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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購買持分土地是不是真的有風險? [打印本頁]

作者: 魯蛋    時間: 2014-6-9 21:30     標題: 購買持分土地是不是真的有風險?

今天有去問了一筆土地

但仲介跟我說這是持分的土地

所以就來查了一下

是不是買了持分的土地可以協議分割跟請法院強制分割?

但請法院強制分割好像要很長的一段時間

所以持分土地是不是不要碰為妙?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4-6-9 21:34

大家 都要比較 好的那邊........... 平坦的 靠路  靠水源  靠電線桿



作者: 魯蛋    時間: 2014-6-9 21:40

aotsen2004 發表於 2014-6-9 21:34
大家 都要比較 好的那邊........... 平坦的 靠路  靠水源  靠電線桿

如要切割的話

是要自己畫切割圖嗎?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6-9 21:46

先了解另一半持分人是誰個性如何? 有些持分地常有糾紛原因是,兄弟或親人一個要賣一個不要賣,如果你去接手,等於接了爛攤子,另個持分人可能會把不滿算在你頭上. 否則我認為,原地主自行分割完,再賣不是比較好.為何要賣持分?  可能是   另一半很難纏?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4-6-9 21:46

魯蛋 發表於 2014-6-9 21:40
如要切割的話

是要自己畫切割圖嗎?

小弟 那邊是 協議分割 !!

找 建築師 ~ 測量 分割!!


作者: 魯蛋    時間: 2014-6-9 22:07

2home 發表於 2014-6-9 21:46
先了解另一半持分人是誰個性如何? 有些持分地常有糾紛原因是,兄弟或親人一個要賣一個不要賣,如果你去接手,等 ...

會賣持分的可能是另外持分的人不願意吧
作者: 魯蛋    時間: 2014-6-9 22:08

aotsen2004 發表於 2014-6-9 21:46
小弟 那邊是 協議分割 !!

找 建築師 ~ 測量 分割!!

恩恩

了解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6-9 22:22

魯蛋 發表於 2014-6-9 22:07
會賣持分的可能是另外持分的人不願意吧


如果原地主都沒辦法處理了,您還接他的持分? 以後申請一些事情,都要另一持分人蓋章,他會蓋章嗎? 如要強迫分割,就要上法院走訴訟,和持分地主開始交惡,麻煩事可能會不斷! 如真的很喜歡那塊地,就請原地主處理分割完畢後再接手較好.不要聽仲介隨便說說! 因為成交以後的地主是你不是他!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6-9 23:33

會買持分應該要有短期無法分割的心理準備。要不就請他分割好才賣給您。
會買持分因素可能是非常接近市區,或是售價比當地市價便宜很多。
即使如此買賣也要對方給您一份正式的分管協議書。這樣才可以確定哪裡是您可以玩的區域
作者: 魯蛋    時間: 2014-6-10 07:33

謝謝大家熱心解答喔

看來還是另覓寶地了

不然買了還要處理一堆問題也是很麻煩的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6-10 11:09

魯蛋 發表於 2014-6-10 07:33
謝謝大家熱心解答喔

看來還是另覓寶地了

如果是接手家族的持分地,那是沒有辦法選擇,只能走分割一途,否則像細胞分裂一樣,會越來越多人持分,越來越複雜.

如果是有選擇性,還是不要碰別人家族的持分地比較好,很容易捲入其家族的糾紛,如果不幸買了,就要趕快分割,否則拖久了,持分的人增多,那就更難分割了.

法拍市場有很多持分地都很便宜,大都流於四拍,但大部份都人都不敢碰,除非是很有保握或是黑道的人吃下來,讓另一半的持分人懼怕,願意分割.
作者: 魯蛋    時間: 2014-6-10 15:46

2home 發表於 2014-6-10 11:09
如果是接手家族的持分地,那是沒有辦法選擇,只能走分割一途,否則像細胞分裂一樣,會越來越多人持分,越來越複 ...

嗯嗯,

那我再繼續物色囉,

感恩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0 16:15

買持分的土地除了分割之外,也有可能是可以整合的

只要持分比例或人數達法律規定比例,就可以整合了

整合方式是行使34-1條,雖然麻煩,可是很有挑戰性

我很喜歡玩土地整合遊戲,以後有機會還要繼續玩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6-10 16:50

sdisuper 發表於 2014-6-10 16:15
買持分的土地除了分割之外,也有可能是可以整合的

只要持分比例或人數達法律規定比例,就可以整合了

整合也是一種方式,甚至比強迫分割來的和平,也有更大的利潤! 只不過彈源和時間要長一點!但要小心釘子戶!
作者: ivylee7323    時間: 2014-6-10 20:39

sdisuper 發表於 2014-6-10 16:15
買持分的土地除了分割之外,也有可能是可以整合的

只要持分比例或人數達法律規定比例,就可以整合了

能說明清楚一點嗎? 感恩!
作者: tsayjh    時間: 2014-6-10 21:50

sdisuper 發表於 2014-6-10 16:15
買持分的土地除了分割之外,也有可能是可以整合的

只要持分比例或人數達法律規定比例,就可以整合了

碰到未滿2500平方公尺的持分農地或是分割後也不足坪農地就無法協議分割或是強制分割了,那只得依土地法第34-1條所規定的內容去整合持分及人數才是一勞永逸的方式吧!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0 22:30

本帖最後由 sdisuper 於 2014-6-10 23:16 編輯

當您看中一塊土地,不管是法拍地.共有地.甚至其中有國有地
只要土地持分有2/3以上就可以考慮購買,買入土地後,再行使土地法第34-1條
將自己的土地賣給第三人,此時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如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就可以持分百分之百的土地賣給第三人,完成整合
這其中有許多注意細節和操作技巧,因為很繁瑣,就不多說了!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6-10 23:01

sdisuper 發表於 2014-6-10 22:30
當您看中一塊土地,不管是法拍地.共有地.甚至其中有國有地
只要土地持分有3/4以上就可以考慮購買,買入土地後 ...

mobile01 之前有這類案例的探討,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561580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6-11 05:50

我們一塊都市內不鄰路的建地祖產,持分人超過60人就是靠這條法規及願意買的建商來解決。建商因為併購其他土地而讓此地變得可以使用。對我們而言除了幾位親戚霸佔在那裡之外,對這筆土地資產來看簡直是長廢紙毫無半點價值。人一多總是有幾位有各種理由反對出售或是認為價格太低。透過這條法律及建商的處理經驗。大家把土地變換成錢,要再買單純的地或是做其他投資或用途,都變為可能。
作者: cocacola    時間: 2014-6-11 08:26

這種地通常都是建商才能處理, 我媽就是這樣處理掉一塊地的,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4-6-11 09:18


土地法第34-1條...是良是惡....端看你是不是當事的土地所有小持分人....
誰也不想去擋人錢財.....

<現實案例探討>
話說我家現有的老房子...幾代人都住在這....歷史因素....房子就一角便是一持分地,約占用5坪(住宅用地,持份者眾,超過百人,總坪數約700坪)........父母10幾年前就是怕被拆房子....省吃簡用...高價跟人買持分地...約買了10坪....在房子旁又另增建一車庫(佔用約10坪,也已超過10年久)....但車庫與房子不相鄰....上高速公路18標...離內湖...15分鐘的車程....

近日....有建商已陸續收購此土地...強調...若不配合...則欲動用土地法第34-1條......
我則希望原地保留我的房子....及部份的車庫(多的我可自行拆除)....
想請問大大....如何訴求...面對土地開發商的壓迫及土地法第34-1條?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1 10:46

wenchenyu 發表於 2014-6-11 09:18
土地法第34-1條...是良是惡....端看你是不是當事的土地所有小持分人....
誰也不想去擋人錢財.....

...

土地法第34-1條有規定,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但只有10天有效期
短短的10天有效期,根本令人措手不及,來不及找其他建商或財團購買
您的土地應該非常有價值,所以現在就該提早去找其他建商或財團和您配合
不過原來的建商也不是省油的燈,若您主張優先購買權,他們就會主張不賣第3人了
屆時建商知道您非常難應付,就不會輕易行使土地法第34-1條了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4-6-11 10:52

一般平民百姓...如何去結交建商或財團??
一坪土地不到20萬要收購....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4-6-11 11:01

本帖最後由 wenchenyu 於 2014-6-11 11:06 編輯

再請教....若居時對方動用此法條...要強制收購....
那....我可要求作強制分割...原地保留....避免...後續占有的房舍被強制拆除....
這樣法院的判決會允許嗎?有實際案例嗎?

大家再想想....我雖房子...邊角佔有此持分地...但後來另購買持分地補足我房舍佔有的面積...原則上...沒產權的問題...且....歷史久遠....
那....這34-1法條是良還是惡?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1 11:19

wenchenyu 發表於 2014-6-11 10:52
一般平民百姓...如何去結交建商或財團??
一坪土地不到20萬要收購....

在台北的建商或財團爭先恐後在找建地
一坪不到20萬,應該會有數不盡的建商搶著要
好好玩一場逆轉勝的遊戲吧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4-6-11 11:22

sdisuper 發表於 2014-6-11 11:19
在台北的建商或財團爭先恐後在找建地
一坪不到20萬,應該會有數不盡的建商搶著要
好好玩一場逆轉勝的遊戲 ...

基隆...近汐止...離內湖提頂出口10~15分鐘....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4-6-11 11:24

wenchenyu 發表於 2014-6-11 11:22
基隆...近汐止...離內湖提頂出口10~15分鐘....

我只想保留我的房子(祖產)....僅是如此簡單....說實在這不是我想玩的遊戲....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1 11:29

wenchenyu 發表於 2014-6-11 11:01
再請教....若居時對方動用此法條...要強制收購....
那....我可要求作強制分割...原地保留....避免...後續占 ...

34-1法條是良還是惡,要看整合者的良心
如果整合者願意高價整合,是良
如果整合者特意賤價整合,是惡
事實上您屬弱勢,法律是保護弱勢
您目前是站在有利的一方,要懂得借力使力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1 13:21

wenchenyu 發表於 2014-6-11 11:24
我只想保留我的房子(祖產)....僅是如此簡單....說實在這不是我想玩的遊戲....

我要是您,我高興都來不及了,建商最好快行使34-1條
您有優先購買權,您就照建商的一坪20萬賤價優先購買
如果市價一坪50萬,您賺翻了,我羨慕死了
作者: wenchenyu    時間: 2014-6-11 13:25

sdisuper 發表於 2014-6-11 13:21
我要是您,我高興都來不及了,建商最好快行使34-1條
您有優先購買權,您就照建商的一坪20萬賤價優先購買
如 ...

700 x20 = 1億4千萬 .....ORZ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6-11 17:46

wenchenyu 發表於 2014-6-11 13:25
700 x20 = 1億4千萬 .....ORZ

700 x30 = 2億1千萬......山中好野人的獲利
作者: chinshenlai    時間: 2014-6-14 08:32

本帖最後由 chinshenlai 於 2014-6-14 08:33 編輯

其實只要超過0.25公頃(或符合分割法規) 就一點也不麻煩 而且還可以殺價 到自己合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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