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olddog"" 各位先進,小弟一年前跟兩個姐姐在花蓮合購一塊農地,購地時剛好遇到花蓮土地重測,所以當初便以大姐一人身分購買,後經重新分割,如今我們要辦理過戶,代書建議以贈予方式辦理,但贈予有五年的限制,可否請教如此情形是以我向大姐承購較有利,還是以贈與方式辦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