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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同性戀的功與過? [打印本頁]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6 10:09     標題: 同性戀的功與過?

本帖最後由 nigel 於 2014-12-6 10:40 編輯

不知2 home 網友裡~有沒有同性戀者?
 
同性戀的原因? 

同性戀的利弊得失比較?

有人同性戀後悔的嗎? 

或是同性戀者卻想要領養小孩的?

同性戀者領養小孩的利弊得失比較?




我不贊成同性戀,因為有違大自然的法則。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6 10:39     標題: 同性戀的功與過?

本帖最後由 nigel 於 2014-12-6 11:00 編輯

今天一早冷風刺骨就偷懶不上屋頂整理我用50加侖的朔膠桶種植的豬菜小圃(不然周休都在屋頂摸東摸西的也不賴),剛剛拜讀aliver兄的"到底結婚?生小孩?好還是不好?"一文,突然想到同性戀的議題,所以借用aliver兄的類似問題,亦提出來打嘴鼓。
作者: leolee    時間: 2014-12-6 11:03

nigel 發表於 2014-12-6 10:39
今天一早冷風刺骨就偷懶不上屋頂整理我用50加侖的朔膠桶種植的豬菜小圃(不然周休都在屋頂摸東摸西的也不賴) ...

菩提本無樹,何處惹塵埃
作者: indu    時間: 2014-12-6 20:35

什麼叫功與過?功過來自於人的自以為是的判斷標準,你如何證明你的判斷標準是唯一真唯一善的?

因此這種「同性戀」,用二元價值觀來看這個世界,只會是無知者。

但無知者絕不會接受被說無知,他們會起瞋心,他們的「我」開始運作。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6 21:54

本帖最後由 nigel 於 2014-12-7 02:05 編輯

請問同性戀沒有違反常倫嗎?
男女戀人在公眾場合摟摟抱抱接吻親密狀已經司空見慣,因為自古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天經地義深植人心。
若兩男或兩女在公眾場合摟摟抱抱接吻親密狀,被小朋友看到而有樣學樣,不是教壞小朋友嗎?
若人類都同性戀,還會有你我的存在?
是誰無知呢?

國之將亂必有妖孽


作者: lkknono    時間: 2014-12-6 22:02

佛說:不可說!不可說!
說即是錯!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6 22:10

lkknono 發表於 2014-12-6 22:02
佛說:不可說!不可說!
說即是錯!

若固有傳統美德無法傳承,似是而非的言論行為沒有匡正,非您我之福。
阿米豆腐~善哉~善哉
作者: ewsn1540    時間: 2014-12-6 22:59

自然界本來就有,雖然少,但確實是有,就算只是百分之一的比例,
在龐大的生物數量下,也是很可觀的。
世間兆億生物也沒因此而滅絕,所以不用太排斥。
然絕不可合法化結婚,因後續問題嚴重,
本來禁止近親通婚的原因是防止遺傳病,自然而然所產生,
若開放同性合法婚姻,那兄弟,姐妹,父子,母女,沒有遺傳病的問題,
就會有人要求通婚,如果又合法,那又會有人要求開放近親異性通婚,
接著還有很多,會沒完沒了。

作者: barner    時間: 2014-12-7 01:13

研究發現 無名指/食指長度 比例與性傾向有關連。

認為同性戀的無名指/食指長度 比例較異性戀者高。

意指 同性戀的無名指長度會高出食指長度 差越多傾向越明確

(大家不要一直看自己的手指啦 我還沒講完)




研究發現 這個情況只適用於女性  所以男的就不用看啦

出自:Grimbos等人(2010)的Sexual Orientation and the Second to Fourth Finger Length Ratio:A Meta-Analysis in Men and Women一文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7 01:24

ewsn1540 發表於 2014-12-6 22:59
自然界本來就有,雖然少,但確實是有,就算只是百分之一的比例,
在龐大的生物數量下,也是很可觀的。
世 ...

不好意思,小弟冒昧請教您一個簡單問題就好,就當問卷調查吧。

假如同性戀發生在您身邊的親人,如您的子女,請問您會怎麼面對呢?

作者: barner    時間: 2014-12-7 02:01

nigel 發表於 2014-12-7 01:24
不好意思,小弟冒昧請教您一個簡單問題就好,就當問卷調查吧。

假如同性戀發生在您身邊的親人,如您的 ...

只有接受囉!

現實醫學記載 改變同性戀性向傾向 治療成功的案例 !

幾乎等於  0 .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7 02:13

看您說的這麼無奈,想必您也不願意這種事發生吧!
作者: barner    時間: 2014-12-7 02:42

nigel 發表於 2014-12-7 02:13
看您說的這麼無奈,想必您也不願意這種事發生吧!

不 我沒有無奈

我不是同性戀 但身旁有同性戀者 他們跟其他的朋友一樣 聰明 好相處 熱於助人

同性戀 是先天基因 或後天環境形成 不是他們自願變這樣的 (我認為是 非選擇性)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7 03:13

barner 發表於 2014-12-7 02:42
不 我沒有無奈

我不是同性戀 但身旁有同性戀者 他們跟其他的朋友一樣 聰明 好相處 熱於助人

我朋友的女兒也是同性戀者,她的確是受她父親的影響,才認為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我認為同性戀應該是可以矯正,只是有沒有遇到對的人,若有個異性跟她對上眼,拼命對她好死纏著她,我相信日久也會生情的。
不然可以做個實驗,把都是同性戀的男女丟到無人島一年,食衣住都幫他們傳便便,一年後再去看女生有沒有大肚子,就知道了。

我相信會懷孕的,因為孔老夫子說過~食色性也~

夜深了,您也早點休息哈~晚安


作者: FlyNews    時間: 2014-12-7 04:39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12-7 07:41 編輯
barner 發表於 2014-12-7 02:42
不 我沒有無奈

同性戀 是先天基因 或後天環境形成 不是他們自願變這樣的 (我認為是 非選擇性)


同性戀應該是可選擇,但選擇較容易的方法"疏解"....

比方說,
全都男的,生理慾望難解,有些男的就近選擇男男同性戀,有些男的還是繼續等女人。
全都女的,生理慾望難解,有些女的就近選擇女女同性戀,有些女的還是繼續等男人。
有些人覺得性慾不重要,還出家當和尚、尼姑。

比較偏向男性性格的女生(蕾絲邊)找比較偏向女性性格的男生(Gay),不就可以送做堆了嗎?
但因為異性戀找到另一半已經很難找了,這樣的男女配對又更不好找,
蕾絲邊是女性,週邊女性較多,選擇較容易找到的女女同性,就自認是同性戀。
Gay本身是男性,週邊男性較多,選擇較容易找到的男男同性,就自認是同性戀。

我記得大約是這1-2年有個新聞,
台灣真的有男同性戀找到女同性戀"相愛"且合法結婚了!
原本是蕾絲邊的新娘比較男性化,原本是男同志的新郎則比較娘...


至於同性的合法婚姻,我認為是不能被允許的...
因為合法婚姻=合法性交,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性交,若婚後沒有性交還可告上法院判離婚。

而同性戀就只是為了"性",所以同性戀當中也可能發展出"雙性戀"。
異性戀還可發展出更多元的...亂倫、雜交、外遇、未成年.......都是為了"非法性交",
因為幾千年的經驗,法律才會定出男/女一夫一妻才是合法婚姻=合法性交,是為了讓種族延續,
未婚的異性戀,你情我願花錢買春的性交都違法了,
異性戀表兄妹的婚姻也同樣違法,怎麼可能讓同性合法結婚!?
作者: smhu    時間: 2014-12-7 05:21

請停止繼續使用語言暴力了!這跟罵人家生小孩會沒屁眼的意境一樣...
作者: nigel    時間: 2014-12-7 09:20

樓上最先開砲者,怎麼不及時出來呼籲呢?
還為其加高分?
這是什麼道理呢?

作者: 2home    時間: 2014-12-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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