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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最新農地分割與換地辦法 [打印本頁]

作者: Tainan_man    時間: 2014-1-12 16:01     標題: 最新農地分割與換地辦法

我於3個月前買了1塊6.8分農用袋地,因臨地地主願意與我分割換地,聽代書說剛好最新的法令規定可以分割換地,
而且當地地政人員說這是今年他們接的第1件用於新法令,因此代書說必須2~3個才可以辦好。

我買的這塊農地地主與隔壁鄰地地主是親戚關係,隔壁鄰地地主的農地大約6分地且有蓋農舍及資材室,由於要與他互相分割換地,所以想知道各位前賢是否有人也有辦理過相同事情,還是代書在拖延,但是心裡想說代書應該不會拖延才對,她愈早辦完愈早收款啊,拜託各位的支援了。
作者: hohohuang    時間: 2014-1-12 16:22

既然隔壁鄰地地主是親戚關係
圖畫一畫自己去地政事務所辦不就好了
省錢又沒風險
作者: 黃瑞榮    時間: 2014-1-19 00:21

T大:您此案雖名稱換地以利後方農地通行,實為農地合併再分割,程序上須由主管地政單位呈送縣市政府核示。再則因要合併分割之鄰地尚有農舍地上物。若是合法申請建物,作業日期必定耗時,故代書所言謂之事實。
作者: Jason_sss    時間: 2014-1-19 05:46

我們家族去年有一塊共同
持有的農地, 經大家開會
一致同意分割
從委託代書處理, 到拿到
分割後的權狀 花了半年

每塊土地狀況不同.
政府法令繁瑣
我們的代書開業超過二十年
還要花了半年,真的不能怪代書手腳太慢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4-1-19 06:56

一致同意分割的話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不就可以了嗎?
作者: avsimon    時間: 2014-1-19 08:10

請問最新的法令, 有條文可看嗎?
作者: 黃瑞榮    時間: 2014-1-19 13:54

可參閱農發條例第16條之規範: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末達0,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
二,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問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部分,得為分割。
三,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四,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五,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
六,非農地重劃區,變更為農水路使用者。
七,其他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之需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為分割。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
※此為摘錄"農業發展條例"。簡言之農地分割為上述記要;最起碼要二筆地號以上,不然就是一單獨地號,面積超過O,五公頃以上,方能分割為二筆地號,面積各為0,二五公頃。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1-19 15:09

以前就有了,不一定要用新法規,若相鄰兩地,可以用界址調整的方式申請,
作者: Tainan_man    時間: 2014-1-19 23:44

代書說是之前屏東縣長_蘇嘉全蓋農舍將其所屬農地蓋圍籬,讓其他地主無法進出自有農地,才會有後續所謂此條款,但是我還是有聽沒有懂,因為我找不到此法條說明,請球前賢高手指導說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4-1-20 09:44

Tainan_man 發表於 2014-1-19 23:44
代書說是之前屏東縣長_蘇嘉全蓋農舍將其所屬農地蓋圍籬,讓其他地主無法進出自有農地,才會有後續所謂此條款 ...

應該叫耕地等值互換吧..

基本上面積不得增減  否則就等同買賣了.
作者: znyin    時間: 2014-1-20 12:44

阿俊 發表於 2014-1-20 09:44
應該叫耕地等值互換吧..

基本上面積不得增減  否則就等同買賣了.

如果地目不樣呢,是不是要等面積呢
農地:2000元/mxm
建地:6000元/mxm
如何處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4-1-20 12:54

znyin 發表於 2014-1-20 12:44
如果地目不樣呢,是不是要等面積呢
農地:2000元/mxm
建地:6000元/mxm

地目不同不能變動
作者: znyin    時間: 2014-1-20 14:22

阿俊 發表於 2014-1-20 12:54
地目不同不能變動

了解謝謝
是這樣的,前些時我區全面辦理地籍重測,我建地(A)被鄰農地(B)佔用了,於透過(等面積)界樁調整方式,
雙方同意簽字ok,但在臨門時,B方卻反悔了,即在地政處未完成登錄前,喊卡,(因牽涉道路問題,調整後格方正問題),
地政處留存簽字正本書類(界樁調整同意書,另一似坐標位置圖)也抽掉銷毀,雙方ok
但B方所持影印本一直不肯拿出來銷毀,
請問
1.這件案件交換成立否?,或不成立?
2.B方是否構成背信?
3.後續要怎麼做?
那位先進能幫我回答,謝了
作者: Tainan_man    時間: 2014-1-20 16:44

是否就如同像站大說的若相鄰兩地,可以用界址調整的方式申請。
如果我記得沒錯,我是用大約80~90坪換其30坪(出入地),雖然公告現值每坪400元,這樣應該就等同買賣了嗎? 增加土地之地主是否要繳交什樣的稅金?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4-1-20 18:10

本帖最後由 阿俊 於 2014-1-20 18:12 編輯
znyin 發表於 2014-1-20 14:22
了解謝謝
是這樣的,前些時我區全面辦理地籍重測,我建地(A)被鄰農地(B)佔用了,於透過(等面積)界樁調整方式 ...


哇 怎會這樣..
重測時很多事都可以調整分割..但是對方反悔  你就很麻煩

可以去申請調解
作者: CherryFarm    時間: 2014-1-21 11:12

上個月處理登記,老婆的換地十多年未過戶的土地,
解決了,
結果繳增值稅,活活被剝了一層皮~~
作者: gary    時間: 2014-1-21 18:59

Tainan_man 發表於 2014-1-20 16:44
是否就如同像站大說的若相鄰兩地,可以用界址調整的方式申請。
如果我記得沒錯,我是用大約80~90坪換其30坪 ...

分享個人經驗: 界址調整不容易通過

相鄰農地, 可買賣, 以分割, 移轉, 合併處理(同一申請案)最快, 如果小面積移轉,  直接算一下增值稅多少? 若不多, 農地農用證明也不必辦, 正常不到現場重測, 1個月就OK. 若需重測,需排時間, 大概1~2個月
作者: znyin    時間: 2014-1-22 17:02

阿俊 發表於 2014-1-20 18:10
哇 怎會這樣..
重測時很多事都可以調整分割..但是對方反悔  你就很麻煩

想知道所謂:很多事都可以....
說來聽聽,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4-1-22 20:23

znyin 發表於 2014-1-22 17:02
想知道所謂:很多事都可以....
說來聽聽,大家分享一下

土地在重測時  很多平常無法分割的土地  都可以一次解決
例如:
你家出入口有一塊地  當初跟人家買出入口  可能是2-3坪  但是礙於法令無法分割  在重測時你就可以主張叫他先分割出來..你再去要求地主讓你過戶回來
作者: znyin    時間: 2014-1-23 12:54

阿俊 發表於 2014-1-22 20:23
土地在重測時  很多平常無法分割的土地  都可以一次解決
例如:
你家出入口有一塊地  當初跟人家買出入口 ...

面積似須一定坪數以上,才可以分割出來罷?
又新長出地號,不可以吧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4-1-23 13:16

znyin 發表於 2014-1-23 12:54
面積似須一定坪數以上,才可以分割出來罷?
又新長出地號,不可以吧

重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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