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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院三讀︰夜騎單車不開燈 最高罰600元 [打印本頁]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12-25 18:24     標題: 立院三讀︰夜騎單車不開燈 最高罰600元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3-12-25 18:26 編輯

單車族要小心了,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騎自行車講手機、滑手機、酒駕、夜間行駛未開車燈,以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都有可能挨罰三百到六百元。新法也對「逼車」祭出六千到兩萬四千元的重罰

先進行宣導 最快明年三、四月實施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國顯說,單車及汽車惡意逼車等罰則部分,涉及裁罰基準表及道安規則等子法,取締上需要舉證,須與警政署協商,並進行宣導,預計最快明年三、四月實施,最晚六月底前。

警政署表示,自行車騎士違規部分,會等法令正式公布生效後,將採「先宣導、再勸導,最後才是嚴正執法」的方式執行;至於惡意逼車及超速取締部分,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加強執法。

使用手機、酒駕、未禮讓行人也要罰

以自行車通勤的莊先生表示,車燈拆裝很麻煩,車行速度不快,應該不至於危害交通。開車族李小姐說,夜間行駛時,若自行車沒開燈,加上常逆向騎乘,確實很容易撞上,為己為人,自行車主都應該要開燈。

單車人口已大幅成長,且部分自行車專用道與人行道共構,易引發爭道危險。三讀通過的條文新增許多針對單車違規的罰則,原僅對有燈光設備而未使用的騎士開罰,新法直接對未於夜間開燈的單車騎士處三百到六百元的罰鍰。單車騎士若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酒駕、行經行人穿越道或人車共道而未禮讓行人者,均可罰三百到六百元;若單車騎士拒絕酒測,可罰一千二百元。

不過,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若上述的單車違規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者,稽查人員可僅予勸導,無須開罰。相對地,汽機車駕駛若占用自行車專用道,也將罰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至於警、消、救護人員在執行公務中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則予免罰。

惡意逼車 最重罰2.4萬吊扣行照3個月

新法也特別對「逼車」祭出重罰。要是汽車駕駛以逼近、突然變換車道等不當方式逼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而任意減速、煞車、暫停,可重罰六千到兩萬四千元,並吊扣行照三個月;再犯則當場沒收車輛。

測速照相方面,由警方當場舉發超速者,比照固定式設備,須在一般道路的一百至三百公尺、高速或快速道路三百至一千公尺前警示。

http://tw.news.yahoo.com/立院三讀-夜騎單車不開燈-最高罰600元-221021795.html

作者: 矮魔瑞    時間: 2013-12-25 20:58

有一天晚上,我停在十字路口等綠燈
一位自行車騎士憤怒的拍打我的車窗
說我差點撞到他
可我真的沒看到他
等他離開時
發現他不只沒車燈還穿黑衣服
真是敗給他
作者: omp    時間: 2013-12-26 00:38

樓上矮魔瑞大大遇到的這位騎士,實在有夠白目。
我常利用每周三左右夜騎,從基隆到九份或基隆到金山,深感夜間騎單車時照明的重要性。
所以我的自行車上除了龍頭中間1盞向前照明的大燈外,還有6盞向後的警示燈(灣把尾端左右各1,頭盔後方1,坐墊下1,後叉左右各1。)還被朋友笑稱(電子花車),但我堅持這樣才夠讓後方汽機車輕易的發覺我的存在,也才安全。
有些單車騎士常過於自恃技術高明,忽略了自我防護的重要性。甚至於騎著二三十萬的車子,卻只裝了1盞2.3百元的大燈
作者: ShareRain    時間: 2013-12-26 00:58

自行車開燈在執行上有點不好處理.
單車出廠幾乎都沒有裝燈, 是否要比照汽機車強制規定出廠要有燈.
前燈或後燈是否都要也沒有明確規範.
使用電池的燈不像汽機車的燈, 不太好掌握其電力情況.
單車沒有車牌,如果又未帶身份證, 如何辨認處罰對象? 要扣車嗎?
小孩(未成年無身份證)的車沒燈要罰嗎?

既然立了法, 好像不是很嚴謹,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12-26 01:29

我都掛兩個LED小小的警示紅燈,一前一後,不斷的閃爍。
這樣是不是合乎規定?
作者: 姜姜好    時間: 2013-12-26 07:06

這是擾民.
應是標準配件.如同機車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12-26 08:47

政府有沒有注意一個問題,四、五歲就會騎小台的自行車了。
這種小車,要怎樣裝燈?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3-12-26 09:03

陳青 發表於 2013-12-26 08:47
政府有沒有注意一個問題,四、五歲就會騎小台的自行車了。
這種小車,要怎樣裝燈?


其實, 我最重視的是 立法精神 ...


立法的目的不是處罰, 而是規範 ...


不該讓小台自行車上路, 尤其是夜間上路 ...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3-12-26 09:32

本帖最後由 aotsen2004 於 2013-12-26 09:59 編輯

對啊 ~ 小弟 我也被 不裝警示燈 的 腳踏車 ~ 嚇過好幾次 !
晚上  腳踏車 無燈 又沒聲音 又騎很快 ~ 簡直 跟 忍者 沒兩樣..........

我 買這個 ↓↓↓ 不錯喔~ 又亮 還可以當 手電筒用 ~ 又便宜 好像 5~60元  ~

燈 又可以 變化 6~7種閃爍方式 !!

背後 還有 背夾 ~ 可以直接夾在袋子上面 ~ 真方便 又很省電 ~ 晚上 騎腳踏車  跑步 都可以用 ~

我 汽車上 還有 多買一個放著 ~ 必要時 當手電筒 或 警示用 都可以 !!  

[youtube]sjRlN5wc7eQ[/youtube]


ps: 無聊 來用個 影片上傳 ~ 免得 太久沒用 ~ 都快忘了 怎麼用..........





作者: ljc    時間: 2013-12-26 09:49

容我說句不中聽的話,此立法看似本意良善,但任何新立法的處罰條例,其背後都有相關利益業者的遊說。
新法表面上在保護你,其實是政府與相關業者在搶錢,這才是立法之真正的目的

諸君看看強制機車戴帽和汽車強制險和新制單車罰則,對絕大多數的底層民眾言之,只是在被剝了一層皮之外,又多了一項被壓榨的名目,真是為弱勢百姓感到無奈
先進國家的道路,設有慢車專用道,騎單車不會與汽車爭道,台灣無此設施,卻想靠罰錢來彌補政策缺失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3-12-26 10:58

這是標準的政府及業者搶錢法案有些安全措施透過宣導即可,無奈政府現在缺錢
作者: jonce    時間: 2013-12-26 14:15

沒天理了~

為了少數人晚上嚇到人或被人嚇到~

沒燈的自行車全部禁示晚上出門嗎?
騎去打醬油也不行?

反倒是商人有這麼多黑心的~
怎不學古代重農抑商~
全抓去關呢?

難到一切都是煙霧,
又只是為了錢?
作者: omp    時間: 2013-12-26 15:51

本帖最後由 omp 於 2013-12-26 15:55 編輯

我也相信很多法案的修廢往往牽涉到特定利益;
不過這個自行車(夜間行駛必須開燈)的新條文,我比較相信(沒有搶錢)
因為自行車燈具實在太便宜了(特意買高檔貨者例外),而且多數常在夜間出沒的自行車也多早有裝具(雖然數量多寡不一),所以因新規定後而增加的商機很有限,法案關說價值太低。
比較大的問題是執法難度,最終很可能會以規勸為常態,而落得僅具宣示性作用。

或許….尚稱得上正面的意義是…… 汽機車撞到夜間未開燈的自行車(比較有保障)……這說法怪怪的

沒有這個(自行車夜間行駛必須開燈)的規定前,如果汽機車夜間撞到未開燈的自行車,
除非自行車當時有其他明顯違規的情況,否則汽機車通常要負完全責任。
因為汽機車駕駛很難舉證這輛未開燈的自行車,在客觀上是如何讓他人無法預先發覺而有效閃避。

而現在強制規定必須開燈,爾後自行車只要未開燈被汽機車撞到,不論汽機車駕駛是無照或酒駕,
因為自行車已違反了必須開燈的強制規定,所以自行車至少要負擔這個責任。

作者: sjju    時間: 2013-12-26 15:57

小時候騎的腳踏車,都有配備:發電與照明裝置也!
每次騎完時,都要用布包一塊肥肉,將輪框與輪筋,擦油、保養也!

作者: 矮魔瑞    時間: 2013-12-26 18:13

本帖最後由 矮魔瑞 於 2013-12-27 09:47 編輯

我被嚇過,所以我支持這個法案
甚至我希望大家在大白天開任何車的時候
也能夠把大燈打開
車燈不是只給自己照明用的
大部分的功用是讓別人可以看到你
作者: bigbear    時間: 2013-12-27 09:53

是否以後行人晚上出門也要載頭燈+尾燈,

作者: sjju    時間: 2013-12-27 09:57

矮魔瑞 發表於 2013-12-26 18:13
我被嚇過,所以我支持這個法案
甚至我希望大家在大白天開任何車的時候
也能夠把大燈打開

嗯∼對行之安全的風險真有概念!
作者: sjju    時間: 2013-12-27 09:59

bigbear 發表於 2013-12-27 09:53
是否以後行人晚上出門也要載頭燈+尾燈,

嗯∼最好能這樣做,會比較能提高安全性!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3-12-27 10:27

本帖最後由 aotsen2004 於 2013-12-27 10:34 編輯
sjju 發表於 2013-12-27 09:59
嗯∼最好能這樣做,會比較能提高安全性!


真的ㄟ ~

我 曾看到過 一個 老先生 , 他 拿的拐杖 晚上 會發出 小小的光亮 ~ 這樣 相對 安全多了~

尤其 在下雨天的晚上  車內玻璃又起霧  視線極差時 ~


ps: 對 開車的我 和 行走的老先生 ~ 雙方都是 多一層保障 !! ( 沒人喜歡撞到人吧!  也沒人喜歡被車撞到吧 ! )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3-12-27 11:06

搞不好未來騎機車、單車,規定依法要帶手腳護具。
作者: ljc    時間: 2013-12-27 11:46

陳青 發表於 2013-12-27 11:06
搞不好未來騎機車、單車,規定依法要帶手腳護具。

商人早就磨刀霍霍在遊說政府立法騎單車要戴帽多年
相信政府再不久就會遵照商人意旨辦事
作者: omp    時間: 2013-12-27 12:36

bigbear 發表於 2013-12-27 09:53
是否以後行人晚上出門也要載頭燈+尾燈,

bigbear這句(是否以後行人晚上出門也要載頭燈+尾燈)應該是玩笑話,
但是對於喜歡在天還沒亮就在街上趴趴走,又視力減退及行動較遲緩的老人家,還真的是值得參考的安全措施。

我有參加交通部路老師志工(教導老人道路安全的老師),
我就常鼓勵年長者,一大早出門要穿卡青(亮)一點,最好在手背.帽子.包包...等隨身衣物掛上反光或發亮物體,
而單車用的各式燈具及其他發光物體,造型多又便宜且攜帶方便,還真值得推薦。



作者: omp    時間: 2013-12-27 22:24

本帖最後由 omp 於 2013-12-27 22:54 編輯
ljc 發表於 2013-12-27 11:46
商人早就磨刀霍霍在遊說政府立法騎單車要戴帽多年
相信政府再不久就會遵照商人意旨辦事


或許真的有商人在遊說立法騎單車戴安全帽,
不過從另1個角度來說,騎單車戴安全帽是有其必要性。

我有好幾位車友摔過車,我曾參加過的一些稍具挑戰性的單車活動,也幾乎每次都有人摔車,大家摔車原因有各種狀況……..下坡過彎太快、疾行中閃避貓狗、路面凹凸過大、回頭、背癢抓背……等等不一而足,但是爬起來後幾乎異口同聲:「還好有戴安全帽,只受皮肉傷」

所以如果哪天真的立法通過騎單車時必須戴安全帽,我認為這是正確的決策。

當然如果遊說立法過程有人涉及不法,則是另一層面的事,各人造業各人擔
作者: 矮魔瑞    時間: 2013-12-31 09:44

說到安全帽
就讓我想起二十幾年前一段血淚史
話說在1987年的某一天
瑞仔在下班時騎著小綿羊
從深坑要到台北市接我的未婚妻
當我快到莊敬隧道時
抬頭看到幾朵白雲,氣溫也蠻清爽
心想真是一個約會的好日子阿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
.
.
.
當我大約在一個星期後醒來時
發現一件讓我無法接受的事情
那就是
.
.
重生......沒有
穿越......沒有
異能......沒有
連最基本的透視都沒有 (倫家只要求看透幾層布就可以了 )

.
也就是
可歌可泣的血淚史......沒有
驚悚刺激的血淚史也沒有
只有什麼都沒有的血淚史

事後老婆告訴我
我是在莊敬隧道出口處跌倒的(身上沒有什麼外傷)
被送到醫院後還有意識
但到半夜時卻臉色發白
被緊急拉進開刀房裡清除腦中的瘀血
一個月後出院
大約經過三四年的時間
身體才恢復正常

那時我由長髮飄逸英俊瀟灑變成二十世紀梨(請自己想像)
就因為沒戴安全帽
那麼輕輕一摔
卻讓我留下一段空白


回想當時一般大眾的想法
安全帽,汽車安全帶
有很多人認為是好東西
但不一定要使用
因為麻煩
還有會讓商人賺進大把鈔票
作者: windnfy    時間: 2014-1-1 20:03

讓我想到昨天看舊新聞時翻到一條,英國倫敦要建自行車高速公路吔   自行車專用的路.......高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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