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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好康道相報 】 新北市的民眾有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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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vesco168
時間:
2014-3-12 18:31
標題:
【 好康道相報 】 新北市的民眾有福囉---
【 好康道相報 】 新北市的民眾有福囉---
安裝太陽能設備有補助,,額度有限想要安裝的民眾動作要加快,,
新北市政府103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
一、 計畫目的: 推動本市非公有之合法建築物廣泛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二、 名詞解釋:
(一)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指利用太陽能電池模板轉換太陽光為電能,並可應用太陽光電之設備;其設置容量計算單位為峰瓩(kWp),為裝設之太陽電池模板於標準狀況(模板溫度攝氏25度、AM1.5、1000W/m2太陽日照強度)下最大發電量。
(二) 設置者: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之申請人,且應為國內團體。
(三) 國內團體:行政法人、國內民間團體(含政黨)、本市內依法設立之社區管理委員會、學術團體、文化公益事業機構等。
三、 申請資格: 於新北市轄內非公有之合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於103年度取得能源局同意備案之設置者。
四、 補助標準:
(一) 設置總容量在5峰瓩以下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2萬元。
(二) 設置總容量逾5峰瓩,且在10峰瓩以下者,其5峰瓩以下部分依前款規定補助;逾5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1萬8,000元。
(三) 設置總容量逾10峰瓩,其10峰瓩以下部分依前2款規定補助;逾10峰瓩至30峰瓩部分,每峰瓩補助新臺幣1萬6,000元。
五、 補助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
申請人在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時遇到之設備支出,且申請補助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以新品為限。
六、 截止申請期限:
103年11月30日17時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至本局綠色產業科(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收件日期以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旨揭計畫辦理。
七、 計畫及相關文件下載:請至相關法規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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