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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受害者瞳孔可以拍到嫌犯 [打印本頁]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4-1-3 00:11     標題: 受害者瞳孔可以拍到嫌犯

追緝戀童犯的途徑新增一個突破。英國大學的研究人員說,遭受性侵的兒童如果被嫌犯以數位相機拍照,警方可以根據照片中受害者眼睛裡的映像捕捉嫌犯。

研究人員說,攝影科技進步,使辦案團隊能夠解析辨認無意中在受害者眼睛裡「留影」的人。原理是,眼睛的瞳孔有如鏡子,能夠將站在攝影者後面的人入鏡。

也就是說,將高解析度照片放大,在一旁目擊罪行的人(攝影者後面的旁觀者)難以遁形,他或他們已在受害人眼睛裡「立此存照」。

研究報告刊登於非營利組織「公共科學圖書館」(PLOS)期刊PLOS ONE。

提出這新構想的是約克大學與格拉斯哥大學的心理學家。主持研究的詹金斯博士說:「眼睛的瞳孔就像一面深色鏡子。照片裡的眼睛能透露你在什麼地方,現場有什麼人。」他說,從臉部照片可以挖到暗藏其中的資訊,包括目擊者、旁觀者,和事情發生的場所。

詹金斯博士團隊為八個人拍照,拍照時,這八人注視相機後面的四個人。研究團隊將照片裡被攝者眼中的四人映像放大,請被攝者用那些映像比對大頭照或他們認識的人。

比對認識者,成功率84%。在被攝者眼裡留下映像的如果是不認識的人,第三者拿去比對大頭照,成功率71%。

研究團隊表示驚訝,映像品質並非特佳,仍然足供指認不熟悉的臉孔。那些映像的品質比同一張照片直接攝取的臉孔低三萬倍。

運用兩隻眼睛裡的映像,更可以建構3D影像,顯示照片在何處拍攝。

詹金斯團隊表示,在偵辦受害人被拍照的人質與性侵兒童的案子上,這項新進展有扮演關鍵的潛力。

http://udn.com/NEWS/WORLD/WOR4/8398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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