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流浪狗的桃花源--私人土地不能蓋狗屋? [打印本頁]

作者: CK    時間: 2014-8-10 12:34     標題: 流浪狗的桃花源--私人土地不能蓋狗屋?



彰化縣政府認定三十座狗屋為違建,發出違建裁處書,引爆爭議。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1779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8-10 13:21

看照片我也認為是非固定可移動的:建物:
應該是反狗人士的政治力或思想,影響了辦事公務員的主觀認定。
還要呈請訴願讓官威面子無損的再來審查放行。
可否以擾民行政怠惰來官員做個收心操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4-8-10 17:10

那竹屋算不算是建物?
需不需報備填表呢?
要移動動也是可以移動
所謂的固定是怎樣認定
用水泥?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4-8-10 21:41

要罰...狗屋下面的水泥鋪面若沒申請也違法

官要搞你---怎樣都有辦法


作者: chinang    時間: 2014-8-11 00:05

這如果算是違建,那還有什麼不是違建!

這最多是違反農地農用!違規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8-11 01:13

報導沒討論到水泥路就表示這裡不是爭議點,難道這條法則官員又不熟悉了
沒爭議的就當然先假設水泥路是合法施作的。否則官員明顯有問題的不挑出,找那沒問題的來罰,這樣就亂了方寸了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8-11 08:01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8-11 15:53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8-11 01:13
報導沒討論到水泥路就表示這裡不是爭議點,難道這條法則官員又不熟悉了
沒爭議的就當然先假設水泥路是合 ...

為了自身利益,當事人只講片面之辭,對自己不利的部份完全不提,
媒體刻意隱藏重要資訊偏坦某一方是常有的事,要習慣點....   

農地鋪設水泥曬穀,這是在平地,且還是農地農用,若未申請會被開罰!
山坡地鋪設水泥置放移動式狗屋,要怎樣申請才能過?

版上有些2home只在山坡地整地、砍些樹,連水泥都沒舖,沒狗也沒狗屋,還不是照樣被開罰!
若養一堆狗,未經申請就在山坡地鋪設水泥卻可以不必罰,這才有問題吧!

違建只要排隊等拆除,而大多縣市政府都沒錢拆,未自行拆除也不用罰款,算是非常輕非常輕的罰責了...
違反區域計畫法、違反土地分區使用、水土保持什麼的...比違建嚴重多了!是可以開罰的!
作者: margaret    時間: 2014-8-11 08:28

真是官壓民   在陽明山都能蓋行館  要不是太囂張被檢舉  事情搞大了不得不拆  對於動保者收養流浪狗卻強行壓制真的沒人性    這些動保者是在做政府做不好的事
作者: snoopyhome    時間: 2014-8-11 09:45

  30間狗屋可能是違反農地農用吧, 如果地目能再多些, 例如: 休閒農地、養殖農地、民宿農地等等, 在全國農業土地足夠基本民生的情況下, 就能適度的讓土地和人民能夠安全方便的利用土地.

  國土規劃是國家的基本, 這個"島"能住多少人、需要多少自己自足的糧食、水電, 資源是有限的. 如同我們對待我們的2home和土地, 要嘛, 規畫各區域和用途, 要嘛, 就跟我一樣, 無為而治.
作者: 志志志    時間: 2014-8-11 15:43

這就是臺灣
作者: sdisuper    時間: 2014-8-11 17:26

見招拆招,幫每隻狗戴上羊面具就合法了(掛羊頭養小狗)
雖然是開玩笑,說不定彰化縣的公務員會傻傻分不清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8-11 17:47

如果只討論到這些狗屋,就跟我們在土地上擺部汽車一樣,是活動設施。難不成擺部汽車也天天去申請,頂多是在檢查農地時,官員講個話請把它們移開時,配合一下就是,
水泥路有無申請,土地整理有無申請,我們又非當事雙方,就別先有甚麼主觀對方是對或錯的看法。官員去看絕對會去質疑每一件農地設施的合法性,跑不掉的。當然這些認定會隨著時代的越趨嚴謹,我想每一個有被檢查過的農地朋友就會了解。我的農地是幾乎每年都需要檢查的,現在獲取一些執照就有這個義務。聽說現在有申請資財室或農舍的一些縣市,也在事後審查時也加上了例行或是抽檢的農業檢查。該會被罰的就別做啦|!時代不同了。至於沒事的我們也別做擴大解釋,否則老百姓的日子也非頂好過的。
純就狗屋它可以移動,沒有防礙農地的運作,這個道理是非常簡單的認定。ㄝ這跟你在屋頂上放個鞋子意義是接近的,總不會是認為鞋子是增建物違規沒申請吧假如官員在空照圖看見屋頂上有鞋子,要求您移開時我們就儘量配合就是,但是配合不是代表會被罰哦。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8-11 22:09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8-11 23:00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8-11 17:47
如果只討論到這些狗屋,就跟我們在土地上擺部汽車一樣,是活動設施。難不成擺部汽車也天天去申請,頂多是在 ...


這個影片內容已經很偏向當事人了! 但新聞寫的又跟影片講差很大... 自己看吧!
http://www.peopo.org/news/248291

一開始就有人警告他路權的問題,但他認為是找碴!
事實上他也確實佔用他人的土地(可能是袋地),所以要給過路費,
不給過路費之後才被地主檢舉,

他認為舖水泥地的面積才是破壞山坡地的面積? 其他砍樹的都不用算?
水泥地+貨櫃屋放飼料雜物,這才是違建面積。但最重要的是水土保持的問題。
結果文字新聞卻只寫 "移動式的狗屋"是違建,這是用來刻意誤導視聽!
到時若土石流什麼的,是不是又要說人命不如狗命?

所以,為了自身利益,當事人只講片面之辭,對自己不利的部份完全不提,
媒體刻意隱藏重要資訊偏坦某一方是常有的事,要習慣點....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4-8-11 22:44

如果是在平地
較簡單方式圍繞農地一周..
當成看門及圍牆..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8-11 22:59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4-8-11 22:44
如果是在平地
較簡單方式圍繞農地一周..
當成看門及圍牆..


我覺得不用那麼複雜說...

道路是給"人"走的,並不是給動物走的...
水泥地是讓人類容易管理,但給狗住的,根本不用舖水泥地...
只要把雜物清除,狗屋放平緩處或樹下就好了!連樹都不用砍。
狗來狗往自然會開出幾條"犬徑"。
但圍籬還是要有!若用圍牆又要申請才能蓋...

而在山坡地舖這麼大面積的水泥地,要怎樣合法化? 這才是最麻煩的...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4-8-12 01:31

FlyNews 發表於 2014-8-11 22:59
我覺得不用那麼複雜說...

道路是給"人"走的,並不是給動物走的...

有這篇影集就比較清楚了。
狗主人沒申請就舖水泥整山,未經允許就侵佔了他人土地來舖路。
但有賠償路權費用,所以也沒人阻撓他到狗屋處,否則前頭就被鎖門不准進來了。但那每月租金三萬是路權費用嗎??有點奇怪。這費用如果有爭議看起來還是要以法院來協調裁定會實際些
在其他裁定違規處罰方面縣府有這個權利決定金額。當事人也有申訴的權利。只要裁罰合理,訴願結果還是會站在縣府這邊。唯狗屋裁罰的動作,的確縣府做了沒必要的過失,民眾犯錯被罰罪由自取,同樣的縣府肆意濫權同樣的也要有所過失。一事歸一事兩方都有不是之處。媒體偏坦哪方只是意圖改變一些事實,但這是很難改變事實的。
說到水土保持以這件事只有兩種方式,裁罰之後要求當事人做出更有利於水土保持的改進動作,比如導溝護坡等等。直到縣府要求的達成。
要不就是要求拆除恢復水土原來樣貌,以我們看這現場情況,實在很難有恢復原貌的可能。
應該是要求改善是有利於未來的水保。實際上過去很多的農路就是這樣產生的,因為過去也沒有這方面的觀念及把關申請動作。現在政府會做的就是給予過去的既成道路與其合法化。新的絕對要申請,沒申請就是查辦處罰改善。大家觀念也要改一下,還沒做之前記得去申請,只要合理無礙水土保持就會核准。幹嘛還要再收個罰單再來認為罰多了,到處申訴。以主角的農地當初只要在買地前,先考量可能的阻礙。再做好敦親睦鄰就可以減少對立磨擦,人家獅子大開口也會說不出口。申請做路舖水泥也沒甚麼大問題,人家官員准你多少平台你就做多少,山區養狗避開都會擾人清夢的確是美德一件件。只是申請水土保持觀念也太不足了。
以我們這裡縣府水保官員也非常希望大家來合格申請,被檢舉處罰他還要四處跑也是種職業的無奈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4-8-12 01:32

本帖最後由 taiwanbigmary 於 2014-8-12 01:34 編輯
FlyNews 發表於 2014-8-11 22:59
我覺得不用那麼複雜說...

道路是給"人"走的,並不是給動物走的...


有些舉措是有原因的:
因為狗有一些生活習性因而使得有些部份會需要地面處理..
1.挖洞..可能是因為需要散熱或是玩耍或是藏東西..這根源於狗遠古的祖先行為
2.磨爪..趾爪常常須磨掉以免彎曲倒刺勾入肉墊之中
3.有傷口..可能因為嬉戲..衝突..手術..意外傷害..自己弄傷..等等
(其他或還有)
水泥地面..覆蓋水泥片..覆蓋磚等等都可以幫上一部分的忙..
改變一些結果:
1.水土流失沖刷(山坡地尤要注意)..晶化造成積水不易下滲宣洩..
2.需要人工幫狗狗修剪趾爪
3.傷口感染形成更嚴重後果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4-8-12 02:59

這個 案件 八成是 被人檢舉的 ~ 縣府公務員 沒那麼 自動自發 ~ 呵

為甚麼 會被 檢舉 ~

小弟 猜想 可能是 >> 狗叫噪音  或 狗狗的排泄物 (最多曾養到八十多隻,平均有六十隻,還有十多隻貓 )!!

一群狗 一直叫 會讓 鄰居抓狂~ 貓狗的排泄物 沒處理好 ~會引發異味 還可能 污染水源 !   


創立 「擁風中途農場」 魏先生 原意 >>  收容八卦山一三九線縣道的流浪狗,並認養收容所 及 道路救援的狗

出發點 當然 很好 ~ 可能是 沒有事先 考慮到 周圍 鄰居 會有甚反應 !!

可惜了 ..........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8-13 01:54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8-13 02:12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8-12 01:31
但有賠償路權費用,所以也沒人阻撓他到狗屋處,否則前頭就被鎖門不准進來了。但那每月租金三萬是路權費用嗎??有點奇怪。這費用如果有爭議看起來還是要以法院來協調裁定會實際些...


我也覺得每月3萬元過路費實在是太誇張了!

但因狗場地主沒有敦親睦鄰,又沒做好水土保持(沒守法),
更可能養幾十隻狗讓鄰地不爽,才會被....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8-13 01:59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8-13 02:10 編輯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4-8-12 01:32
有些舉措是有原因的:
因為狗有一些生活習性因而使得有些部份會需要地面處理..
1.挖洞..可能是因為需要 ...


狗對於山坡地能造成的危害沒那麼大,
狗挖的洞只能淺表面,跟地鼠相比也差一大截。

有地方跑的狗,指甲也不會長。
養在家裡/關在籠子裡沒運動的寵物犬,才需要剪指甲。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4-8-13 22:27

FlyNews 發表於 2014-8-13 01:59
狗對於山坡地能造成的危害沒那麼大,
狗挖的洞只能淺表面,跟地鼠相比也差一大截。


您說得也滿有道理..但是
我家一隻狼狗..挖了一個游泳池(相較於牠的體積)才幾小時沒注意就成型!
最近大雨..還真的蓄積滿滿的水..用2公升容積瓢子舀了500下才把水舀乾!
山坡地挖一洞往往比之伐一木還要嚴重嘍..
雖是農地..還是會有其他農友經過..不可能24小時放狗狗自由行動..
因之還是需要做趾爪的修剪檢查..
總之..就是看各位朋友現場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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