要繳,我就是用簡易水保申請的
http://www.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serial=9_cikuo_20040913163522&code=A05&type=A


Kevin, 現在你可以正式罵了;-)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7-1 09:55

post by ""hsiehlc""
[quote]post by ""imlin1""
修法後已將簡易水保去除,因此也要繳,我就是用簡易水保申請的
http://www.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serial=9_cikuo_20040913163522&code=A05&type=A


Kevin, 現在你可以正式罵了;-)[/quote]

YES, SIR, 他XXXXXX的咧.....
作者: susan    時間: 2007-7-1 10:27

唉!各位不清楚,罵人是會失德的。
作者: 黑鷹    時間: 2007-7-1 15:33

三  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保安林地,及經中央或直
    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
    下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
(一) 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二) 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也算嗎?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7-2 21:32

如果有一萬坪的地,要整一千坪的路
先把陸地分割出來
只申請那塊
是否就省10倍的COCO?
作者: Amoeba    時間: 2007-7-3 00:10

整地政府收費??
依法申請整地還要回饋金 ... :shock:  :shock:
我怎有黑幫老大坐地分贓任意喊價收款的感覺........ :?  :?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7-7-3 09:45

post by ""Ericg89127""
如果有一萬坪的地,要整一千坪的路
先把陸地分割出來
只申請那塊
是否就省10倍的COCO?

不需要吧,申請水保時就需要填寫整地範圍,回饋金也是依整地範圍的面積計算的,不是要整地的那塊地的面積...但是當然申請歸申請,它還是有說,最後依實際整地的範圍,可斟酌退還或是增收回饋金的...
作者: ssbbs    時間: 2007-7-3 10:22

後來查文,發現還好啦!
金額是以公告地價來計算的,
農地的公告地價都是兩三百或是幾十塊的...  :

「第五條  本回饋金之計算方式,應依其開發利用程度之類別,以主管機關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時之開發利用面積與其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計算」

若是公告地價是 300 元,開發面積 100 坪,
以最高百分比 12% 來計算,
300*0.12*100 = 3600 ...

不知道我有沒有算錯?
作者: chessle    時間: 2007-7-3 17:27

post by ""ssbbs""
若是公告地價是 300 元,開發面積 100 坪,
以最高百分比 12% 來計算,
300*0.12*100 = 3600 ...

不知道我有沒有算錯?

公告地價一般單位是用平方公尺
作者: jonce    時間: 2007-7-3 23:27

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差蠻多的哦

post by ""ssbbs""
後來查文,發現還好啦!
金額是以公告地價來計算的,
農地的公告地價都是兩三百或是幾十塊的...  :

「第五條  本回饋金之計算方式,應依其開發利用程度之類別,以主管機關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時之開發利用面積與其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計算」

若是公告地價是 300 元,開發面積 100 坪,
以最高百分比 12% 來計算,
300*0.12*100 = 3600 ...

不知道我有沒有算錯?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7-4 05:39

[quote="黑鷹"]三  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保安林地,及經中央或直
    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
    下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
(一) 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二) 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也算嗎?[/quote]

若照文意,地目不管是田旱林,都有可能是要繳
農業用地如ttt681118之平地,應該不用
仙草之林業用地,應該是要繳
渴望邊之山坡地保育區的田,分上下兩平台,一起整坡度大於五,分開整坡度小於五,這種的就不知如何算了?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07-7-4 14:13     標題: 個人看法供參囉

1.政府的坡度都是利用航空照片來算的, 所以應該不會是整地後的坡度, so 100m以上(5%)的應該都是山坡地了,大約會佔台灣面積的7-8成吧. so 各位大大別太高興. 也就是便宜的農牧用地大概多在此.
2.收費, 這在國土保育條例概念下, 這是ok的. 但各位大大是否發現, 政府粉多政策, 似乎對於投資客(財團)沒有影響, 甚至利多.(因為可以轉嫁給消費者). 但是自用者可就慘囉.
3.其實台灣的空地(平地)或是空屋還是粉多地. 看台中市就知道, 台灣的第三大都市, 因為餘屋過多(民國70幾年就蓋了), 所以每坪最貴的地價也才差不多50-60萬, 跟台北完全不能比呀.
4.可悲的老百姓, 台灣政客太多, 政治家太少, 唉.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7-7 02:22

問:建築開發案是否需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

答:建築開發案件若需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含簡易水土保持計畫),原則需要繳交本回饋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需繳交:

1、同案已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者。
2、建築開發案遞案時間早於89年12月2日者。
3、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時間早於91年8月14日者。
4、由政府機關興辦者(含BOT、臺灣電力公司)。 :arrow:
5、同一開發案件於相同範圍內已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在案者。

TNND,公共工程也得繳空汙費,卻免納水保回饋金,這不是擺明了只許官方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再說,對財團大型開發來說,罰款六萬可比申請水保省錢又省事,但是對小農來說,以農為生已經萬分艱辛了,還要課徵額外的回饋金!真是TNND!
經查,東勢鎮公所與彰化縣議會已經對農委會提出抗議,若有機會大家也來聲援,反對這個白癡立法!


問: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計算方式為何?

答: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計算方式為「開發面積(平方公尺)×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時土地公告現值×6~12%」,前項開發面積為「經核定水土保持計畫範圍內,各項水土保持設施、工程、建築、土地開發經營或經營使用行為等之開挖整地面積總和,不包括無開發整地之法定空地」。

前項6-12%的乘積比率視其開發目的,認定標準如下:

1、探礦、採礦及其鑿井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者:9%。
2、採取土石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者:9%。
3、修建鐵路、公路、溝渠或農路以外之其他道路者:6%
4、開發建築用地者:9%。
5、開發高爾夫球場、堆積土石或處理廢棄物者:12%。
6、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或其他開挖整地者:6%。
7、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者:6%。


參考:
1.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
2.臺北縣政府91年8月14日北府農林字第0910471736號公告(乘積比率)
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3年4月14日農授林務字第0931606727號函(面積)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9月2日農授林務字第0941740861號函(時間點)
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5月27日農授林務字第0941740421號函(BOT)
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12月12日農授林務字第094167350號函(臺電)
作者: tortoisekeepers    時間: 2007-10-12 12:54     標題: 預告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五條、第八條、第九

農委會96/10/4預告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請參閱http://www.coa.gov.tw/show_communique.php?cat=show_communique&serial=9_webuser1_20071005143025
作者: tortoisekeepers    時間: 2007-10-12 12:54     標題: 預告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五條、第八條、第九

農委會96/10/4預告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請參閱http://www.coa.gov.tw/show_communique.php?cat=show_communique&serial=9_webuser1_2007100514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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