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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江子翠捷運,隨機砍人 [打印本頁]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17:19     標題: 江子翠捷運,隨機砍人

本帖最後由 黑面 於 2014-5-21 20:27 編輯

江子翠捷運,隨機砍人, 多人被砍, 3人嚴重...


阿彌陀佛....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17:24

中央社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5215010-1.aspx
作者: 淡水張    時間: 2014-5-21 19:48

天天搭捷運上下班,晚餐時告訴老婆今後不管情雨天都要隨身帶傘防身!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1 20:08

在電車車廂上砍人,沒法躲,只能一直往前跑吧! 我之前是在等車時,看過有人拿一字起子互刺,場面也是很可怕!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1 20:11

淡水張 發表於 2014-5-21 19:48
天天搭捷運上下班,晚餐時告訴老婆今後不管情雨天都要隨身帶傘防身!

坐捷運可以帶登山拐杖嗎? 露天拍賣有賣多功能拐杖,有的含電擊棒,有的內藏拐杖刀!
作者: ASO    時間: 2014-5-21 20:12

我看電視 是說25人受傷 3人死亡
真的太恐怖了! 一度害我快吃不下飯
我才跟家人說 與其生這樣的孩子 倒不如 生不出來得好
至少 不會危害到別人 生不出只有自己受苦而已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4-5-21 20:20

應該是事出突然
經此社會教育,大家有了警覺心
下一個應該會被當場擊斃
作者: Way    時間: 2014-5-21 20:24

2home 發表於 2014-5-21 20:11
坐捷運可以帶登山拐杖嗎? 露天拍賣有賣多功能拐杖,有的含電擊棒,有的內藏拐杖刀!

拐杖刀可能反而會被攔下來

最近很常搭捷運
我是很想買甩棍和噴射狀的防狼罐
作者: 新故鄉    時間: 2014-5-21 20:30

所以我車上都會放一支電擊手電筒,雖然是管制品,但是管他的,保護家人比較重要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4-5-21 20:57

這應是撒旦或惡鬼轉投胎的吧?阿彌陀佛!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1:00

本帖最後由 黑面 於 2014-5-21 21:24 編輯

曾經搭火車(短程,區間車), 穿著雨鞋, 戴了斗笠, 更攜帶了常用農具 (花剪, 小鏟子, 鐮刀...) , 經過這次事件後, 類似工具一旦被發現, 可能會被詢問...

以下為部分相關條文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運送實施要點

十六、危險品 指閃火點在攝氏六十度以下之易燃液體、容易爆炸之物品、容易自燃或引燃之物品及容易侵害人體或有害他物之虞之物品

壹壹貳、危險品、屍體、屍骨、屍骨灰、動物及腐臭不潔、阻塞走道等對旅客、鐵路有危害或騷擾之物品,旅客不得攜帶上車。但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壹磅重密封之瓶、罐裝DDT水或混有調合劑之油漆或一公升罐裝農藥二罐以下者。
二、隨身使用之火柴、打火機及包於物品上之油紙、油布。
三、裝於小籠內之鳥類或盛於小容器之魚介蝦蟲類。
四、包裝完固無糞便漏出,能置於座位下之家禽、寵物在二公斤以下者。但對號入座之列車不得攜帶。
五、視障者隨身攜帶之導盲犬。
壹壹參、旅客違反前條規定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危險品 應請旅客將所攜帶之危險品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下車站作適當之處理,按普通包裹計收運費,並加收三倍之運費,另依鐵路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規定處罰。

壹貳玖、左列物品不得作為包裹託運:
一、每件長度超過二公尺、體積超過一立方公尺或重量超過三十公斤物品。
二、危險品。

壹陸捌、行李、包裹之運雜費除約定到付或記帳者外,應於承運時計收;但車上查出之危險品及不得攜入車內之隨身攜帶物品應於交付時計收。

壹捌柒、行李、包裹承運後發現品名或重量等與申報不符,致應付運雜費發生超付者,其超付部份應予退還。不足部份應補收運雜費,並加收不足部份一倍之運雜費。但危險品、靈柩、屍體等,加收不足部分三倍之運雜費。
託運人以他種物品名稱隱匿託運危險品時,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應即將危險品移送警察單位依鐵路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處罰。

壹捌捌、旅客得將攜帶物品交由簡易站及招乎站以外之車站暫時寄存。但左列物品不予受理:
一、長度、體積、重量過大或包裝不完整,不宜保管之物品。
二、危險品、貴重物品。


鐵路法-第71條(罰則)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
  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者。
  三、在列車內乘坐非供旅客乘坐之車廂或機車者。
  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者。
  五、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者。
  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者。
  七、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者。
  八、未經允許攜帶或隱匿託運危險物品者。
  有前項情事之一者,鐵路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予退還。


如果只是被依照鐵路法處理還好, 怕的是還有其他刑法法則可以套用....


北捷的部分相關條文--

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二十五、        未經許可,不得攜帶下列危險品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
(一)閃火點在攝氏60度以下之易燃液體如:礦油、汽油、苯、甲苯(松香水)、甲醇、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油性塑膠漆及溶劑性水泥漆等)、二硫化碳及其他易燃液體。
(二)易於爆裂物品如:炸藥、電石、高壓氣體(氫氣、氧氣、丙烷、液化石油氣、乙炔等)、硝化纖維、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二硝基酚、三硝基酚(即苦味酸)、硝化乙二醇、硝化甘油、硝酸酐、有機性過氧化合物、乾冰(固態二氧化碳)及其他容易爆炸之物等。
(三)容易自燃及引燃物品如:火柴、火藥、金屬鈉、鉀汞合金、鎂粉、鋁粉、黃燐、硫化磷、磷化鈣、玩具煙火、爆竹、異丙醇、其他易燃固體等。但隨身使用之火柴、打火機等物品,不在此限。
(四)容易侵害人體及有害他物之虞物品如:硫酸、鹽酸、硝酸、鉛酸蓄電池、氯酸鹽(鉀、鈉、鋇)、過氯酸鹽(銨、鉀、鈉)、氯化磷、過氧化鈉、過氧化鋇、硝酸銨、漂白粉、農藥、放射性物質、氰化物、其他容易傷害人體或物品等。

二十六、        旅客隨身攜帶行李,疑為危險或易燃物時,本公司得要求旅客澄清,並提供檢查。其拒絕檢查者,視同攜帶危險品,除依法處以罰鍰外,本公司得拒絕運送並通知警方處理。

三十六、        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44條第3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四)未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擅自闖越設有大眾捷運系統優先通行號誌路口。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2項規定;其行為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依法移送偵辦。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1:11

看到電視報導了...阿彌陀佛...

車廂內事出突然, 不過為什麼在車廂內前幾人受傷後, 沒有人能夠壓制兇嫌呢???

只能說, 台灣人的軍事訓練非常不足....
作者: Peter    時間: 2014-5-21 21:11

拿甩棒就好,雨傘太大了吧。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1 21:16

這次在捷運上及車站裡也有看到勇敢的一批人,有效的阻止傷害的擴大。所以適時加入勇敢的人旁邊彼此照應,反而是安全的保障。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1:27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1 21:16
這次在捷運上及車站裡也有看到勇敢的一批人,有效的阻止傷害的擴大。所以適時加入勇敢的人旁邊彼此照應,反 ...

是的, 就是要像這些勇敢的人, 齊力面對, 才能讓事態控制下來...
作者: 4w    時間: 2014-5-21 21:28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1 21:16
這次在捷運上及車站裡也有看到勇敢的一批人,有效的阻止傷害的擴大。所以適時加入勇敢的人旁邊彼此照應,反 ...

如果我沒記錯 車廂內該有滅火器,與其逃給暴徒追,不如用滅火器噴他,噴完再砸他,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1:32

4w 發表於 2014-5-21 21:28
如果我沒記錯 車廂內該有滅火器,與其逃給暴徒追,不如用滅火器噴他,噴完再砸他,

在當場, 我可能也會慌, 在現在, 我覺得任何行李, 公事包, 衣服都可以派上用場....
作者: 4w    時間: 2014-5-21 21:37

黑面 發表於 2014-5-21 21:32
在當場, 我可能也會慌, 在現在, 我覺得任何行李, 公事包, 衣服都可以派上用場....

很好奇地想問;【依照犯罪心理學,一個殺紅眼的暴徒,對於裝死的屍體不知趕不感興趣?] 如果臨時找不到抵抗的東西,裝死不知有沒有用?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1:44

4w 發表於 2014-5-21 21:37
很好奇地想問;【依照犯罪心理學,一個殺紅眼的暴徒,對於裝死的屍體不知趕不感興趣?] 如果臨時找不到抵抗 ...

犯罪心理學, 只能是統計的結論, 個別狀況很難說...

不怕死的最大, 兇手什麼都不在乎, 除非被壓制下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1 21:46

4w 發表於 2014-5-21 21:28
如果我沒記錯 車廂內該有滅火器,與其逃給暴徒追,不如用滅火器噴他,噴完再砸他,

兩三個人在一起可以分散注意力,六支手在一起可以彼此照應。我看見車上兩位中年人拿著雨傘與歹徒對制,嘴巴說只要對方過來我們就用雨傘戳他。到站時就說後面的人慢跑離開,前面的人不要動。電視上似乎拿著傘的阿伯手似乎受傷流血(電視上打馬賽克看不清楚)還不示弱的頂在前面。蠻敬佩這些平時在身邊的這些先生。
如果沒有他們擋在前面,那個防線瓦解,在車上的傷害絕對更慘
作者: fufu    時間: 2014-5-21 21:48

本帖最後由 fufu 於 2014-5-21 21:50 編輯

拿枴杖刀?  拿滅火器?
如果為了自保而傷到了兇手,說不定法官判你的刑會比兇手還重,
有些法官不就是這樣判的嗎?-----自衛過當
身處這社會,真不知如何適從。

作者: 4w    時間: 2014-5-21 22:23

fufu 發表於 2014-5-21 21:48
拿枴杖刀?  拿滅火器?
如果為了自保而傷到了兇手,說不定法官判你的刑會比兇手還重,
有些法官不就是這樣 ...

所以說萬一有機會重創暴徒後,要神隱消失人群中,像吱豬人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2:29

4w 發表於 2014-5-21 22:23
所以說萬一有機會重創暴徒後,要神隱消失人群中,像吱豬人

這個叫做--為善不欲人知....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4-5-21 22:58

本帖最後由 taiwanbigmary 於 2014-5-21 23:10 編輯

悼死者..阿彌佗佛!

犯罪成本太低?
該認真思考一下"廢死聯盟"的意見境界(台灣奇幻)
不肯畏慎..應當痛苦極刑..罪報下入三途劇惡疾苦..無有出期!
大陸發生的火車站屠戮兇案..至少還有一個"疆獨"的訴求..
台灣這個莫須有的兇手..竟然只是要"作一件大事"!見鬼了?
牠怎不自己先捅自己試試?或者跟人家對戰試試..
欺凌無武裝弱者..是連線殺戮遊戲有在做的嗎?
根本罪無可逭..

作者: Raptor    時間: 2014-5-21 22:59

我每天都搭板南線,看了新聞,有點毛毛的
而且同時想起了1980年9月6日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1 23:06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4-5-21 22:58
悼死者..阿彌佗佛!

犯罪成本太低?

可以打入黑牢的前提下, 就不需要死刑...
作者: 曾阿仁    時間: 2014-5-21 23:14

這種無動機殺人,只為做一件大事而瘋狂殺害這麼多無辜的人,我建議即日判處死刑,即日行刑,殺一警佰,以敬效猶。如此才能安定人心,社會才會平靜。
作者: larchi    時間: 2014-5-21 23:29

曾阿仁 發表於 2014-5-21 23:14
這種無動機殺人,只為做一件大事而瘋狂殺害這麼多無辜的人,我建議即日判處死刑,即日行刑,殺一警佰,以敬 ...

澈底破壞了社會的安全感,死刑太便宜他了!應該要用不鏽鋼網把他緊緊捆住,旁邊放一大桶針,要的人一孔一針的刺!
作者: Jason_sss    時間: 2014-5-21 23:40

100年都不會生鏽的特殊金屬製造的防彈衣
也許會熱賣喔


https://tw.page.bid.yahoo.com/tw ... xJOwcFRyFbN8;_ylv=3
作者: Tempocomputer    時間: 2014-5-21 23:45

2home 發表於 2014-5-21 20:11
坐捷運可以帶登山拐杖嗎? 露天拍賣有賣多功能拐杖,有的含電擊棒,有的內藏拐杖刀!

正在上網找甩棍.....
作者: 以西結國際    時間: 2014-5-22 00:01

看了新聞真的很難過
怎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毫無理由就殺人
真的讓人無法理解
每個生命都是很珍貴的
沒有一個人可以這樣自私為了自己的私慾來傷害別人
作者: deantseng    時間: 2014-5-22 00:12

本帖最後由 deantseng 於 2014-5-22 00:13 編輯

一般像這類計劃犯罪都希望造成人們的恐慌,所以像來來哥的模式,搞不好可以逃過一劫
(無效或更慘不要找我,我是來亂的)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2 00:17

曾阿仁 發表於 2014-5-21 23:14
這種無動機殺人,只為做一件大事而瘋狂殺害這麼多無辜的人,我建議即日判處死刑,即日行刑,殺一警佰,以敬 ...

對於這種不要命的人, 我認為不應該判他死刑, 他自己本來就已經放棄了, 應該要修法, 判一個-褫奪, 打入沒有人權的黑牢...不需要公民團體再來求情....

死刑的廢除與否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種重大的判定要非常非常的慎重, 證據薄弱的時候就不能輕易宣判...不過, 像這次這事件, 天王老子都不該反對施予重判...可惜, 現今, 只有死刑...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4-5-22 00:23

2home 發表於 2014-5-21 20:11
坐捷運可以帶登山拐杖嗎? 露天拍賣有賣多功能拐杖,有的含電擊棒,有的內藏拐杖刀!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手杖刀是管制品。
最好不要買不要攜帶。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4-5-22 00:29

這就是恐怖份子。
無故在公共場所屠殺民眾。

遇到這個要馬上制服,重創其手臂,讓他無法繼續逞兇。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00:30

在國外這種校園瘋子殺手很多,尤其是美國,日本,韓國都有,大都出現在先進國家的高知識份子,,也有拍成電影,台灣算是第一次發生,這種瘋子大都是心理原就有病加上上網看多了負面垃圾資訊整日幻想,最後分不出現實還是幻想最後就變成殺人魔. 在國外如果法院判定殺人魔是精神有問題,就可能不會被判刑而是被送進精神病院.
作者: Tempocomputer    時間: 2014-5-22 00:40

陳青 發表於 2014-5-22 00:2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手杖刀是管制品。
最好不要買不要攜帶。

後來買了一支甩棍,大陸貨,170公克,適合攜帶。

正在猶豫時,驚覺賣家只剩一支存貨,趕緊下單。後來一查,這個賣家光今晚就賣了7支....

有沒有人想批貨去捷運站外擺攤?
作者: deantseng    時間: 2014-5-22 00:47

黑面 發表於 2014-5-22 00:17
對於這種不要命的人, 我認為不應該判他死刑, 他自己本來就已經放棄了, 應該要修法, 判一個-褫奪人權, 打入 ...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卻遇到想要利用傷害他人的想法,破壞或造成群聚的恐慌,真不知它發生了什麼事,是如何的環境能造成的如此的孩童及想法,這都是我們必須審思的
但既然犯罪,就應當受到應有的刑責與懲罰,才能警惕及預防他人仿效
過度的憐憫反而助長了這類事件的發生
養成連死都不害怕的小孩,卻不知死的可怕,他的成長真令人無法想像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00:57

Tempocomputer 發表於 2014-5-22 00:40
後來買了一支甩棍,大陸貨,170公克,適合攜帶。

正在猶豫時,驚覺賣家只剩一支存貨,趕緊下單。後來一 ...

其實只要雨傘加上軍中學的刺槍術就可以對付這種人,但是如果對方有槍就沒辦法了.

刺槍術真的很好用,以前當兵助割時,跑去打撞球,碰到不良少年,本能的直接拿起撞球棍,就刺槍術上身了,不良少年的扁鑽都無法靠身!

[youtube]Hzu3TIHf9JQ[/youtube]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01:13

剛逮到時沒給他扁到重傷只剩一口氣,有點遺憾!
聽說撩倒這位歹人的是位六十二歲的先生,再由五位見義勇為者制服。給這些警察還沒趕到前的勇者,無論車內或車站的勇者,給予最高的敬意!!
越是文明的社會,越容易出現這種閒到思想偏激的狂人。平安太久的社會,有時候還是要演練一 下危機處理的能力。也許在手無寸鐵之時,衣物皮帶鞋子背包筆尖都是值得珍惜的防衛工具。群體的彼此支援互衛,業可以減少重大傷害的機會。
作者: befree    時間: 2014-5-22 06:18

說個題外話.聽到"江子翠"......
我怎麼第一個在腦中浮現的都是...."江子翠分屍案"??????
那時我應該還很小.但為什麼這個名詞會深刻腦海呢?

作者: larchi    時間: 2014-5-22 07:00

本帖最後由 larchi 於 2014-5-22 07:12 編輯

去找車上的滅火器對他噴!保證他會瞬間失能。
作者: aliver    時間: 2014-5-22 07:04

deantseng 發表於 2014-5-22 00:47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卻遇到想要利用傷害他人的想法,破壞或造成群聚的恐慌,真不知它發生了什麼事,是如何的環 ...


鄭捷從小喜歡玩打電玩,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電玩殺人很容易,血腥暴力見多了 養成偏差人格吧~



新聞:

鄭捷的犯案動機究竟為何?警方昨晚找來鄭的父母了解;據了解,兩人告訴警方,兒子是宅男,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裡,沒朋友也沒交女友,唯一的喜好是打電玩,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

全文網址: 凶嫌父母:兒子很「宅」 愛玩殺人格鬥遊戲 | 北捷喋血砍人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692196.shtml#ixzz32OTwMp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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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692196.shtml



作者: rain    時間: 2014-5-22 07:43

看到被殺死受傷的無辜民眾感到很難過看到犯下無可挽救的大學生更是心痛因她跟我兒子年紀相仿在我兒子青春期時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毫無人生目標.不想念書只靠打電動打發時間,整天胡思亂想看到社會新聞負面的就說有機會也想嘗試做大事-----可立即上頭條新聞就叫大事,反正死都不怕有什麼不敢做.勸他更生氣,後來只告訴他沒辦法阻止你,至少做大事時不可傷害無辜生命.我也就在不安提心吊膽中陪他走過青春期.與朋友聊天,他兒子也依樣. 在青春期時想要報復小學被霸凌欺負他的同學,也覺得大家及全世界對不起他,房間書全是ˋ謨殺殺戮的書,嚇壞了他.在他孩子那段時間天天陪在孩子身邊,孩子想做什麼就靜靜陪著他,一步也不離還好也平安度過那段時間,現在多會正面思考.現在的孩子是怎麼了?是社會環境還是教育值得我們省思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4-5-22 07:44

目前電玩,很多都是揮刀砍人的遊戲,一路殺到底,鮮血四濺。
虛擬殺人殺多了,種下強烈的殺戮種子。

心中想殺人的念頭就越來越強烈了。
過度殺戮的電玩,最好立法規範,適度禁止。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4-5-22 08:34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2 01:13
剛逮到時沒給他扁到重傷只剩一口氣,有點遺憾!
聽說撩倒這位歹人的是位六十二歲的先生,再由五位見義勇為 ...

抓到當時應該所有群眾一人給它捅一腳就地正法 ,想到廢死聯盟及臺灣爛法律就
作者: Tempocomputer    時間: 2014-5-22 08:48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00:57
其實只要雨傘加上軍中學的刺槍術就可以對付這種人,但是如果對方有槍就沒辦法了.

刺槍術真的很好用,以前 ...

我帶的是摺疊傘,恐怕一打就彎了。

如果要不分晴雨,每天帶一支長傘坐車,很不方便耶!

那個做甩棍的大陸人,這次應該賺翻了。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5-22 08:52

這讓我想到了紐約前市長朱利安尼.
一二十年前紐約治安糟透了.以打擊黑手黨聞名的檢察官朱利安尼當選紐約市長.
他上任開始抓捷運逃票.小偷及路口攔車擦車玻璃討小錢的流浪漢.抓了很多睡在街頭的流浪漢送到郊外釋放.
雖然許多議員法政界人仕學生(包含人權份子)抗議.但市長朱利安尼不為所動繼續執行.
說也奇怪.尤如得癌的紐約治安居然變好了.
分析原因是因為一些壞東西覺得警察玩真的.警察連小壞都抓這麼嚴厲.放棄作壞事的念頭.最起碼作壞事前會考慮再三.
朱利安尼用了最小的代價得到最大的成果.

話說台灣.我們生活得蠻好的.大家都很守規矩很有禮貌很有愛心.
但是近年來社會運動有如日常生活般出現.
社會運動參與者甚至發啟者年齡下降大學生參與者眾.也就是十多歲即可參與.
社會運動也越來越不理性.管它甚麼議題跑進去吼吼叫叫.衝撞砸不但沒關係還有供吃喝呢!
給人印象是社會隨我玩(糟蹋).你的規矩是你家的事我可以破壞.
警察算甚麼.維護社會秩序的警察權威掃地.警察還不是給我玩好玩的.....

現在社會於是開始出現荒謬行為.連搭捷運沒被殺死也會被嚇死.

社會產生了恐慌怎麼辦?加警察?房屋改銅牆鐵壁?帶刀帶防狼噴霧劑?開放帶槍?還是戒嚴?軍方接管?.....

期待台灣的朱利安尼市長出現!





作者: 4w    時間: 2014-5-22 08:56

飛蝴蝶 發表於 2014-5-22 08:34
抓到當時應該所有群眾一人給它捅一腳就地正法 ,想到廢死聯盟及臺灣爛法律就

我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死刑太便宜這種人,無其期徒刑終生不能假釋,做工補償社會為佳
作者: jacky-cmc    時間: 2014-5-22 09:12

befree 發表於 2014-5-22 06:18
說個題外話.聽到"江子翠"......
我怎麼第一個在腦中浮現的都是...."江子翠分屍案"??????
那時我應該還很小 ...

怎麼跟我想的一樣? 當時民風純樸, 所以"江子翠分屍案"才會令人如此記憶深刻, 事後還有 "八號分機" 電視劇加深這類刑案的記憶

作者: 4w    時間: 2014-5-22 09:23

leolee 發表於 2014-5-22 08:52
這讓我想到了紐約前市長朱利安尼.
一二十年前紐約治安糟透了.以打擊黑手黨聞名的檢察官朱利安尼當選紐約市 ...


20幾年前沒有頻繁的街頭抗議,也曾發生精神異常人士提鹽酸到學校波學生,捷運殺人要不要和街頭抗議畫上等號很難說,也有人說有[大官]帶頭說:{ 子彈已上膛 要讓它死得很難看] , 如果要牽拖也可以說這是前因,也有人說是因為打網路遊戲培養殺氣,大家當事後諸葛各說各話,各持己見很難有共識和結論。

不過我倒是有一個想法,同樣是看a片有人會以這為藉口去強暴,絕大部分人不會這樣做,甚至是減壓的渠道,會強暴他人的人沒有a片也會性侵,古代沒有a片也有強暴案。所以這些都是個人精神狀況因素為主。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09:24

rain 發表於 2014-5-22 07:43
看到被殺死受傷的無辜民眾感到很難過看到犯下無可挽救的大學生更是心痛因她跟我兒子年紀相仿在我兒子青春期 ...


電視和資訊氾濫造成心智不成熟的學習效應! 就如美國校園的瘋狂開槍殺人案一樣,只要發生過,就會繼續發生,產生了學習效應! 民眾就如沈默的羔羊一般,到底有多少這種不受道德控制的瘋狂殺人狂及正在養成中的人魔潛伏在其中!

常常看到校園霸凌現像,但我女兒看小叮噹連我自己,看到胖虎欺負大雄,就笑呵呵!  我是分的出來電影和真實人生是不同的,但從小就看霸凌現象的卡通的小孩,長大了耳濡目染,價值觀就會偏差, 若小叮噹也列入輔導級,一般人就會覺得會不會太小題大作了. 所以我才覺得 資訊越自由氾濫的先進國家,越容易有這種偏差的小孩出現,犯罪率也越高!
作者: 4w    時間: 2014-5-22 09:30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09:24
電視和資訊氾濫造成心智不成熟的學習效應! 就如美國校園的瘋狂開槍殺人案一樣,只要發生過,就會繼續發生 ...


這時候家長要擔負輔導孩子任務, 兒子看限制級的被我發現,我只是淡淡地說 :[年輕時也如此 ,但是要分清楚那是虛擬世界,不要將劇情帶入現實社會,不然會吃不完兜著走。]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09:40

4w 發表於 2014-5-22 09:30
這時候家長要擔負輔導孩子任務, 兒子看限制級的被我發現,我只是淡淡地說 :[年輕時也如此 ,但是要 ...

記得小時候的卡通比較單純,像迪斯尼的彩色世界,小英的故事或小天使,都比較溫馨感人及勵志,慢慢的現在卡通打打殺殺,口味越來越重,我幾乎都看不懂!
作者: 4w    時間: 2014-5-22 09:52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09:40
記得小時候的卡通比較單純,像迪斯尼的彩色世界,小英的故事或小天使,都比較溫馨感人及勵志,慢慢的現在卡通 ...

沒辦法 網路無國界,防不勝防,圍堵不如疏導,只能多打預防針,
作者: pari    時間: 2014-5-22 09:54



還記得這片子嗎?

The Avengers.  1960年代,帽子裡有鋼板,傘骨是把劍。雨傘投一票。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5-22 10:04

4w 發表於 2014-5-22 09:23
20幾年前沒有頻繁的街頭抗議,也曾發生精神異常人士提鹽酸到學校波學生,捷運殺人要不要和街頭抗議畫上 ...

精神異常人士提鹽酸到螢橋國小波灑無辜的小學生是個到現在仍在傷痛的悲劇.那是精神異常人士的案例所有學校到現在大門管制都還沒放鬆.不過前幾天萬華有出現無故痛打放學回家小朋友的傢伙!
如果提刀在捷運對無辜沒反抗能力行兇的那傢伙沒有精神異常.那就有可能是反社會型的白痴!
台灣2300萬人出現一個討厭的傢伙.他會出現在甚麼時候?出現在哪兒?會不會有模彷效應?要如何防範?
以朱利安尼市長例子來談.是個拋磚引玉想法.
當然不是抄襲套用就可成功消除犯罪.
而是希望能有個簡單快速代價輕的方法解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10:18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09:40
記得小時候的卡通比較單純,像迪斯尼的彩色世界,小英的故事或小天使,都比較溫馨感人及勵志,慢慢的現在卡通 ...

帶小孩子多到野外,實際的野外生活,照顧小動物照顧小動物的生老病死,學習人於大自然的相處之道,以及面對變動時的心靈教育。相信健康的人會變更多。
像這次在車站時還有很多人在週圍若無其事的看熱鬧,,也沒有很強的危險已經在身旁,等到歹徒上樓接近時才哇哇叫,可見得現今有太多人不懂得照顧自己,也不懂社會相處之道。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10:26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2 10:18
帶小孩子多到野外,實際的野外生活,照顧小動物照顧小動物的生老病死,學習人於大自然的相處之道,以及面 ...

常常看到父親,沒事就那水管或各種材質的棒棍組合成可伸縮類似甩棒的工具,而且不斷的改進,越做越好,原因是他每天早上很早運動,怕遇到野狗或無厘頭的壞人,手上多個棍子,安全感增加很多!

有時我會覺得父親很無聊,是不是想太多了,不過經過這次捷運殺人事件,開始覺得他是對的,有備無患,手上有根長棍可以抵擋差很多!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10:35

leolee 發表於 2014-5-22 10:04
精神異常人士提鹽酸到螢橋國小波灑無辜的小學生是個到現在仍在傷痛的悲劇.那是精神異常人士的案例所有學校 ...

美國紐 約市長朱利安尼 常和 破窗效應並提.


破窗效應

美國Stanford大學心理學家辛巴杜(Philip Zimbardo)曾在1969年在美國加州做過這樣一項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一輛停在比較雜亂的街區,一輛停在中產階級社區。他把停在雜亂街區的那一輛的車牌摘掉,頂棚打開,結果一天之內就被人偷走了。而擺在中產階級社區的那一輛過了一個星期也安然無恙。後來,辛巴杜用鐵錘把擺在中產階級社區的這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僅僅過了幾個小時,它就不見了。

威爾森(James Q. Wilson)和凱林(George L. Kelling)兩個研究犯罪學家依循這項試驗,於1982年提出了「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

破窗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個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未得到及時維修,當窗戶破了沒人修理,路人經過後一定認為這個地區是沒人關心,沒人會管事,別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因此引發更多人打破其他的窗戶,於是從這棟大樓開始蔓延到整條街,擴散到其他鄰近街道。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

美國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是怎麼著手進行?以前紐約市有一個特殊景觀:「洗車流氓」,這是一些地痞守在路口或塞車的區域,朝著你的擋風玻璃隨便噴兩下,再拿把破布或報紙擦一下,就向你要「服務費」。不給就踹門或是吐口水,常常把人嚇一跳,特別是對觀光客而言。這對大眾的心理和對紐約市的觀感有非常負面的影響。

對處理這問題,當時有很多意見,大家都認為不可行,或是不必要。長久以來,大家認為這種行為充其量只是不好,法也無明文說這是犯罪行為;就算有,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罪,反正「微罪不舉」嘛!而且,紐約市兇殺案很多,不需要把珍貴的警力放在這種「小事」上。不過朱利安尼堅持,並且認為要整頓紐約市治安就是要從抓所謂「洗車流氓」等的「小事」開始。

在朱利安尼的堅持下,紐約警務處研究發現,雖說沒有明確法令可以處罰他們的「洗車」行為,但是他們確實也違反了交通法規,而所謂的「洗車流氓」其實也只有僅僅180人而已,就這樣,紐約警察開始從這件「小事」著手,不到一個月,「洗車流氓」幾乎銷聲匿跡,市民稱慶,而觀光客也回流。

另外,紐約市在八十年代的時候,真是無處不搶,無日不殺,大白天走在馬路上也會害怕。地鐵更不用說了,車廂髒亂,到處塗滿了穢句,坐在地鐵裡,人人自危。紐約市用的就是過去書本上講的破窗效應的理論,先改善犯罪的環境,使人們不易犯罪,再慢慢緝兇捕盜,回歸秩序。當時這個做法雖然被人罵為緩不濟急,「船都要沈了還在洗甲板」,但是紐約市還是從維護地鐵車廂乾淨著手,並將不買車票白搭車的人用手銬銬住排成一列站在月台上(這裡可是民權至上的美國喲!),公開向民眾宣示政府整頓的決心。之後,警察發現人們果然比較不會在乾淨的場合犯罪,又發現抓逃票很有收穫,因為每七名逃票的人中就有一名是通緝犯,二十名中就有一名攜帶武器,因此警察願意很認真地去抓逃票,這使得歹徒不敢逃票,出門不敢帶武器,以免得不償失、因小失大。這樣紐約市就從最小、最容易的地方著手,打破了犯罪環結(chain),使這個惡性循環無法繼續下去。

剛開始時從小處著手,很容易會讓大家覺得緩不濟急;不過往往這是最有效也是最根本的方法。紐約市就這樣從最小、最容易的地方著手,因而打破了犯罪環結(chain),使這個惡性循環無法繼續下去。

*************

從生活談「破窗理論」 莊靜宜

有一次,朋友來訪,當在閒聊之際,我發現在一旁玩電腦遊戲的兒子,從原來的「坐」變成半臥姿勢,我馬上提醒他,要求他坐好,他也立刻調整回正確的「坐」姿。

數日後,再與這位朋友相逢,她提到我糾正小孩坐姿之事,並對我發出誇讚之語,卻讓我覺得突兀。因為,於我而言,那是一件極自然又平常之事。朋友說,現在似乎很少父母會在發現小孩的一些不正確之小動作時,就馬上制止、糾正,通常以不在意者居多。

對於小孩的教育,我一向主張在發現錯誤或不妥的表現時,應即時給予制止或糾正,以免讓小孩不以為錯或是大人並不在意與關心之想法,一次、二次之後,就形同自然,而成為習慣了。隨著年齡增長,所犯的「小錯」與「不良習慣」也會愈來愈多、愈來愈大。

這些理念其實就是犯罪學中所提之「破窗理論」。破窗,只是一種比喻,凡低層次犯罪或行為不檢、違反公共秩序(如隨地亂丟垃圾、牆壁塗鴉、飆車、大聲喧嘩)等,有如一片未被修理之破窗,那是無人關心的表象,這些將會導致更多更嚴重的蠻行與犯罪。「破窗理論」可推演如一棟建築物有一扇窗戶破損,而不立即修復,經過的路人可能會以為這棟建築物沒有人管理,這社區的人民漠不關心,其可任意破壞殆盡,如果繼續惡化,則整棟建築物與整個社區亦將岌岌可危。如果一看到「破窗」就立即修復,縱使必須付出代價,就可恢復完整又免使破壞的層面更廣,損失更嚴重。倘若縱容低度犯罪或小小的失序行為,將會蔓延引發更重大的犯行,此即所謂「犯罪升級效應」,亦相通於台灣俚語所稱:「小時偷摘瓠,長大偷牽牛」之意。

美好的居住環境必須靠每一個居民來維持,生活中的「破窗」少一點,則社會的團結與和諧就會多一點,社會中的「破窗」少一點,則人民的安全、幸福就會多一點。

「破窗理論」告訴我們,凡事必須從小處著手,以防範未然,以及「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觀念。

**********

心理學的研究上有個現象叫做「破窗效應」,就是說,一個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去修補,隔不久,其它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一個很乾淨的地方,人會不好意思丟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之後,人就會毫不猶疑的拋,絲毫不覺羞愧。這真是很奇怪的現象。

心理學家研究的就是這個「引爆點」,地上究竟要有多髒,人們才會覺得反正這麼髒,再髒一點無所謂,情況究竟要壞到什麼程度,人們才會自暴自棄,讓它爛到底。

例如高雄市在未推行垃圾不落地時,街口轉角若有一包垃圾在地上,不出二個小時,那個地方就堆成垃圾山了。我每次看到這種情形都想起古人說的:「毋以惡小而為之」,一點小壞事,覺得沒有什麼關係,但是開始做了以後,它就改變你的心態,使你以後敢去作姦犯科。任何壞事,如果在開始時沒有阻攔掉,形成風氣,改也改不掉,就好像河堤,一個小缺口沒有及時修補,可以崩壩,造成千百萬倍的損失。

一個很乾淨的地方,人會不好意思丟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之後,人就會毫不猶疑的拋,絲毫不覺羞愧。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那麼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蔓延。

資料來源:網上搜集 更新日期:2005.01.07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5-22 10:38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10:26
常常看到父親,沒事就那水管或各種材質的棒棍組合成可伸縮類似甩棒的工具,而且不斷的改進,越做越好,原因是 ...

記得一則新聞.多年前桃園一位女警好像是小隊長他還是柔道高手.
一晚下班沒多久衣服破損又跑回警局.被人非禮!

有武器有武功是一回事.平常甩甩棍踢踢腿刺刺槍.事到臨頭又不太一樣了.實戰真的不一樣!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10:59

說到破窗效應!

就想到我岳父,我岳父是個老煙槍,但在台灣抽煙是很弱勢的,他只敢在我車上和家裡抽,因為他是長輩,我們就很鄉愿都不敢講他只能忍受!(不是沒勸過,只是岳父會翻臉 )

記得有一次帶他去木柵動物園去玩,看他坐在椅子上,坐立難安,在尋找抽煙的機會,後來他突然冒出一句話,"台灣人真守法,說不能在動物園抽煙,真的還看不到人抽煙",當下之意,就是說只要有人抽,他一定會跟著抽下去,他在找第一個帶頭抽煙的人,好讓他有個藉口開戒!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10:59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10:35
美國紐 約市長朱利安尼 常和 破窗效應並提.

破窗效應也應該選民選出台灣的朱先生。才有可能。
這次事件相關的兩位市長,競相上電視也許可以安慰一下民眾受損的心靈。但馬上再加一些園區警察,時限兩週。我的感覺也是務虛主義。預算不夠警力短缺下,只有讓警力更耗竭。怎麼不給站務人員義工等等多點加給,給與些警衛的權力,配些長短警棍。聯絡體系加強。這樣捷運平時的警力就立即強了數倍。現在事件剛過給加強警力兩週,我看是官樣作法不治本也不治標。騙騙小老百姓說我們來了。下次無論在任何場所,同樣事件一樣毫無辦法。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5-22 11:10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2 10:59
破窗效應也應該選民選出台灣的朱先生。才有可能。
這次事件相關的兩位市長,競相上電視也許可以安慰一下 ...

幫那兩位市長緩頰一下.
雖說頭痛醫頭.但犯罪案例是有模仿效應的.短期內是有防範的必要.

作者: 荒山過客    時間: 2014-5-22 11:36

重大事件總是突如其來,根本無法防範
等大家有了戒心,就不大會有事了

越南513排華暴動,大家嚇死了
518大遊行,十分平和地落幕

此事件亦然,整個社會,昨天被嚇到了
我也有兩個孩子每天搭捷運上下學,想到怎麼搭個捷運,也有死別的可能,叫父母怎麼安心?
不過,這幾天,甚至這幾個月,搭捷運大概是最安全的時刻了
人人都有了戒心,可能連色狼小偷平常有在活動的,現在都得收斂
雖是最安全的時劇,加派警力是有必要的,主要在心理治療,治療整個社會的心理
大多數人,這時搭大眾運具,是心裡很不安的,看見警察,總是比較安心一點
若這事件後,今天沒加派警力,我看才會被罵翻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5-22 11:53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4-5-22 11:36
重大事件總是突如其來,根本無法防範
等大家有了戒心,就不大會有事了

今天同事们討論紛紛.
一位男同事說今天搭乘途中有感到許多非善意的眼神互相看著.
尤其看他的人特別多.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12:04

leolee 發表於 2014-5-22 11:10
幫那兩位市長緩頰一下.
雖說頭痛醫頭.但犯罪案例是有模仿效應的.短期內是有防範的必要.

既然要紐約的朱先生,又認為學生群體的不當。也許這就是選民的偉大.。
既然認為事件剛過會沒事,那麼最近的增加警力作為,更是把警察累壞。市長本來就是要接受檢驗。市長這麼好幹就好了。
作者: sjju    時間: 2014-5-22 12:16     標題: RE: 江子翠捷運,隨機砍人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2 10:59
破窗效應也應該選民選出台灣的朱先生。才有可能。
這次事件相關的兩位市長,競相上電視也許可以安慰一下 ...
怎麼不給站務人員義工等等多點加給

義工:純做善事、無給職也!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12:26

sjju 發表於 2014-5-22 12:16
義工:純做善事、無給職也!

我們這裡醫院的義工還是有些補助的。小小的金額對病患大大的助益。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4-5-22 12:55

Tempocomputer 發表於 2014-5-22 08:48
我帶的是摺疊傘,恐怕一打就彎了。

如果要不分晴雨,每天帶一支長傘坐車,很不方便耶!

這個時候, 防身術的影片點閱率應該會增加--

[youtube]arnaoF9RAGg[/youtube]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5-22 13:09

陳青 發表於 2014-5-22 07:44
目前電玩,很多都是揮刀砍人的遊戲,一路殺到底,鮮血四濺。
虛擬殺人殺多了,種下強烈的殺戮種子。

現在不管大人小孩都在玩電玩,我家小六兒子向我抱怨他沒有甚麼朋友
我問他為什麼不找同學出去玩?他說全班同學整天都在玩電玩
他都沒有玩電玩,所以沒有辦法和同學打成一片
我很慶幸培養小孩從小就要接觸學習美術和音樂
2個小孩閒暇時間會主動畫畫寫書法和拉琴彈琴,而且樂此不疲
如果家長可以從小培養小孩有興趣的才藝,應該可以有效杜絕電玩的毒害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13:21

黑面 發表於 2014-5-22 12:55
這個時候, 防身術的影片點閱率應該會增加--

這個年輕歹徒在心態上真的偏差到極端離譜現象。家庭富裕衣食無憂。就有站上幾位講的一樣,迷上了網上虛擬的打鬥遊戲,而且還身體力行去練習打鬥武術。買那種刀殺人的要害在哪裡都很清楚。連眼神都已經充分反映到他的心態。殺人無感覺走路優閒邊走邊等待遊戲對象的出現,連走路都靠牆邊。真的人生的目標只在實踐遊戲裡的場景。
這種人已練武又拿刀,要擺平他還真不容易。
作者: 以西結國際    時間: 2014-5-22 13:58

荒山過客 發表於 2014-5-22 11:36
重大事件總是突如其來,根本無法防範
等大家有了戒心,就不大會有事了

創傷症候群也要注意
經過累似的事情
往往會走不出來
一遇到相似的事件的情景
就會把藏在內心深處的傷口又找出來
即使過了很久還是如此
需要心理輔導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14:10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2 13:21
這個年輕歹徒在心態上真的偏差到極端離譜現象。家庭富裕衣食無憂。就有站上幾位講的一樣,迷上了網上虛擬 ...


小孩對聲光強列的的商品,都非常有興趣的,就像我女兒才小一,就問我什麼時候才會給她買平板電腦,她同學都有,我的解釋是她還小對眼睛不好,和我一起打wii 就好了,畫面更大,所以我們只玩運動類的遊戲.

我本身是靠電腦網路賺錢的,所以對這種網路資訊對小孩的引誘很清楚,反而會很注意這方面的教學,反觀很多小朋友人手一機,大玩砍人遊戲,大都父母較忙,本身也不是很懂,結果就是便宜行事買電玩給小孩玩,讓小孩不要煩他,只要破窗效應發生,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上學遲到,翹課,上網咖,和陌生網友見面,騙要到同學家睡覺或作功課,最後小孩就回不去了. 父母的默許要佔最大的責任.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4-5-22 14:53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天看色情影片最後會怎麼何況玩殺人遊戲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4-5-22 14:54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天看色情影片最後會怎麼何況玩殺人遊戲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2 16:56

今天警察在捷運逮捕了位通緝犯,身上帶把玩具槍及挫刀(挫刀也算刀??)
本來還想坐公車帶鋸子鐮刀等等到花蓮除草,現在我看算了草要長就給它長,給掃到颱風尾沒必要。現在捷運上可能就是你看我我看你的人人自危,就是滑手機也要不時抬頭看一看。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4-5-22 17:54

Tempocomputer 發表於 2014-5-21 23:45
正在上網找甩棍.....

甩棍 也要 問 清楚 是否 合法 的 喔~ 有些 甩棍 是 警械類 不能 買 喔 !!

小弟 十多年前 就是 因為 車上 放 1隻 甩棍 ~ 被 送去 派出所 !!



作者: 林行悅    時間: 2014-5-22 18:50

昨晚看了新聞,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腦海裡對鄭捷的眼神印象深刻,覺得很恐怖。
我開始擔心以後會有模仿效應,恐怕會有類似的案件出現,大家還是要多小心。
每週坐火車種田的我,雖然不是低頭族,但總是一上車就睡覺,儲備體力好工作,
這下子,可不能再度估了!
作者: ASO    時間: 2014-5-22 19:27

Tempocomputer 發表於 2014-5-22 08:48
我帶的是摺疊傘,恐怕一打就彎了。

如果要不分晴雨,每天帶一支長傘坐車,很不方便耶!

甩棍很重 不可能 天天隨身攜帶

我個人 認為人人身邊都要帶一罐"防狼噴霧"
體積小 好攜帶 碰到拿刀的 就先給它噴一下眼睛
然後 再想辦法制伏 爭取幾秒的時間
作者: Raptor    時間: 2014-5-22 20:35

befree 發表於 2014-5-22 06:18
說個題外話.聽到"江子翠"......
我怎麼第一個在腦中浮現的都是...."江子翠分屍案"??????
那時我應該還很小 ...

2014-05-21 治安史上第一件捷運隨機殺人案
1980-09-06 治安史上第一件分屍案
作者: Raptor    時間: 2014-5-22 20:38

fufu 發表於 2014-5-21 21:48
拿枴杖刀?  拿滅火器?
如果為了自保而傷到了兇手,說不定法官判你的刑會比兇手還重,
有些法官不就是這樣 ...

如果平常沒練過,拿武器很容易傷到自己,也可能被奪刀
手邊的雨傘對付短刀還蠻好用的
之前看過阿亮常常背塑鋼殼的背包,
背到前面來,也是不錯的防守裝備
作者: aliver    時間: 2014-5-22 22:10

以前聽到江子翠分屍案,一直以為是一個叫江子翠的女人被殺害分屍在華江橋下
所以對江子翠的名字一直有負面和恐怖的觀感~
還想說為什麼要當地要紀念一個被分屍的女人 ,政府還要用她的名字命名該地名?
她是顯要人物嗎? 一直沒去也不想了解~

到今天才知道真相.....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5-22 22:27

aliver 發表於 2014-5-22 22:10
以前聽到江子翠分屍案,一直以為是一個叫江子翠的女人被殺害分屍在華江橋下
所以對江子翠的名字一直有負面和 ...

以前有一個華視 電視節目 叫 法網 , 當時屍體是不用打馬賽克上電視的,直接播出來讓全民指認,江子翠分屍案當時嚇到很多五年級的小朋友!
作者: 大野狼    時間: 2014-5-22 22:37

2home 發表於 2014-5-22 22:27
以前有一個華視 電視節目 叫 法網 , 當時屍體是不用打馬賽克上電視的,直接播出來讓全民指認,江子翠分屍案 ...

我腦海也是法網,主持人聲音還記得~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5-22 23:48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5-22 23:57 編輯
Raptor 發表於 2014-5-22 20:35
2014-05-21 治安史上第一件捷運隨機殺人案
1980-09-06 治安史上第一件分屍案


過去我在台北工作,也曾在板橋"市"江翠里附近租屋住過N年,台北捷運還沒通到板橋前就搬走了,

在發生轟動一時的江子翠分屍案之後,好像改名為江翠? 像江翠國中、江翠國小、江翠里、江翠派出所....
那時我雖然住那附近,但因分屍案已過很久,也不很清楚"江翠"是不是當初的江子翠分屍案所在地,
所以,N年來都叫"江翠"里!

若是叫"江翠站",就比較不會和過去的 江子翠分屍案 直接聯想...
結果台北捷運卻還是繼續叫"江子翠站",而不是叫"江翠站"........這....該改名了啦!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5-23 00:08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5-23 03:19 編輯
黑面 發表於 2014-5-21 21:11
看到電視報導了...阿彌陀佛...

車廂內事出突然, 不過為什麼在車廂內前幾人受傷後, 沒有人能夠壓制兇嫌呢 ...

兇手是拿刀的那個,但拿刀的是哪一個?
若常看殺來殺去的影集/電影,就會知道為何其他乘客沒法立刻壓制兇嫌了!

像一般影集/電影,出現這種在人群眾多+光天化日的連續殺人犯大多會戴面具,或殺了人就立刻落跑...
若看到有戴面具的,大家就知道這個看不到臉的是兇嫌,會防著點,
或兇嫌殺了人就落跑,死1-2個人,兇嫌就跑不見了!

但鄭捷不戴面具,殺人也不落跑,就一直殺殺殺殺,出了捷運車廂同樣想殺殺殺殺
若沒看到他手上拿的刀,就算鄭捷身上有血,也同樣不知鄭捷是受害者?是乘客?還是兇手?
所以,驚恐亂竄的乘客在沒看到手上拿刀的兇嫌之前,只知道有砍人,卻連誰是兇手都不知道!
且捷運車廂內空間很小,時間也不到5分鐘,只有兇手拿刀在你身邊冒出來,可能你也不知道。

是後來死/傷一堆人,其他乘客分辨出鄭捷是兇手之後,才能做抵擋動作。
要不然,連兇手是誰都還不知道...要怎麼抵擋兇手?
而在車廂外空間夠大,在那時鄭捷已被隔離出來了,在車廂外沒殺到人吧!?

大多殺人兇手知道自己在犯罪,所以會落跑、戴面具來掩飾,
但像美國校園血案和捷運血案的兇嫌,則是不怕死,知道自己在犯罪卻不怕被抓,就是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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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個看到的新聞,看鄭捷是怎麼殺的..
https://tw.news.yahoo.com/鄭捷殺 ... 發生-065500220.html

警方說,鄭捷乘坐第五節車廂,從龍山寺站離站後,突然抽出長30公分的刀子,往他身旁一名座位上打盹的男子胸口猛刺,接著快速連刺其他人,一人一刀,「就像偷襲,被害人根本來來不及防備,以差不多一秒刺一人的速度行凶,十分凶殘。」

當時鄭捷從第五車廂走向第四車廂,邊走邊行兇,手無寸鐵的乘客紛紛驚慌閃躲,有人用手提箱、包包、阻擋或用雨傘抵抗,鄭再走回第五車廂、第六車廂,又回頭往第五、第四、第三節車廂行凶,三節車廂乘客死傷慘重,大約5分鐘的行車時間,造成4死23人傷,車廂內如人間煉獄。

作者: befree    時間: 2014-5-23 06:05

Raptor 發表於 2014-5-22 20:35
2014-05-21 治安史上第一件捷運隨機殺人案
1980-09-06 治安史上第一件分屍案

1980年.民國69年.應該是我考大學聯考的那一年.
那我已不算小孩子了.難怪印象這麼深!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4-5-23 07:39

他的殺人手法和電玩遊戲一路殺人進攻的手法相同。
他似乎已經進入電玩遊戲的幻境去了。

電玩殺人,一般都是一路殺到底而後過關。
電玩內容應該立法稍做適度管制,殺戮過重的,要嚴加禁止,以免遺害兒童青少年。
作者: sjju    時間: 2014-5-23 08:12     標題: RE: 江子翠捷運,隨機砍人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2 12:26
我們這裡醫院的義工還是有些補助的。小小的金額對病患大大的助益。

理論上,拿錢辦事,就不能稱為:義工!
作者: sjju    時間: 2014-5-23 08:17     標題: RE: 江子翠捷運,隨機砍人

befree 發表於 2014-5-23 06:05
1980年.民國69年.應該是我考大學聯考的那一年.
那我已不算小孩子了.難怪印象這麼深!

嗯∼知道了:現在才剛知「天命」不久也!
作者: sjju    時間: 2014-5-23 08:24

此際,若推出輕、薄的「防刀內衣」,可能會賺大錢!
作者: Tempocomputer    時間: 2014-5-23 08:31

本帖最後由 Tempocomputer 於 2014-5-23 08:35 編輯
ASO 發表於 2014-5-22 19:27
甩棍很重 不可能 天天隨身攜帶

我個人 認為人人身邊都要帶一罐"防狼噴霧"


我買的才170公克,很輕。耐用度看來還不錯。反正不是天天打來打去的。

今天上網一看,賣家已經快忙瘋了....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21404020225260#qna

甩棍是鈍器,應該不會被抓。何況也不會拿在手上晃來晃去。

如果大家都有防衛武器,發現歹徒就一擁而上,什麼歹徒都會被打趴了。從前看過以色列人上街還帶防毒面具的。

防狼噴霧?前天回去就把櫃子裡放很久的那一罐搜出來帶著了。不知道還有沒有效,我不敢試。上次試噴一次,嗆到眼淚鼻涕一直流。

防狼噴霧有個弱點,就是在捷運車廂裡,很可能自己也躲不掉。所謂"殺敵一千,自傷八百...."

昨天打電話回家,我娘只交代一點:"坐捷運不可以睡覺!" 都是那可惡的禽獸害的!(那個不想說出他名字,不算人的禽獸!)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4-5-23 09:09

帶甩棍合法嗎?


也有人 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同樣的問題 ,  回覆 如下 !!

防身器材合法性

* 發表人: 機車/單車騎士       發表日期: 2009-08-31 21:48:10

您好 最近騎車因有被野狗追 加上有時會經過較偏僻之處
故上網搜尋防身器材並選購18cm的甩棍 業者網業強調非管制品 但卻於單車族留言板發現有人說完全合法 也有人說會被強制沒收 想請問: (1)無前科 甚至沒有出入過警局的民眾 因為防狗防身持有甩棍的合法性 及(2)實務上警察臨檢若發現無前科 亦從未出入警局民眾持有甩棍(置放於不明顯處,除非動手摸無法發現)的處理方式 (3)若不允許無前科者 持有甩棍 請問有無其它合法 且體形小 可隨時方便取得的防狗 防身器材.因為木棍等太大超過18cm 放在機車車箱 被狗追來不及拿出來 謝謝回答
回覆筆數共:2

* 1.回覆人: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行政課      回覆日期:2009-09-02 10:59:32

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18cm甩棍是否為防身器材」1案,茲答復如下: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您所言甩棍應屬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之鋼(鐵)伸縮警棍,違法持有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處罰並沒入該物,本局亦已將此問題責由分局作為臨檢巡邏查處之重點。謝謝您的關心,敬祝 順心如意。

來源: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http://www.ccpb.gov.tw/main.php?page=phorum_02&PID=1&PaID=794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5-23 09:14

這個傢伙不是個東西混蛋角色!
要學電玩拿刀胡亂殺人.儘傷害無力抵抗的善良同胞.
有本領有勇氣就去找的那些舔血過日子黑道兄弟.
起碼幹掉魔王才算得分.
爛貨!連得分都不敢!

我建議把那傢伙還有他的粉絲團送到北韓去!
省得為了要善後他們傷腦筋.
作者: Way    時間: 2014-5-23 09:14

本帖最後由 Way 於 2014-5-23 09:15 編輯
Tempocomputer 發表於 2014-5-23 08:31
防狼噴霧有個弱點,就是在捷運車廂裡,很可能自己也躲不掉。所謂"殺敵一千,自傷八百....


可以買柱狀的防狼噴霧器啊~
噴出去是柱狀的有針對性
不怕風吹 也不怕擴散
不過好像就不能叫噴霧了
大廠MACE有出喔~
只是好像都被掃光了

我也覺得甩棍雖然也不太合法
但遊走灰色地帶
偏防禦性 不像利器招搖
收納低調
被臨檢勉強可以解釋

不過我現在比較擔心
爆裂物OR毒氣
防不勝防 跑都沒法跑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5-23 09:40

sjju 發表於 2014-5-23 08:12
理論上,拿錢辦事,就不能稱為:義工!

有名又有實義工不缺按時輪班,救人的目的做得好
作者: coco4586    時間: 2014-5-23 14: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og2h    時間: 2014-5-23 16:30

沒有朋友 沒有女友
有老師同學 確沒有要好的同學

喜歡負面黑暗的 各種文藝 電影 娛樂產品

  再加上 父母 社會的溺愛
  個人的失敗
這種人 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
自私自利 不管做事的後果.

這樣的人 喜歡上夜店的富二代
就是酒駕 撞死人

現在出現的是新型態 喜歡當宅男的
可能會模仿 殺怪..

這個亂坎人的說法  做法跟邏輯
完全不像大學生 比較像中挫生

以前中挫生 提早進入社會
會當黑手 或是黑道
有師父跟老大 能夠管的到

現在 任何沒有正常心智的都能得到
社會優渥的資源跟對待
真的是在培養定時炸彈..

  國小就開始設想了,現在就真的去做
是大學生活這麼好過
閒到可以去想以前的事?  
作者: og2h    時間: 2014-5-23 19:42

防御 最好用品

是鹽巴 麵粉 跟熱水

端熱火鍋的人 沒人感攻擊

麵粉是 突襲 跟欺敵的利器

鹽巴更是 弄痛最強的用品


捷運應該開放吃東西 至少也要開放一個車箱.

結合熱開水 鹽巴 麵粉的東西就是食物

食物有幸福的感覺 有震定人心的作用

還有是人間最強的攻擊武器


現在只要不是第一個被攻擊

大概都知到 一逃 二躲 三叫 四噴防狼液...


看到手放在看不到地方的人走過來

可能要注意...

第一個被攻擊 就很難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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